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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宏业(301310)经营总结 | 截止日期 | 2023-06-30 | 信息来源 | 2023年中期报告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市,募集资金到账导致货币资金大幅增加应收账款 822,718,934.首发上市,募集资金到账导致资产总额增加,权重占比下降存货 288,826,558.短期借款 66,872,532.4长期借款 10,014,225.6应收票据 223,126,962.首发上市,募集资金到账导致资产总额增加,权重占比下降应付账款 283,422,095.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9,336,749.85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0.00元,新能源特种线缆智能化制造中心项目已使用资金7,659,132.70元,新能源特种线缆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已使用资金1,677,617.15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445,089,137.97元。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3)= (2)/(1 )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截止报 告期末 累计实 现的效 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新能源 特种线 缆智能 化制造 中心项 特种线 缆研发 中心及 信息化 建设项 动资金 否 5,000 5,000 5,000 5,000 100.00% 不适用 否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44,600 44,600 5,933.67 5,933.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 否归还银行贷款(如动资金(如金投向67 5,933.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149,736.92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于2023年5月30日出具(大华验字(2023)000291号)《验资报告》。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9,736.92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投资需要的金额部分为超募资金,超募资金为105,136.92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超募资金已使用0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在募集资金到位以前,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本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487.02万元。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于2023年6月14日出具大华核字[2023]0013262号《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尚未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有资金13,487.02万元。用闲置募集资 不适用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总额不超过7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3年6月30日,尚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144,508.91万元,均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无应当披露的重要控股参股公司信息。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23年06月20日 公司总部大楼会议室+无锡市锡山区锡州花园酒店 实地调研 机构 安信证券、仟富来资管、长信基金、华安证券、睿远基金、五地资管、方正证券、瓦琉咨询、国元证券、聚鸣投资、季胜投资、财通证券、国海证券、鹤禧投资、国联证券、华泰证券、恒泰盈沃资管、华鑫证券、乘是资管、臻垚资管、东北证券、华福证券、丰穗资管、国海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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