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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芯生命(688712)经营总结 | | 截止日期 | 2026-01-30 | | 信息来源 | 2026年01月30日招股书 | | 经营情况 | (四)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1、审计基准日后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审计基准日为2025年6月30日,自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所处经营环境、经营模式、税收政策、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均未发生重大变化,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未发生重大变更,未发生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2、2025年1-9月审阅数据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公司2025年9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1-9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阅报告》(容诚阅字[2025]518Z0029号)。2025年1-9月公司经审阅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1 ()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2025年9月末,公司资产总额较上年末增长19.28%,较上年末有所增长,主要原因系货币资金、存货和其他流动资产等有所增加。负债总额较上年末增加34.45%,主要原因系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和租赁负债有所增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较上年末分别增长16.00%和16.07%,主要原因为公司本期实现盈利,所有者权益增加。受益于公司主要产品商业化的持续推进及IVUS带量采购后销售规模持续快速增长,2025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随着销售收入的快速增长,公2025 1-9 8,518.05司盈利能力提升并实现盈利, 年 月公司实现利润总额 万元、净利润7,233.05万元,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294.73%和284.20%。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2025年1-9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052.1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较多,主要原因为本期销售收入增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增加较多。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103.9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较多,主要原因为本期购买理财产品与到期赎回的理财产品之间的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044.2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较多,主要原因为上年同期存在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4)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1,165.64 1,170.72 -0.43% 2025年1-9月,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政府补助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上年同期基本一致。综上,公司2025年1-9月的财务状况稳定,与公司实际经营活动相匹配。 3、2025年全年业绩预计 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和市场环境,公司预计2025年营业收入为52,000万元-56,000万元,较上年增长64.24%-76.8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800万元-8,800万元,较上年增长278.91%-301.8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200万元-7,200万元,较上年增长198.50%-214.39%。 相较于2025年前三季度,2025年第四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环比增长幅度预计将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为支持中长期业务发展与全球化布局,在第四季度主动加大了在组织团队、产品准入及学术推广等方面的资源投入,具体包括: (1)根据市场开拓及研发需求,一方面公司从三季度末开始逐步组建专职外周IVUS营销团队,拓展国际营销团队,另一方面根据未来研发规划,公司陆续招聘算法、软/硬件、导管研发等高层次人员,第四季度人员薪酬及招聘费用较前三季度有所增长;(2)外周IVUS、延长导管及无线压力微导管等产品将在四季度开展欧盟MDR认证注册工作,预计将增加第四季度研发支出; ()基于前三季度自办学术活动取得的良好成效,公司计划在第四季度扩大活动规模以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品牌影响力;同时,为配合国际市场的拓展,公司正逐步加大海外市场的宣传推广力度。因此,第四季度各类市场活动费用预计将环比增长。 受益于公司主要产品商业化的持续推进及IVUS带量采购后销售规模持续快速增长,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大幅增加。随着销售收入的快速增长,成本及期间费用的稳步控制,2025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均较上年增加较多,盈利能力大幅提升,实现盈利。 上述2025年全年业绩预计仅为管理层对经营业绩的合理估计,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五)本次发行后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提示投资者关注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的最低比例和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利润分配计划和长期回报规划,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二节附件”之“附件三: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之“(二)股利分配政策”。 (六)业绩下滑延长股份锁定期承诺 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宋亮及其控制的持股平台北芯橙长、北芯共创、北芯同创已作出关于业绩下滑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承诺:“一、该公司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下称“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延长本人/本企业上市前取得且上市当年年报披露时仍持有股份的锁定期限12个月;二、该公司上市第二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项基础上延长本人/本企业上市前取得且上市第二年年报披露时仍持有股份的锁定期限6个月;三、该公司上市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两项基础上延长本人/本企业上市前取得且上市第三年年报披露时仍持有股份的锁定期限6个月。” 二、该公司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一)该公司基本情况 该公司名称 深圳北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芯生命有限成立日期2015年12月11日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21年6月16日注册资本 36,000万元法定代表人 宋亮注册地址 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鸿荣源北站中心A塔2102(一照多址企业)主要生产经营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留芳路6号庭威产业园3#2楼A区,3楼C区、E区和F区,4楼A区,10楼A区和B区; 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金辉路14号深圳市生物医药创新产业园区1号楼402; 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鸿荣源北站中心A塔2102 实际控制人 宋亮行业分类 C35专用设备制造业在其他交易场所(申请)挂牌或上市的情况 无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律师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机构 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保荐人(主承销商)律师 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其他承销机构 无该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存在的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截至2025年9月30日,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中金公司间接持有少量该公司股份(穿透后中金公司持有该公司股份比例不超过0.5%)。该等持股系通过该公司股东启明融新、德佳诚誉、北京华盖、国创致远、红杉智盛、高远瑞研穿透至少3层以上层级的间接持股,系相关各层间接股东所作出的独立决策,并非中金公司受该公司本次发行上市计划影响而主动对该公司进行投资,未违反《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管理规范》(中证协发〔2016〕253号)第十六条的规定。除前述情形外,该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三)本次发行其他有关机构 股票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收款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国贸支行 三、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数 5,700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13.67%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 5,700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13.67%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 无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不适用发行后总股本 41,7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17.52元发行市盈率 不适用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2.10元(按公司2025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收益 -0.17元(以2024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较低者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3.97元(按本公司2025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收益 -0.15元(以2024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较低者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市净率 4.42倍(按询价后确定的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确定)净利润预测(如有) 不适用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战略投资者、询价对象以及已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并开通科创板交易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科创板市场投资者,但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禁止参与者除外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募集资金总额 99,864.00万元,根据发行价格乘以发行股数确定募集资金净额 89,889.22万元,由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确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介入类医疗器械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介入类医疗器械研发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发行费用概算 本次发行费用为9,974.78万元,明细如下: (1)保荐承销费用:7,300.06万元,上述保荐承销费参考市场保荐承销费 率平均水平,结合服务的工作量等因素,经友好协商确定,根据项目进度分节点支付; (2)审计及验资费用:1,388.00万元,依据服务的工作内容、所提供服务 的人员工时、服务期间及参与提供服务的各级别人员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等因素协商确定,按照项目进度分节点支付; (3)律师费用:716.98万元,参考本次服务的工作量及实际表现等因 素,并结合市场价格,经友好协商确定,按照项目进度分阶段支付;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526.42万元; (5)上市相关的手续费等其他费用:43.33万元。 (注:本次发行各项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相较于招股意向书,根据发行情况将印花税纳入了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税基为扣除印花税前的募集资金净额,税率为0.025%。)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该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570.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00%,认购金额为99,864,000.00元。资管计划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保荐机构安排相关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228.310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01%,认购金额为39,999,999.60元。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公开发售股份股东名称、持股数量及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 本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刊登初步询价公告日期2026年1月16日 初步询价日期2026年1月21日刊登发行公告日期2026年1月23日申购日期2026年1月26日缴款日期2026年1月28日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将尽快按照程序向上交所申请股票上市 (三)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情况 1、本次战略配售的总体安排 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1,140万股,占发行数量的20.00%。 四一三组合 258,856 0.45% 4,535,157.12 12 3-2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六零三二组合258,856 0.45% 4,535,157.12 123-3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二零零三组合103,543 0.18% 1,814,073.36 123-4 社保基金划转三零零四组合155,313 0.27% 2,721,083.76 123-5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二一零四组合155,313 0.27% 2,721,083.76 123-6 社保基金2002组合155,313 0.27% 2,721,083.76 123-7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五零二一组合776,567 1.36% 13,605,453.84 124 中金财富 参与跟投的保荐人相关子公司 2,283,105 4.01% 39,999,999.60 24 5 中金北芯生命 1号 该公司的高级管理人 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 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 项资产管理计划 5,700,000 10.00% 99,864,000.00 12 合计 11,400,000 20.00% 199,728,000.00 -注: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2、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 经营范围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股权结构 中金公司持有100%股权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3、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该公司员工资管计划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参与该公司员工资管计划的人员均为该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员工。该等人员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二节附件”之“附件六: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4、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 除上述主体外,公司引入“与该公司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以及“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参与战略配售。其他战略投资者均已与该公司签署认购协议。其他战略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341.689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99%,认购金额为59,864,000.40元。 其他战略投资者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自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五、该公司的板块定位 公司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4年4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对行业领域及对科创属性相关指标的要求。 (一)该公司符合科创板支持方向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心血管疾病精准诊疗创新医疗器械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通过坚持自主研发和技术创新,公司建立了高性能和高壁垒的有源介入医疗器械创新产品实现体系,持续实现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诊疗装备的成功研发和商业化,取得了海内外市场和临床的认可,为全球日益增长心血管疾病诊疗需求带来变革的精准解决方案。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公司所处行业属于“4生物产业”之“4.2生物医学工程产业”之“4.2.1医学影像设备及服务”和“4.2.4植介入生物医用材料及服务”;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属于“4.2生物医学工程产业”中的“4.2.1先进医疗设备及器械制造”和“4.2.2植介入生物医用材料及设备制造”;根据工信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等发布“十四五”医疗装备产业发展规划(工信部联规〔2021〕208号),公司属于重点发展领域之“诊断检验装备”和“治疗装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4年 4月修订)》,公司属于其中规定的“生物医药领域”之“高端医疗设备与器械”行业;同时,公司属于国家发改委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所规定的鼓励类产业,属于科创板支持方向。 公司核心产品IVUS系统为中国首个获批的自主创新60MHz高清高速国产IVUS产品和首个在海外获批上市(欧盟MDR)的国产IVUS产品,上市后即取得国产第一的市场份额并降低了国内市场的进口依赖;核心产品FFR系统为金标准FFR领域内中MDR FFR 国首个获批的国产产品和首个在海外获批上市(欧盟 )的国产 产品,被国家药监局评价为“属于国际领先、国内首创、填补了我国在金标准血流储备分数测量技术领域的空白”。公司上述两款产品均被纳入国家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为精准指导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PCI)手术临床实践带来变革。公司科技创新能力突出、市场认可度高、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具体体现在:(1)立足创新驱动——以促进关键技术突破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为目标,通过四大核心技术平台建立了高性能和高壁垒的有源介入医疗器械创新产品实现体系。与此同时,牵头承担国家科技部“数字诊疗装备”国家重点研发专项、广东省高性能心血管介入精准诊疗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2)面向重大临床需求——核心产品所属市场空间大,具有广泛临床需求,冠脉功能学和腔内影像学精准诊疗器械市场长期依赖进口设备和耗材,被海外医械巨头垄断。公司核心产品上市后迅速占据国内市场市占率第二且国产品牌市占率第一,实现高端有源介入医疗器械国产化率的提升;(3)坚持造福人民——公司面向心血管疾病高死亡率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和人民健康需求。在中国冠状动脉介入诊疗新时代背景下,精准评估和规范干预已成为实践和发展的主旋律。公司核心产品作为PCI精准诊疗金标准,显著改善临床获益,使创新成果更好服务人民健康。综上,公司科技创新能力突出、市场认可度高、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且属于“主要服务于符合国家战略,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创新能力突出,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行业地位突出或者市场认可度高,具有较强成长性的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4年4月修订)》第三条相关规定。 (二)该公司符合行业领域要求 根据《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和《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公司符合科创板行业领域要求: 公司所属行业领域 □新一代信息技术 公司主要从事心血管疾病精准诊疗领域创新介入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我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GB/T4754-2017),公司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C35)中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业(358)的医疗诊断、监护及治疗设备制造行业;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公司所处行业属于“4生物产业”之“4.2生物医学工程产业”之“4.2.1医学影像设备及服务”和“4.2.4植介入生物医用材料及服务”;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公司属于“4.2生物医学工程产业”中的“4.2.1先进医疗设备及器械制造”和“4.2.2植介入生物医用材料及设备制造”。□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符合科创板定位的其他领域根据《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公司属于第四条第六款“生物医药领域,主要包括生物制品、高端化学药、高端医疗设备与器械及相关服务等”重点推荐领域的企业。 (三)该公司符合科创属性要求 (五)项上市标准申报科创板发行上市,公司不适 用于“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25%,或最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3亿元”的指标 六、该公司技术先进性与研发技术产业化情况 (一)该公司技术先进性说明 公司长期坚持自主研发和技术创新,为此建立了市场导向的产品规划机制、创新产品高效转化的研发机制、产学研医的创新机制、研发人才培养及保留机制。通过核心产品的成功研发和商业化,公司建立了高性能和高壁垒的有源介入器械创新产品实现体系,涵盖了技术预研、产品研发、临床研究和产品注册、生产和质量管理、商业化落地等全面关键的流程。基于该全面且积淀深厚的研发平台,公司可基于临床真实需求,更合理可靠地控制研发过程,灵活调整研究方案,持续实现研发成果高效转化并不断提升创新产品竞争力。公司技术创新机制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业务与技术”之“七、该公司核心技术情况”之“(七)该公司技术创新机制”。 公司在心血管疾病精准诊疗领域深耕多年并取得了大量原创性的研究成果,建立了微纳器件研发与封装平台、介入导管研发与工艺平台、高性能医疗硬件开发平台、高性能信号与图像算法及应用软件平台等具有高复用性的核心技术平台,可支持公司快速对产品管线进行纵向升级和横向拓展。公司将研发人才视为核心竞争力,研发团队成员具有深厚的介入医疗器械产业化经验,专业背景涵盖高性能医疗电子软硬件、微纳器件设计、高分子材料加工组装等跨技术领域,可为公司自主研发和长远发展打下坚实基础。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拥有研发人员100人,占公司员工总数比例为15.82%,其中博士或硕士学历的人员占研发人员总数超过40%。 公司构建了独立、完整的知识产权体系,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拥有185项境内外授权专利,其中发明专利86项,同时公司还拥有14项PCT国际专利申请。 此外,公司于2021年被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认定为“广东省高性能心血管介入精准诊疗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于2022年被认定为“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并于2023年7月被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核心产品FFR系统于2023年获深圳市科技进步奖一等奖。 (二)该公司研发技术产业化情况 自成立以来,公司根据心血管疾病诊疗前沿技术发展和临床需求持续布局了冠状动脉疾病、外周血管疾病及房颤等领域。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累计向市场推出11个产品,在研产品共有6个,覆盖IVUS系统、FFR系统、血管通路产品、冲击波球囊治疗系统及电生理解决方案五大产品类别。 公司实现了多个国产同类领先的研发成果落地。其中公司核心产品IVUS系统为中国首个自主创新60MHz高清高速国产IVUS产品,核心产品FFR系统为金标准FFR领域内中国首个获国家药监局批准的国产产品。上述两款产品为精准指导PCI临床实践带来变革,均进入了国家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填补了国内市场的空白并改写了中国冠状动脉疾病临床精准诊断完全依赖进口产品的局面。 FFR 2020 2021 公司具备全球化商业视野。核心产品 系统于 年上市后即于 年占据 了30.6%的国内市场份额。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核心产品FFR系统逾70%的国内使用量来自于三级及以上的医院,已覆盖国内30个省市的医院,并在比利时、德国、意大利等海外十余个国家和全球约1,000家医院实现了临床应用。公司已投产的厂房面积约10,000平方米,包括3个GMP万级洁净车间,拥有精细化的生产管理体系并符合国际ISO13485质量标准。公司在创新医疗器械领域深耕多年,打通了产品从自主研发、规模化生产到国内外商业化的全链条,实现了心血管精准介入解决方案的产业化落地。公司研发技术产业化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业务与技术”之“一、该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情况”之“(六)该公司主要业务经营情况和核心技术产业化情况”。 七、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八、该公司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该公司符合并适用《科创板上市规则》第2.1.2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40亿元,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医药行业企业需至少有一项核心产品获准开展二期临床试验,其他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需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并满足相应条件。 该公司作为医疗器械企业,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7号——医疗器械企业适用第五套上市标准》的规定:(一)该公司的核心技术产品应当属于国家医疗器械科技创新战略和相关产业政策鼓励支持的范畴;(二)该公司的核心技术产品研发应当取得阶段性成果;(三)该公司应当满足主要业务或产品市场空间大的标准;(四)该公司应当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五)该公司应当不存在核心技术产品研发失败、主要业务或产品商业化生产销售预期明显不足等可能对企业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九、该公司公司治理特殊安排 截至2025年9月30日,该公司不存在公司治理的特殊安排。 十一、其他对该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2025年9月30日,不存在重大诉讼等其他对该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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