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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核技(000881)经营总结 | 截止日期 | 2023-06-30 | 信息来源 | 2023年中期报告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报告期内,世界经济增长动能不足,全球贸易增速放缓,国内经济持续恢复发展的基础仍不稳固。公司面对市场困难与机遇,坚定推进“A+”战略,以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着力优化产业结构、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强化人才储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28.6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5亿元。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上半年,国际干散货航运市场处于低位运行状态,导致船舶租金下滑,远洋运输业务收入不及预期;另因国内经济恢复基础尚不稳固,市场需求不足、行业竞争加剧的影响,导致新材料业务售价下跌,利润空间收窄;加速器与辐照业务受下游客户业务增长放缓的影响,订单验收进度相对延缓。 电子加速器研发与制造业务,公司全面提升加速器装备研发,加大对电子帘加速器的研发投入与新装备研发力度,与中科院近物所联合研发的“120keV-520mA电子帘加速器”,在上半年通过专家鉴定,标志着我国首台大功率电子帘加速器正式完成验收,该项科技成果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基本达到同类产品国际先进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填补了我国大功率电子帘加速器技术空白。公司完成关键核心部件固态电源首台工程样机验证;完成 DG立式 2.0MeV样机研发、生产,达到 2.0MeV/50mA和1.5MeV/60mA双运行指标,并实现首台套市场推广。2023年上半年,公司电子加速器实现新签订单(含海外销售)同比增长19.35%,新产品实现零的突破,完成 3台销售订单的签署。 辐照加工业务,公司稳步推进辐照站布点,上半年完成 2个新辐照应用项目的投资决策和 5个项目的立项审批,业务由长三角地区逐步向西北、华北地区延伸,并稳步推进西南、华中等区域布点。2023年 6月底前,已完成上海青浦项目投运,进一步提升公司在长三角地区的业务影响力;同期在建或拟建的辐照站项目有 4个,公司在辐照业务领域的市场规模预计将进一步扩大,并在全国初步形成辐照加工的网络化布局。 电子束处理难降解污染物业务,公司将2022年作为电子束处理难降解污染物技术示范项目的开工建设年,实现十个应用领域十多个示范项目全部开工。至2023年上半年,印染废水示范项目、化工园区示范项目、垃圾渗滤液全量化示范项目等均已建成并进入试运行阶段,处理效果均已实现达标,运行成本优于同类传统工艺,为后续的应用推广和业务发展夯实了基础。从业务发展情况看,上半年新签合同额保持快速增长趋势,将为公司发展拓展新的广阔空间。 新材料业务,公司新材料业务领域已在线缆高分子材料的基础上,向核电装备、特种改性材料、复合材料、发泡材料、医用材料、生物可降解材料等前沿领域进军,主要产品有电线电缆材料、光通信材料、弹性体、工程塑料、生物可降解材料等,下游应用覆盖汽车、电子电器、能源、电力、建筑、光通讯、轨道交通、海工装备、航空航天、核电及新能源等领域。上半年公司在生物可降解、PE护套料、PBT、90℃特种阻燃护层料等新品领域的销售达到 1.2亿元,在改性塑料的“三新”增量市场实现新品销量 1.23万吨,预算完成率 124%,面对市场需求不足的情况,改性塑料业务的市场份额仍然实现了与上年基本持平;并在 5G+智能行业、安防产品、卫浴产品、新能源和网联汽车行业、医疗健康行业中推进科研成果转化,加快推进新品的批量销售。目前公司在线缆料领域稳居行业前列,其中光通信材料居国内龙头地位,汽车密封条、建筑用防水卷材、航天航空用大飞机料等材料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医疗健康业务,公司在医疗健康领域初步形成以“医疗装备+医用同位素”为核心的整体解决方案,目前正在按计划稳步推进生产准备工作,包括厂房建设、设备调试安装、技术预研等。质子业务方面,加强与IBA在医疗装备领域的业务合作,加快质子治疗高端技术的引消吸创,为公司医疗健康业务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公司作为医疗健康产业的新进者,已全面启动质子肿瘤设备自主化、国产化研发工作;上半年积极推进华西项目设备制造工作,项目进度符合计划要求;深入参与IBA合作项目安装调试及运维,开展NMPA注册,逐步掌握安装质子诊疗设备调试运维能力和NMPA等注册法规流程。同位素业务方面,公司与九院二所等 4家单位建立合作关系,上半年完成首单同位素销售交付并取得销售收入,为市场的后续推广奠定良好基础。公司上半年在同位素业务领域积极拓展客户,并积极跟进客户动向,随时准备投标工作。 另外公司正在稳步优化重大资产重组前的远洋运输、房地产开发、工程承包、远洋渔业和进出口贸易等业务。2023年上半年公司已注销新加坡华商船务有限公司、新加坡华云船务有限公司、大连群鹏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已经董事会批准正在处置的有北京金时代置业有限公司、新加坡华凤船务有限公司、新加坡华连船务有限公司(船舶已出售)、新加坡华鹰船务有限公司。公司将按照分阶段披露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关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营业收入构成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 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注:占利润总额比例是指相关科目金额/利润总额。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的具 体内容 形成原因 资产规模 所在地 运营模式 保障资产安全性的控制措施 收益状况 境外资产占公司净资产的比重 是否存在重大减值风险远洋运输船舶 投资 固定资产船舶84,841.31万元 新加坡 对外提供经营租赁 专业队伍经营管理和船舶保险 营业利润824.14万元 8.43% 否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注:投资额是现金流量表中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0.0 首期以全 资子公司 不 适 不适 用 不 适 暂未 设立 不 适 不适 用 否 202 3年 巨 潮 疗健 康集 团有 限公 司 健康板 块的平 台公 司,代表公司对核医疗业务进行统筹管理,负责整体业务板块的战略规划、经营统筹、市场推广、新业务孵化、监督管理与集约化服务。 0.0(绵阳)有限公司100%股权和中广核同位素科技(绵阳)有限公司100%股权按评估值(具体以评估备案价值为准)作价注入 用 用 用 02月16日 资讯网合计 -- -- 100,000 -- -- -- -- -- -- 0.0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募集资金使用总体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广核核技术应用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412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7,686,421股,每股面值 1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 10.46元,共募集人民币2,799,999,963.66元,扣除承销费用 40,500,000.00元,以及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4,363,290.60元(律师费、验资费、证券登记费等),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55,135,673.06元。上述资金已于2016年12月30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准验字[2016]1210号)。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1) 本年度 投入金 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 %) (3)=(2)/ (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 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扩建 2、年产 2.4万吨长玻纤增 强聚丙烯车用结构材料 (LFT)生产建设项目 是 16,128.00 11,001.22 9,084.03 82.57%(已结项) 2018/12/31 657.13 不适用 是 3、年产 6.6万吨高性能改 性尼龙(PA)生产建设项 目 是 36,860.00 18,419.67 15,951.35 86.60%(已结项) 2018/12/31 593.36 不适用 是 4、年产 3万吨高性能改性 聚碳酸脂(PC)生产建设 5、13.485万吨高聚物材料 新建项目 是 53,076.70 34,165.17 31,326.45 91.69%(已结项) 2019/12/31 316.13 不适用 是 6、10万吨高聚物材料新建 7、18万吨高聚物材料新建 8、补充标的公司流动资金 否 36,611.87 36,611.87 - 36,120.00 98.66% (已结 项) - 不 否 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2019年前,高新材料业务受上游石化产品价格普遍上涨和国内环保加强监管影响,原材料成本持续上升,同时下游市场竞争激烈,销售价格并未随之上涨,造成整个行业利润率明显下滑。有鉴于此,为控制在高新材料行业的投资风险,公司对募投项目方案进行了调整和优化。具体情况参见《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18)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适用,详见本报告“四、变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2017年6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3,780.7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报告期期末,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 13,780.7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公司于2018年4月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8年4月9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7,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截至2019年4月4日,公司已将 27,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一次性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适用。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8,9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适用。①为控制在高新材料行业的投资风险,2019年公司对募投项目方案进行调整和优化,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将调减的 86,799.32万元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前期现金管理收益 13,734.68万元,共计 100,534.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②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从项目的实际需求出发,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强对项目费用的监督和管控,基于项目实际运营情况,公司减少了铺底流动资金的拨付;另外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2022年5月20日,经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公司将已完成的“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扩建项目”、“年产 2.42万吨长玻纤增强聚丙烯车用结构材料(LFT)生产建设项目”、“年产3.2886万吨高性能改性尼龙(PA)生产建设项目”、“年产 1.6133万吨高性能改性聚碳酸脂(PC)生产建设项目”、“5.864万吨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5.239万吨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项目结项,并将项目结项后募集专户余额 17,649.26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完成注销专户 8个,账户结余资金当期共计 17,669.55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8,9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截至报告期期末,其他剩余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2018年12月1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8年12月27日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由于行政区划调整,将金海产业园四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扩建项目”、“年产 2.4万吨长玻纤增强聚丙烯车用结构材料(LFT)生产建设项目”、“年产 6.6万吨高性能改性尼龙(PA)生产建设项目”、“年产 3万吨高性能改性聚碳酸脂(PC)生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中广核俊尔新材料有限公司”变更为其全资子公司“中广核俊尔(浙江)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不变。 (2)2020年4月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新核材产业园相关公司吸收合并的议案》。中广核高新核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高新核材”)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全资子公司中广核高新核材集团(太仓)三角洲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仓新材料”,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3.485万吨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实施主体)所在的产业园区规划作为华东区域生产基地(以下简称“太仓产业园”)。根据江苏省政策规定,生产经营性化工企业不得以多个法人并存租赁厂房形式进入园区,经2020年4月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执行吸收合并方案,即以全资子公司中广核三角洲(江苏)塑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三角洲”)为主体,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太仓新材料、中广核三角洲(苏州)高聚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三角洲”)及中广核三角洲集团(苏州)特威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特威”),并将江苏三角洲经营地址变更至太仓产业园项目所在地,以实现三家企业入园、集中生产。吸收合并完成后,江苏三角洲继续存续,太仓新材料法人主体资格将依法予以注销,太仓新材料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人员和业务由江苏三角洲依法继承,相应的募投项目“13.485万吨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实施主体由太仓新材料变更为江苏三角洲分公司。 该项目的投资总额、实施地点、项目用途、预期效益等其他计划不变,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资方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二)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 (1)为了有效防范投资风险,保证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质量,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升设备的综合配套能力和利用率,经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9年5月17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募投项目新建产能降低至 28.42万吨,所使用的募集资金调减至15.21亿元,并将调减的86,799.32万元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前期现金管理收益(具体金额以实施日结转的金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参见《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18)。 (2)2022年9月13日,公司2022年第五届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产业园10万吨新材料新建项目投资方案调整的议案》,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 37,142.60万元,变更后投资额 36,944.36万元,产能不变。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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