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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卫医学(301060)经营总结 | 截止日期 | 2024-12-31 | 信息来源 | 2024年年度报告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业务主要为向各级医疗机构、科研院所提供医学诊断服务、体外诊断产品销售和科研检测服务。 (一)所属行业及行业发展概况 公司所处的医疗服务行业是整个医疗健康行业中直面人民群众的部分,是一个国家医疗水平的直观体现,关乎着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行业具有显著的刚性特征以及抗周期的属性。我国的医疗服务长期存在供需缺口,从需求端来看,随着国内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和人们对自身健康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未来医疗需求将持续扩大;从供给端看,我国医疗机构和医生供给存在缺口,医疗资源区域分布不均,分级诊疗和医联体、医共体建设政策的推进,为民营医疗机构发展提供了长期的驱动力,医疗健康行业潜力会进一步释放。医学诊断作为该行业的细分领域,其发展水平对居民享受均等化医疗服务的需求有着深远影响。医学诊断服务通常由三类服务提供商提供,即医院检验科/病理科、第三方医学实验室和其他(疗养院等其他),其中医院检验科/病理科是最大的医学诊断服务提供商,但其通常仅为门诊及入院患者提供医学诊断服务及病理诊断服务。与医院实验室相比,ICL连锁运营商拥有更广阔的实验室网络覆盖范围,受益于集中管理和采购优势,ICL能够以较低的成本提供更多的检测项目,同时凭借更多的资金来源及资本投资,ICL在新技术和新设备引进、高素质人才吸引和培训、临床实验室认证等方面更具主动性和竞争性。随着惠及 ICL行业的一系列医疗改革政策的出台,以及医药市场对药物创新需求的不断增加,ICL行业在近些年取得了长足发展。与此同时,行业企业竞争加剧,由原来的几家检测服务企业,发展到众多连锁品牌全国开花,综合服务品牌与专科特色服务品牌竞相出现。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行业报告,中国临床检测市场及第三方检测实验室的市场规技术革命推动行业技术革新,新的产业技术有望推动医学诊断行业实现创新突破,为产业升级和创新提供持续动力。新型基因测序平台、AI病理诊断、自动化实验室系统、5G网络、精细化物流管理系统等新技术将得到更广泛应用,不断改变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的方式,从而重塑及推动 ICL行业的发展。当前,ICL连锁供应商不断寻求市场下沉。根据《中国卫生健康统计年鉴》,中国平均每家各级公立医院门急诊的检上两极分化明显。为了进一步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等现实问题,近年来,国家对医疗卫生的财政支出一直保持稳定增长,根据2025年3月5日全国人大审议的《关于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2025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 284,612亿元,其中卫生健康支出占 7.2%,达到了 20,348亿元。根据预算报告, 2024年中央财政下达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 3,974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 30元,达到每人每年 670元。为了进一步推动医疗资源重心下移、推进县域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中央加快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着力提升地市和县级医疗水平,加强社区和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落实基层首诊负责制,减轻上级医院就诊压力。对于 ICL供应商来说,下沉县域基层建设实验室,提升基层医疗机构诊疗能力,利用优势区域市场或合作共建模式融入医联体、医共体建设区域中心,将成为 ICL服务供应商新的业务拓展方向。 (二)所属行业的行业主要法律法规政策变更及对所处行业的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国家继续深入推进“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将保障人民健康安全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深化医疗卫 生体制改革,完善制度建设;深入实施健康中国行动,在卫生健康标准、医疗信息化规划、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等领域齐发力;同时持续加码强基层政策,深化加快县域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在国家政策和行业法律法规组合拳的推动下,医疗健康产业规模显著扩大,体外诊断、第三方独立医学实验室市场潜力进一步释放。 1、强基利好政策持续加码,县域乡镇市场需求释放 2024年1月11日至 12日,全国卫生健康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指出需以基层为重点推进服务能力建设,持续 加强县医院能力建设,深入推进“千县工程”。1月 2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发布了《关于实施“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社区医院建设三年行动的通知》,要求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均衡布局,补短板、强弱项,持续提升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坚持中西医并重,强化医防融合服务,建设优质高效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2024年4月2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健全机制推动城市医疗资源向县级医院和城乡基层下沉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依据对口帮扶工作要求,确定省内支援关系,重点帮扶未达标的县级医院;加强城市医院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全方位支援,包括提高管理水平、提升服务能力、加强人才培养、完善双向转诊机制及特色科室建设等。2024年6月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健全机制推动城市医疗资源向县级医院和城乡基层下沉的通知》,要求推进分级诊疗,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加强县乡村医疗服务协调联动。6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要求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条件,推广智慧医疗辅助信息系统。加强中心卫生院建设。组织二、三级医院通过人员下沉、远程医疗、培训、巡回医疗等方式提高基层能力。国家高度重视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的提升,近年来通过持续出台一系列强化基层医疗的政策,旨在增强优质医疗资源的可及性和均衡性。随着这些政策的落地实施、基层诊疗需求显著增长,县域区域医疗中心的潜力得到进一步释放。基层市场正成为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的重点布局领域,通过在县域基层建设更多连锁实验室,ICL企业有望开辟新的业绩增长点。此外,国家政策鼓励 ICL企业积极参与基层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支持其融入县域内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病理诊断等资源共享中心的统筹规划与建设。这一举措不仅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效率,还能全面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进一步推动分级诊疗制度的落实,助力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的目标。通过加强基层医疗能力建设,国家旨在构建更加高效、公平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 2、DRG/DIP支付改革深化,ICL助力医保控费 我国 DRG支付方式改革始于2004年,2018年国家医保局成立后,改革进程显著加快。2019年 10月,国家医保局发布《国家医疗保障 DRG分组与付费技术规范》和《国家医疗保障 DRG(CHS-DRG)分组方案》,标志着 DRG支付改 革的顶层设计基本完成。2020年 10月,国家医保局推出《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工作方案》,在多个城市启动 DIP付费试点。2021年 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明确提出到2025年,DRG/DIP支付方式覆盖的住院费用占比达到 70%。同年 11月,国家医保局发布《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明确到2024年底,全国所有统筹地区全面开展 DRG/DIP付费改革;到2025年底,DRG/DIP支付方式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住院医疗机构,基本实现病种和医保基金全覆盖。这标志着我国 DRG支付改革从顶层设计和区域试点阶段进入全国推广阶段。 2024年 7月,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印发按病组和病种分值付费 2.0版分组方案并深入推进相关工作的通知》。DRG2.0版分组方案进一步优化和细化病种分组,使其更贴合临床实际,并引入特例单议机制和除外机制,为创新药械的临床应用提供支持,助力 DRG支付改革深化。根据国家医保局2024年上半年新闻发布会数据,截至2023年底,全国超 90%的统筹地区已开展 DRG/DIP支付方式改革,改革地区住院医保基金按项目付费占比降至 25%左右。相比于按项目付费模式,DRG模式将费用压力转化为医疗机构的成本控制动力,推动其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从而促进降本增效,相关产品和服务将因此受益。 3、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扩容,检验病理面临降价压力 自2016年四部委联合发布《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意见》以来,全国多地加速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从各地的 调整实践来看,改革主要集中在降低检查、检验类项目价格,同时提高技术含量高、劳动价值突出的手术和治疗类项目价格。2021年 8月,国家医保局等八部门印发《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下称“《试点方案》”),计划在 5个城市开展试点,目标是通过 3至 5年的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并在2025年向全国推广。《试点方案》提出建立分类医疗服务价格形成和调整机制:通用型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围绕统一基准浮动,基准价格可动态调整;复杂型医疗服务由政府指导价形成,需评估医药费用增长、收入结构、成本变化等因素后定期调整;特需服务和新增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但公立医疗机构的市场调节价项目占比不得超过 10%。 2024年 10月至 11月,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促进地区间价格水平均衡,国家医保局先后发布《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一批)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二批)的通知》。各地医保局据此下调相关检验项目价格,调整后的最高政府指导价不得高于国家医保局设定的治理目标价格。第一批调整涉及 4个检查检验类项目,包括血栓弹力图试验(TEG)、糖化血红蛋白测定、B型钠尿肽(BNP)测定和 B型钠尿肽前体(PRO-BNP)测定;第二批调整涉及 10个项目,包括糖类抗原测定、癌胚抗原测定(CEA)、甲胎蛋白测定(AFP)、细胞角蛋白 19片段测定(CYFRA21-1)、胃泌素释放肽前体(ProGRP)测定、神经元特异性烯醇化酶测定(NSE)、鳞状细胞癌相关抗原测定(SCC)、总前列腺特异性抗原测定(TPSA)、游离前列腺特异性抗原测定(FPSA)和复合前列腺特异性抗原(CPSA)测定。这些举措旨在进一步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推动医疗资源合理配置。 4、体外诊断试剂集采扩面 2022年 11月,江西省牵头 23省对 26种肝功生化类检测试剂展开集采,集采价格降幅达 68.00%(与集采前加权采 购均价比较)。2024年 10月,安徽省医保局牵头发布《关于〈二十七省(区、兵团)2024年体外诊断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安徽省拟牵头 27省对 16项肿瘤标志物检测产品、9项甲状腺功能检测产品开展集采。2024年 11月,江西省牵头 27省针对糖代谢、离子微量元素、血脂脂蛋白、肝功能、胰腺类、肾功能等 35种生化诊断试剂展开集采。体外诊断试剂的集采未来将扩面,也将促使这一行业的企业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不断优化成本结构。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参见“第三节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 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行业分类 项目 单位2024年2023年 同比增减 体外诊断产品销售-检测试剂 销售量 盒 1,315,070.80 1,244,333.00 5.68%生产量库存量 盒 114,682.54 109,333.00 4.89%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 30%以上的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产品分类 说明:无。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公司名称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徐州医大精准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新设 无重要影响喀什希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新设 无重要影响上海沧辰渤陆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新设 无重要影响北京明谛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 无重要影响北京明谛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 无重要影响常德兰卫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 无重要影响徐州兰卫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注销 无重要影响南京思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注销 无重要影响淮安兰卫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注销 无重要影响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3、费用 4、研发投入 主要研发项 目名称 项目目的 项目进展 拟达到的目标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FGFR2融合检测试剂盒 开发伴随诊断试剂盒,检测胆管癌患者FFPE样本中的FGFR2融合突变, 产品开发中,目前初步临床样本验证灵敏度 100%,特异性 100%,持续 利用 dPCR技术开展新项目。单管同时检测上百种 FGFR2的融合形式,以促进替代 NGS产 本项目系研发单管超多重 FGFR2融合检测试剂盒,旨在进一步提升公司在肿瘤领域的技术储备和实力,促进 dPCR平台上肿瘤方匹配靶向药佩米替尼。 收集 FGFR2融合阳性临床样本。 品的低成本的创新性LDT产品。 向的应用开发,并以此加强公司和相关医院的合作关系。TB结核检测项目 开发舌拭子结核检测试剂盒,通过舌拭子样本定性检测结核分枝杆菌,适用于无痰患者和人群筛查。 RUO试剂盒开发完成 1、提供便捷、无创的结核筛查方案,替代传统痰液检测; 2、切入结核高负担国家 的公共卫生市场(如中 国、印度)。 本项目是公司在感染检测领域的重要布局,通过无创结核检测技术强化业务协同性,提升公司在感染诊断领域的技术壁垒。产品采用舌拭子采样,具有差异化竞争优势,可深化与核心医疗机构的合作。同时契合全球结核防控需求,具备纳入公共卫生采购体系的潜力,为公司拓展感染市场提供持续增长动力。BCR-ABLp210 dPCRRUO试剂盒 开发一种高灵敏度的数字 PCR(dPCR)试剂盒,用于定量检测慢性髓系白血病(CML)患者外周血中的 BCR-ABL1融合基因比例,辅助临床监测治疗效果(分子反应 MR值)。 产品开发中 1、提供高精度、低成本的 MRD监测方案; 2、瞄准 AML MRD检 测市场。 本项目是公司在血液肿瘤精准诊断领域的重要突破,通过高灵敏度数字 PCR技术提升白血病MRD监测水平,强化公司在血液病检测领域的技术领先优势。产品凭借专利技术实现 10^-6检测灵敏度,填补了临床 qPCR检测的空白,将深化与血液病专科医院的合作,为后续血液肿瘤检测产品开发奠定基础。标准化实验室智慧管理平台 打造兰卫区域中心内各个实验室的标准智慧化管理平台,实现实验室人、机、料、法、环全方位信息化管理。 研发中 研发支持 PC/移动多端、全面覆盖实验室管理体系的标准化智慧管理平台系统,支持独立使用和对接嵌入实验室LIMS、社区 LIS、医院LIS等业务系统使用。 助实现实验室标准化、信息化、智慧化:能全面满足医学实验室ISO 15189认证要求;能帮助实验室实现质量管理方面的无纸化;能助力智慧实验室建设、实现智慧管理。科研生信分析平台 研发以临床科室与科研高校为用户的分析平台,为其提供临床科研、生信分析、队列研究服务,并支持产出科研文章及专利。 研发中 1、聚焦医院病理科,依托多组学数据平台,整合临床数据,融合科研多组学数据; 2、将个性化生信分析及 数据挖掘便捷化,促进科学研究及成果转化; 3、与市面科研云平台差 异化竞争,填补临床数据科研应用工具空白; 4、临床型医院转化成科 研型医院的技术路径和 技术手段。 本项目的实施有助于为科研团队及医疗机构相关客户提供科研研究服务,解决用户痛点,有利于提升客户粘性。 5、现金流 期资产支出较同期大幅下降;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 503.02%,主要系报告期偿还银行贷款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4年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请见本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七、55.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五、非主营业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目2024年12月31日 注: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货币资金 3,050,274.78元已解除冻结。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已 使用募 集资金 总额 已累计使 用募集资 金总额 (2) 报告期末募 集资金使用 比例(3)= (2)/(1) 报告期内 变更用途 的募集资 金总额 累计变更 用途的募 集资金总 额 累计变更 用途的募 集资金总 额比例 尚未使用 募集资金 总额 尚未使用募集 资金用途及去 向 闲置两 年以上 募集资 金金额 2021年 首次 公开 经营活动 0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21年9月8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 2,996.94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996.94万元;(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10,131.59万元。 2024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489.61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3,128.53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 773.65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收入 119.99万元。实验室升级建设项目及医学检验研发中心项目已完成,对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余额转出至自有资金账户25.9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 867.74万元。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 2,996.94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201Z0212号)。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适用“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节余主要系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在保障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本着专款专用原则,谨慎、合理、节约地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把控采购、付款等各个环节,最大限度合理配置资源,节约项目资金。同时,募集资金在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医学检验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节余主要系募集资金在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将“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截至2024年12月31日节余资金 8,677,370.23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另2022年度,公司将 259,009.80元由注销的募集资金账户转出至自有资金账户,期末均以活期存款形式存放。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无。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2024年05月15日 网络远程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其他 网上投资者 公司2023年度业绩情况 巨潮资讯网: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公告日期:2024年5月15日) 十三、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 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十四、“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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