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影石创新(688775)经营总结 | 截止日期 | 2025-06-06 | 信息来源 | 2025年06月06日招股书 | 经营情况 | (十三)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该公司的经营状况 1、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 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之间,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公司主要业务的采购模式及销售模式、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主要经营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人员、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2、2025年1-3月财务数据审阅情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3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1-3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出具了容诚阅字[2025]518Z0005号审阅报告。 经审阅,公司2025年1-3月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4)非经常性损益的主要项目和金额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27.58 0.09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659.44 890.10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1,117.23 720.60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1.83 -148.04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 1,832.42 1,462.76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271.52 257.63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1,560.90 1,205.13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1,560.90 1,205.132025年1-3月,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为 1,560.9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355.77万元,主要系购买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有所增加。 3、2025年1-6月业绩预计情况 2025年1-6月,公司预计可实现营业收入 321,428.00万元~ 381,475.00万元,较去年同期变动约 32.38%~57.10%;预计实现净利润 49,435.00万元~58,322.00万元,较去年同期变动约-4.65%~12.4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46,887.00万元~55,378.00万元,较去年同期变动约-4.64%~12.63%。 2025年1-6月,公司预计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增速低于预计营业收入增速,主要系:(1)为进一步提升品牌影响力,将产品的垂直领域优势向更为广阔的大众消费场景渗透,公司加大了在线上营销宣传、线下展会活动及线下直营店等方面的市场推广投入,2025年1-6月销售费用相较上年同期有所上升;(2)公司持续推进全新产品线开发、关键技术升级及技术版图拓展,研发投入持续加大,2025年1-6月研发费用相较上年同期有所上升。 前述2025年1-6月财务数据为公司初步预计数据,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上述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五、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十四)该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为明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对新老股东的回报,增强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的股利分配进行监督,公司拟订了上市后《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已经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公司提示投资者关注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最低比例、上市后三年内利润分配计划和长期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之“二、股利分配政策”。 (十五)本次发行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 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刘靖康及其一致行动人潘瑶、控股股东北京岚锋创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岚沣管理咨询(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作出业绩下滑情形的相关承诺,主要内容如下:1、该公司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 50%以上的,延长承诺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 6个月;2、该公司上市第二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 50%以上的,在前项基础上延长承诺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 6个月;3、该公司上市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 50%以上的,在前两项基础上延长承诺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 6个月。上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准,“届时所持股份”是指承诺人上市前取得,上市当年及之后第二年、第三年年报披露时仍持有的股份。 本公司提示投资者认真阅读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具体承诺事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二节 附件”之“五、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具体内容”。 二、该公司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一)该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7月9日,2020年2月26日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注册资本 36,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刘靖康注册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兴业路 1100号金利通金融中心大厦 2栋1101,1102,1103 主要生产经营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兴业路 1100号金利通金融中心大厦2栋 1101,1102,1103控股股东 北京岚锋创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刘靖康行业分类 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在其他交易场所(申请)挂牌或上市情况 无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 保荐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律师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其他承销机构 高盛(中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机构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机构 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该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存在的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的全资子公司中证投资以及金石投资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金石智娱分别直接持有该公司 9,112,616股、9,112,486股股份(对应发行前持股比例分别为 2.5313%、2.53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的要求,科创板试行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制度,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安排全资子公司中证投资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获配 1,269,303股股份。除上述情形外,该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均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的情形。 (三)本次发行其他有关机构 股票登记机 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收款银行 中信银行北京瑞城中心支行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机构 无 三、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数 4,100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10.22%其中:发行新股数量 4,100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10.22%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 本次发行不涉及老股转让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发行后总股本 40,1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47.27元发行市盈率 20.04倍(按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计算,每股收益按照2024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8.84元(按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收益 2.63元(以2024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较低者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12.29元(按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收益 2.36元(以2024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较低者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市净率 3.85倍(按每股发行价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网下投资者和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并开通科创板投资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它机构(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承销方式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余额包销公开发售股份股东名称 无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 不适用募集资金总额 193,807.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 174,776.61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智能影像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影石创新深圳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发行费用概算 本次发行费用合计 19,030.39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1、承销及保荐费:保荐费(含持续督导费用)330.19万元,根据 项目进度分阶段支付;承销费为 15,504.56万元,承销费率为参考市场承销费率平均水平,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2、审计及验资费:1,500.00万元,依据承担的责任和实际工作量,以及投入的相关资源等因素确定,按照项目进度分阶段支付; 3、律师费:1,106.60万元,参考本次服务的工作量及实际表现、贡 献并结合市场价格,经友好协商确定,按照项目进度分阶段支付;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513.21万元; 5、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75.83万元。 注 1:上述各项发行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注 2:相较于招股意向书,根据发行情况将印花税纳入了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印花税税基为扣除印花税前的募集资金净额,税率为 0.025%。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通过中金影石创新 1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称“中金影石 1号员工资管计划”)和中金影石创新 2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称“中金影石 2号员工资管计划”)参与本次公开发行的战略配售。通过中金影石 1号员工资管计划参与战略配售数量为1,330,653股,占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 3.25%,获配金额62,899,967.31元;通过中金影石 2号员工资管计划参与战略配售数量为 1,567,675股,占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 3.82%,获配金额74,103,997.25元。上述资管计划本次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个月。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保荐人安排相关子公司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投资”)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获配股数为 1,269,303股,跟投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3.10%,获配金额为 59,999,952.81元。中证投资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24个月。公开发售股份股东名称、持股数量及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 不适用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刊登初步询价公 告日期2025年5月22日 初步询价日期2025年5月27日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2025年5月29日申购日期2025年5月30日缴款日期2025年6月4日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三)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情况 1、参与规模及对象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82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 注 1: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注 2:中金影石 2号员工资管计划募集资金的 80%用于参与认购,即用于支付本次战略配售的价款,实际投资于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超过 80%,符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本次发行中,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主要包括: (1)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参与科创板跟投的保荐人相关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投资”); (2)中金影石 1号员工资管计划、中金影石 2号员工资管计划(中金影石1号员工资管计划和中金影石 2号员工资管计划合称简称“影石员工资管计划”或“员工资管计划”); (3)与该公司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 2、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 (1)跟投主体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按照《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8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上证发〔2025〕46号)的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跟投主体为中证投资。 (2)跟投规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要求,发行规模 10亿元以上、不足 20亿元的,跟投比例为 4%,但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 中证投资本次获配股数为 1,269,303股,跟投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3.10%,获配金额为 59,999,952.81元。 3、该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1)投资主体 (2)参与规模和具体情况 中金影石 1号员工资管计划参与战略配售数量为 1,330,653股,占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 3.25%,获配金额 62,899,967.31元。中金影石 2号员工资管计划参与战略配售数量为 1,567,675股,占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 3.82%,获配金额 74,103,997.25元。 ①中金影石 1号员工资管计划 根据该公司提供的说明及提供的各份额持有人与该公司或该公司的子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参与该资管计划的人员均与该公司或该公司的子公司签署现行有效的劳动合同,且均为该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或该公司核心员工。该等人员姓名、职务与持有份额比例如下: 序 号 姓名 劳动合同签署 单位 职务 人员类型 认购金额 ②中金影石 2号员工资管计划 根据该公司提供的说明及提供的各份额持有人与该公司或该公司的子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参与该资管计划的人员均与该公司或该公司的子公司签署现行有效的劳动合同,且均为该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或该公司核心员工。该等人员姓名、职务与持有份额比例如下: 序 号 姓名 劳动合同签署 单位 职务 人员类型 认购金额 4、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 除上述参与科创板跟投的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和员工资管计划外,公司引入“与该公司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参与战略配售。淡马锡富敦投资有限公司共获配 1,754,083股,获配金额为82,915,503.41元;上海灏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共获配 1,008,092股,获配金额为47,652,508.84元;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共获配 463,722股,获配金额为21,920,138.94元;绍兴韦豪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获配 403,236股,获配金额为 19,060,965.72元;紫荆实业控股有限公司共获配 403,236股,获配金额为 19,060,965.72元。 5、配售条件 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与该公司签署战略配售协议,不参加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并承诺按照该公司和联席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的股票数量,并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付认购资金。 2025年5月22日(T-6日)公布的《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已披露战略配售方式、战略配售股票数量上限、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选取标准等。 2025年5月27日(T-3日)前,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向联席主承销商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联席主承销商在确定发行价格后根据本次发行定价情况确定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配售金额、配售数量并通知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因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金额低于其预缴的金额,联席主承销商已及时退回差额。 2025年5月29日(T-1日)公布的《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已披露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名称、获配股票数量以及限售期安排等。 2025年6月4日(T+2日)公布的《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已披露最终获配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名称、股票数量以及限售期安排等。 6、限售期限 中证投资本次跟投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24个月。 影石员工资管计划和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本次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个月。 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