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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民健康(603222)经营总结 | 截止日期 | 2024-12-31 | 信息来源 | 2024年年度报告 | 经营情况 |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受多种因素影响,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77,572.8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3.28%;其中,医疗服务板块实现营业收入32,136.0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67%;医疗器械板块实现营业收入17,080.7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1.52%;大输液板块实现营业收入27,682.3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22%。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5,971.17万元和-5,869.18万元,仍处于亏损状态,主要原因如下:1、针对“何清红等人伪造公司印章”一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计提了该事项可能造成的损失;2、公司医疗器械板块和医疗服务板块受多种因素影响,收入下滑;3、公司研发投入加大。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298.59万元,虽然较上年同期下降47.94%,但整体仍维持在较好水平。 (一)各业务板块经营情况 1、医疗服务板块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医疗服务板块实现营业收入32,136.05万元,收入占比由上年同期39.92%提升至41.79%,医疗服务板块逐步成为公司收入及利润的重要来源。 报告期内,博鳌国际医院实现营业收入16,922.86万元,实现净利润740.16万元,收入及利润较上年同期均出现下滑,一方面,第四季度医院的正常生产经营受台风灾害影响较大,且部分资产遭受损失;另一方面,基于对细胞治疗药物前景的看好,医院对细胞治疗药物研发投入加大。 报告期内,鄂州二医院公司(鄂州城南医院和武昌大道综合门诊部)实现营业收入15,380.3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65%;医院门诊量183,935人次,较上年同期增长20.84%;住院出院14,778人次,较上年同期增长14.01%;手术台次5,671台,较上年同期增长34.38%,业务发展稳步推进。 但受新院开业摊销加大、医保扣费等因素的影响,亏损2,617.05万元,医院尚未能实现盈利。 2、医疗器械板块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医疗器械板块实现营业收入17,080.7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1.52%;一方面,公司预充式导管冲洗器及安全注射器内销较上年下滑幅度较大;另一方面,针对“何清红等人伪造公司印章”一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计提了该事项可能造成的损失,冲抵了该年度的销售收入。 3、输液板块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大输液板块实现营业收入27,682.33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3000ml氯化钠注射液实现销售9,617.09万元,占当期输液板块收入的34.74%。冲洗剂方面,公司已拥有3000ml氯化钠注射液、3000ml山梨醇甘露醇冲洗剂、500ml平衡盐溶液(供灌注用)、1000ml平衡盐冲洗液等产品,产品种类逐渐丰富。 4、研发情况 窦性心动过速;术中和术后心动过速和/或高血压。 小试阶段富马酸依美斯汀滴眼液 化药4类 季节性过敏性结膜炎 中试阶段酒石酸溴莫尼定滴眼液 化药4类 适用于降低开角型青光眼及高眼压症患者的眼压。 小试阶段盐酸奥布卡因滴眼液 化药4类 眼科领域内的表面麻醉 小试阶段 (二)股份回购、注销及增持情况 1、第一期回购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回购期内,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2,14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26%,支付的总金额为91,527,312.68元(不含交易费用)。 2024年10月9日,上述回购股份全部注销完毕。 2、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人员及关联公司员工增持情况 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3月25日,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人员及关联公司员工,通过私募产品安诚数盈光渝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票8,838,5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5%,累计增持金额为57,103,298元。 截至本报告公告日,上述增持计划已到期并减持完毕。 3、第二期回购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亿元(含)且不超过2亿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何清红等人伪造公司印章”一案 (三) 公司原副总裁何清红及其团队成员于2023年3月私刻了公司及其子公司(聚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济民堂医药贸易有限公司)的印章,并在销售过程中,冒用公司名义用假章与经销商签署《补充协议》,约定若经销商在一定期限内(如3个月、6个月)没有实现产品销售,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有权退回公司,公司需给予经销商所退回产品采购金额10%的资金占用补偿(一般为10%)。 公司取得初步证据后,于2025年3月24日向公安局报案,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已对“何清红等人伪造公司印章”一案立案侦查。 截至本报告公告日,上述案件仍在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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