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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一科技(300690)经营总结 | 截止日期 | 2024-12-31 | 信息来源 | 2024年年度报告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双一科技主要从事树脂基复合材料行业,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的行业划分,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C30)。公司复合材料制品主要应用于风电、模具加工、工程机械、公共交通、游艇及船舶等多个行业领域,目前是国内知名的风电机舱罩、非金属模具和车辆轻量化复合材料部件的供应商。公司产品占比较大的风电、车辆领域行业情况如下:(一)风电领域 1、2024风电行业情况 2024年全球风电新增装机容量为121.6GW,同比增长3.9%。其中陆上风电装机109.9GW,同比微增2.7%;海上风电装机11.7GW,同比增长6.36%。2024年中国风电新增吊装容量为79.82GW,同比增长6%。其中,陆上风电75.79GW,同比增长9.2%;海上风电4.04GW,同比下降46.84%。 近年来国内风电中标价格持续走低,造成行业产业各链条产品竞争激烈。为了适应市场,提升风电竞争力,风电机组大型化趋势明显。2024年,国内陆上风电机组平均单机容量为5.9MW,同比增长9.6%,海上风电机组平均单机容量为10.0MW,同比增长3.9%。随着风电机组的大型化,风机单千瓦装机成本及发电成本得到降低,使得风电在清洁能源领域竞争优势提升,为国内风电扩容带来了新的机遇。(数据来源:国家能源局、彭博新能源财经、CWEA) 2、风电行业主要政策回顾 2024年3月22日,国家能源局对外公布《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该意见指出,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提高到5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量占全国发电量的比重达到17%以上。要巩固扩大风电光伏良好发展态势,稳步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统筹优化海上风电布局,推动海上风电基地建设,因地制宜加快推动分散式风电开发,开展全国风能和太阳能发电资源普查试点工作。 2024年4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该通知,旨在促进农村地区风电就地就近开发利用,助力乡村振兴。通知明确以村为单位,建成一批就地就近开发利用的风电项目,原则上每个行政村不超过20兆瓦,探索“村企合作”投资建设新模式和“共建共享”收益分配新机制。还提出优化审批程序、依法办理用地、保障并网消纳、鼓励模式创新、加强金融支持等政策支持措施。 (二)车辆轻量化部件领域 1、2024年车辆行业情况 2024年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4.53亿辆。其中,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3140万辆,占汽车总量的8.90%;其中纯电动汽车保有量2209万辆,占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70.34%。2023年新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1125万辆,占新注册登记汽车数量的41.83%,与2023年相比增加382万辆,增长51.49%。 2、相关产业政策 2023年10月12日,商务部等9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汽车后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了汽车后市场发展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系统部署推动汽车后市场高质量发展,促进汽车后市场规模稳步增长,市场结构不断优化,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持续优化汽车使用环境,更好满足消费者多样化汽车消费需求。 2023年12月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鼓励发展玻纤产业相关制造技术,为玻纤复合材料的发展提供了原料端的政策支持,引导玻纤产业向高性能、规模化方向发展,为汽车、商用车及工程机械车产业使用高性能玻纤复合材料创造了条件。 2024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修订征求意见稿)》,重庆、陕西、内蒙古、广西等多个省市将玻璃纤维产品纳入鼓励发展类产品。这将促进西部地区玻纤产业的发展,为当地汽车、商用车及工程机械车产业采用玻纤复合材料提供了政策支持,有利于降低成本、提高供应效率,推动产业协同发展。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4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5.9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595.15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2.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732.67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73%。 其中,风电配套类产品(风电机舱罩/轮毂罩和叶片根)收入3.36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0.64%;非金属模具类产品收入4.38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69.53%;车辆部件类产品(含工程机械/商用车和乘用车)收入1.45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2.83%。各类产品收入变动原因如下:(1)风电机舱罩/轮毂罩产品 2024年,公司风电机舱罩/轮毂罩产品海内外销售额较2023年同比微增,但受国风电产业链“内卷”、出口海运费波动等因素影响,产品毛利率较去年同期微降。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推进技术引领、市场深耕工作,向国内外风电头部主机厂销售的大兆瓦机舱罩占比提高,并承接了多种新型号产品。国内方面,公司在2024年成功向客户供应了25MW机舱罩,刷新了单套机舱罩MW数记录。海外方面,公司在2024年完成了海外客户14MW海上风电机舱罩的小批量供货,承接的15MW新型号机舱罩首件制作也在报告期末进入收尾工作。这些新型号产品的承接,使得公司能够紧抓风电大型化迭代带来的机遇,为公司在风电领域的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2)非金属模具类产品 公司非金属模具为树脂基玻璃纤维、碳纤维及其他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模具,用于复合材料部件如风电叶片、风电机舱罩/轮毂罩、大巴车内外饰件、飞行器外蒙皮及内置部件、娱乐设施等产品的生产。目前公司非金属模具类产品主要收入来源为风电叶片模具产品。 2024年,国内风电大型化趋势不减,风电叶片普遍换型,市场对大尺寸风电叶片模具产品及模具技改产品需求旺盛,风电叶片模具订单量较2023年大幅增长,但受下游叶片市场内卷影响,叶片模具单价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毛利率降低。国内市场除风电叶片模具外,公司紧跟市场需求在其他非风电叶片模具领域积极开发新客户、拓展新模具业务,成功承接并交付了无人巡逻车模具,飞机机身机翼模具(含固定翼飞机和无人机)、帆船船体模具等高精度模具产品。 除国内市场外,公司持续推进叶片属模具产品的海外销售,继2023年公司成功向韩国HC集团、安迅能(印度)以及LM集团交付了风电叶片模具产品后,2024年公司又成功取得印度阿达尼集团风电叶片模具订单,拓宽了海外市场。 报告期内,公司在非金属模具技术创新方面进一步深化风电叶片模具产品的产业链,自主研发的叶片模具双关节翻转系统被认定为山东省首台(套)技术装备,使得公司风电叶片模具产品自产程度进一步提高。 (3)车辆部件产品 公司车辆部件产品主要有工程机械车辆机舱罩、新能源电动车电池箱上盖、电动大巴车内外饰件等。2024年,受益于公司新能源大巴车客户出货量增长、工程机械领域新签客户和老客户新产品开发等因素,公司车辆部件产品收入持续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车辆领域战略客户的开发,在巩固维护老客户的同时,大力开发新客户,同时,深度挖掘客户需求,为客户寻求最适合的生产工艺,进一步补足公司工艺,公司在以前年度承接的多种新型号车辆部件产品订单,在报告期内形成批量化生产、销售。 国家碳减排发展战略背景下,风电领域以及车辆轻量化未来的发展具有确定性及持续性。公司将会抓住风电领域及车辆轻量化领域未来的发展机遇,继续在风电领域、车辆领域深耕。同时,公司也将持续关注复合材料制品在新兴领域中的应用,积极拓展除风电领域、车辆领域外的新产品和新业务,通过不同产品在不同领域的应用,推动业务多元化发展。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适用 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否 行业分类 项目 单位2024年2023年 同比增减 非金属模具类 销售量 平方 93519.5 60,456.06 54.69%生产量 平方 88837.63 69,954.90 26.99%库存量 平方 7815.97 12,497.84 -37.46%车辆覆盖件类 销售量 套/件 12148 17,890 -32.10%生产量 套/件 8280 25,105 -67.02%库存量 套/件 4028 7,896 -48.99%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 1、2024年公司风电配套类产品收入较去年同期微增,但销售数量较去年同期下降10.39%,主要系国内风电机组向大兆瓦迭代,使得公司大兆瓦风电配套类配产品占比提升,且单套风电配套类产品因对应风电兆瓦数不同、风电机组发电类型不同价格也不同,大兆瓦风电配套类产品单套件价格较高,造成销售数量和收入变动差异;库存量较去年同期增长354.72%,主要系风电配套类产品销售模式为以销定产,期末公司该类产品根据销售订单计划产生的在产品和库存商品及在途商品较去年同期增加。 2、2024年公司模具类产品销量较去年同期增长54.69%,主要系2024年风电机组继续向大兆瓦迭代,风电叶片产品普遍换型,大型风电叶片模具需求旺盛;库存量较去年同期减少37.49%,主要系公司在2024年获得的叶片模具产品订单集中在2024年三季度、四季度交付,客户部分叶片模具新型号产品订单及2024年型号的加单在2025年一季度下发导致。 3、2024年公司车辆覆盖件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2.83%,但产品销售量、生产量和库存量较上年同期分别下降32.10%、67.02%、48.99%,主要系产品结构比例变化,2023年车辆覆盖件类产品中电池箱盖产品占比较多,而2024年车辆覆盖件类产品中新能源大巴车内外饰件产品订单增加、占比提升,且新能源大巴车内外饰件产品在客户处配套后最终销往海外,单件/套产品价格高于电池箱盖产品。 4、2024年公司游艇类产品销量、产量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67.29%、84.09%,主要系2024年国内游艇销售受经济环境、地区挂牌政策变化影响,销量减少;海外方面船型更替,2024年游艇公司主要资源用于结合海外不同区域客户需求,开发适配船型。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适用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产品分类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否 公司子公司双一科技(汕尾)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注销。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3、费用 4、研发投入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项目目的 项目进展 拟达到的目标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HPRTM制造技术及应用 开发新的工艺 进展中 一种用于制作电池箱上盖产品的新工艺,达到技术规范的要求,成本低于现有工艺。 提高自动化程度、生产效率、增加公司销售收入电动汽车碳纤维电池包底护板 开发新型号产品 完成 采用适合的工艺制造电动汽车电池包底护板,完成样件试制,达到相关技术要求 开辟新产品线;提高相关产品领域技术水平复合材料板簧 开发新型号产品 进展中 一种用于替代车辆金属板簧的复合材料制品,达到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可应用于市 开拓车辆部件新产品,提高相关产品领域的技术水平和收入规模场。LFI工艺的批量化制造及应用 提高相关工艺生产效率 进展中 1、实现胶衣型产品用胶衣预成型体进行批量生产且生产节拍较目前市场水平提高50%以上;2、完成塑料片材型产品和皮纹片材型产品的试制,达到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提升产品生产效率,满足车辆部件的批量化生产,可实现车辆内饰件的生产;提高公司产品竞争力,拓宽产品应用领域。双关节翻转系统 提高叶片模具配套系统的自研率 完成 1、研发一种用于叶片模具的新型翻转系统;2、该技术绕开现有技术专利。 提高叶片模具翻转系统自有率,打破海外专利壁垒,增强叶片模具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竞争力电加热和翻转一体化控制系统 实现模具产品电加热和翻转在同一系统的控制界面下操作的需求。 完成 提高模具控制系统的集成程度,提升智能化水平。 提升客户使用便捷度、加强相关产品的客户粘性。高性能聚氨酯/玻璃纤维复合材料体系的研发与产业化应用 解决当前风电叶片部件中的聚氨酯基体材料力学性能有限、聚氨酯/玻璃纤维复合材料界面易失效、复合材料易老化的问题 进展中 突破聚氨酯材料耐老化领域关键核心技术 降低生产成本,减少环境污染,有效避免因材料老化带来的经济财产损失和安全隐患。超大型智能模具设计制造一体化项目 满足市场对超大型风电叶片模具的需求 进展中 掌握所有核心部件的关键技术,达到超大型叶片模具集电加热、液压翻转、真空报警、合模间隙错位数据采集于一体,并实现远程智能化控制 提高超大型叶片模具智能化水平,改进用户体验,增强该类产品在国内外的竞争力 5、现金流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系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支付现金增加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系2024年度支付的2023年度股利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 五、非主营业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 本期 已使 用募 集资 金总 额 已累 计使 用募 集资 金总 额 (2) 报告 期末 募集 资金 使用 比例 (3) = (2) / (1) 报告 期内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 累计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 累计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比 例 尚未 使用 募集 资金 总额 尚未 使用 募集 资金 用途 及去 向 闲置 两年 以上 募集 资金 金额 2017 公开 发行2017年08 月08 日 55,69 6.08 48,26 37050184610100000452募集资金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443.08万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8,264.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大信验字[2017]第3-0003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根据《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大型机舱罩及非金属产业化项目、年产十万件车辆用复合材料制品项目及复合材料研发中心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依据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并实施大型机舱罩及非金属产业化项目、年产十万件车辆用复合材料制品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置换本次发行前已投入使用的自筹资金。截至2017年8月3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32,415,869.61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18]第3-00015号)。2018年1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表决,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32,415,869.61元。 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19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19年4月3日,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对“年产十万件车辆用复合材料制品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9,379.4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1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延期完成的议案》。2021年11月30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上述议案,同意公司将“机舱罩及大型非金属模具产业化项目”中的7300万元募集资金变更用途至“复合材料研发中心”项目。2022年8月2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机舱罩及大型非金属模具产业化项目”结项,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4年12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复合材料研发中心项目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于当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1) 本报 告期 投入 金额 截至 期末 累计 投入 金额 (2) 截至 期末 投资 进度 (3) = (2)/ (1) 项目 达到 预定 可使 用状 态日 期 本报 告期 实现 的效 益 截止 报告 期末 累计 实现 的效 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 可行 性是 否发 生重 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机舱 罩及 大型2017年08 月08 机舱 罩及 大型 生产 建设 是 23,1 88 15,8 88 18,6 8 117. 30%2022年08 月27 1,33 8.66 17,4 9 是 否 非金 属模 具产 业化 十万 件车 辆用 复合 材料 制品 项目2017年08 月08 日 年产 十万 件车 辆用 复合 材料 制品 因) 1、2021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延期完成的议案》,同意将“复合材料应用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2年1月31日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延期具体原因:“复合材料应用研发中心项目”因置换项目用地,土地使用权证取得时间长等问题导致建设项目开工时间延期,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2、2022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复合材料应用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2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延期具体原因:截止2022年末“复合材料应用研发中心项目”投入进度已达到74.15%,但受2022年项目所在地及周边地区施工方人员调动因素影响导致项目建设呈非连续状态,致使工期大幅延长。 3、2023年12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复合材料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延期原因:2023年该项目主体已全部完工,外墙方案已于下半年确定,但受季节温度影响,为保证施工安全,2023年未能进行外墙施工。外墙施工及内装预计将在2024年完成。 4、2024年12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复合材料研发中心项目”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延期原因:2024年,受房地产行业下行影响,项目承建方未能在2024年对主体工程的收尾工作组织有效施工,影响了工程外墙和内装施工进度。公司已制定预案并多次协调承建方,目前项目工程已稳步推进实施。 5、“复合材料应用研发中心项目”建设目的为技术研发、创新及实验、测试,不产生实际经营性业 务,不涉及收益,因此选择不适用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 发生重大变 化的情况说 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 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适用以前年度发生公司募投项目“机舱罩及大型非金属模具产业化项目”,原计划在山东省武城县四女寺镇蔡西村,德商路北侧本公司武城分公司内新建车间厂房和设备。2017年9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募投项目变更为:原在武城分公司实施的机舱罩产业化项目继续实施,预计总投资3,188.00万元,其余20,000.00万元将用于非金属模具产业化项目及部分机舱罩产业化项目,并在江苏省盐城市大丰经济开发区风电产业园内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机舱罩及大型非金属模具产业化项目先期投入820.98万元、年产十万件车辆用复合材料制品项目先期投入2,420.60万元,合计3,241.59万元。上述先期投入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18]第3-00015号)。2018年1月17日,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本公司于2018年1月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820.98万元,剩余资金于2018年3月8日置换转出。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适用 1、2019年4月3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十万件车辆用复合材料制品项目”已建设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充分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拟将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约9,379.43万元及其之后产生的利息(具体金额以资金划转日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实际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额为9,427.69万元。 2、公司于2022年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 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机舱罩及大型非金属模具产业化项目”已建设完毕进入结算阶段,公司将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模具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2年12月6日,公司将用于该项目的银行专户销户,节余金额96,679.76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除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5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外,公司将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入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无应当披露的重要控股参股公司信息。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十三、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 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十四、“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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