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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农商行(002958)经营总结 | 截止日期 | 2024-12-31 | 信息来源 | 2024年年度报告 | 经营情况 | 第五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本行所处行业情况 2024年以来,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从国际形势来看,逆全球化思潮涌动,局部冲突与动荡频现,全球经济复苏进程缓慢,外部风险与挑战显著增加。从国内形势来看,面对有效需求不足、房地产和资本市场低迷、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诸多挑战,我国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出台一系列财政货币金融政策,推动经济回升向好,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一是一揽子政策工具逐步落地,经济持续复苏动力持续增强。去年9月底以来,一揽子增量政策加快落地。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提出,要求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提高财政赤字率,适时降准降息,保持流动性充裕。充足的政策工具为我国经济的持续复苏提供支持,随着政策的逐步落地,供需两端双双回暖,经济企稳回升动力持续增强。二是金融监管持续深化,强监管、严监管的主基调贯穿全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历次会议强调,坚决落实强监管严监管要求,立足监管实践,健全金融法制,提升执法效能,切实将“四级垂管”优势转化为金融监管效能。未来,监管机构对中小金融机构的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将全面强化,强监管、严监管态势仍将持续。三是同业竞争加剧、息差收窄仍在延续。近年来,随着人工智能、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大型银行利用自身的规模优势、人才优势、科技优势,大幅改善以往的市场触达与服务层面等劣势,积极抢占零售领域客户或者是服务下沉客户,此外存款准备金率和LPR持续下降,导致息差持续收窄成为常态,削弱了中小银行的传统地域优势,在市场需求相对有限的且服务同质化背景下行业竞争更趋激烈。 2024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机构围绕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政策导向、支农支小及乡村振兴、业务规范、风险防控等方面出台一系列对银行业有重大影响的政策法规。监管方面,强调全面强化“五大监管”,紧盯“关键事”“关键人”“关键行为”,严把准入关口、严密风险监测、严肃早期干预纠正,做到一贯到底、一严到底、一查到底;逐业逐行逐单位强化金融监管,进一步健全监管制度,强化监管执法和问责。发展政策导向方面,强调要统筹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着力支持扩大有效需求,持续增强普惠金融服务能力。支农支小及乡村振兴方面,强调要发挥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作用,引导信贷资金直达基层、快速便捷、利率适宜,有效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贵慢问题。业务规范方面,印发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个人贷款新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信贷管理制度,提升信贷管理能力。风险防控方面,印发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完善案防管理、操作风险管理相关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化解信用风险,推动银行机构强化风险管理水平。本行认真学习贯彻,将相关规定融入经营管理,不断提升稳健合规发展水平。 四、总体情况概述 2024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发展环境和交织叠加的风险挑战,本行紧紧围绕“整体提升”的年度工作主题和高质量发展的首要任务,运用“三比三看三提高”工作方法,坚定不移稳增长、谋创新、促转型、防风险,总体工作呈现发展基础、发展形势、发展质量持续向好的良好态势。 (一)践行服务实体经济根本宗旨,资产负债规模稳步攀升。本行坚守以“支农支小”为主的市场定位,扛牢服务实体经济主体责任,持续加强对金融“五篇大文章”、乡村全面振兴、新质生产力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资产负债规模稳步攀升。报告期末,资产总额 4,950.32亿元,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为 2,665.83亿元,吸收存款为 3,266.73亿元,分别较上年末增加 270.96亿元、107.38亿元、211.34亿元,增长5.79%、4.20%、6.92%。 (二)持续深化改革,盈利能力不断增强。本行紧抓科技赋能,加强营销、客群和渠道建设,强化成本管理,多措并举推进收入增长。报告期,本行实现营业收入 110.33亿元,同比增长6.8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8.56亿元,同比增长11.24%。实现非利息收入 38.12亿元,同比增长28.37%。非利息收入对营业收入的贡献度较上年提高 5.79个百分点。总资产收益率 0.59%,较上年提高 0.01个百分点。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62%,较上年提高 0.29个百分点。成本收入比为 30.74%,保持合理水平。 (三)以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特色化差异化经营战略成效明显。本行坚持守正创新和差异化发展战略,以实际行动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在普惠金融、乡村振兴、科技金融和绿色金融等领域持续发力。报告期末,本行小微贷款余额 1,347.43亿元,户数 5.55万户,分别较上年末增加 142.89亿元、0.06万户,其中普惠型小微贷款余额 502.58亿元(不含票据贴现及转贴现),普惠型小微贷款客户数 5.43万户,实现“两增”目标;涉农贷款余额 680.37亿元,增速 17.44%,涉农贷款规模、增量、户数位居青岛金融机构首位;科技金融贷款突破 140亿元;绿色贷款余额 139.26亿元,较年初增长31亿元;投资各类绿色债券 47.70亿元,并作为唯一银行资管参与了全国首支《共同分类目录》绿债基金、首支应对气候变化的高等级债券指数基金的投资。 (四)坚持风控为本,资产质量持续改善。本行持续加强合规文化建设,建立覆盖全业务、全风险、全流程的全行统一风险政策,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阳光信贷”文化,主动应对经济周期与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信贷结构,全面提升内控合规体系有效性,全行资产质量稳步向好。报告期末,不良贷款率为 1.79%,较上年末下降0.02个百分点。 拨备覆盖率 250.53%,较上年末提高 12.57个百分点。 五、财务报表分析 (一)利润表项目分析 注:1.各项资产和负债的平均余额为日均余额。 2.净利差为按总生息资产的平均收益率与总计息负债的平均成本率的差额计算。 3.净利息收益率为按利息净收入除以总生息资产平均余额计算。 4.存拆放同业及买入返售资产包括: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同业存拆放及卖出回购款包括: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拆入资金、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注:1.指当期平均余额扣除前期平均余额乘以前期平均收益率(平均成本率)。 2.指当期平均收益率(平均成本率)扣除前期平均收益率(平均成本率)乘以当期平均余额。 3.指当期利息收入或支出扣除前期利息收入或支出。 (1)利息收入 2024年,本行利息收入为 159.95亿元,较上年减少 4.71亿元,降幅为 2.86%。本行报告期内利息收入减少,主要由于让利实体经济力度加强,LPR下调、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及市场利率下行等因素,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较上年有所下降。 ① 发放贷款和垫款利息收入 发放贷款和垫款利息收入是本行利息收入的最大组成部分。2024年,本行发放贷款和垫款利息收入为 111.87亿元,占总利息收入的 69.94%,较上年减少 2.61亿元,降幅为 2.28%,主要由于 LPR下调、降低实体企业融资成本等因素,本行贷款平均收益率较上年有所下降。 ② 金融投资利息收入 金融投资利息收入是本行利息收入的另一重要来源。2024年,本行金融投资利息收入为 37.68亿元,占总利息收入 23.56%,较上年减少 1.54亿元,降幅为 3.92%。主要由于市场利率下行,导致债券收益率降低。 (2)利息支出 2024年,本行利息支出为 87.75亿元,较上年减少 3.36亿元,降幅为 3.69%,主要由于计息负债平均成本率较上年有所下降。吸收存款利息支出和应付债券利息支出是本行利息支出的主要部分。 ① 吸收存款利息支出 吸收存款利息支出是本行利息支出的最大组成部分。2024年,本行吸收存款利息支出为 57.37亿元,占总利息支出的 65.39%,较上年减少 1.80亿元,降幅为 3.04%。主要由于本行持续推进客群建设,存款业务规模稳健增长,吸收存款平均余额较上年增加92.75亿元,增长3.20%。同时,本行积极应对存款长期化、定期化趋势,调整差异化定价策略,积极落实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存款平均成本率较上年有所下降。 ② 应付债券利息支出 2024年,本行应付债券利息支出为 18.72亿元,占总利息支出的 21.33%,较上年减少 2.25亿元,降幅为 10.71%,主要由于平均成本率较上年下降0.12个百分点。 (3)净利差与净利息收益率 2024年,本行净利差为 1.67%、净利息收益率为 1.67%,分别较上年下降0.10个百分点、0.09个百分点,但净利差及净利息收益率年内保持平稳。主要由于资产端受让利实体经济,市场利率走低等因素影响,平均收益率较上年下降0.23个百分点;负债端本行强化负债成本管控,实现负债成本持续压降,平均成本率较上年下降0.13个百分点,部分抵消了平均收益率下行的影响。 2.非利息净收入 本行非利息净收入包括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投资收益、汇兑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资产处置损益、其他收益及其他业务收入。 (1)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2024年,本行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7.82亿元,较上年增加 1.87亿元,增幅为 31.30%。 主要由于本行代理及托管等业务手续费收入同比增加。 本行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情况如下表列示: (2)其他非利息收入 2024年,本行其他非利息净收入 30.30亿元,较上年增加 6.56亿元。其中,投资收益较上年增加 2.79亿元;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较上年增加 5.79亿元。 (二)资产负债表项目分析 1.主要资产分析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行资产总额为 4,950.32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270.96亿元,增幅为 5.79%。 本行资产总额及主要构成如下表列示: 注:其他资产包括抵债资产、长期待摊费用、预付账款、应收利息及其他应收款等。 (1)发放贷款和垫款 本行发放贷款和垫款占资产总额的比例较大。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行发放贷款和垫款净额为 2,551.07亿元,占资产总额的 51.53%,较上年末增加 97.83亿元,增幅为 3.99%。主要由于本行坚持“支农支小”的市场定位,持续推进信贷结构优化,加大了涉农贷款、普惠金融、绿色金融、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的贷款投放力度。 ① 按产品类型划分的发放贷款和垫款分布情况 本行发放贷款和垫款主要由公司贷款和垫款、票据贴现及个人贷款和垫款组成。本行发放贷款和垫款具体构成如下表列示: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行个人贷款和垫款占本行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为30.00%。按照产品类型划分的本行个人贷款和垫款如下表列示: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行个人贷款和垫款总额为 799.80亿元,较上年末增加51.84亿元,增幅为 6.93%。主要由于本行积极践行“支农支小”市场定位,认真履行地方法人银行社会职责,重点加大对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经营性贷款及农户等经济主体的贷款投放,金融助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② 按担保方式划分的发放贷款和垫款分布情况本行按担保方式划分的发放贷款和垫款分布情况如下表列示:③ 按地区划分的贷款分布情况本行业务主要集中于青岛地区。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行青岛地区贷款占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为 94.02%。④ 借款人集中度 (2)贷款质量分析 本行贷款五级分类情况如下表列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行的不良贷款余额为47.81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79%,较上年末下降0.02个百分点。主要由于本行强化存量贷款风险监控,实施客户分类分层管理,加大风险贷款压缩退出力度;多措并举开展不良贷款处置工作,不断提高不良贷款处置质效。 ① 按行业划分的公司贷款的不良余额分布情况 本行按行业划分的公司贷款不良余额分布情况如下表列示:② 按产品类型划分的不良贷款情况本行贷款按产品类型划分的不良贷款情况如下表列示:③ 按担保方式划分的不良贷款分布情况本行按担保方式划分的不良贷款分布情况如下表列示:注:每类贷款的不良贷款率按照每类不良贷款除以该类贷款总额计算。④ 按地区划分的不良贷款分布情况本行审慎发展异地业务,加大风险防控措施,加强与子公司间的业务交流指导。截至报告期末,青岛地区不良贷款占本行全部不良贷款的 97.08%。⑤ 贷款逾期情况⑥ 重组贷款 (3)贷款(含贴现)减值准备 本行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预期信用损失计量会计政策请参见本报告“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之“财务报表附注”之“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九)金融工具”相关内容。 本行贷款(含贴现)减值准备的变动如下表列示: (4)金融投资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行金融投资账面价值占本行资产总额的 34.62%。 本行金融投资的构成情况如下表列示: ① 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行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 479.92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0.15亿元,增幅为 0.03%,主要由于本行根据资产配置需求,保持交易性金融资产规模稳定。 ② 债权投资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行债权投资账面价值 789.21亿元,较上年末减少 60.05亿元,降幅为 7.07%。主要由于本行调整资产结构,降低了债权投资业务规模。 ③ 其他债权投资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行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价值 444.61亿元,较上年末增加74.64亿元,增幅为 20.17%。主要由于本行增加了政策性银行债投资。 ④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⑤ 金融债券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行持有的金融债券包括政策性银行债、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债券等,账面价值为 223.16亿元。本行持有的前十大金融债券余额的情况如下表列示: 注:损失准备未包含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要求计提的第一阶段损失准备。 (5)本行资产的其他构成部分 本行资产的其他构成部分主要包括: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拆出资金和其他类型的资产等。 2.主要负债分析 本行负债总额及主要构成如下表列示: 注:其他负债包括结算及清算款项、递延收益、应付股利及其他。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行负债总额为 4,539.21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250.33亿,增幅为 5.84%。 (1)吸收存款 本行吸收存款占负债的比重最大。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行吸收存款余额为3,266.73亿元,占负债总额的 71.97%,较上年末增加 211.34亿元,增幅为 6.92%。吸收存款是本行最主要的资金来源,吸收存款保持较快增长,为本行整体业务发展提供了重要的资金保障。 本行按产品和客户类型划分的存款分布情况如下表列示: (2)向中央银行借款 报告期末,本行向中央银行借款余额为 178.67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71.37亿元,增幅为 66.52%,主要原因是本行立足服务实体的根本宗旨、支农支小的市场定位,以普惠业务为发力点,增加了支农支小贷款规模。 (3)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报告期末,本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余额为 32.40亿元,较上年末减少 6.97亿元,降幅为 17.71%,主要原因在于本行根据市场及自身资金配置需要,适当降低了同业存放规模。 (4)应付债券 报告期末,本行应付债券余额为765.73亿元,较上年末减少23.52亿元,降幅为2.9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本行根据业务开展需要适当降低了同业存单发行规模。 (5)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报告期末,本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为 181.58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33.43亿元,增幅为 22.57%,主要原因是本行根据资金市场情况,增加了卖出回购债券类业务的规模。 3.股东权益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分析 本行现金流量主要情况如下表列示: (四)分部分析 报告期,本行业务收支等分部情况详见“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之“财务报表附注”之“八、分部报告”。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一)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不适用。 (二)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三)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有关情况详见“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之“财务报表附注”之“十二、承担及或有事项”之“(六)抵/质押资产”。 (五)应收利息增减变动情况 (六)负债质量管理情况分析 负债质量管理是指商业银行以确保经营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为目的,按照与其经营战略、风险偏好和总体业务特征相适应的原则,就负债来源、结构、成本等方面所开展的管理活动。 2024年,本行加强负债质量管理,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严格执行《青岛农商银行负债质量管理办法》规定,完善负债质量管理体系,董事会承担负债质量管理的最终责任,高级管理层承担负债质量的具体管理工作,总行计划财务部负责负债质量相关工作的日常管理;二是将负债质量管理相关指标纳入限额管理及考核体系,定期跟踪各项指标限额执行情况,提高负债质量水平;三是上线新一代资产负债管理系统,依托系统提前筹划,统筹安排负债业务的来源和结构;四是根据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要求,科学制定存款定价策略,保持合理的负债成本;五是合理确定投融资计划,多渠道足额融资;六是开展新产品新业务负债质量影响评估,掌握风险管理的主动权。 2024年,本行负债业务稳步增长,负债来源稳定、结构多样化、成本适当、项目真实,负债获取的主动性较强,资产负债业务匹配情况较好,各项指标均保持在合理区间,其中,流动性覆盖率367.68%,净稳定资金比例141.83%,均符合金融监管总局的监管要求。 (七)表外项目分析 本行资产负债表表外项目主要包括衍生金融工具、或有事项及承诺。衍生金融工具的名义金额及公允价值请参见“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之“财务报表附注”之“五、财务报表项目附注”之“(四)衍生金融工具”。或有事项及承诺请参见“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之“财务报表附注”之“十二、承担及或有事项”。 七、投资状况 (一)总体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投资情况请参阅第五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五、财务报表分析”之“(二)资产负债表项目分析”和“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相关内容。 (二)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除已披露外,本行不存在获取重大股权投资的情况。 (三)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除已披露外,本行无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请参阅第五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五、财务报表分析”之“(二)资产负债表项目分析”之“(4)金融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行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一)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本行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二)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本行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股权。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一)主要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 主要从事吸引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等 500,000 1,654,4 05 555,060 48,671 831子公司 主要从事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等 90,000 989,932 108,864 21,634 2,684子公司 主要从事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等 90,000 904,653 106,912 27,266 2,496子公司 主要从事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等 100,000 772,622 47,259 14,148 (29,370)子公司 主要从事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等 100,000 832,236 80,113 9,356 (1,720)子公司 主要从事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本外币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等 100,000 1,281,6 96 87,649 27,287 (20,385)子公司 主要从事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等 100,000 3,562,3 60 242,177 118,551 56,491子公司 主要从事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 100,000 1,411,2 79 118,146 32,523 (5,280)从事银行卡业务等子公司 主要从事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等 124,448.5 2,640,3 30 141,932 7,197 37,218注:报告期内,无单个子公司的净利润或单个参股公司的投资收益对本行净利润影响达到10%以上的子公司和参股公司。 (二)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本行积极推动发起设立的蓝海村镇银行持股占比的提升工作,股权稳定性得到进一步增强。 2024年度,本行通过收购发起行股权等举措,成功取得青岛平度惠民村镇银行的控制权,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在青岛平度惠民村镇银行的持股比例已提升至100%。 (三)主要子公司情况说明 1.日照蓝海村镇银行 日照蓝海村镇银行于2016年1月22日成立,法定代表人是王立波,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日照蓝海村镇银行的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行持有日照蓝海村镇银行股权 15.00%,根据一致行动安排,本行拥有日照蓝海村镇银行的表决权比例为 60.00%。 2.深圳罗湖蓝海村镇银行 深圳罗湖蓝海村镇银行于2016年6月6日成立,法定代表人是姚晓冬,注册资本为 50,000万元。深圳罗湖蓝海村镇银行的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行持有深圳罗湖蓝海村镇银行股权 100.00%,本行拥有深圳罗湖蓝海村镇银行的表决权比例为 100.00%。 3.德兴蓝海村镇银行 德兴蓝海村镇银行成立于2016年6月8日,法定代表人是乔卓,注册资本为 9,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行持有德兴蓝海村镇银行股权 47.78%,根据一致行动安排,本行拥有德兴蓝海村镇银行的表决权比例为 76.66%。4.济宁蓝海村镇银行济宁蓝海村镇银行成立于2016年5月23日,法定代表人为王正恩,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本外币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凭金融许可证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行持有济宁蓝海村镇银行股权 95.00%,本行拥有济宁蓝海村镇银行的表决权比。例为 95.00%5.弋阳蓝海村镇银行弋阳蓝海村镇银行成立于2016年6月8日,法定代表人是张元强,注册资本为 9,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 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行持有弋阳蓝海村镇银行股权 46.67%,根据一致行动安排,本行拥有弋阳蓝海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表决权比例为 52.22%。6.金乡蓝海村镇银行金乡蓝海村镇银行成立于2016年5月23日,法定代表人是周小明,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凭金融许可证经营,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行持有金乡蓝海村镇银行股权 31.00%,根据一致行动安排,本行拥有金乡蓝海村镇银行的表决权比例为 61.00%。7.沂南蓝海村镇银行沂南蓝海村镇银行成立于2016年6月17日,法定代表人是刘玉涛,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行持有沂南蓝海村镇银行股权 100.00%,本行拥有沂南蓝海村镇银行的表决权比例为 100.00%。8.平阴蓝海村镇银行平阴蓝海村镇银行成立于2016年5月16日,法定代表人是成瑾,注册资本为 1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行持有平阴蓝海村镇银行股权 52.00%,根据一致行动安排,本行拥有平阴蓝海村镇银行的表决权比例为 62.00%。9.青岛平度惠民村镇银行青岛平度惠民村镇银行成立于2010年12月23日,法定代表人是乔卓,注册资本为 12,444.85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行持有青岛平度惠民村镇银行股权 100.00%,本行拥有青岛平度惠民村镇银行的表决权比例为 100.00%。 十、本行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本行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请参阅“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之“财务报表附注”之“十三、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十三、资本管理 (一)资本充足率情况 本行资本管理遵循如下原则: 资本充足,持续发展。围绕集团发展战略规划要求,始终保持较高的资本质量和充足的资本水平,确保满足监管要求和支持业务发展,促进全行业务规模、质量和效益的健康协调持续发展。 优化配置,增加效益。合理配置资本,重点发展资本占用少、综合收益高的资产业务,稳步提升资本使用效率和资本回报水平,实现风险、资本和收益的相互匹配和动态平衡。 精细管理,提高水平。完善资本管理体系,充分识别、计量、监测、缓释和控制各类主要风险,将资本约束贯穿于产品定价、资源配置、结构调整、绩效评估等经营管理过程,确保资本水平与面临的风险及风险管理水平相适应。 本行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计量资本充足率。按照要求,2024年本行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量采用权重法,市场风险加权资产计量采用简化标准法,操作风险加权资产计量采用基本指标法。 一级资本净额 39,289,612 37,010,132 二级资本二级资本二级资本扣除项目 (151,260) (112,185)一级资本充足率 12.26% 11.48%注:2024年资本充足指标根据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3年第4号)计算;2023年资本充足指标根据原中国银监会于2012年6月7日发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算。 (二)杠杆率情况 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的规定,商业银行的杠杆率不得低于4%。报告期末,本行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计算的杠杆率为7.49%,高于金融监管总局监管要求。 一级资本净额 39,289,612 39,458,365 38,555,115 38,133,547 注:杠杆率相关指标均根据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3年第4号)计算。详细信息请查阅本行官网投资者关系中的“投资者公告”栏目,网址为https://www.qrcb.com.cn/qrcb/tzzgx/jgzb/index.html。 十四、组织架构 十五、机构建设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行总行、总行营业部及本行各分支机构资产规模和员工人员等基本情况如下表列示: 注:总行本部包括金融市场中心等持牌经营机构。 本行所属子公司资产规模和员工人数等基本情况如下表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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