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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博特科(300757)经营总结
截止日期2023-12-31
信息来源2023年年度报告
经营情况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行业所属分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的分类标准,公司所在行业为大类“C制造业”中的专用设备制造业,行
  业分类代码为 C35;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以及《“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公司隶属于七大战略新兴产业中高端装备制造业重点发展方向之一的:智能制造装备行业; 公司主营业务产品为工业自动化设备及智能制造执行系统和高效电池解决方案,主要应用于光伏电池、电子及半导体等领域,目前公司主要下游应用领域为光伏行业。
  (二)行业基本情况
  1、智能制造装备行业
  智能装备制造技术是将自动化、人工智能等先进制造技术应用于整个生产加工的过程之中,是先进制造技术、信息
  技术和人工智能技术在装备产品上的集成与高度融合,最终制造出的智能装备具有预测、感知、分析、推理、决策、控制的功能,从而助推生产的精密化、信息化、集成化、自动化、柔性化和智能化,提供最优的个性化定制及协同制造方案。智能制造装备行业是为国民经济各行业提供先进技术生产设备的战略性基础产业,具有技术密集、资金密集、附加值高、定制化程度高、成长空间大、带动作用强等突出特点,处于价值链高端和产业链核心环节,是各行业产业升级、技术进步的重要保障,以及国家科技水平和综合实力的集中体现。为迎接第四次工业革命浪潮,美国、德国、日本、英国等世界主要工业大国纷纷实施“再工业化”战略,重塑国际制造业竞争新优势。无论是美国“先进制造业领导力战略”,还是德国“国家工业战略2030”,抑或日本“社会5.0”、英国“工业2050”,均以智能制造为主要抓手,力图抢占全球新一轮产业革命竞争制高点,并已建立起相关技术工艺和服务标准,形成了具有一定行业规模的产业体系。亚洲等新兴经济体也在世界工厂时代的进程下,逐渐显现出较强的竞争实力。目前,以中国为首的发展中国家加快了制造行业转型升级的脚步,各国通过加强对智能装备制造领域的支持力度使得全球制造的智能化水平稳步提升。由此可见,制造行业的发展已离不开以智能制造为核心的转型升级。把握新一轮的工业发展机遇实现工业智能化转型,是未来中国制造行业实现生产过程自动化、智能化、集成化的关键。
  2、光伏行业
  近年来,随着国际社会对保障能源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等问题日益重视,以及受到国际冲突影响,
  许多国家已将可再生能源作为新一代能源技术的战略制高点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新领域,其中太阳能光伏发电是可再生能源利用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随着产业技术的逐步成熟与进步,在经历震荡、调整后,在经济高速发展、政府政策支持和技术进步等众多因素的驱动下,全球太阳能光伏发电新增装机容量持续增加,随着平价上网的实现,光伏行业的发展从政策驱动向内生动力驱动转变,太阳能光伏发电将在能源消费中占据重要的席位,不但能替代部分常规能源,而且有望发展成为能源供应的主体。目前全球已有多个国家提出了“零碳”或“碳中和”的气候目标,发展以光伏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已成为全球共识,再加上光伏发电在越来越多的国家成为最有竞争力的电源形式,预计全球光伏市场将持续高速增长。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光伏产业已成为我国少有的形成国际竞争优势、实现端到端自主可控、并有望率先成为高质量发展典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目前我国光伏产业在制造业规模、产业化技术水平、应用市场拓展、产业体系建设等方面均位居全球前列。中国现已将其太阳能项目扩展到数百个城市,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2023年全年,我国国内光伏新增装机 216.88GW,同比增加 148.1%。截至 12月底,全国累计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约 6.1亿千瓦,同比增长55.2%。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发布的《中国光伏产业发展路线图》(2023-2024年),2023年全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超过 390GW,创历史新高。未来,在光伏发电成本持续下降和全球绿色复苏等有利因素的推动下,全球光伏新增装机仍将持续增长。消费革命、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已将光伏产业列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在产业政策引导和市场需求驱动的双重作用下,全国光伏产业实现了快速发展,已经成为我国为数不多可参与国际竞争并取得领先优势的产业,
  也是推动我国能源变革的重要引擎。光伏产业链构成如下图所示: 数据来源:中国光伏行业协会 CPIA
  (三)行业发展阶段
  1、智能制造装备行业
  (1)全球情况
  随着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新一代信息通信、新材料、新能源等技术不断突破,并与先进制造
  技术加速融合,为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提供了历史机遇。智能制造装备作为高端装备制造业的重点发展方向和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的重要体现,是制造过程实现智能化所必需的物质条件,也是智能制造的核心载体。随着世界上各工业发达国家越来越重视技术创新,智能制造装备的发展已经成为全球竞争的焦点。在国际上,智能制造装备行业发展十分迅速,主要集中在欧美和亚洲地区。其中,德国、美国和日本等国家的智能加工装备行业处于较为领先的地位。在用工成本上升的大背景下,得益于技术发展以及政策支持,全球智能制造装备行业迅速发展。根据国际市场研究机构 Transparency Market Research 的研究报告,全球智能制造市场将从2016年到2024年以 13.2%的复合年均增长率(CAGR)增长。
  (2)国内情况
  智能制造装备是先进而智能的高端装备,是衡量国家工业化水平的重要标志,智能制造装备水平是影响我国制造业
  甚至整体经济发展质量高低的重要因素之一。经过几十年的快速发展,自2010年起,我国制造业规模跃居世界第一位,建立起门类齐全、独立完整的制造体系,但我国制造业技术创新水平、资源利用效率、质量效益水平等与世界制造强国尚有不小差距,整体处于全球价值链中低端水平的格局尚未得到根本性改变。中国制造业面临大而不强、人口红利消失、劳动力成本持续上涨等问题,通过推行智能制造,实现机器换人、提升生产效率及节约劳动力成本,成为应对新常态,实现转型升级,新旧动能转换的必由之路。虽然,智能制造装备行业在我国起步晚,其产品技术水平长期落后于工业发达国家,市场主要被知名国际厂商主导,市场份额大部分也被国际品牌占有,行业发展对外依存度仍然较高,但是,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智能制造产业发展,不断出台的利好政策显示国家对发展智能制造的决心,为智能制造产业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在“中国制造”大规模向“中国智造”转型的进程中,中国智能装备制造业迎来了新的大发展机遇。一方面是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巨大需求,另一方面则是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的融合与加持,在产业政策的支持以及超大规模市场优势的支撑下,中国智能装备制造行业已经初步形成了各有侧重的四大行业聚集区,行业生态初步形成,业内企业在提高产品创新能力、技术水平和服务水平方面在不断加强,智能装备制造行业已颇具规模,机器人、智能制造、自动化产品等领域均有相当成长。从智能制造需求侧看,企业对于智能制造装备需求日益增强,智能制造装备的生产商迎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国产替代正在有序进行,部分核心零部件实现自研自产,市场规模实现快速增长。中商产业研究院预测,2024年市场规模将达 3.4万亿元。在制造业庞大的市场规模和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下,行业有望保持快速增长趋势。2018-2024年中国智能大数据、新能源、量子技术等。前沿技术正在形成多技术群相互支撑、齐头并进的发展态势,科技发展呈现多元深度融合特征,制造业呈现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趋势。同时,随着全球制造业的不断升级和转型,智能制造装备行业将在推动经济发展和提升社会生产效率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2、光伏行业
  (1)全球情况
  全球已有多个国家提出了“零碳”或“碳中和”的气候目标,发展以光伏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已成为全球共识,再加上
  光伏发电在越来越多的国家成为最有竞争力的电源形式,预计全球光伏市场将持续高速增长。根据国际可再生能源机构(IRENA)在《全球能源转型展望》中提出的 1.5℃情景,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装机需要达到 11000GW 以上,其中太阳能光伏发电和风力发电约占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能力的 90%。2023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超过 390GW,创历史新高。未来,在光伏发电成本持续下降和全球绿色复苏等有利因素的推动下,全球光伏新增装机仍将持续增长。2011-2023
  (2)国内情况
  集中式分布式齐头并进,其中集中式增长动能尤为强劲。2023年,我国国内光伏新增装机 216.88GW,同比增加 148.1%。其中,我国大部分大基地项目在2023年年底前并网,集中式光伏电站新增装机 120.59GW,同比增长232.2%分布式光伏电站新增装机 96.29GW,同比增长88.4%。2011-2023年国内光伏年度新增装机规模以及 2024-2030年新增规
  模预测(单位:GW)如下图所示: 数据来源:中国光伏行业协会 CPIA
  (四)周期性特点
  光伏行业的发展体现了一定的周期性特征,其周期性主要体现在上游原材料和下游产品价格的变化上。光伏行业的
  周期性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政策对需求的影响、供应链扩产周期的时间不匹配、技术迭代周期等。这些因素共同导致了光伏行业需求和产能的变化,进而影响了行业的整体发展周期。例如,2018年的 531政策和2022年俄乌冲突后的欧洲光伏需求增长、技术革新如 TOPCon的使用等,都是影响光伏行业周期性的重要因素。技术驱动是行业的显著特征之一,行业技术迭代速度较快。自2015年我国启动光伏“领跑者”计划以来,通过鼓励建设先进光伏发电技术示范基地、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等,促进先进光伏技术和产品的应用,为推动光伏产业技术进步、成本下降和产业转型升级等起到了积极作用。随着上网电价的持续下降,太阳能电池的转换效率持续提升,成本持续下降,电池行业的集中度也不断提升,行业从同质化竞争向注重高效化转变。目前,我国先进晶体硅电池技术发展呈现多样化以及迭代加速的趋势,光伏电池的主流路线已从 PERC技术路线升级到更为高效的 TOPCon技术,并向大尺寸、薄片化和智能化发展;TOPCon、HJT、XBC等一批高效晶硅电池工艺技术在围绕着降本提效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在转换效率方面不断刷新纪录,引领着全球新技术发展。近年来,光伏行业也展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如全球光伏新增装机规模的快速增长、产业重心向中国的转移、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发展等,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光伏行业的成长性和周期性。同时,光伏行业还受到政策驱动、经济及融资环境的影响,这些因素共同作用,使得光伏行业的周期性更加复杂。总之,光伏行业的周期性是由多种因素驱动,包括政策、技术进步、市场需求等,这些因素的相互作用决定了行业的发展趋势。
  (五)法律法规及政策影响
  1、智能制造装备行业
  (1)行业主管部门
  智能制造装备行业的管理体制为国家宏观指导下的市场竞争体制,宏观调控职能归属于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和商务部,
  行业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上述监管部门主要通过研究制定产业政策、提出指导性意见和中长期产业发展规划等执行宏观调控和管理职能。行业内企业在国家宏观指导下,基于市场化原则自主经营。
  (2)本报告期以来的主要政策
  
  颁布时间 政策法规名称 相关内容
  2023年 1月 《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工信部等六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产业技术创新取得突破,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产业生态体系基本建立。高端产品供给能力大幅提升,技术融合应用加快推进。能源电子产业有效支撑新能源大规模应用,成为推动能源革命的重要力量。到2030年,能源电子产业综合实力持续提升,形成与国内外新能源需求相适应的产业规模。产业集群和生态体系不断完善,5G/6G、先进计算、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能源领域广泛应用,培育形成若干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能源电子企业,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体系健全能源电子产业成为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力量。
  2023年 1月 《助力中小微企业稳增长调结构强能力若干措施》 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助力中小微企业稳增长调结构强能力若干措施》,针对中小微企业当前面临的生产经营困难,国家将从政策支持、融资促进、扩大需求等方面,全面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信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阶段性提高至 40%以上的政策延续到2023年底。推动扩大汽车、绿色智能家电消费以及绿色建材、新能源汽车下乡,开展跨境撮合活动,解决中小企业订单问题。针对提升中小微企业核心竞争力,明确提出到2023年底,累计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 15万家以上、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8万家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1万家以上。加大对优质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支持,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融资,北京证券交易所实行“专人对接、即报即审”机制,加快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进程。
  2023年 1月 《关于促进数据安全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工信部等十六部门近日印发《关于促进数据安全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数据安全产业基础能力和综合实力明显增强。产业生态和创新体系初步建立,标准供给结构和覆盖范围显著优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大幅提升,重点行业领域应用水平持续深化,人才培养体系基本形成。产业规模迅速扩大。数据安全产业规模超过 1,500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超过 30%。
  核心技术创新突破。建成 5个省部级及以上数据安全重点实验室,攻关一批数据安全重点技术和产品。应用推广成效显著。打造 8个以上重点行业领域典型应用示范场景,推广一批优秀解决方案和试点示范案例。产业生态完备有序。建成 3~5个国家数据安全产业园、10个创新应用先进示范区,培育若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骨干企业、单项冠军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2023年 1月 《“机器人+应用行动实施方 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公安部等十七部门近日印发《“机器人+应用行动案》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制造业机器人密度较2020年实现翻番,服务机器人、特种机器人行业应用深度和广度显著提升,机器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聚焦 10大应用重点领域,突破 100种以上机器人创新应用技术及解决方案,推广 200个以上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创新应用模式和显著应用成效的机器人典型应用场景,打造一批“机器人+”应用标杆企业,建设一批应用体验中心和试验验证中心。推动各行业、各地方结合行业发展阶段和区域发展特色,开展“机器人+”应用创新实践。搭建国际国内交流平台,形成全面推进机器人应用的浓厚氛围。
  2023年 2月 《智能检测装备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工程院、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印发《智能检测装备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到2025年,智能检测技术基本满足用户领域制造工艺需求,核心零部件、专用软件和整机装备供给能力显著提升,重点领域智能检测装备示范带动和规模应用成效明显,行业生态初步形成,基本满足智能制造发展需求。
  2023年 6月 《制造业可靠性提升实施意见》 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制造业可靠性提升实施意见》,提出围绕制造强国、质量强国战略目标,聚焦机械、电子、汽车等重点行业,对标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补齐基础产品可靠性短板,提升整机装备可靠性水平,壮大可靠性专业人才队伍,形成一批产品可靠性高、市场竞争力强、品牌影响力大的制造业企业。到2025年,重点行业关键核心产品的可靠性水平明显提升,可靠性标准体系基本建立,企业质量与可靠性管理能力不断增强,可靠性试验验证能力大幅提升,专业人才队伍持续壮大。建设 3个及以上可靠性共性技术研发服务平台,形成 100个以上可靠性提升典型示范,推动 1000家以上企业实施可靠性提升。到2030年,10类关键核心产品可靠性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可靠性标准引领作用充分彰显,培育一批可靠性公共服务机构和可靠性专业人才,我国制造业可靠性整体水平迈上新台阶,成为支撑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
  2023年 8月 《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实施方案(2023-2035年)》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能源局、国家标准委等四部门近日联合印发《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实施方案(2023─2035年)》,提出以推动新兴产业创新发展和抢抓未来产业发展先机为目标,以完善高效协同的新产业标准化工作体系为抓手,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民用航空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等 8大新兴产业,以及元宇宙、脑机接口、量子信息、人形机器人、生成式人工智能、生物制造、未来显示、未来网络、新型储能等 9大未来产业,统筹推进标准的研究、制定、实施和国际化。
  2023年 9月 《元宇宙产业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印发《元宇宙产业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构建工业元宇宙、赋能制造业为主要目标,以培育元宇宙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为抓手,提出到2025年,元宇宙技术,产业、应用、治理等取得突破,成为数字经济重要增长极,产业规模壮大、布局合理、技术体系完善,产业技术基础支撑能力进一步夯实综合实力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培育 3-5家有全球影响力的生态型企业和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打造 3-5个产业发展集聚区。工业元宇宙发展初见成效,打造一批典型应用,形成一批标杆产线、工厂、园区。
  2023年 10月 《绿色航空制造业发展纲要(2023-2035年)》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绿色航空制造业发展纲要(2023—2035年)》,明确坚持多技术路线并举,积极探索绿色航空新领域新赛道。“十四五”期间,小型航空器以电动为主攻方向,千支线等中大型飞机坚持新型气动布局、可持续航空燃料和混合动力等多种路线并存;同时,积极探索氢能源、液化天然气(LNG)等技术路线,前瞻布局未来产业。《纲要》提出,到2035年,建成具有完整性、先进性安全性的绿色航空制造体系,新能源航空器成为发展主流,国产民用大飞机安全性、环保性、经济性、舒适性达到世界一流水平,以无人化、电动化、智能化为技术特征的新型通用航空装备实现商业化、规模化应用。
  2、光伏行业
  (1)行业主管部门
  公司行业主管部门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
  推动清洁能源等高技术产业发展等;其中,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属部门国家能源局主要负责起草能源发展的法律法规送审策,拟定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等。公司的行业自律组织主要为由民政部批准成立、工业和信息化部为业务主管单位的国家一级协会中国光伏行业协会(CPIA)。协会主要负责贯彻落实政府有关的政策、法规,向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提出本行业发展的咨询意见和建议;开展信息咨询工作;调查、研究本行业产业与市场,根据授权开展行业统计,及时向会员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提供行业情况调查、市场趋势、经济运行预测等信息,做好政策导向、信息导向、市场导向工作;参与制定光伏行业的行业、国家或国际标准,推动产品认证、质量检测等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2)本报告期以来的主要政策
  
  颁布时间 政策法规名称 相关内容
  2023年 2月 《质量强国建设纲要》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绿色”“低碳”等关键词在《质量强国建设纲要》中频繁出现,体现出落实“双碳”目标贯穿各个领域。
  从中央一号文件到“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光伏产业在多部委政策“护航”下,全面驶向发展的快车道。
  2023年 2月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 《意见》指出,“光伏+农村”是实现我国“十四五”经济建设与生态文明发展目标的创新模式,光伏可充分利用乡村土地、屋顶资源优势,发展绿色新经济,带动相关配套产业升级,赋能乡村经济实力与科技水平稳步增长。
  2023年 3月 《加快油气勘探开发与新能源融合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 国家能源局印发《加快油气勘探开发与新能源融合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表示,大力推进油气企业发展新能源产业,持续推动能源生产供应结构转型升级。积极推进陆上油气勘探开发自消纳风电和光伏发电,风光发电集中式和分布式开发。统筹推进海上风电与油气勘探开发,形成海上风电与油气田区域电力系统互补供电模式,逐步实现产业融合发展。
  2023年 3月 《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方案》 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下发《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方案》。方案表示,推进可再生能源发电就地就近开发和利用。按照集中开发和分散发展并举的原则,大力发展多能互补,在保护生态的基础上,加快风电、光伏发电建设开发。充分利用农村地区空间资源,积极推进风电分散式开发。结合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推进,鼓励利用新建住宅小区屋顶、厂房和公共建筑屋顶、农民自有建筑屋顶、设施农业等建设一定比例光伏发电。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生物质发电项目,有效处理各类有机废弃物的同时,支撑试点县绿色电力持续、稳定供应。
  2023年 3月 《〈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案例解读》 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案例解读》。《方案》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锚定到2030年我国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 12亿千瓦以上的目标,重点针对影响以风电、光伏为主的新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发展的关键性、要害性、实质性、核心性政策堵点、痛点、空白点,提出切实可行、具备操作性的政策措施。
  2023年 3月 《关于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指出要加快 N型隧穿氧化层钝化接触(TOPCon)、异质结(HJT)、钙矿电池及高效薄膜电池的研发和产业化,突破主轴承、绝统栅双极型晶体管(IGBT)、控制系统、高压直流海底电缆等核心技术和部件,推进海上风电机组规模化应用,推动近海风电规模化基地建设和造海风电示范推广。
  2023年 4月 《2023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国家能源局发布《2023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指出巩固风电光伏产业发展优势,持续扩大清洁低碳能源供应,积极推动生产生活用能低碳化清洁化,供需两侧协同发力巩固拓展绿色低碳转型强劲势头。大力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推动第一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并网投产,建设第二批、第三批项目,积极推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稳妥建设海上风电基地,谋划启动建设海上光伏。大力推进分散式陆上风电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推动绿证核发全覆盖,做好与碳交易的衔接,完善基于绿证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科学设置各省(区、市)的消纳责任权重,全年风电、光伏装机增加 1.6亿千瓦左右。
  2023年 4月 《关于加强新型电力系统稳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强新型电力系统稳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出大力提升新能源主动支撑能力。推动系统友好型电站建设,逐步实现新能源在电力供应和稳定支撑方面的可靠替代;协同推进大型新能源基地、调节支撑电源和外送通道开发建设,保障外送电力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按需建设储能。
  2023年 5月 《关于进一步规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指出风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在申请电力业务许可证时,“机组情况登记”同一栏目中可登记单台稿)》 (个,以下统称台)机组(单元,以下统称机组),也可登记多台机组。
  2023年 6月 《自然资源部办厅关于推进海域立体设权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自然资源部办厅发布《自然资源部办厅关于推进海域立体设权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明确可以立体设权的用海类型海域是包括水面、水体、海床和底土在内的立体空间。在不影响国防安全、海上交通安全、工程安全及防灾减灾等前提下,鼓励对海上光伏等用海进行立体设权。
  2023年 6月 《关于印发开展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力及提升措施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印发开展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力及提升措施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指出综合考虑近年来分布式光伏装机增速、装机规模、光伏消纳利用情况等因素,选择山东、黑龙江、河南、浙江、广东、福建 6个试点省份,每个省选取 5-10个试点县(市)开展试点工作。将本省份存在接网消纳困难的县(市)名单及低压配网接网预警等级通过各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官方网络渠道向社会发布,并报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同步发布,合理安排分布式光伏备案规模和建设时序,引导企业、居民做好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工作。
  2023年 6月 《关于促进土壤污染绿色低碳风险管控和修复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土壤污染绿色低碳风险管控和修复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合理规划受污染土地用途。因势利导研究利用废弃矿山、采煤沉陷区受损土地、已封场垃圾填埋场、污染地块等规划建设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等新能源项目。积极探索风险管控修复工程最佳管理措施。
  应用高能效装备产品,优化提升重点用能工艺和设备,优先使用绿色低碳修复材料,因地制宜提高可再生和清洁能源消费比重。攻关关键技术材料和装备研发。研发推广低排放、低能耗的新型修复装备,提高装备数字化、可视化、智能化水平。对未达到能耗标准的传统修复设施进行清洁能源替代和升级改造,鼓励将绿色低碳修复相关内容纳入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
  2023年 6月 《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 国家能源局组织发布《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提出重点围绕沙漠、戈壁、荒漠地区推动大型光伏基地建设,探索海上光伏开发应用。
  2023年 7月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的指导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乡村振兴局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的指导意见》:合理规划布局电源点,因地制宜通过合理配置分布式光伏和风电、储能、柴油发电机等建设改造可再生能源局域网。加强新划转县域农村电网建设改造,逐步实现“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服务”。
  2023年 8月 《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提出进一步健全完善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制度,明确绿证适用范围,规范绿证核发。
  2023年 8月 《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提出出台促进绿色电力消费政策措施,支持外商投资企业更多参与绿证交易和跨省跨区绿色电力交易。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切实做好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工作。
  2023年 8月 《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实施方案(2023─2035年)》 工信部、科技部、国家能源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实施方案(2023─2035年)》:提出全面推进新兴产业标准体系建设。在新能源领域,研制光伏发电、光热发电、风力发电等新能源发电标准,优化完善新能源并网标准,研制光储发电系统、光热发电系统、风电装备等关键设备标准。
  2023年 9月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使用草原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下发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使用草原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光伏发电项目使用草原的要求做出了进一步的明确。
  2023年 9月 《关于做好锂离子电池产业链供应链协同稳定发展工作的通知》 国家工信部、财政部发布《关于做好锂离子电池产业链供应链协同稳定发展工作的通知》:(1)智能光伏方面,深入实施《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推动“智能光伏+储能在工业、农业、建筑、交通及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创新应用,发布第四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名单。促进绿色制造和智能化升级方面,面向碳达峰碳中和,推动光伏产业智能转型升级,支持智能光伏关键技术突破、产品创新应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2)推动 LED产业升级发展,促进健康照明产品等扩大应用。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方面,贯彻落实“一带一路”倡议,利用光伏、锂电等产业外向型发展优势和全球能源革命机遇,开展双边及多边交流,推动国际产能和应用合作进程。提升创新发展水平方面,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创新发展,实施《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快太阳能光伏、新型储能产品、重点终端应用、关键信息技术融合创新发展。(3)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方面,聚焦集成电路、新型显示、服务器、光伏等领域,推动短板产业补链、优势产业延链、传统产业升链、新兴产业建链,促进产业链上中下游融通创新、贯通发展,全面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落实《关于促进光伏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发展的通知》《关于做好锂离子电池产业链供应链协同稳定发展工作的通知》,促进光伏、锂电产业链上下游加强对接、协同发展,建设统一大市场。
  (六)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是国内少数能够提供高端自动化装备和智能制造执行系统软件、且具备一定品牌影响力的企业之一。公司在光
  伏电池片自动化设备研发、生产领域,行业地位突出。公司作为光伏电池设备的领先企业,主要提供满足下游客户技术需求的自动化、智能化设备解决方案,包括 PERC、TOPCon、HJT、XBC等技术的设备,公司在各电池技术路线上采取了全覆盖的布局策略,并且在 TOPCon、HJT、XBC等新一代技术路线上推出了在降本或增效上具有优势的差异化设备产品。公司以光伏领域工业生产高度自动化需求为发展契机,为光伏电池片生产商提供自动化生产配套设备,实现公司快速发展。公司已经在光伏电池领域拥有自己稳固的客户群,公司客户包括了通威太阳能、天合光能、晶科能源、阿特斯、润阳、晶澳太阳能、和光同程、爱旭科技、东方日升、捷泰、英发、中环半导体、中环低碳、TaTa、REC Solar、sunpower等国内外知名的大型光伏厂商。同时,公司在业内较早将智能控制系统搭载于智能专用设备之上协同运作,实现了对工业生产过程进行全方位控制、优化、调度和管理等功能,为下游客户量身定制智能和高效自动化、智能化生产方案。公司在光伏电池自动化、智能化业务领域,凭借其领先的产品、技术优势,获得了广泛的客户认可,在该细分行业领域持续保持行业领先的市占率。此外,公司依托其在光伏自动化领域的竞争优势,逐步切入工艺设备领域,尤其是在光伏铜电镀设备领域也有较为领先的核心技术储备。同时,依托公司的整体战略布局,公司逐步切入了“泛半导体”设备领域,公司将通过资本运作等方式不断深入拓展在光电子,半导体高端装备的业务布局。公司始终坚持“以研发设计为核心,以市场需求为主导”的经营理念,通过长期在技术、生产、管理方面的积累和创新,公司已经具备较强的技术创新、方案设计和快速反应能力,能够为客户提供适用于不同应用场景的智能化解决方案。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1)总体经营情况
  2023年,光伏行业经历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机遇,随着全球对可再生能源的需求持续增长,光伏行业已成为国际关
  注的焦点。中国光伏企业凭借领先的技术水平、高效的生产能力和完善的产业链,在国际市场上占据了重要地位,成为推动全球能源变革的重要力量。随着 TOPCon技术路径的快速渗透,公司作为光伏电池片自动化设备领域的领导者,凭借多年沉淀的技术实力、品牌影响力、规模效应、平台资源和人才储备等优势,成功捕捉了市场的主流需求,在光伏技术的快速迭代趋势下继续保持细分业务领域领先的市场份额。报告期内,面对光伏行业产能快速扩张,价格竞争加剧以及盈利下降的复杂环境,公司充分把握行业发展机遇,带领员工坚守初心、凝心聚力,采取多项措施积极应对,实现营业收入规模及净利润水平双双大幅增长,经营状况持续向好。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57,153.68万元,较上年增长74.00%;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713.28万元,较上年增长195.0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7,526.21万元,较上年上升274.15%,业绩实现大幅增长。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认股份支付费用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为-2,622.18万元,剔除上述影响后,公司全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0,335.46万元,较去年增长295.36%。目前公司在手订单充足,截至本报告审议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通罗博尚未确认收入的在手订单金额约 10.57亿元,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动力强劲。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 256,737.84万元,同比增长17.6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98,230.20万元,同比增长12.70%。关于本报告期业绩变动因素的分析详见本节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的业务之
  (三)主要业绩驱动因素的相关内容。
  (2)研发、技术情况
  为紧跟光伏产业提质增效的发展趋势,更好地满足客户的需求,公司作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光伏自动化设备行
  业的引领者,自公司成立以来,始终高度重视技术研发与创新。公司坚持前瞻性研究和应用型研究并行的策略,以技术作为企业发展的核心驱动力,持续推动自身的创新与发展,助力整个光伏行业的进步。本报告期,公司投入研发费用8,582.8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5.46%,同比增长44.38%。随着电池片技术路径从 PERC向 TOPCON的全面渗透,公司在报告期初立项并实施了高产能 TOPCON全工序段设备开发研究,截至报告期末已全部结项。项目的成功实施提升了公司光伏电池自动化设备的装载效率,降低破片率,降低人工成本和劳动强度。除了现有产品的研发提升外,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大对太阳能铜电镀整体解决方案的研发投入,于2023年年初立项并实施了太阳能电池铜电极制备设备开发研究、太阳能电池图形化制备设备开发研究等研发项目。在金属化方面,本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已向三家合作客户出货铜电镀设备,其中两家已基本完成关于 HJT技术路径的铜电镀设备的测试工作,测试结果良好;2023年 12月,公司再次向另一家光伏电池片头部企业出货单体 GW级铜电镀设备,测试关于XBC技术路径的铜电镀应用,已于2024年年初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目前,该设备已完成首次出片,出片指标基本符合公司与合作客户方预期,双方在积极推进下一步的测试验证工作。公司将携手合作客户尽快完成测试与优化工作,并将持续加快推进铜电镀业务的量产化进程,积极为公司打造多个支柱产品的发展布局,增强行业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共获得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专利证书 64项,其中发明专利 11项,实用新型专利 21项。其中,关于铜电镀设备的发明专利为一种插片式太阳能电池片铜电极电镀装置及方法,本发明实现了双面电镀,单线可做到14,000整片/小时,破片率<0.02%,提高装置产能,降低了不良率,提高了电镀质量,结构新颖合理,占地面积小。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共获得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授权专利证书 434项(其中:发明专利 22项,实用新型专利 376项,外观设计专利 39项)和 57项软件著作权,国内商标注册证 27项,掌握多项核心技术。报告期内,公司还获得了2022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三等奖。
  (3)资本运作工作情况
  公司在光伏自动化设备领域已具备了较强的领先优势,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在巩固现有竞争地位的基础上,将面向
  工业 4.0和智能制造进一步深化业务体系。公司将继续立足于高端智能制造装备行业,实施“双轮驱动”战略,深入布局清洁能源和泛半导体,将公司打造成为清洁能源和泛半导体领域智能装备整体解决方案服务商,为国家支柱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优质高端配套设备。报告期内,公司重启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拟以发股权,同时向不超过 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报告期内,本次交易的具体实施进展情况详见第六节重要事项-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二)。借助本次战略并购,将有利于公司拓展光芯片、光电子业务布局,助力公司打造第二增长曲线。
  2020年 11月斐控泰克完成目标公司 80%股权交割后,作为斐控泰克参股股东之一,公司积极寻求与 ficonTEC的合作机会,主要在 ficonTEC业务领域的国内中端客户拓展、公司现有客户的业务延伸方面寻求突破。鉴于公司的强项在于整线装配解决方案以及国内配套供应商的响应速度,ficonTEC强项在于产线所需的核心耦合设备,双方取长补短、强强联手。本报告期内,ficonTEC与全球知名汽车电子客户法雷奥签订销售订单,公司在此期间承接 ficonTEC与该客户合作项目的部分业务,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与 ficonTEC签订了《2023年度销售合作协议》,拟自协议签订之日起 12个月内向 ficonTEC销售车载相机装配站相关配套设备及系统,销售总金额预计为 4,0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与 ficonTEC已实际签订销售订单并已陆续出货。该项交易有利于快速提升公司在泛半导体自动化设备领域的技术水平,进一步加速公司在泛半导体设备领域的布局,同时也有助于双方业务的协同发展。
  2、收入与成本
  (1) 营业收入构成
  (2)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 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行业分类 项目 单位2023年2022年 同比增减
  光伏行业 销售量 台(套) 2,014 2,802 -28.12%生产量 台(套) 2,170 2,670 -18.73%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 30%以上的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度公司为客户定制生产价值较低,但数量较多的分体货架和对接机构,使得上期商品的产、销量较大,剔除该部分的影响,2023年度相比2022年的产、销量增长了 84.57%和 120.44%;光伏行业库存量同比变动显著的原因是客户基建进度有所滞缓导致公司延时发货,从而使库存量有所增长。
  (4)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分类
  行业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有较大幅度增长,营业成本相应上升。
  (6)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本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罗博特科半导体科技(南通)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由南通市经
  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下发的《营业执照》。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暨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7)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和其他关联方在主要客户中未直接或者间接拥有权益。
  人和其他关联方在主要供应商中未直接或者间接拥有权益。
  3、费用
  迭代,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所致
  4、研发投入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项目目的 项目进展 拟达到的目标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高产能 TOPCon制绒自动化设备开发研究 对于大尺寸硅片,硅片厚度已经减薄到 客户量产阶段 该项目用于 Topcon工艺电池片制绒工艺制 丰富公司产品线,提升公司产品性能及竞125-100微米,硅片厚度的减薄同时导致硅片不规则的翘起加大,对于自动化设备的传输,定位要求更高,硅片减薄对于电池片的降本增效具有显著效果   作配套自动化 争力高产能 TOPCon刻蚀自动化设备开发研究该项目用于 Topcon工艺电池片刻蚀工艺制作配套自动化高产能 TOPCon扩散自动化设备开发研究该项目用于 Topcon工艺电池片扩散工艺制作配套自动化高产能 TOPCon管式PECVD自动化设备开发研究该项目用于 Topcon工艺电池片镀膜工艺制作配套自动化TOPCon板式 ALD自动化设备开发研究该项目用于 Topcon工艺电池片板式 ALD工艺制作配套自动化TOPConG管式 ALD自动化设备开发研究该项目用于 Topcon工艺电池片管式 ALD工艺制作配套自动化太阳能电池铜电极制备设备开发研究 开发太阳能电池铜电极电镀技术取代银电极,降低太阳能电池的生产成本 铜电极制备整体设备客户端验证中 研究太阳能电池铜电极制备设备的新技术、关键技术,并将技术实现从技术研究转化到应用开发,应用在基于该技术的太阳能电池片生产线金属化工序开发中 本项目开发的太阳能铜电极制备设备有望抢先跨入太阳能电池金属化设备市场,为公司营收带来新的增长点太阳能电池图形化制备设备开发研究 开发太阳能电池图形化技术取代银电极,降低太阳能电池的生产成本 图形化制备整体设备实验室验证中 研究太阳能电池图形化设备的新技术、关键技术,并将技术实现从技术研究转化到应用开发,应用在基于该技术的太阳能电池片生产线图形花工序开发中 本项目开发的太阳能图形化制备设备有望抢先跨入太阳能电池图形化设备市场,为公司营收带来新的增长点半导体涂胶显影设备开发与研究 开发半导体涂胶显影设备,提升产能,降低涂胶显影 涂胶显影设备实验室验证中 研究半导体芯片制备设备的新技术、关键技术,并将技术实现从技术研究转化到应用开发,应用在基于该技术的半导体芯片生产线涂胶显影工序开发中 本项目开发的半导体涂胶显影设备有望抢先跨入半导体芯片制造设备市场,为公司营收带来新的增长点高产能硅片包装线开发研究 开发太阳能电池片高入库效率的包装线,降低太阳能电池的生产成本 包装线整体设备客户端验证中 研究太阳能电池片包装线 3代大幅提高出入库效率,大幅提高单位面积的储存量,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丰富公司产品线,提升公司产品性能及竞争力新型视觉检测系统开发研究 光伏电池片色差、隐裂、PL检测模块 算法开发中 开发完全自主技术的视觉检测算法和检测模块 丰富公司视觉检测的产线,提升公司产品性能及竞争力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制定人力资源发展战略,并将其作为公司实现总体发展战略的根本保障。通过建设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体系、公平竞争的职业晋升机制以及股权激励计划吸引专业的研发、技术人员加入公司,以不断提升公司的管理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保持公司核心人才团队的稳定性和工作积极性。因此报告期内各年龄阶层研发人员数量均大幅提升。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适用 不适用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适用 不适用
  5、现金流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下降,主要系公司销售和采购结算周期存在差异,本期销售规模扩大、购买商品
  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大幅增加使得经营现金流净额呈现缺口所致。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上升,主要系本期公司收回结构性存款本金及利息增加所致。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上升,主要系本期公司业务规模扩大、营运资金需求上升使得筹资活动现金流呈现净流入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因公司大客户和供应商存在一定信用期,公司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合同资产、合同负债等往来项目收支变化与净利润不同步,从而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
  五、非主营业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及负债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增加的银行承兑汇票减本期减少的银行承兑汇票。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20、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之内容。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958号),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采用网上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1.56元,共计募集资金 43,12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5,405.66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37,714.34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于2019年1月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516.7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5,197.6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1号)。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经公司2023年1月4日总裁办公会审议,募集资金余额 240.96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3年 3月完成补流,实际补充流动资金 241.38万元,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适用 □不适用
  (1) 本报告
  期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3)
  =
  (2)/(1)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截止报
  告期末
  累计实
  现的效
  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工业
  4.0智
  能装备
  生产项
  目 否 25,704.21 25,704.21 0 26,576.57 103.39%2021年01月31日 143.28 -5,765.08 否 否工业4.0智能装备研发项资项目小计 -- 35,197.63 35,197.63 0 36,206.07 -- -- 143.28 -5,765.08 -- --超募资金投向无合计 -- 35,197.63 35,197.63 0 36,206.07 -- -- 143.28 -5,765.08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工业 4.0智能装备研发项目”的建设完成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于2021年2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工业 4.0智能装备研发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期限延长至2021年10月31日;工业 4.0智能装备生产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系罗博南通自2023年二季度起才独立对外承接设备销售订单,2023年已经实现盈利但尚未达到规模效应,公司预计随着订单量和业务规模的增加,项目收益会进一步提升。项目可 无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公司于2019年4月1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612,083.30元。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事项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鉴证报告》(天健审〔2019〕1750号)。以上资金于2019年4月24日置换完毕。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实际于2020年4月15日转出 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21年2月7日归还 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实际于2021年2月10日和2021年2月26日分别转出 6,000万元和 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21年12月28日归还 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全部使用完毕。经公司2023年1月4日总裁办公会审议同意,募集资金余额 240.96万元及后续利息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3年 3月完成补流,实际补充流动资金 241.38万元,并完成了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或其他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无应当披露的重要控股参股公司信息。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2023年02月01日 罗博特科A栋四楼一清;东吴基金 赵政,陈军;海通自营刘蓬勃;浙商证券研究所 王华君,林子尧,王一帆,张菁,王洁若;国寿资产赵文龙;广发自营 刘夕黎;中邮创业姜松松;中信证券资管 龚嘉斌;黄林涛,王斐俊,鲲鹏私募基金 王斐俊,汪宏伟;中信理财 王贵林;华夏基金北十三、“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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