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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油(600938)经营总结
截止日期2025-12-31
信息来源2025年年度报告
经营情况  8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92 其他重要事项
  116 独立核数师报告
  120 财务报告
  227 石油和天然气生产活动补充资料(未经审计)
  233 公司资讯预探井 为探测石油储量而在地层钻的勘探井,包括为了获得地质和地球物理参数而钻的井评价井 在已发现石油地区所钻的勘探井,用以进行商业价值评估探井 包括预探井和评价井上游业务 油气勘探、开发、生产和销售证实储量 在现有经济、作业条件和法规下,根据地质和工程资料,可以合理确定的、在未来年份可从已知油气藏经济开采出的石油或天然气估计量合理确定性 是指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获得更多地学资料、工程和经济资料时估计最终可采量更可能增加或保持不变储量替代率 指在指定年度,证实储量的总增加量除以该年度的净产量储量寿命 指在指定年度,证实储量除以该年度的净产量地震 本文指地震勘探,是利用地下介质弹性和密度的差异产生波阻抗,经接收、处理后,反映和推断地下岩层的性质和形态的地球物理勘探方法探明地质储量 钻井获得工业油气流,并经钻探评价证实,对可供开采的油气藏所估算的油气数量,其确定性高非常规油气 指用传统技术无法获得自然工业产量、需用新技术改善储层渗透率或流体黏度等才能经济开采、连续或准连续型聚集的油气资源。
  包括致密油气、页岩油气、煤层气、天然气水合物等
  Bbl 桶Bcf 十亿立方英尺BOE 桶油当量Mbbls 千桶Mboe 千桶油当量Mcf 千立方英尺Mmboe 百万桶油当量Mmbbls 百万桶Mmcf 百万立方英尺换算比例1吨原油约合7.21桶,1立方米天然气约合35.26立方英尺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于一九九九年八月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香港”)注册成立,并于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八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股票代码:00883)挂牌上市。二零零一年七月,本公司股票入选恒生指数成份股。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本公司人民币股份(以下简称“A股”)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股票代码:600938)挂牌上市。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九日,本公司在香港联交所的香港股份交易增设人民币柜台(股票代码:80883)。本公司为中国最大之海上原油及天然气生产商,亦为全球最大之独立油气勘探及生产企业之一,主要业务为勘探、开发、生产及销售原油和天然气。目前,本公司以中国海域的渤海、南海西部、南海东部和东海为核心区域,资产分布遍及亚洲、非洲、北美洲、南美洲、大洋洲和欧洲。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拥有净证实储量77.7亿桶油当量,全年净产量达777.3百万桶油当量(除另有说明外,本报告中储量和产量数字均含权益法核算的储量和产量)。共有总资产约人民币10,986亿元。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机构将对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主要会计数据
  2、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国际/香港财务报告会计准则下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与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均无差异。
  3、2025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岁序常新,笃行致远。回望二零二五年,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开,不确定因素显著增多。面对严峻复杂的外部形势与国际油价震荡下行压力,中国海油坚持稳中求进,以实干进取的姿态抓增储上产,以只争朝夕的精神抓创新发展,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安全环保,以务实有效的举措抓降本增效,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资源储备,是行稳致远的核心根基。二零二五年,公司坚守价值勘探主线,勘探成果丰硕,油气储量再创新高,首次荣获“全球最佳国家石油公司勘探企业”称号。我们以寻找大中型油气田为核心目标,在浅层岩性等领域勘探获得重大突破,于国内外相继探获和成功评价多个油气田,并成功获取多个勘探区块,为公司长远发展筑牢资源根基。
  油气产量,是能源供应的重要保障。二零二五年,我们全速推进重点项目落地,产能建设“量、质、效”持续提升,16个新项目顺利投产。在产油田效益开发成效突出,储量动用率、采收率持续攀升,自然递减率保持稳定。全年油气净产量再创新高,达777.3百万桶油当量,同比大幅增长7%。海洋油气已成为中国油气增储上产的核心力量。
  绿色低碳,是转型升级的战略抉择。二零二五年,公司海上风电规模化资源获取与示范项目建设稳步推进,CCS/CCUS等新兴业务有序发展。坚持油气与新能源深度融合,全球首座16兆瓦级张力腿型浮式风电平台、海南CZ7风电项目相继开工,中国首个海上CCUS示范项目在南海恩平15-1平台投用,“岸碳入海”、油气电氢碳综合能源示范项目前期研究扎实落地。
  科技创新,是内生增长的关键引擎。二零二五年,公司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成效显著,勘探开发重大科技专项有力支撑油气增储上产,深水水下采油树及控制系统实现自主化阶段性突破。扎实推进数智化转型,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持续提升海上平台无人化率,通过台风模式有效降低产量损失,“深海一号”智慧气田成功入选中国首批领航级智能工厂培育名单。
  安全生产,是稳健运营的根本保障。二零二五年,公司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聚焦重点领域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有效应对超强台风等自然灾害冲击,全年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向好。
  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221亿元,持续保持强劲盈利韧性。桶油主要成本为27.9美元/桶油当量,成本竞争优势不断巩固。公司高度重视股东回报,为与全体股东共享发展成果,董事会已提议派发二零二五年末期股息每股0.55港元(含税)。
  二零二五年,汪东进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长及非执行董事,周心怀先生辞任副董事长、执行董事及首席执行官,赵崇康先生和陈泽铭先生不再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近期,黄永章先生获委任为副董事长、执行董事、首席执行官及总裁,阎洪涛先生辞任执行董事、总裁,穆秀平女士辞任执行董事。我谨代表董事会,对黄永章先生表示祝贺,并向各位董事在任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卓越贡献,致以最衷心的感谢。
  展望未来,全球能源转型迈入新阶段,能源技术创新加速突破,新能源占比持续提升。
  中国经济将保持稳定增长,为公司发展提供广阔空间。我们将依托海洋能源资源开发的巨大潜力,坚守油气为主的“第一曲线”,加快新旧动能接续与发展方式转型,打造新能源新产业增长“第二曲线”。以油气增储上产筑牢发展根基,以价值创造激活发展动力,以创新驱动引领产业升级,以国际化发展构建竞争优势,以绿色低碳积蓄发展后劲,奋力打造具有鲜明海洋特色的世界一流能源资源集团。
  各位股东!新蓝图已然绘就,新征程任重道远。恳请各位与公司携手同心,共赴行业发展崭新征程!
  张传江董事长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六日中国海油是一家专注于油气勘探、开发、生产和销售的公司,是中国海上主要油气生产商,也是世界最大的独立油气勘探开发公司之一。截至二零二五年底,公司净证实储量为77.7亿桶油当量。二零二五年,油气净产量达777.3百万桶油当量。在中国,我们在渤海、南海西部、南海东部、东海和陆上进行油气勘探、开发和生产活动。截至二零二五年底,公司64.5%的净证实储量及69.1%的净产量来自中国。在海外,我们拥有多元化的优质资产,在多个世界级油气项目持有权益,成为全球领先的行业参与者。截至二零二五年底,海外油气资产占公司油气总资产40%,海外净证实储量和净产量占比分别为35.5%和30.9%。二零二五年,我们坚持以科技创新为引领,推进油气增储上产和提质降本增效,推动油气与新能源融合发展,持续提升治理现代化水平,加强风险防范能力建设,实现了公司的高质量发展。主要经营指标2025年    2024年石油液体 天然气 油气合计 石油液体 天然气 油气合计(百万桶) 十亿立方英尺) 百万桶油当量) (百万桶) 十亿立方英尺) 百万桶油当量)净产量年底净证实储量中国 3,385.7 9,700.0 5,015.7 3,103.4 8,784.8 4,584.5海外 2,416.8 1,940.3 2,757.4 2,356.0 1,883.5 2,686.0总计 5,802.4 11,640.3 7,773.1 5,459.3 10,668.3 7,270.62025年2024年 变动%油气销售收入(人民币亿元) 3,357 3,556 (5.6)归母净利润(人民币亿元) 1,221 1,379 (11.5)二零二五年,我们坚持以寻找大中型油气田为目标,不断加大风险勘探和甩开勘探力度,全力推动勘探开发一体化,油气勘探成果丰硕。全年共获得6个新发现,成功评价28个含油气构造。在中国海域,共完成探井202口,获得6个新发现,包括龙口25-1、曹妃甸22-3、锦州27-6、惠州21-8、涠洲10-5和涠洲10-5南,并成功评价了26个含油气构造。取得的勘探成果主要包括:第一、加大风险与甩开勘探,在南海西部涠西南凹陷多类型潜山等新领域获得重大突破,进一步为增储上产接替战场拓展了勘探方向。第二、加强勘探评价,在浅层岩性领域获得秦皇岛29-6亿吨级油田,展现良好前景的同时进一步夯实了储量基础。第三、坚持价值导向,勘探开发一体化增储工程成效显著,成功评价陵水17-2和陵水25-1等多个含油气构造,为储量向产量的快速转化筑牢了根基。在中国陆上,公司坚持全层系勘探理念,全年共完成探井123口,新增天然气探明地质储量超千亿方。在海外,公司坚持价值勘探,共完成探井5口,在圭亚那Stabroek区块成功评价Lukanani和Ranger两个油田,并在伊拉克、哈萨克斯坦、印度尼西亚成功获取4个勘探新项目。二零二五年,公司坚持以产量最大化为核心,依托工程建设标准化和优智钻完井,深入实施勘探开发、地质工程、工程生产一体化协同管理模式,产能建设质效齐升,多个重点项目提前投产。公司持续提高开发水平,控制在产油田自然递减率,提升储量动用率和采收率,有效保障在产油气田稳产增产。二零二五年,油气净产量达777.3百万桶油当量,同比增长7.0%,连续多年保持增长。其中,天然气净产量达1,037.3十亿立方英尺,同比增长11.6%。二零二五年,共有16个新项目成功投产,包括中国海域的渤中26-6油田开发项目(一期)、垦利10-2油田群开发项目(一期)以及巴西Buzios7、圭亚那Yellowtail项目等。全年在建项目超过80个,开发建设进展顺利。二零二五年,公司持续推进在产油田稳产增产,加快重点项目建成投产,坚持精益生产管理,加强科研攻关与数智化建设。主要成果包括:第一,持续提升开发水平,保障在产油气田稳产增产。提升油气藏精细描述水平,首次实现中国海上油气田全覆盖,夯实老油田稳产基础。持续加大老油田挖潜力度,迭代升级措施增产技术,不断提高在产油气田采收率。第二,技术管理双轮驱动,推动产能建设提速提效。深化工程标准化应用,15个工程标准化应用项目成效显著,产能建设提速12%;强化钻完井精益化管理,应用少井高产技术组合,推动优智钻完井示范项目,实现示范项目提速26%。第三,加强科技攻关与数智赋能,驱动开发生产提质增效。围绕提高采收率、低渗稠油经济开发、智能油田等重点方向开展技术攻关,推动水下生产系统、智能注采等关键技术规模化应用。深化数据治理与智能系统建设,提升油气田运营智能化水平,有效提升开发生产成效。中国在中国,我们主要通过自营作业和合作项目开展油气勘探、开发和生产活动。自营作业:我们主要通过自营勘探和开发增加储量和产量。截至二零二五年底,中国90.0%的净证实储量和87.8%的净产量来自自营油气田。合作项目:我们通过产品分成合同的形式与伙伴合作进行油气资源(包括原油和天然气)勘探开发。我们的实际控制人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油集团”)拥有与外国合同者签订产品分成合同、在中国对外合作海域合作勘探开发生产油气资源的专营权。中国海油集团已将其所有产品分成合同包括未来新签产品分成合同除国家公司管理和监管职能以外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本公司。渤海是中国最大的原油生产基地,同时也是公司最主要的原油产区。二零二五年,公司在渤海共获得3个新发现并成功评价10个含油气构造。其中,成功评价秦皇岛29-6亿吨级油田,展现了渤海浅层岩性领域良好的勘探前景。年内,渤中26-6油田开发项目(一期)、旅大5-2北油田Ⅱ期开发项目、曹妃甸6-4油田综合调整项目和垦利10-2油田群开发项目(一期)等均已投产。南海西部是公司重要的天然气产区。二零二五年,公司在南海西部获得2个新发现,成功评价13个含油气构造。其中,新发现涠洲10-5和涠洲10-5南,展示了北部湾盆地潜山领域广阔的勘探前景;成功评价陵水17-2和陵水25-1等多个含油气构造,一体化滚动增储成效显著。年内,东方29-1气田开发项目、文昌19-1油田二期项目、文昌9-7油田开发项目、涠洲5-3油田开发项目、东方1-1气田13-3区开发项目、文昌16-2油田开发项目和涠洲11-4油田调整及围区开发项目等均已顺利投产。南海东部是公司重要的原油产区之一。二零二五年,公司在南海东部获得1个新发现,成功评价3个含油气构造。其中,成功评价陆丰13-8油田,储量规模得到持续扩大。年内,番禺10/11区块联合开发项目和西江油田群24区开发项目等均已顺利投产。东海是公司主要面向长三角地区的天然气产区。二零二五年,公司在东海继续优化调整井部署,推动在产油气田持续稳产,推进海上平台无人化、少人化改造,加快海上智能油气田建设。盆地东缘和沁水盆地建成临兴、神府和潘河三大生产基地。二零二五年,公司深化深层煤层气富集理论研究,加速推进深层煤层气、中浅层煤层气、致密气等多种类型气田评价,新增天然气探明地质储量超千亿方,其中深层煤层气占比超80%,展现了深层煤层气良好的勘探前景。截至二零二五年底,中国的净证实储量达5,015.7百万桶油当量。其中,石油净证实储量为3,385.7百万桶油当量,天然气净证实储量为9,700.0十亿立方英尺,油气净证实储量持续稳定增长。年内,中国油气净产量达536.9百万桶油当量,同比增长9.0%。其中,石油液体净产量为401.8百万桶油当量,同比增长6.7%;天然气净产量为799.5十亿立方英尺,同比增长16.7%。海外公司具备多元化的资产结构和国际化的经营管理能力,在多个世界级油气项目持有权益,资产遍及世界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包括印度尼西亚、澳大利亚、尼日利亚、伊拉克、乌干达、阿根廷、美国、加拿大、英国、巴西、圭亚那和阿联酋等。亚洲(不含中国)是中国海油海外发展最先进入的区域。目前,公司主要在印度尼西亚和阿联酋拥有油气资产,并担任伊拉克米桑油田群技术服务合同中的主承包商。二零二五年,各项目生产稳定。此外,公司成功获取4个勘探新项目,分别为伊拉克Block7区块、哈萨克斯坦Zhylyoi区块以及印度尼西亚Gaea和Gaea II区块。公司在大洋洲的油气资产主要位于澳大利亚。澳大利亚西北大陆架液化天然气项目向包括中国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终端在内的客户供气,增量气以现货LNG形式自主销售。二零二五年,西北大陆架液化天然气项目生产形势良好,实现增量气超预期。非洲是公司海外的重要油气产地之一。公司在非洲的资产主要位于尼日利亚和乌干达。二零二五年,公司在尼日利亚PML2/3/4和PPL261区块成功实施调整井和注采优化等增产措施,油田递减得到有效减缓控制;乌干达Kingfisher项目井场钻前工程已全部完成,油田生产设施已完成设备安装,正在开展电缆铺设工作。公司将继续与合作伙伴和乌干达政府开展积极合作,推动项目投产。多巴哥持有油气区块的权益。公司拥有加拿大长湖项目100%的工作权益,因高效实施调整井以及长湖西北项目上产,二零二五年长湖项目产量保持增长。二零二五年,中国海油所属公司与英力士能源签署的股权售购协议完成交割。协议涉及中国海油位于美国墨西哥湾的上游油气资产,主要包括在Appomattox油田和Stampede油田等油气项目的非作业者权益。南美洲已成为公司海外油气储量和产量最大的地区,是公司产量增长的重要来源。公司在南美洲的巴西、圭亚那和哥伦比亚等地区持有油气区块的权益,并持有阿根廷BC ENERGY INVESTMENTS CORP. 50%的权益。巴西深水区是全球最重要的油气开发区域之一。中国海油在巴西分别持有Mero油田和Buzios油田的权益。二零二五年,巴西Mero油田的Mero4项目顺利投产,该油田累计已投产4期项目。Buzios油田的Buzios7项目顺利投产,预计到二零二七年将有11期项目运行。圭亚那海上Stabroek区块是近年来全球勘探热点之一,中国海油在该区块拥有25%的权益。二零二五年,Lukanani和Ranger两个油田获成功评价,Yellowtail项目顺利投产。Stabroek区块已投产4期项目,预计到二零三零年将有8期项目运行。在欧洲,中国海油持有英国北海Buzzard和Golden Eagle等油气田的权益,并持有俄罗斯Arctic LNG 2 LLC的股权。截至二零二五年底,海外的净证实储量达2,757.4百万桶油当量。其中,石油净证实储量为2,416.8百万桶油当量,天然气净证实储量为1,940.3十亿立方英尺,油气净证实储量保持稳步增长态势。二零二五年,公司海外油气净产量达240.4百万桶油当量,同比增长2.7%。其中,石油液体净产量为197.9百万桶油当量,同比增长3.9%;天然气净产量为237.9十亿立方英尺,同比下降2.6%。原油销售公司主要通过其全资附属公司-中海油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在国内市场销售中国海域生产的原油。对于在海外生产的原油,我们主要通过中海油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或中国海洋石油国际有限公司在国际或国内市场销售。公司原油销售价格主要参考质量类似的国际基准油的价格而定,根据市场变化有一定的溢价或折价。原油以美元计价,但国内客户以人民币结算。目前,中国海油在国内销售三种类型的原油,即重质油、中质油和轻质油,挂靠的基准油价为布伦特(Brent)。我们在国内的主要客户为中国海油集团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及部分民营炼厂。公司在海外生产的原油主要挂靠布伦特、迪拜、阿曼和西德克萨斯中质原油(WTI)价格以及产油国国家石油公司官价等定期更新的原油交易价格在国际市场或国内市场进行销售。二零二五年,公司实现石油液体销售量为589.2百万桶,同比上涨4.7%,平均实现油价为66.47美元/桶,同比下降约13.4%,与国际油价走势基本一致。天然气销售公司的天然气价格主要通过与客户谈判确定。一般情况下,天然气销售协议为长期合同,合同条款中一般包括价格回顾机制。公司天然气用户主要分布在中国沿海地区,主要用户包括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海石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和香港青山发电公司等。公司在澳大利亚西北大陆架项目和印度尼西亚东固液化天然气项目的LNG主要依据长期供应合同,主要销往亚太地区多个客户,其中包括中国广东大鹏LNG终端和福建莆田LNG终端。二零二五年,公司天然气销售量为984.0十亿立方英尺,比去年上升13.1%。天然气平均实现价格为7.95美元/千立方英尺,比去年上涨约3.0%,主要是海外实现气价上涨。二零二五年,我们坚持科技自立自强,关键技术实现重要突破,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助力。增储上产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成果显著。我们创新勘探理论认识,指导在渤海海域斜坡带浅层再获亿吨级油田;规模化应用先进地球物理技术,夯实了勘探资料基础;规模化应用精细注水技术,助力中国海上油田自然递减率降至9.5%。有序推进数智化转型。“深海一号”智慧气田入选中国首批领航级智能工厂培育名单;海上平台无人化率进一步提升;自主研发“海能-敖钦”助力钻井地质设计等关键场景提效30%;智能油田建设及勘探开发一体化领域的两项创新成果荣获国家级奖项。低碳发展公司秉持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整体优势,大力推动海上风电与油气生产融合发展,稳定拓展新能源业务,稳步推进绿色低碳发展。主要成果包括:第一,坚持油气清洁生产,通过岸电工程等实现9.5亿千瓦时的绿电替代;创建海上油气田火炬气回收关键技术体系,完成存量1万方/天以上火炬气回收利用;规模应用永磁电潜泵。第二,坚持油气与新能源融合发展,完成海上风电资源获取阶段目标;深远海浮式风电平台“海油观澜号”全年稳定运行,投运至今累计发电约6,000万千瓦时;全球首座16兆瓦级张力腿型浮式风电平台项目开工;深远海风电示范项目海南CZ7项目一期开工建设。第三,坚持有序推动新产业发展。中国海上首个CCUS项目在南海投产,成功实现海上“CCS”向“CCUS”的跨越。此外,大亚湾区CCS/CCUS集群示范项目完成技术可行性研究。二零二五年,公司在节能降碳、关键项目推进、零碳负碳产业等方面获得显著成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中国海油一如既往地坚持“安全第一、环保至上,人为根本、设备完好”的健康、安全、环保核心价值理念。我们不断完善HSSE体系管理,努力为公司员工及承包商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持续保持较为平稳的安全生产形势,努力构建世界一流的安全风险管控体系。二零二五年,公司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狠抓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质效,突出数智赋能和科技兴安,全面加强基层基础精益管理,安全风险管控能力不断提升。公司健康、安全、环保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企业公民在追求产量增长的同时,中国海油积极应对气候变化,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打造绿色低碳企业。公司的社会责任理念是:努力把自己建设成为油气增储上产的主导力量、绿色低碳发展的促进力量、构建和谐社会的中坚力量。二零二五年,中国海油在对外捐赠、公益项目上总计投入人民币超1.34亿元。公司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情况详见《2025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人力资源中国海油始终视员工为公司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始终秉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不断完善各项用工制度,重视员工权益,为员工打造良好的成长环境,助力员工健康发展。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的中国雇员、海外雇员和劳务派遣雇员人数分别为20,810、1,235和1,039人。公司用工政策、保障员工权益及员工发展等具体情况详见《2025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及合规管理体系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高度重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及合规管理。公司清楚地认识到,建立和维持一套与公司战略目标配套、适应公司实际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及合规管理体系是管理层的职责和任务。详见《企业管治报告》D.2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章节。董事会认为,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风险管理及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作为一家在香港和上海两地上市的公司,公司将一如既往地严格遵守各项监管规则,持续改进公司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体系并维持良好的公司治理,以保证公司更加健康地发展。风险因素尽管公司建立了风险管理体系来识别、分析、评价和应对风险,但我们的业务活动仍可能面临以下风险,这些风险可能会给公司战略、运营、合规和财务状况带来实质性影响。公司特别提醒您仔细考虑如下风险。
  一、 宏观经济及政策风险
  (一) 宏观经济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与宏观经济密切相关。受地缘政治冲突、全球货币政策收紧等影响,各国经济复苏呈现较大差异。地缘政治、贸易摩擦等因素叠加对全球物资、人员和资本流动造成负面影响,全球供应链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宏观经济变化会影响石油及天然气的供给和下游需求,从而使得公司业绩受到不利影响。
  (二) 国际政治经济因素变动风险
  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全球秩序多极化趋势加速演进;乌克兰、中东地区地缘政治局势持续紧张,加快世界格局深刻演变。美国中期选举带来的不确定性将影响未来全球能源和气候政策。新兴产业竞争愈演愈烈,关键资源争夺加剧,进一步推动全球产业格局重构。公司经营所在国面临更多政治或经济不稳定的情形,与之相关的国际行动、动乱和罢工、政局不稳、战争和恐怖主义行为等,可能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产生负面影响。政权更替、社引发的制裁受到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除此之外,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在海外其他项目未受俄乌冲突的直接影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三) 行业政策变动风险
  中国正在进行的油气体制改革可能会对公司在中国的业务产生一定影响,例如,中国外资准入政策目前已不再限制外资仅可通过合资合作形式参与中国境内的油气勘探、开发业务;2025年7月1日,新《矿产资源法》开始施行。未来,公司可能面临各类同行业竞争者对获取和持有油气区块的探矿权带来的竞争和挑战。此外,随着中国最新电力交易政策的不断出台,市场化电力价格的波动可能给公司新能源项目收益带来不确定性影响。
  (四) 气候变化及环保政策风险
  随着《巴黎协定》的生效和公众对气候变化问题日益重视,各国碳排放政策逐步出台,中国也提出了“碳达峰、碳中和”的时间目标。能源转型进程的加速对油气产业提出了挑战。对于转型气候风险,在政策与法律方面,公司面临着温室气体相关定价增加等风险,在技术与市场方面,公司面临着化石能源降碳技术不达预期、碳氢化合物市场供需变化等风险。若不能及时有效应对,可能会导致投资和运营成本上升、主营业务收入下降。在声誉方面,若出现争议事件,将不利于公司与利益相关方的关系,可能有损公司品牌形象。对于物理气候风险,在气候变化背景下,台风等极端天气现象的增多也为公司带来挑战。
  这一系列风险会对造成公司运营地点风险暴露提升,导致勘探、设备维修费用增加,从而提高运营成本。
  公司的海上作业平台、勘探开发活动、陆地终端生产活动会产生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噪声和溢油风险,若管控不当,可能会发生排放不达标或处置过程不合规的情况,影响海洋生态环境,同时使公司的声誉和作业受到影响,增加生态环境修复、赔偿等费用,甚至导致公司面临诉讼和处罚。
  (一) 原油及天然气价格波动产生的风险
  原油及天然气价格的波动主要反映其供需变化,包括市场的不确定性和公司无法控制的其他因素,如宏观经济状况、OPEC及主要石油输出国的石油政策,与主要产油国相关的地缘政治、经济状况和行动、其他能源的价格和可获取性、自然灾害、天气条件和全球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
  油气价格波动可能会对公司的业务、现金流和收益产生实质性影响。油气价格具有不确定性。如果油气价格呈下行态势,且持续较长时间,可能对公司的业务、收入和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可能导致公司核销成本较高的储量和其他资产,减少公司可以经济地生产石油和天然气的产量。若油气价格长期低迷,则可能会影响公司对项目的投资决策。
  (二) 市场竞争日益加剧风险
  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对能源产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公司面临着在油气资源获取、替代能源、客户、资本融资、技术和设备、人才和商业机会等各方面的竞争。能源价格持续受到全球供需、地缘局势、绿色低碳等方面的影响,同时,能源领域的环保监管日趋严格,替代能源行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同样导致能源供应市场竞争加剧,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 经营风险
  (一) HSSE风险
  由于地理区域、作业的多样性和技术复杂性,公司日常作业各方面均存在潜在的健康、安全、安保和环境(HSSE)风险。公司的部分业务位于环境敏感地区或政治动荡区或在远离陆地的海上环境开展作业,故使公司自身和公司经营所在的社区面临一些风险,包括可能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以及自然灾害、社会动荡、人员的健康和安全失误、不可预见的外力破坏等所带来的结果。如发生重大HSSE事件,可能会导致人员受伤、死亡、环境损害、业务活动中断,公司声誉也将会受到重大影响,投标权受到影响,甚至最终失去部分区块的经营权。同时,部分作业所在国对HSSE的监管制度日趋严格。公司可能会因为违反HSSE相关法律法规而产生重大费用支出,如罚金、罚款、清理费和第三方索赔等。
  覆、碰撞、海盗、恶劣天气导致的损毁或损失、爆炸以及油气泄漏等危险。
  该等危险可能导致严重的人员受伤、死亡、财产和设备的重大损毁、环境污染、营运亏损、遭受经济损失或声誉受损的风险。公司可能无法就所有该等风险全部安排保险,且未投保的损失和该等危险产生的责任可能对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 油气价格前瞻性判断与实际出现偏离的风险
  公司为油气勘探开发企业,因此在评估油气项目或相关商业机会时,需要对油气价格进行前瞻性判断,而项目经济性回报通常在某种程度上取决于公司对于价格预测的稳健性和准确性。公司会定期回顾石油和天然气价格的预测,尽管公司认为目前对油气长期价格区间的前瞻性预测相对谨慎,但若未来出现较大偏离,则可能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 无法实现并购与剥离行为带来预期收益的风险
  公司部分油气资产通过并购获取,在并购实践中可能出现多种原因导致潜在风险。任何这些原因都会降低公司实现预期收益的能力。
  公司可能无法以可接受的价格成功地剥离非核心资产,导致公司的现金压力增加。资产剥离项目中,公司可能会因为过去的行为,或未能采取行动或履行义务而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如果买方不履行其承诺,公司也可能承担责任。上述风险也可能会导致公司的成本增加,经营目标无法实现。
  (五) 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销售占比较高。如果公司任何的主要客户大幅减少向公司采购的原油或天然气,且公司未能及时寻找替代客户,将对公司的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向主要供应商进行的采购占比较高。若因偶发因素导致主要供应商无法继续向公司提供服务,且公司未能找到合适的替代供应商,公司的经营活动可能受到干扰,进而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七) 未开发储量不能实现的风险
  公司在开发储量时面临不同的风险,主要包括建设风险、作业风险、地球物理风险、地质风险和监管风险。若公司未能及时和有效地去开发这些储量,可能会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储量评估的可靠程度取决于一系列的因素,包括技术和经济数据的质量和数量、公司所生产的石油和天然气的市场价格、油藏的生产动态、广泛的工程的判断、工程师的综合判断以及经营或资产所在国的财税体制。该等因素、假设和参与储量估计的参数公司无法完全实现控制,并且随着时间推移可能与实际情况有所偏差,可能会导致公司最初的储量数据出现波动。
  (八) 技术研发和部署风险
  技术和创新是公司在竞争环境和勘探开发挑战下提升公司竞争力必不可少的关键要素。公司努力依托技术和创新实现公司战略,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运营能力。若公司核心技术储备不足,可能会对公司的储量和产量目标、成本管控目标产生负面影响。
  (九) 网络安全和IT基础设施遭破坏风险
  公司遭到网络的攻击、或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IT系统管理上的疏忽以及其他原因,可能使公司的信息系统或IT基础设施遭到破坏或失效、导致业务中断、数据或敏感信息丢失或不当使用、人员受伤、环境危害或资产损毁、法律或法规的违反以及潜在的法律责任。这些行为可能会导致重大成本增加或公司声誉的损害。
  当前加拿大运输与出口的基础设施有限,若没有建设新的运输与出口的基础设施,可能会影响到公司石油和天然气完整产能的实现。若出口基础设施达到产能,公司出售到北美市场的产品可能要以比出售到其他(国际)市场更低的价格出售,这可能对公司的财务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加拿大原住民主张对加拿大西部大部分地区拥有原住民所有权。因此,在今后的项目开始之前,与原住民进行磋商是谨慎的做法。若不能成功与相关原住民协商,可能会导致未来开发活动时间上的不确定性或延期。
  (十一) 关联交易相关风险
  公司经常会与中国海油集团及其关联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其中一些关联交易需要得到上市地监管机构的审查及公司独立股东的审批。如果这些交易不被批准,公司可能无法按照计划进行交易。
  四、 财务风险
  (一) 汇率风险
  公司的大部分油气销售收入为人民币和美元。人民币对美元的贬值可能产生双重效应。美元对人民币的升值使公司的油气收入增加,但同时使公司的设备及原材料进口成本增加,在收入与成本规模不一致的情况下,公司可能存在汇率风险。如公司境外资本支出存在资金缺口,需要通过境内人民币兑换为美元汇至境外支付,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波动给公司带来一定汇率风险。
  (二) 外汇管制风险
  经营所在国关于股利分配的某些法律限制可能对公司的现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比如,在外汇管制国家和地区设立的子公司向境外汇款必须满足当地法律法规的监管要求,且随时面临政策变动风险,可能导致公司无法及时收回子公司的现金收益。
  截至2025年末,中国海油集团直接及间接拥有或控制公司约62.13%的已发行股份(占港股和A股总股数的比例)。因此,中国海油集团可以对选举公司董事会成员、公司股息支付等决策产生影响。在中国现行法律下,中国海油集团拥有对外合作开采海洋油气资源的专营权。虽然中国海油集团承诺将其在任何新签石油合同下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国家公司的管理职能除外)转让给公司(除某些例外情况外),但是如果中国海油集团采取一些倾向于其自身利益的行动时,公司的战略、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六、 法律风险
  (一) 违反反腐败、反舞弊、反洗钱和公司治理等法律法规风险
  公司作业所在国或区域在反腐败、反舞弊、反洗钱和公司治理等方面监管法规不断变化与完善。如公司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未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可能导致公司被起诉或被处罚、损害公司的声誉及形象,以及公司取得新资源的能力,甚至会使得公司承担民事或刑事责任。
  (二) 违反数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风险
  隐私和数据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日趋严格。公司经营业务或访问数据的一些国家和司法管辖区实施数据安全、数据隐私或数据保护的法律法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欧盟一般数据保护条例》(GDPR)和《个人资料(私隐)条例》(香港法例第 486章)。作为一家在多个国家和地区有业务运营的公司,由于在业务过程中接触和处理保密的、个人的或敏感的数据,公司在多个司法管辖区受到隐私和数据安全法律的约束,因此,可能需要为此支付开支以遵守世界各地不同的数据隐私法规。此外,未能遵守当前和未来的法律法规可能导致政府执法行动(包括高额罚金)、公司及管理人员和董事的刑事和民事责任、私人诉讼和/或对公司业务产生负面影响的不利舆论。
  七、 制裁风险
  不同级别的美国联邦、州或地方政府对某些国家或地区及其居民或被指定的政府、个人和实体施加不同程度的经济制裁。无法预测未来是否会因为美国制裁政策的变化导致公司或其关联公司开展的业务、业务所在国家/地区或者合作伙伴受到美国制裁政策的影响。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则公司可能无法继续开展相关业务,或者无法在受影响的国家或地区或与受影响的合作伙伴继续开展业务,影响投资者对公司的认知与对公司的投资,损害公司获得新业务的机会或能力。
  公司努力构建与国际一流能源公司相匹配的风险管理体系。对重大风险统筹管理,分级分类应对,努力实现及时识别、防范、处置和报告。对重要业务领域进行风险监测预警,动态研判和处置。形成“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评价”的全过程风险管理机制。
  持续健全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内控制度体系。聚焦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合规体系建设,确保各项风险有效应对。
  公司将环境、社会及管治(ESG)风险管理融入常态化风险管理之中,更多ESG风险识别及应对详见公司《2025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管治标准
  本公司一贯秉持并践行高标准的商业道德操守,因而本公司的透明度及管治标准已为公众及其股东所认可。二零二五年公司荣获《Extel》(原《机构投资者》)杂志“最受尊崇企业”“最佳公司董事会”“最佳投资者关系企业”“最佳ESG”,中国证券报上市公司金牛奖“最具投资价值奖”“分红回报奖”,证券时报“中国上市公司价值百强”“中国上市公司ESG百强”等奖项。严格及高标准的企业管治使本公司能够稳定及有效地运作,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长期利益。
  本公司为一家根据《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设立的公司。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的通知》(“创新企业意见通知”)的规定,试点红筹企业的股权结构、公司治理、运行规范等事项可适用境外注册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本公司的公司治理制度需遵守香港《公司条例》和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的规定,与目前适用于注册在中国境内的一般境内A股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模式在利润分配机制、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剩余财产分配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具体情况参见本公司披露日期为二零二二年四月十一日的《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招股说明书》“第九章公司治理结构”之“三、注册地的公司法律制度、《公司章程》与境内《公司法》等法律制度的主要差异”。
  • 公司一直致力于成为一流的能源供应者、卓越的价值创造者和高质量发展的践行者。公司以油气增储上产筑牢发展底气,以价值创造赋能发展动力,以创新驱动引领产业升级,以国际化发展构建竞争优势,以绿色低碳积蓄发展潜力,奋力打造具有鲜明海洋特色的世界一流能源资源集团。
  • 在中国,公司通过自营作业及合作项目,在渤海、南海西部、南海东部、东海和陆上进行油气勘探、开发和生产活动。在海外,拥有多元化的优质资产,在多个世界级项目中持有权益,资产遍及世界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
  • 公司以安全、高效、环保的方式开采自然资源,为社会提供清洁、可靠、稳定的能源供应,为经济发展注入不竭的能源动力。公司始终将顺应社会能源需求作为保障可持续发展的基石,积极践行绿色低碳转型战略,降低油气勘探开发活动对环境影响,稳妥推进新能源业务发展和绿色技术研发。公司秉承以“爱国、担当、奋斗、创新”为核心价值观的企业文化,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 董事会及其下属的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定期审视公司的发展目标、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确保公司的愿景、价值观和策略与公司文化保持一致。
  • 未来,公司将扎实推进增储上产、科技创新和绿色低碳发展,深化提质降本增效,不断提升价值创造能力,为股东带来更大的回报。
  A.2 企业管治职能
  • 董事会已授权审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负责履行若干企业管治职责。
  • 审核委员会负责履行下文所载之企业管治职责:制定及检视本公司的企业管治政策及常规,并就此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检视及监察本公司在遵守法律和监管规定方面的政策及常规,并就此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制定、检视和监察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操守准则及合规手册,并就此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及检视本公司遵守《企业管治守则》的情况及在企业管治报告中的披露,并就此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B.1 董事会组成、继任及评核
  • 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董事会由7名成员组成,其中2名执行董事、2名非执行董事及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名单、报告期内在任的董事简历以及于董事会辖下各委员会及管理层的职位,分别载于本年报“董事会报告书”和“董事和高级管理层”中,同时也刊载于香港联交所、上交所及本公司网站上。董事会成员之间并无任何财务、业务、家属或其他重大或相关的关系。• 本公司的执行董事在本公司的相关经营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并熟悉上市公司运营管理工作。• 本公司的非执行董事均于母公司的相关经营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 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均为法律、经济、财务或投资领域的专业人士或学者,拥有企业管理的广泛经验及知识,为本公司的战略性决策作出重大贡献。• 董事会已于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日采纳董事会多元化政策(“政策”)。该政策旨在持续提升企业管治及保证董事会成员的多元化。政策摘要载列如下:目的: 为不断提升企业管治水平,确保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说明: 为引领本公司高质量发展,本公司将董事会成员多元化视为支持达到战略目标及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元素。本公司在董事会成员的构成上,应从多个方面考虑董事会成员多元化,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专业经验、技能、知识及服务任期。董事会在考虑人选上以用人唯才为原则,并将适当考虑董事会成员多元化为公司带来的裨益及根据客观标准来考虑候选人。选择标准: 董事会成员选择将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并通过多元化因素核定,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专业经验、技能和知识及多样的视角。会构成时将政策所载列的目标纳入考虑范围。尤其,在选择非执行董事和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时,董事会不仅考虑了候选人的知识、专业经验和行业背景,还将其他因素,如候选人的文化背景及多元化视角,纳入考虑范围。在选择执行董事候选人时,董事会会考虑候选人在能源行业的知识和背景、领导力和管理能力以及在行业的经验和服务年资。因此,提名委员会认为在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委任是适宜的,并且董事会层面有足够的多元化元素。此外,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规定,香港联交所不会视成员全属单一性别的董事会达到成员多元化,在此方面,公司董事会已有女性成员,实现性别多元化。• 董事会已于二零二五年审核了公司董事会多元化政策的实施情况和有效性。• 本公司遵守多元化及反歧视的用工原则,在员工招聘、培训、晋升和薪酬体系中,坚持对不同种族、国籍、信仰、性别、年龄、婚姻状况及受特殊法律保护的员工一视同仁,努力在各个环节为员工提供平等的机会,积极营造尊重、开放、包容的企业文化,珍视员工多元化才能。本公司会继续坚持男女平等的用人宗旨,确保女性从业数量及质量保持相对稳定,积极维持女性员工数量稳中有升。截至二零二五年底,公司共有女性员工3,663人,占总员工数量的17%。注重女性管理职位发展及教育培养,女性中高级管理者占比达16.5%。此外,公司还通过多种方式丰富女性员工的业余生活,鼓励女性员工参与各项活动。• 董事会及/或其辖下委员会亦检视本公司的董事会及管治架构的以下主要特征或机制,认为有关特征或机制足以有效确保董事会获提供独立意见:- 于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7名董事中有3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超过《联交所上市规则》规定独立非执行董事占董事会人数最少三分之一的要求。- 近半数董事会成员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确保在董事会会议及董事会决策过程中能够听取及充分考虑独立意见。- 提名委员会在委任前会充分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性。- 本公司已制定政策及程序以避免任何潜在利益冲突,且不会削弱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及诚信性。根据该政策,如果有大股东或董事在董事会将予考虑的事项中存有董事会认为重大的利益冲突,有关事立专业意见,可确保向董事会提供独立专业意见和观点,以协助他们履行对本公司的职责,费用均由本公司支付。- 董事长至少每年与独立非执行董事举行一次没有其他董事出席的会议。- 董事会和每位董事将有另外及独立的途径接触高级管理人员和联席公司秘书,其应完整及迅速地回应董事的提问,经合理通知,所有董事均有权查阅董事会文件、会议记录及相关资料。董事会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之独立性评估情况的专项意见 :本公司已收到所有在报告期内在任独立非执行董事提交的年度独立性确认函,确认其已根据所适用的《联交所上市规则》第3.13条全面遵守关于彼等独立性的有关规定;以及,经本公司提名委员会核查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简历、任职情况等资料并评估其独立性,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所有独立非执行董事均满足所适用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或根据所适用的境内外监管规则不得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情形。• 于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提名委员会由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林伯强先生和李淑贤女士)以及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及董事长(张传江先生)组成,张传江先生担任提名委员会主席。• 提名委员会的职责是厘定政策及制订选举本公司领导职位的适当程序、提升董事会成员的质素及完善本公司的企业管治结构。• 提名委员会负责向董事会推荐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以待董事会批准,审核董事会的结构、人数及组成(包括技能、知识和经验等方面)以及评估执行董事的领导能力,藉以确保本公司的竞争力。• 就新董事的提名及董事的重选事宜,公司遵循审慎透明的提名政策,提名委员会亦坚持按照上述政策进行董事提名。如本公司董事多元化政策所载,董事的提名依据提名政策和客观标准(包括性别、年龄、文化、教育背景和相关或专业经验、种族、技能、知识等)作出,并充分考虑多元化的益处。根据本公司董事的提名政策,提名委员会应推荐合适人选(无论是填补临时空缺,还是推荐于股东大会参选或重选)予董事会审议。提名委员会亦可邀请董事会成员提名合适人选(如有),以供提名委员会于会议前考虑。• 提名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重选时,董事会以独立决议案形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相关股东大会通告一同发布的股东通函及/或说明函件中载明董事会认为该董事应获重选的原因等信息,以供股东作出投票决定时参考。• 提名委员会亦负责评估在职董事的贡献及独立性,以厘定是否推荐其重选。根据该评估,提名委员会将就股东大会上参与重选的候选人及适当的替换人选(如必要)向董事会提出推荐建议。董事会根据提名委员会作出的推荐建议向股东建议有关股东大会上重选的候选人。• 由董事会委任以填补临时空缺或增加的董事,只可任职至下次股东周年大会。• 本公司的非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任期为三十六个月。• 本公司所有董事须至少每三年轮流退任一次,并可按照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及《企业管治守则》条文的规定参与重选。次,以书面决议形式召开四次。以下为提名委员会根据其章程在二零二五年度内进行的工作:- 审核董事会及其委员会的架构、人数及组成(包括技能、知识及经验方面),评估每名董事对董事会投入的时间及贡献、能否有效履行职责,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就任何为配合本公司策略而拟对董事会作出的变动提出适当的建议;- 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 遴选符合董事任职标准的人士并向董事会推荐出任董事之人选;- 推荐适合的候选人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本公司采纳的提名程序及推荐准则,就董事重选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及审核董事之继任计划,特别是董事长和首席执行官之继任计划(如有);- 检视及监察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培训和持续专业发展及就此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及- 对提名委员会的有效性和提名委员会章程的充分性作出评价和评估,考虑并建议对提名委员会章程的修订并提交给董事会批准。投入的时间及贡献,以及各董事履行职责的有效性。提名委员会认为各董事二零二五年内均投入了足够时间及精力处理本公司的事务,并有效履行其职责,当中提名委员会考虑以下方面:- 本年报“企业管治报告”章节所载董事技能列表中列示的董事技能及专业知识;- 每名董事在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担任的角色及职位,以及在其他外部公司或组织担任董事或职位及/或其他重要工作;及- 年内每名董事出席本公司董事会及委员会会议的情况(详见本年报“企业管治报告”章节)。董事会的技能及经验法律/监管 新兴领域二零二五年提名委员会会议各成员的出席率出席会议次数(会议合共六次)附注2: 在报告期内已经离任。请参见下文“董事变动”。附注3: 二零二五年四月至七月间主持委员会工作。请参见下文“董事变动”。附注4: 报告期内不再担任委员会成员。请参见下文“董事变动”。附注5: 在报告期内转任为委员会成员。请参见下文“董事变动”。C. 董事责任、权力转授及董事会程序C.1 董事责任• 董事培训及专业发展- 本公司向所有新委任的董事提供全面、正式及特为其而设的就任须知以使董事了解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业务及营运概况以及涵盖董事的法定和监管义务、组织结构、政策、程序和公司守则和各委员会的职权范围的介绍和培训。本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及联席公司秘书/董事会秘书亦将向各位董事提供后续所需介绍,以确保董事对本公司运作及业务的最新发展均有适当的理解,以及对其在法律法规、《联交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交所上市规则》”)及其他监管规定和本公司的业务及管治政策下的职责保持适当的理解并能适当地履行其职责。- 公司重视董事持续专业发展。公司安排董事参与适合的持续专业发展以发展和更新彼等的知识和技能。于报告期内,本公司为董事安排了由上交所提供的初任董事培训以及香港公司治理公会提供的专业发展讲座等培训,以及外部顾问提供的联交所《企业管治守则》最新修订、新形势下的ESG发展趋势及应对策略培训,以及中国企业反腐败反商业贿赂规则及案例专题合规培训。- 部分董事还参加了由本公司或外部专业机构组织的其他有关监管更新以及董事责任的培训。此外,董事们还阅读了他们认为对其履行其角色属适当和必要的资料/刊物。董事亦定期向本公司提供所接受培训的记录。月报表提供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财务、业务及营运的情况,以及每个工作日提供舆情监测报告。- 本公司的联席公司秘书负责保存董事参与培训的记录。根据本公司所保存的记录,董事于二零二五年内已参与下列持续专业发展活动:董事培训及持续专业发展主题 形式附注1: 在报告期内新获委任董事。请参见下文“董事变动”。附注2: 在报告期内已经离任。请参见下文“董事变动”。所有定期董事会会议及由该等非执行董事或独立非执行董事参加的委员会定期会议,并审阅了召开该等会议前预先派发的会议材料,并与董事会或相关委员会分享彼等的经验、技能和专业知识。本公司所有非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了独立且富建设性之知情意见,对本公司战略和政策的发展贡献良多。非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负责监察本公司的表现是否达到既定的企业目标和目的,并监察汇报公司表现事宜。• 鉴于汪东进先生于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长,于二零二五年六月召开的股东周年大会由时任副董事长周心怀先生主持。时任董事均出席了该股东周年大会,并回答股东提问,以对股东的意见有全面、公正的了解。• 董事于公众公司或组织担任职位的数目和性质以及其他重大承担,如有任何变化,须通知本公司。请参见本年报“董事及高级管理层”中的董事简历。C.2 董事长及首席执行官• 截至本报告日期止,本公司董事长由张传江先生担任,首席执行官由黄永章先生担任。• 董事长重要角色之一是领导董事会。他还负责确保制定良好的企业管治常规及程序。董事长提倡公开、积极讨论的文化,促进董事(特别是非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对董事会作出有效贡献,并确保执行董事与非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之间保持建设性关系。• 首席执行官负责在遵守董事会制订之原则及指引的情况下,处理本公司之业务及事务。• 除保留予本公司股东之事宜之外,董事会为本公司之最终决策机构。为股东提升本公司之长期价值,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并提供战略指引。董事会将其管理及行政功能方面的权利转授予管理层,制订《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及相关授权事项清单,就管理层的权利给予清晰的指引,特别是在管理层应向董事会汇报以及在代表本公司做出任何决定或订立任何承诺前应取得董事会批准等方面事宜。• 日常管理由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雇员在首席执行官的指导下进行,同时接受董事会监督。除对管理层的一般监督之外,董事会亦履行若干特定职能。本公司将那些保留予董事会的职能及那些转授予管理层的职能分别确定下来,并定期作检视以确保有关安排符合本公司的需要。• 董事会履行之主要职能包括:(i) 审核及批准长期战略计划及年度经营计划,监督该等计划之实施及执行;(ii) 审核及批准重大财务及商业交易及其他重大企业活动;(iii) 审核及批准财务报表及报告,监督控制、流程和程序的设立及维持,确保财务及其他披露事项之准确性、完整性及清晰性;(iv) 对公司的环境、社会及管治策略及汇报承担全部责任,负责评估及厘定公司有关环境、社会及管治的风险,并确保公司设立合适及有效的环境、社会及管治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v) 决定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结果,合理控制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及(vi) 公司组织章程细则规定的董事会其他职权。• 董事会与高级管理人员有着各自的职能、责任和贡献。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之主要职能是处理日常业务和上述董事会批准及授予的事务,以及董事会不时要求的其他事项。• 董事定期检视该等权力转授的安排以确保该安排符合公司需要。• 本公司已设立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分别称为“委员会”),各委员会已制订其特定书面委员会章程(“章程”)以清楚列载其各自权力和职责。章程已按相关监管要求于香港联交所网站、上交所网站和/或本公司网站上公布。各委员会将就其决定和建议向董事会汇报。截至本年报日期止的各委员会成员名单载于本年报“公司资讯”中。• 就提名委员会、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权、二零二五年度工作概要以及其成员出席有关委员会会议的出席率,请分别见本企业管治报告“B.2及B.3委任、重选及罢免以及提名委员会”、“D.3审核委员会”及“E.1薪酬的水平及组成及披露”。•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就本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经营计划及投资决策、可持续发展事宜等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二零二五年度,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以现场方式合计召开两次会议,根据其委员会章程审查公司2024年健康、安全、环保工作情况、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年度计划预算以及对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章程进行年度审议并提交给董事会批准。委员会还听取社会及管治(ESG)报告合规披露准备进展情况的专项汇报。二零二五年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各成员的出席率出席会议次数(会议合共两次)附注1: 在报告期内新获委任董事及委员会主席。请参见下文“董事变动”。附注2: 在报告期内已经离任。请参见下文“董事变动”。附注3: 二零二五年四月至七月间主持委员会工作。请参见下文“董事变动”。• 公司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大约每季一次,并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临时会议或以书面方式决议。除召开董事会会议外,董事会成员当有需要时亦会亲自或通过其他电子通讯方式(如电邮)积极参与本公司业务和经营的讨论。• 开放的氛围使董事可表达不同的意见。董事会的所有决定均以公开及透明的方式并根据信任及公平的原则作出,从而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根据《企业管治守则》条文,定期检视董事履行其职责需作出的贡献,及是否付出足够时间以履行其职责。二零二五年度,董事会共召开了十三次会议,其中以现场方式召开四次,以书面决议形式召开九次,公司董事均按照规定参加会议。相关议案均获审议通过。二零二五年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各董事的出席率 :附注1: 在报告期内新获委任为本公司董事。请参见下文“董事变动”。附注2: 在报告期内已经离任。请参见下文“董事变动”。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并代其投票。附注5: 王德华先生委托周心怀先生代其出席于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并代其投票。附注6: 阎洪涛先生委托张传江先生代其出席于二零二五年十月三十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并代其投票。附注7: 穆秀平女士委托周心怀先生代其出席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及四月二十九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并代其投票。穆秀平女士委托张传江先生代其出席于二零二五年十月三十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并代其投票。• 董事会定期会议的日期至少于会议召开两个月前确定,以便向所有董事发出充分通知以使他们皆有机会出席。至于董事会非定期会议,已发出合理的提前通知。• 董事会及其辖下各委员会的会议记录由联席公司秘书保存并可由任何董事在发出合理通知后的任何合理时间查阅。•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定期向董事会及辖下委员会提供足够资料,使其能够作出知情决定。高级管理人员亦会就特定交易在适当时组织专业顾问向董事会作出陈述。• 就定期董事会会议及其辖下委员会会议而言,议程及随附的董事会文件将在董事会或其辖下委员会会议拟召开日期至少三日前全部提供给全体董事。• 本公司已就其董事可能会面对的法律行动作相应的保险安排。• 本公司提名委员会负责就合适的公司秘书候选人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通过现场会议批准其遴选、委任或解雇。目前,本公司的联席公司秘书为徐玉高先生及徐惜如女士。两位的简历载于本年报“董事和高级管理层”章节。• 联席公司秘书向董事长及/或首席执行官汇报。D.1 财务汇报• 本公司建立了一套向董事会汇报的机制,通过向董事会提供月度管理报告,确保董事会充分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情况及相关财务状况。董事会负责编制能够持续真实及公平地反映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财务状况的账目,以及其他财务披露资料。管理层向董事会提供履行该等职责所需的资料。• 本公司董事在每年四季度讨论和批准公司下年度的经营预算,并回顾当年的经营预算执行情况。管理层亦会对董事会提供充分的解释和足够的资料。所有的重大经营情况变化及投资决策将由董事会充分讨论。• 本公司董事亦讨论及分析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经营成果、长期的业务模式及实现本公司目标及创造或保留长远价值的公司策略。具体详情请参见本年报“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 当董事认为必要时,亦会聘请专门独立顾问以使本公司董事能够深入、全面地了解和评估相关事项,以确保做出有根据的评审。• 管理层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COSO委员会制定的内部控制框架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本公司核数师亦对基于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 本公司通过正式渠道(如通过香港联交所网站、上交所网站和本公司网站刊发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季度报告及公告)以及新闻发布定期向投资者汇报有关本公司发展及业绩进展的最新情况。• 本公司在其中期和年度报告、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和《上交所上市规则》规定须予披露的其他财务资料及向监管机构提交的报告和根据法律规定须予披露的资料内对公司表现作出全面、清晰及容易理解的评估。• 本公司亦聘任独立技术顾问公司对其石油及天然气业务进行审核并在本年报内披露油气资产的详情(载于本年报的“石油和天然气生产活动补充资料”)。• 本公司董事未意识到任何重大不明朗事件或情况可能会严重影响公司之持续经营的能力。报的“独立核数师报告”。D.2 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 董事会确认其负有确保本公司建立和维持适当且有效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及合规管理体系,并检视其有效性的职责。此外,董事会亦确认本公司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及合规管理体系可适当及有效达到《企业管治守则》原则D2所述的目的(其中包括处理所识别的风险、保障本公司资产、预防及侦测诈骗、不当行为和损失、确保本公司财务报告准确无误以及遵守适用法律及规例等)。此类体系旨在管理而非消除未能达成业务目标的风险,而且只能就不会有重大的失实陈述或损失作出合理但非绝对的保证。• 本公司董事会每年两次收到公司管理层关于公司的战略、财务、运营及合规管控,以及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及合规管理体系建立、审阅及评估的报告。所有重大的风险及合规事件均会向董事会汇报。董事会亦对相应风险、应对计划及合规事件处理情况做出评估。• 董事会授权审核委员会持续(不少于每年一次)监督本公司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及合规管理体系及内部审核功能。审核委员会对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方面完成的工作参见下文“D.3审核委员会”。• 公司设立的风控合规委员会,经董事会授权负责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的组织和实施,负责制定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体系,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实施标准化的组织机构、授权、责任、流程和方法,负责持续监督公司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体系的工作,并定期向审核委员会及董事会报告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合规管控情况。• 在风险管理(包括环境、社会及管治风险)方面,公司选用ISO31000:2018/GBT24353-2022《风险管理指南》,并以中国国资委发布的《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COSO委员会(Committee of Sponsoring Organizations of the Treadway Commission)制定的企业风险管理框架作为重要参考,形成一套设计、实施、监控、评审和持续改进的风险管理体系。公司风控合规委员会根据公司战略制定风险管理总体目标和策略,识别、分析及评估本公司综合风险,同时负责制定对重大风险的应对方案,跟踪与定期回顾已识别风险的应对方案实施情况及重大合规事件的处理情况,以确保公司各类重大风险及合规事件能得到足够的关注、监控与应对。风险管理报告定期向审核委员会及董事会呈交。公司已将ESG风险管理融入常态化风险管理之中,将气候变化、排放及废弃物、可再生能源、供应内部控制体系及机制,符合中国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制定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COSO委员会制定的内部控制框架。公司持续审视与评价内部控制,以确保公司安全、合规,各项报告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完整。• 公司已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交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建立有识别、处理及发布内幕消息的程序,包括内幕消息披露政策,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本公司证券交易实行预先批准的管理程序、告知董事及雇员常规禁售期及证券交易限制、通过代码命名项目及出于所述目的及以需知为前提条件向有关人员披露项目信息,以防止可能对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内幕消息处理不当。• 公司为员工和与本公司有往来的人员建立了对与本公司有关的任何事项的可能的不当行为提出关注的监督政策和制度。• 公司保持开放的渠道来处理和讨论有关财务、内部控制和舞弊的内部报告,以确保所有报告得到充分重视、任何重大内部控制缺陷或报告将直接报送审核委员会主席。• 公司设立有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机制,各层级管理者对相应的内控缺陷都有明确的整改责任。这些责任也包括在公司的内部绩效指标中。• 公司强化合规体系建设,细化和明确董事会、管理层、执行层的合规管理职责,建立严格的内部预防和管理制度,制订了《机构及员工合规手册》及《合规管理制度》等制度和办法,规定了在反贪腐舞弊与洗钱、反垄断等方面的合规基本行为要求。公司保持全员签署“合规承诺书”机制,提升诚信合规责任意识,并建立了境内、境外统一的合规投诉渠道(https://www.cnoocltd.com/complaint),为雇员及其他与公司有往来者(如客户及供应商)提供了可以不具名方式向公司提出其对公司任何不当事宜的投诉渠道,并及时组织开展对所有投诉的违规行为调查。•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审核功能对于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系统充足性和有效性作出了分析和独立评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控制由内部审核功能根据审核委员会批准的审核计划进行审查。按照风险优先级分配不同的审计区域。内部审核功能协助董事会监测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系统的有效性。完成内部审核后,制定了与检查活动有关的分析、评价、建议。内部审核功能向审核委员会和董事会报告内部审核结果、内部审核建议和管由其审查。• 管理层向审核委员会报告上述工作,目的是协助审核委员会审查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系统的有效性。• 管理层对公司的风险管理(包括环境、社会及管治风险)及二零二五年财务报告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系统的设计和运营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并没有从评估结果中发现任何重大缺陷。因此,董事会认为,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风险管理及与财务报告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系统是有效及足够的。D.3 审核委员会• 于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审核委员会由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李淑贤女士和邱致中先生)及一名非执行董事(王德华先生)组成,李淑贤女士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审核委员会财务专家,担任审核委员会主席。• 审核委员会负责审议本公司财务报告的完整性、准确性及公正性,并评价本公司内外审核的范围、程序及本公司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的有效性。审核委员会连同高级管理人员和外部核数师已审阅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会计政策及常规,并讨论了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及财务汇报事宜。审核委员会至少每年与外部核数师开会两次。• 审核委员会负责持续监督和监察公司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及合规管理体系,与公司外部核数师及管理层每年定期(至少每年一次)检视公司企业会计与财务监控、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及合规管理体系的范围、充足性及有效性,以及与风险或披露有关的任何相关重大发现,并考虑提出对此类控制改进的建议。• 审核委员会亦负责审核公司的内部审计功能,确保集团内及公司内部和外聘核数师的工作得到协调;也须确保内部审计功能在公司内部有足够资源运作,并且有适当的地位,以及检视及监察其成效。• 二零二五年度,审核委员会共召开了七次会议,其中以现场方式召开四次,以书面决议形式召开三次。以下为审核委员会根据其章程在二零二五年度进行的工作的概要:- 于提交董事会批准前,审阅本公司的经审核账目、年度业绩公告、未经审计中期账目和中期业绩公告、季度报告,并为此与外部核数师及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举行四次正式会议,包括外部核数师核数工作的一般范围,包括计划及为审核配备职员;讨论本公司年度报告内有关本公司的管理层讨论及分析披露;及审核本公司财务报表有关的适用会计准则,包括任何最新变化;- 就外部核数师的续聘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与外部核数师商讨聘用函。董事会与审核委员会间未对外部核数师的续聘产生不同意见;- 按照董事会授权,审核本公司截止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年度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及合规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年度审核包括以下工作:(i) 审核由风控合规委员会和其他高级管理层提交的报告并进行讨论,内容包括上年度审核以来辨认了的主要风险、主要风险的性质和程度的变化、管理经识别的风险的措施和应对计划、以及公司应对该等业务运营变化的能力等;(ii) 审核管理层是否已根据上市规则及相关要求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及合规管理体系,并评估管理层对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及合规管理体系及内部审核工作的范围和质量;(iii) 审核本公司的会计和财务汇报、内部审计职能方面的资源、员工资历和经验是否足够,以及员工所接受的培训课程及有关预算是否足够;(iv) 检视本公司内部审计功能的有效性,以确保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内部及本公司内部和外部核数师之间的协调,以及确保内部审计功能具备充足资源及在本公司内具有适当地位;(v) 就有关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及合规管理体系的重要调查结果及管理层对调查结果的回应进行研究;及理、内部控制及合规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及充分性造成不利影响。- 监督及评估外部核数师的审计工作。二零二五年度,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对外部核数师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i) 审阅及批准本公司的核数及非核数服务预先批准政策,以确保核数师的独立性;(ii) 审阅本公司外部核数师所进行的工作及其与本公司高级管理层的关系,并就续聘外部核数师及建议核数师酬金向董事会作出推荐;(iii) 于二零二五年度内考虑及批准由外部核数师提供的非核数服务;(iv) 审核委员会的成员不时收到本公司外部核数师提供的材料,从而及时了解财务报告准则及实务的变化,以及与本公司的财务报告、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相关的事宜;(v) 与外部核数师单独定期地召开会议,并经常与外部核数师接触,讨论不时出现的事项;及(vi) 在年度审计开始之前,与外部核数师及高级管理层召开会议,讨论审计范围与人员安排。审核委员会对外部核数师的独立性与客观性、专业胜任能力、业务质量控制能力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估,认为外部核数师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业务素质、质量管理水平和专业能力,能够在审计工作中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公允表达意见。- 审核可让本公司的雇员能暗中及以不具名方式对财务报告、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和其他事情可能违规的地方提出疑问的安排,并确保有适当安排,让公司对此等事宜作出公平独立的调查及采取适当跟进行动;- 审核本公司之商业道德和合规政策及相关报告(如适当),亦负责履行董事会授权之若干特定企业管治职责;及- 对审核委员会的有效性和审核委员会章程的充分性作出评价和评意见。• 年度履职期间,审核委员会按照监管规则、组织章程细则和审核委员会章程的相关规定,规范运作、依法履职、勤勉尽职。二零二五年审核委员会会议各成员的出席率参加会议之次数(会议合共七次)附注1: 在报告期内新获委任为本公司董事及委员会成员。请参见下文“董事变动”。附注2: 在报告期内已经离任。请参见下文“董事变动”。附注3: 在报告期内转任为委员会成员。请参见下文“董事变动”。附注4: 报告期内不再担任委员会成员。请参见下文“董事变动”。附注5: 王德华先生委托李淑贤女士代其出席于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召开的委员会会议并代其投票。E. 薪酬E.1 薪酬的水平及组成及披露• 于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薪酬委员会由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邱致中先生和林伯强先生)及一名非执行董事(王德华先生)组成,邱致中先生担任薪酬委员会主席。薪酬委员会获授权厘定和批准所有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金、奖金、股份期权、业绩评价系统及退休计划。策及架构,及就设立正规而具透明度的程序制订薪酬制度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获董事会授权为全体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审阅并厘定服务协议及特定薪酬组合,就非执行董事和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以及就董事会是否应批准并向股东提呈予以批准的拟建议的股份计划及任何其他以股权为基础的补偿计划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薪酬委员会亦会管理本公司的股份计划及任何其他以股权为基础的补偿计划,并在其管理范围内全权作出任何其他决定,惟须受法律及有关计划及程序的规则的规限。• 本公司的薪酬政策为参考对行业标准和现行市况的理解维持公平而富有竞争力的薪酬组合。薪酬委员会确保薪酬水平足以吸引和保留为本公司成功运行所需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但同时避免因此目的而设定超过需要的酬金。董事的薪酬组合可以包括董事袍金、基本薪金和津贴、奖金、股份期权及其他。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薪酬仅包括现金袍金,公司不授予独立非执行董事带有绩效表现相关元素的股本权益酬金,以避免其决策偏颇并影响其客观性和独立性。在决定董事薪酬组合时,下列因素应予考虑:- 业务需要和公司方针及目标;- 董事职责及个人贡献;及- 相关市场的变化,如供需波动和竞争条件变动。本公司任何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参与厘定其本身的酬金。本公司在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组合时参考董事会所订立的方针和目标,参考使用类似原则。其他一般员工及雇员的薪酬建立在业绩考核的基础上,亦包含其他额外利益,如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请参见本年报“其他重要事项”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二零二五年度,薪酬委员会共召开了四次会议,其中以现场方式召开两次,以书面决议形式召开两次。以下为薪酬委员会根据其章程在二零二五年度进行的工作的概要:- 审核及批准本公司各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正规且具透明度的程序制定该等薪酬政策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就执行董事的表现作出评估;- 就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及- 对薪酬委员会的有效性和薪酬委员会章程的充分性作出评价和评估,考虑并建议对薪酬委员会章程的修订并提交给董事会批准。二零二五年薪酬委员会会议各成员的出席率参加会议之次数(会议合共四次)附注1: 在报告期内新获委任为本公司董事及委员会成员。请参见下文“董事变动”。附注2: 在报告期内已经离任。请参见下文“董事变动”。附注3: 在报告期内转任为委员会主席或成员。请参见下文“董事变动”。附注4: 报告期内不再担任委员会成员。请参见下文“董事变动”。渠道 摘要股东大会 全年召开两次股东大会,董事亲身或通过视频会议积极出席股东大会,并于会上回答股东提问。股东大会中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一键通”服务,通过智能短信提醒、交易终端与信息终端的弹窗提醒等定向推送会议信息,提升股东参与便利性。董事长在本公司的股东大会就每项实际独立的事宜提出独立决议案。本公司的管理层确保外部核数师、独立财务顾问等外部机构出席股东大会,回答决议案有关问题。投资者关系活动 本公司拥有一个专业运作的投资者关系部,通过业绩交流会、说明会、业绩路演、策略会、资本市场调研等多种形式与中国及海外投资机构、投行券商保持密切沟通,不断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通过专用的投资者热线、邮件和上证e互动等渠道,积极回应中小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问询,确保了信息传递的高效性与透明度,并及时将合理建议反馈给管理层。公司通讯 180余份公司通讯文件(包括年报、中期报告、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以及各种公告和通函)已登载于联交所、上交所和本公司网站。本公司透过联交所网站和本公司网站以电子方式向香港股份持有人提供公司通讯。政策与指引 董事会认识到与全体股东进行良好及有效沟通的重要性,本着透明、加强投资者关系及向股东提供持续稳定的回报的原则,制定了股东通讯政策,努力通过建立和维持与股东沟通的不同渠道以确保透明度。股东要求召开本公司股东特别大会(“股东特别大会”)之程序受到组织章程细则第60至64条及《公司条例》第566条至第568条规监管。如董事收到占全体有权在股东大会上表决的成员的总表决权最少5%的股东的要求,则董事须召开股东大会。有关要求必须说明有待在股东特别大会上处理的事务的一般性质并且可包含可在该股东特别大会上恰当地动议并拟在该股东特别大会上动议的决议的文本,并经提出该要求的股东的认证,可采用印本形式或电子形式送交本公司。董事须于他们受到该规定所规限的日期后的二十一日内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且该股东特别大会须在召开该股东特别大会的通知的发出日期后的二十八日内举行。提出上述要求后,股东应提供所提呈决议案的相关理由及重大涵义之书面解释,让所有股东可适当考虑及厘定所拟订的决议案。本公司于接获上述要求后,将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及《上交所上市规则》发出提呈决议案之股东特别大会通告/通知及(如适用)载有提呈决议案有关详情的通函/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如对上述内容有任何查询或股东欲向董事会查询,可向本公司之联席公司秘书作出垂询,地址为香港花园道1号中银大厦65层。股东在股东大会上提出建议的程序倘股东欲要求本公司向有权收到股东周年大会通知的股东发出关于可在股东周年大会上恰当地动议并拟在股东周年大会上动议的决议的通知,该股东必须根据《公司条例》第615条及第616条的规定进行。倘股东欲要求本公司向有权收到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股东传阅关于有待在该股东大会上处理的被提出的决议所述事宜的陈述书;或其他有待在该股东大会上处理的事务,该股东必须根据《公司条例》第580条至第583条的规定进行。二零二五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及公司治理等情况,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下属委员会会议,积极履行其职责,为保障股东利益、规范公司经营和提升公司价值做出了重要贡献。截至本年报日期止,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符合所适用的监管规则的要求,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的情况。二零二五年度,公司共召开两次股东大会,共计审议了十七项议案;召开十三次董事会,共计审议了五十七项议案;董事会各下属委员会共召开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四十七项议案;独立董事委员会(由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对公司续订2026年至2028年的持续关联(连)交易、续订与财务公司间持续关联(连)交易等事宜进行了审议。独立非执行董事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和下属委员会会议情况、下属委员会的工作概要以及独立董事委员会审议关联(连)交易的情况请参见“C1.董事责任”、“C.4董事会辖下的委员会及年度履职情况”、“C.5董事会议事程序以及资料提供及使用”和“董事会报告书”之“持续关连交易”。在日常工作中,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通过现场/电话会议、高层沟通会、函件往来、现场调研等途径积极了解公司情况和最新法规政策,为公司董事会决策、公司治理和业务发展等提供其专业意见或建议。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在二零二五年度履职期间,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和组织章程细则的要求,充分投入时间和精力履行其职责,诚信、勤勉、独立、客观地参与董事会及其下属委员会的决策,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企业管治守则》的遵守本公司于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年度内,一直遵守《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C1《企业管治守则》第二部分所载之所有守则条文。董事变动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年度内及截至本报告日期止,董事有下述的变动。自二零二五年一月二十二日起,王德华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审核委员会成员;穆秀平女士获委任为本公司首席财务官,并由非执行董事调任为执行董事,且不再担任本公司审核委员会成员。自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起,汪东进先生因任职变化不再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董事长、提名委员会主席及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席。自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起席及审核委员会成员;陈泽铭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成员及薪酬委员会成员;邱致中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提名委员会成员并获委任为薪酬委员会主席;李淑贤女士不再担任本公司薪酬委员会成员并获委任为提名委员会成员。自二零二五年七月八日起,张传江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董事长、提名委员会主席及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席。自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日起,周心怀先生因任职变化不再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副董事长、首席执行官及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自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起,陈泽铭先生因接受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委任职务,不再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成员;邱致中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审核委员会成员;林伯强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薪酬委员会成员。自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日起,阎洪涛先生因工作调整不再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总裁、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及安全总监;穆秀平女士因工作调整不再担本公司任执行董事。黄永章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副董事长、执行董事、首席执行官、总裁及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第3.09D条,张传江先生、陈泽铭先生和黄永章先生分别于二零二五年七月四日、二零二五年五月十六日及二零二六年三月十六日取得法律意见,并确认明白其作为本公司董事的责任。董事资料变动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3.51(B)条,除本年报所披露外,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年度内,本公司董事资料无其他变动。《道德守则》董事会于二零零三年采纳一套《道德守则》,以向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供有关法律及道德操守事宜以及涉及非法及不道德操守事宜举报的敏感性的指引。《道德守则》涵盖监管规则、内幕交易、不正当市场行为、利益冲突、公司机会、本公司资产的保护及正确使用以及举报规定等内容。作为本公司不断致力于提高其企业管治标准的一部分,董事会自二零零九年开始,每年对《道德守则》进行年度审核,当前版本的《道德守则》是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审核和采纳的。本公司已向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供了一份《道德守则》并要求他们遵守《道德守本公司采纳的上述《道德守则》包含了《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C3的《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标准守则》(“《标准守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交所上市规则》等证券监管规定中关于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规定。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于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遵守了本公司的《道德守则》所要求之标准。核数师的服务及薪酬核数师就审计本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及其他通常由核数师提供的与法律及法规备案或聘用有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财政年度总计为人民币73百万元,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财政年度总计为人民币73百万元。核数相关费用核数师为合理地审计或检视本公司的财务报表而提供的保证和相关服务所收取但未计入“核数费”的费用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财政年度无相关费用,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财政年度无相关费用。税务相关费用核数师就税务合规性、税务咨询及税务计划方面提供的专业服务所收取的费用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财政年度总计为人民币10百万元,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财政年度总计为人民币11百万元。所有其他费用核数师就风险管理顾问服务和信息系统审阅方面提供的专业服务所收取的费用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财政年度总计为人民币4百万元,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财政年度总计为人民币3百万元。除上述服务外,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财政年度,并没有为由核数师提供的产品及/或服务支付其他费用。公司一贯重视股东回报,并保持每年2次派息。未来股息的支付需符合适用法律、组织章程细则之要求并经股东批准或由股东授权董事会决定。长期来看,派发股息的决定将根据包括以下因素在内的因素做出:我们的未来收益、资本要求、财务状况、未来前景、现金流量及董事会认为相关的其他因素。我们支付股息的能力还将取决于我们按从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收取的股息(如有)而确定的现金流量。我们的股份持有人将有权利根据缴足款项或入账列为缴足款项按比例收取公司经适当程序决定派发的股息。公司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并结合组织章程细则和公司实际情况完善了股息分配政策,二零二五年至二零二七年,本公司全年股息支付率不低于45%,公司将秉承回报股东的原则,适时对股息政策进行调整。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利润分配政策,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对股息分配事项进行了审议,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环境和社会责任公司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公司的环境信息及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详见《2025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修订组织章程细则本公司股东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五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上以特别决议案的方式通过了关于修订组织章程细则的议案,以:(i)反映《公司条例》作出的修订,允许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采用默示同意机制透过网站向股东发布公司通讯;(ii)反映《香港上市规则》作出的修订,明确利用科技以虚拟方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电子方式投票表决,及进一步扩大无纸化安排;(iii)反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实施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中对股东临时提案权的规定;及(iv)作出其他细微修改。经修订后的组织章程细则在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通过后生效。经修订后的组织章程细则全文刊载于本公司、香港联交所和上交所网站。非执行董事张传江生于一九六八年,张先生是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工程硕士。张先生曾任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公司董事长,兼任国家能源集团化工产业运营管理中心主任。二零二零年三月至二零二零年七月任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二零二零年七月至二零二四年四月任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二零二四年四月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任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二零二五年六月起任中国海油集团董事长,Overseas Oil & Gas Corporation, Ltd.(“OOGC”)董事长、总裁及CNOOC (BVI) Limited(“CNOOC (BVI)”)董事长。二零二五年七月获委任为本公司董事长、非执行董事、提名委员会主席及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席。汪东进生于一九六二年,汪先生是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博士。汪先生曾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并兼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副董事长。二零一八年三月至二零二五年四月任中国海油集团董事。二零一八年十月至二零一九年十月任中国海油集团总经理。二零一九年三月至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任OOGC和CNOOC (BVI)董事。二零一九年十月至二零二五年四月任中国海油集团董事长。二零一九年十一月至二零二五年四月任OOGC董事长、总裁、CNOOC (BVI)董事长。二零一八年四月获委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二零一八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任本公司副董事长,于二零一九年十一月获委任为本公司董事长及提名委员会主席,并于二零二二年八月获委任为本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席,自二零二五年四月起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长、非执行董事、提名委员会主席及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席。王德华生于一九六六年,王先生是高级会计师,经济学学士。王先生曾任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兼任盛骏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等职务。二零一九年十一月至二零二四年八月曾任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二零二四年八月起任中国海油集团董事。二零二四年十一月王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及薪酬委员会成员,二零二五年一月获委任为本公司审核委员会成员。黄永章生于一九六六年,黄先生是正高级工程师,工学博士。黄先生曾任中国石油尼罗河公司副总经理,中国石油勘探开发公司副总经理、安全总监,中国石油中东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中东地区协调组组长等。二零二零年四月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期间曾兼任安全总监。二零二零年九月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期间曾于二零二一年三月起兼任总裁。二零二五年九月起任中国海油集团董事、总经理。二零二六年三月获委任为本公司副董事长、执行董事、首席执行官、总裁及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周心怀生于一九七零年,周先生是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博士。周先生曾任中国海洋石油东海石油管理局总地质师及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总地质师、本公司勘探部总经理、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总经理,海南能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二零二二年三月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任中国海油集团副总经理。二零二四年三月至二零二五年八月任中国海油集团董事、总经理。二零二二年四月至二零二五年十月任OOGC和CNOOC(BVI)的董事。二零二二年十月至二零二五年十月任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董事长,二零二三年六月至二零二四年八月兼任总经理。周先生于二零二二年四月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首席执行官,于二零二二年八月获委任为本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二零二三年六月至二零二四年十一月期间兼任本公司总裁,二零二四年五月起获委任为本公司副董事长,二零二五年十月辞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执行董事、首席执行官及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邱致中生于一九五五年,邱先生拥有纽约大学计算机科学学士学位、库柏高等科学艺术联盟学院电力工程学士学位、俄亥俄州立大学电力工程硕士学位和哈佛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邱先生曾任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银行的董事总经理及大中华区主席、子午线资本(亚洲)有限公司主席、英国巴克莱银行集团董事总经理和亚太地区副主席暨大中华区主席、荷兰银行董事总经理和亚太区副主席暨大中华区执行主席,并曾兼任荷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董事长和荷银租赁(中国)有限公司董事长。邱先生曾被美国《全球金融》杂志评为“全球50位最受青睐金融家”和“全球50位金融衍生产品超级明星”。二零零二年,邱先生创立栝思资本有限公司并担任董事长至今。自二零一零年起至今邱先生担任卢旺达共和国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名誉领事,自二零二零年十一月至二零二四年十一月担任中化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席。邱先生于二零一九年五月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提名委员会成员,并于二零二二年八月获委任为本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邱先生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不再担任本公司提名委员会成员并获委任为薪酬委员会主席,于二零二五年十二月获委任为审核委员会成员。林伯强生于一九五七年,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经济学博士。获2007年度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讲席教授、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国际能源经济学术刊物(Energy Economics)总编,国际环境学术刊物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Review副主编。他还担任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能源指导委员会执行委员。林先生曾担任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林先生于二零二二年九月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二零二三年五月获委任为本公司提名委员会成员,于二零二五年十二月获委任为薪酬委员会成员。生于一九六二年,李女士现为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公会及香港会计师公会的资深会员。李女士拥有英国埃克塞特大学会计学荣誉学士学位、英国格拉斯哥卡利多尼安大学风险管理硕士学位、香港大学永续发展领导力与治理社会科学硕士学位。她自一九九四年起任职于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并曾担任金融服务业审计主管合伙人,至二零一八年三月退休。李女士曾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亦曾任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李女士现为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Elite Beam Limited董事,以及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李女士拥有丰富的香港和中国内地会计、资本市场、市场准入、监管合规相关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经验。李女士于二零二三年五月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主席及薪酬委员会成员,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不再担任薪酬委员会成员并获委任为提名委员会成员。赵崇康生于一九四七年,赵先生拥有悉尼大学法学学士学位。他曾任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高级法院律师和澳大利亚高等法院律师。赵先生在法律行业有逾三十年的经验,并曾经为澳大利亚一家上市公司的董事。赵先生是澳大利亚老人院基金会信托委员会创始会员,自二零一六年起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律与全球化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亦曾担任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中国社区协会秘书长。自二零零八年四月起,赵先生亦担任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天大药业有限公司(原云南实业控股有限公司、天大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赵先生亦担任中国银行澳大利亚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赵先生自一九九九年九月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并曾担任本公司薪酬委员会主席及审核委员会成员。陈泽铭生于一九六七年,陈先生拥有东伦敦大学法律学士学位、伦敦政治经济学院法律硕士学位、牛津大学工商行政管理硕士学位及哈佛大学公共行政管理硕士学位。陈先生拥有香港律师及英格兰及威尔士律师职业资格,并通过了港粤澳大湾区律师职业考试。陈先生曾担任一间香港律师事务所、英国伦敦律师事务所及大湾区律师事务所的顾问律师,亦曾担任香港律师会会长、第十三届济南市政协委员、香港税务上诉委员会委员、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成员、香港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法律委员会主席、香港社会福利署特殊需要信托顾问委员会成员、香港会计师公会纪律小组成员及香港测量师纪律小组成员等公职。陈先生于二零二五年六月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成员及薪酬委员会成员。霍健生于一九六八年,霍先生为本公司高级副总裁,是一位高级经济师,获取汉语言文学专业学士学位、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和国民经济学专业博士学位。霍先生曾任中国海油集团管理委员会秘书、发展研究室主任,中国海油基地集团副总经理,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中国海油集团总经理助理,兼任企业管理部(政策研究室)主任等职务。二零二零年七月,任中国海油集团副总经理。二零二六年三月,获委任为本公司高级副总裁。俞进生于一九七零年,俞先生为本公司高级副总裁、安全总监,是一位正高级工程师,获取海洋石油钻采专业学士学位和油气储运工程专业博士学位。俞先生曾任中海石油伊拉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董事长,中国海油集团及本公司规划计划部总经理、生产经营办公室主任等职务。二零二二年六月,任中国海油集团副总经理、安全总监。二零二四年六月兼任中国海油集团首席网络安全官、首席信息官(CIO)。二零二六年三月,获委任为本公司高级副总裁、安全总监。阎洪涛生于一九七零年,阎先生为本公司高级副总裁,是一位高级工程师,获取石油储运专业学士学位和油气储运工程专业硕士学位。阎先生曾任本公司开发生产部副总经理,中国海洋石油南海东部石油管理局(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副局长(副总经理),本公司安全副总监、开发生产部总经理,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总经理,本公司副总裁等职务。二零二四年八月起,任中国海油集团副总经理,兼任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CNOOC (BVI)董事,OOGC董事。二零二四年十一月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任本公司执行董事、总裁、安全总监及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二零二六年三月,获委任为本公司高级副总裁。穆秀平生于一九七四年,穆女士为本公司高级副总裁,是一位正高级会计师,获取会计学专业学士学位和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穆女士曾任昆仑银行副行长,中油工程总会计师,兼任中国石油支持和服务板块统筹协调委员会委员,中国石油股份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兼任中油勘探开发公司副董事长、太湖投资公司财务总监等职务。二零二四年十月,任中国海油集团总会计师,兼任CNOOC (BVI)董事、OOGC董事。二零二四年十一月至二零二五年一月,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及审核委员会成员。二零二五年一月,任本公司首生于一九六八年,孙先生是一位高级经济师,获取矿场地球物理专业学士学位和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孙先生曾任中国海洋石油(新加坡)国际有限公司总经理、中海石油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海油集团销售分公司总经理、中国海油集团及本公司规划计划部总经理等职务。二零一七年九月,任中国海油集团总经理助理。二零二零年三月至二零二二年二月,兼任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中海石油化工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二零二二年六月至二零二四年三月,兼任中国海油集团及本公司规划计划部总经理。二零二四年十一月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任本公司执行副总裁。徐长贵生于一九七一年,徐先生为本公司总地质师,是一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获取地质矿产勘察专业学士学位,煤田、油气地质与勘探专业硕士学位和能源地质工程专业博士学位。徐先生曾任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地质师、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地质师、本公司勘探部总经理等职务。二零二二年十月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任本公司勘探副总师。二零二四年六月,获委任为本公司总地质师。二零二四年十月,兼任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董事,海外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OOGC)董事。徐玉高生于一九六九年,徐先生为本公司总法律顾问、法规主任、联席公司秘书、董事会秘书及信息披露境内代表,是一位教授级高级经济师,获取工业自动化仪表专业学士学位、技术政策专业硕士学位、系统工程专业博士学位。徐先生曾任中海石油基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财务官,中国海油集团政策研究室主任、干部学院院长,中国海油集团和本公司法律部总经理、国际合作部(外事工作部)总经理(主任)等职务。二零二一年五月,获委任为中国海油集团副总法律顾问及本公司总法律顾问、法规主任。二零二二年八月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兼任中国海油集团和本公司法律与外事工作部总经理。二零二二年十二月,获委任为本公司联席公司秘书、董事会秘书及信息披露境内代表。二零二三年五月,任中国海油集团首席合规官。二零二四年九月,兼任中国海油集团和本公司法律与外事工作部总经理。赵春明生于一九七二年,赵先生为本公司副总工程师,是一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获取石油地质勘查专业学士学位、油气田开发工程专业硕士学位。赵先生曾任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总工程师(开发)、副总经理,本公司安全副总监兼开发生产部总经理、生于一九七一年,刘先生为本公司副总工程师,是一位高级工程师,获取石油工程(海洋石油钻采)专业学士学位。刘先生曾任中国海洋石油国际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总裁,北美公司总裁等职务。二零二二年三月,任中国海洋石油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二零二五年三月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任本公司副总裁。二零二六年三月获委任为本公司副总工程师。刘小刚生于一九七八年,刘先生为本公司副总工程师,是一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获取石油工程专业学士学位、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专业硕士学位。刘先生曾任本公司钻完井办公室总工程师(钻完井),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总经理等职务。二零二四年八月,任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总经理。二零二五年三月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任本公司副总裁。二零二六年三月获委任为本公司副总工程师。联席公司秘书徐玉高徐玉高先生的简历见上文。徐惜如出生于一九七三年,徐惜如女士现为英国特许公司治理公会及香港特许公司治理公会资深会员,并获颁执业者认可证书(PE)。徐女士亦为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危机及风险管理学会资深会员及认证风险培训师,以及香港调解资历评审协会有限公司调解员正式会员。徐女士拥有澳洲科廷理工大学会计商业学士学位、香港理工大学企业管治硕士学位、香港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徐女士自一九九九年起在中海油工作,在加入中海油之前,她在一家大型跨国公司担任财会职务。自二零零七至二零二四年、二零零四至二零二三年分别担任中海石油保险有限公司公司秘书和行政财务部长。徐女士自二零一八年起志愿担任香港管理专业协会评审团成员,并于二零二一至二零二四年及自二零一七年起分别志愿担任香港特许公司治理学会专业发展委员会(PDC)委员会成员及公司秘书专家咨询组委员会成员(CSP)。徐女士自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起获委任为本公司联席公司秘书,并于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一日起获委任为本公司香港办公室主任。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提呈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年度之董事会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主要业务本公司的主要业务是于其附属公司的投资控股。本公司的附属公司之主要业务为从事勘探、开发、生产及销售原油和天然气。财务资料摘要和经营业绩有关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于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资产负债摘要及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截至该日止年度之经营业绩请参见本年报“财务摘要”部分。业务审视年度业务及业绩回顾有关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业务及结合财务关键表现指标的业绩分析刊载于本年报“业务回顾”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环境政策及表现公司在从事油气开采的过程中,高度重视对自然环境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助力国家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其全面的环境保护管理措施确保公司实现遵法达标及合规运营。公司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遵循全过程环境保护管理的原则,以环评管理、污染物达标排放、总量控制和统筹减排为重点。在项目预可研阶段,公司编制《环境风险预评价报告》,识别环境风险,规避环境敏感海域,保护海洋生态。在可研/基本设计阶段,编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全面评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情况,采取必要环境保护措施,加大渔业资源保护和海洋生态修复力度,在项目建设前获得政府批复。在项目建设阶段,加强环境保护监督和管理工作,以减少项目施工对周边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影响。在项目生产阶段,控制污染物排放量,降低排放浓度,采取针对性环境保护措施,努力做到建设项目“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减污”,建设绿色油田。在项目弃置阶段,按要求编制弃置(或拆除)环境保护方案,以及处置方案,从弃置费中提取环境保护专项基金,恢复海洋生态环境。目标要求,遵循中海油“十四五”节能降碳行动方案,持续推动节能降碳工作。公司严格执行油气田投资项目节能与碳排放评估和审查制度,从项目源头把好节能低碳关。本公司亦加大节能降碳的技术改造力度,通过技术改造这一关键手段促进能效提升和降低碳排放。报告期内,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主要子公司,其主要环境信息,刊载于本年报“健康、安全、环保”部分;有关对本公司的业务表现和对未来发展有重大影响的环境事项,可查询与本年报同时发布的由本公司编制的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年度的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2025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年度,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已制定合规程序,以确保遵守对其产生重大影响之适用法律、法规及规则。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在其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连同内外部专业顾问监察有关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遵守法律及监管之政策及常规。相关员工及相关经营单位会不时获知悉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之适用法律法规及规则之变动(如有)。于报告期内,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的各项工作在重大方面遵循了有关适用法律法规及规则、组织章程细则等的有关规定。公司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层能够勤勉尽职,忠实地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同时,本公司已按照《联交所上市规则》《上交所上市规则》及相关适用证券监管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根据香港、中国及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有营运的其他地区之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为员工提供及建立(包括但不限于)退休金计划、强制性公积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法定福利。此外,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一直致力于遵守有关其员工职业安全的相关法律及法规。与利益相关者的重要关系利益相关方的信任和支持是公司的成长与成功密不可分的一部分。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利益相关方包括股东及债权人、员工及员工组织、政府及监管机构、合作伙伴及承包服务商、公众及社区、公益机构及非政府组织以及客户等。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重视与这些利益相关方的沟通,并与不同相关方分别建立了公开、透明的沟通渠道,全面了解他们的期望和诉求。注重点,并通过相应的行动和举措进行回应。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不断加强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及效率、遵守各项适用法律及法规、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力求最终达到与相关方共同成长、共享价值。对应不同的利益相关方的关注重点,我们也制定了相应的关键指标来反应我们在各项议题上的管理绩效。这些关键指标包括了关于员工及员工组织的员工培训频率、流失率及OSHA统计资料;排放物、资源利用、环境及自然资源等相关指标及安全与环境绩效;以及公众所关注的舆论及品牌形象;关于项目全生命周期对业务所在地社区影响的评估工作、申诉渠道及社区影响管理措施;以及参与公益机构及非政府组织相关活动情况等。今后,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会继续努力改善现行制度并致力实现利益相关方的最大价值及与其的合作共赢。有关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利益相关方的重要关系的更多内容刊载于本公司《2025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中。主要风险与不确定性有关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面对的主要风险及不确定性的描述载于本年报“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部分。展望有关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未来可能的业务发展的描述载于本年报“董事长致辞”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期后事项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于报告期后之重大事项详情载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十三)。贷款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于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银行及其他借款之详情请参见本年报合并财务报表附注(六)19、25、26及27。物业、厂房及设备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年度的有关物业、厂房及设备之变动情况请参见本年报合并财务报表附注(六)11、12及13。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的未分配利润总额是人民币205,981百万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以及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年度的储备变动情况请参见本年报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和合营公司本公司之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和合营公司于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详情载于本年报合并财务报表附注(六)9、附注(八)。股息本公司已于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宣布派发每股0.73港元(含税)的中期股息,该股息已于二零二五年十月十七日支付给本公司股东。二零二五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22,082百万元。经统筹考虑本公司未来收益、资本要求、财务状况、未来前景、现金流量等因素,董事会建议向全体股东派发二零二五年末期股息每股0.55港元(含税)。以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47,529,953,984股计算,二零二五年末期股息总额为26,141百万港元(含税),连同已派发的中期股息每股0.73港元(含税),二零二五年度末期股息及中期股息合计每股1.28港元(含税),总派息额60,838百万港元(含税),占二零二五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45.0%(折算汇率采用二零二五年底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元对人民币中间价计算)。本次利润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息将以港元计值和宣派,其中A股股息将以人民币支付,折算汇率按股东周年大会宣派股息之日前一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元对人民币中间价平均值计算;港股股息将以港元支付。如在本年度报告日起至实施二零二五年末期股息的股权登记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发生变动,本公司拟维持每股派息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披露具体调整情况。公司二零二五年末期股息分配方案已经公司二零二六年第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尚待股东于二零二五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人民币170,114百万元。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年均净利润为人民币127,954百万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22,082百万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05,981百万元。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年均净利润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最大供应商支付的采购总额占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年度总采购额的约17%。向最大五家供应商支付的采购总额为人民币113,601百万元,占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年度总采购额约49%。其中最大五家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为人民币85,162百万元,占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年度总采购额约37%。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售予最大五家客户的销售总额为人民币249,592百万元,占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年度总销售额约63%;其中售予最大五家客户销售总额中售予关联方的销售总额为人民币219,991百万元,占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年度总销售额约55%。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售予最大第三方客户的销售总额为人民币29,601百万元,占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年度总收入的约7%。售予最大五家第三方客户的销售总额为人民币67,737百万元,占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年度总收入约17%。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除在下面标题为“关联(连)交易”项下已披露的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油集团”)及其联系人之间的持续关连交易外,本公司任何董事或其紧密联系人或任何股东(董事所知晓的拥有本公司股份5%(不包括库存股份)以上的股东)均未在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之最大五家供应商或客户中拥有任何权益。慈善捐款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年度内,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作出的捐款为人民币134百万元。关联(连)交易持续关连交易独立非执行董事确认在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年度内,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作为一方所订立的下述持续关连交易为:1. 在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日常业务过程中订立;2. 按照一般商业条款或更佳的条款进行;及人民币6.37亿元;及(ii)在浮动租金方面,相关年度上限分别为人民币4.71亿元、人民币4.29亿元
  (1)
  及人民币3.91亿元
  16号“租赁”,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须就FPSO船租赁下的固定日租金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故本公司将根据FPSO船租赁项下与固定日租金相关的使用权资产总值设定年度上限。此外,FPSO船租赁下的浮动租金将确认为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之开支,故本公司将参考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个年度每年就FPSO船租赁应付的预计年度最高浮动租金金额确定浮动租金的年度上限。
  由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中国海油集团及/或其联系人销售石油及天然气产品及绿电产品
  (a) 石油和天然气产品的销售(天然 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个年度分别气和液化天然气的长期销售除 分为人民币2,983.56亿元、人民币3,155.45亿元及外) 人民币3,287.25亿元(b) 天然气和液化天然气的长期销 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个年度分别售 为人民币383.82亿元、人民币463.47亿元及人民币617.19亿元(c) 绿电产品的销售 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个年度分别为无、人民币2.20亿元及人民币2.20亿元本公司预期于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后继续该等综合框架协议项下的持续关连交易。因此,本公司于二零二五年十月三十日与中国海油集团订立新的综合框架协议。新的综合框架协议的期限为自二零二六年一月一日起的三年。除新增或调整部分持续关连交易类别外,该新综合框架协议的条款与本公司于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日订立的综合框架协议的条款基本相同。新的综合框架协议项下的持续关连交易及自二零二六年一月一日起三年的相关年度上限由本公司独立股东于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六日批准。有关相关年度上限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十月三十日之公告、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七日之通函、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八日之二零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及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七日之二零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投票结果公告。本公司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海油集团的联系人,“财务公司”)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订立了一份金融服务框架协议(“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据此协议,财务公司自二零二三年一月一日起开始的三年期间向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不时需要或请求的一系列服务,包括结算服务、存款服务、贴现服务、贷款服务及委托贷款服务等。该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条款与本公司于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订立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条款基本相同。该金融服务框架协议项下存款服务及抵押贷款服务相关的持续关连交易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之规定,但须遵守年度报告、年度审核及公告之规定。该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各类金融服务的年度上限载列如下:持续关连交易类别 二零二三年至二零二五年年度上限附注1: 就抵押贷款服务而言,于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年,贷款额度及抵押资产额度均不超过人民币220亿元,应计利息均不超过人民币7.7亿元。附注2: 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的结算服务不收取服务费等费用。本公司预期于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后继续该等金融服务框架协议项下的持续关连交易。因此,于二零二五年十月三十日,本公司与财务公司订立新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据此协议,财务公司在二零二六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的三年期间继续向本集团提供本集团可能需要或要求的一系列金融服务。除调整部分定价政策外,新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与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基本相同。该新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项下与存款服务及以本集团资产作为抵押的贷款服务相关的持续关连交易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之规定,但须遵守年度报告、年度审核及公告之规定。有关相关年度上限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十月三十日之公告。(i) 由中国海油集团及/或其联系人向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勘探、开发、生产以及销售、管理及辅助性服务:(a) 提供勘探及配套服务有关的年度交易总额未超过人民币139.78亿元。(b) 提供开发及配套服务(含新增新能源业务)有关的年度交易总额未超过人民币642.49亿元。(c) 提供生产及配套服务(含新增新能源业务)有关的年度交易总额未超过人民币228.66亿元。(d) 提供销售、管理及辅助性服务有关的年度交易总额未超过人民币68.80亿元。(e) FPSO船租赁有关的年度交易总额未超过人民币10.28亿元。(ii) 由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中国海油集团及/或其联系人销售石油及天然气产品及绿电产品:(a) 石油和天然气产品的销售(天然气和液化天然气的长期销售除外)总额未超过人民币3,287.25亿元。(b) 天然气和液化天然气的长期销售总额未超过人民币617.19亿元。(c) 绿电产品的销售总额未超过人民币2.20亿元。(iii)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于财务公司存放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及利息(不包括根据委托贷款服务为进行委托贷款而存放的资金)未超过人民币220亿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自财务公司获得的抵押贷款及抵押贷款应计利息为0。认该等持续关连交易:1. 已获得董事会的批准;2. 由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按照载列于本公司财务报表之定价政策进行;3. 根据有关交易的协议条款进行;及4. 并无超逾所适用的上限。关联方交易(包括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的概要请参见本年报之合并财务报表附注(十一)。该等关联方交易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及《上交所上市规则》所定义构成关连交易(包括持续关连交易),且本公司已就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进行的关连交易(包括持续关连交易)遵守《联交所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和《上交所上市规则》及相关指引的规定。股本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年度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变动情况请参见本年报合并财务报表附注(六)31。股票挂钩协议除本年报所披露外,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年度内,本公司并无订立任何股票挂钩协议。上市证券的购入、出售和赎回
  2025年1月至12月,CNOOC Petroleum North America ULC(“CPNA”,为本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在场外市场通过公开市场回购及注销其作为发行人发行的以下债券:截至2025年12月回购的票面金额 31日尚未赎回的公司并无购入、出售或赎回上市证券(包括出售库存股份)。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并未持有任何库存股份。人民币股份发行本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在上交所完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股份上市(股票代码:600938)。该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292百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93百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099百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依照本公司2022年6月22日之公告中描述的计划项目进行使用,将主要用于油气开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所得款项被应用于如下项目:承诺投资金额(人民币百万元) 本年投入金额(人民币百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动用所得款项(人民币百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动用所得款项(人民币百万元) 使用未动用所得款项的预期时间表圭亚那Payara油田开发项目 5,200.00 – 5,200.00 –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公司计划不再向其投入未动用所得款项。后续该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依法予以结项,节余募集资金所得款项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流花11-1/4-1油田二次开发项目 6,500.00 464.54 5,472.24 1,027.76圭亚那Liza油田二期开发项目 2,200.00 – 2,200.00 –陆丰油田群区域开发项目 3,500.00 9.27 3,175.64 324.36陵水17-2气田开发项目 3,000.00 132.32 3,000.00 –陆丰12-3油田开发项目 1,000.00 – 1,000.00 –秦皇岛32-6/曹妃甸11-1合计 32,099.09 606.13 30,550.08 1,549.01
  2025年度及截至本报告日期止,本公司之董事为:非执行董事张传江(董事长)(附注2)汪东进(附注1)王德华执行董事黄永章(副董事长、首席执行官及总裁)(附注5)周心怀(附注1)阎洪涛(附注4)穆秀平(附注4)独立非执行董事赵崇康(附注1)邱致中林伯强李淑贤陈泽铭(附注3)附注1: 报告期内已经离任。请参见本年报“企业管治报告”之“董事变动”。附注2: 报告期内新获委任为本公司董事。请参见本年报“企业管治报告”之“董事变动”。附注3: 报告期内新获委任为本公司董事并已离任。请参见本年报“企业管治报告”之“董事变动”。附注4: 报告期后已经离任。请参见本年报“企业管治报告”之“董事变动”。附注5: 报告期后新获委任为本公司董事。请参见本年报“企业管治报告”之“董事变动”。依据组织章程细则之规定及《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C1之要求,公司将就拟于应届股东周年大会轮流退任及符合资格并愿意膺选连任的董事候选人,给予股东充分的通知。表所涵盖的附属公司的董事名单载列于下:蔡文杰、陈昌旭、陈庚、陈浩鸣、陈凯祥、陈立国、陈戎、陈艳、戴彤、戴照辉、邓贻全、杜晓雷、段羽、冯震、高辉、高松、葛成吉、郭浩杰、郭奕宏、胡伟杰、胡伟岩、黄敏、黄小胜、黄熠、黄业华、贾云林、姜萍、焦鑫、金海波、金伟根、邝立坤、李春生、李锋、李海波、李杰、李茂、李鹏、李岳、李云贵、连吉弘、林建功、刘波、刘洁华、刘明全、刘晓祥、刘小刚、刘向东、刘颖、刘永杰、柳永杰、栾晶、鲁保山、罗冰、罗新增、吕冰、马进、马宏伟、马立武、马强、马瑞萍、梅耀伦、穆秀平、潘晓东、潘亿勇、彭文、彭文绪、祁嘉朋、强海亮、秦立峰、邱永银、桑一、尚兴仁、邵丹、宋百强、孙大陆、孙凯、田鹏、田学达、万小迅、汪本武、王保军、王博、王晨、王超、王国栋、王继美、王继伟、王建中、王葵、王守山、王胜君、王伟、王文东、王信才、王小东、王宇、王少飞、王志中、温演标、谢民、熊建国、徐想东、徐长贵、徐玉高、严骏、阎洪涛、杨保辉、杨成华、杨金明、杨莉、姚勇、张朝阳、张春生、张传涛、张德林、张建兵、张瑞、张树德、张文革、张惠英、赵春明、赵小云、周磊、朱明冲、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1) 赵崇康先生退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委员会主席及审核委员会成员,自二零二五年六月五日起生效,上述披露持有之港股股份数目为二零二五年六月五日数据。
  上述的所有权益均指长仓。除上文所披露外,概无本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拥有上述(i)至(iv)点所述权益。所有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为长仓,报告期内,上述董事持有之港股普通股数目未发生变化,未持有A股普通股。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年度内,本公司并无授予认购本公司股份、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之权利给任何其他人士,亦无任何其他人士行使该等权利。
  (1)
  (i) CNOOC (BVI) Limited 28,772,727,268 64.60% - - 60.54%
  (ii) Overseas Oil & Gas 28,772,727,273 64.60% - - 60.54%Corporation, Ltd.(“OOGC”)
  (1) CNOOC (BVI) Limited是OOGC的直接全资附属公司,而OOGC为中国海油集团的直接全资附属公司。因此,CNOOC (BVI) Limited的权益被记录作OOGC及中国海油集团的权益。
  上述的所有权益均指长仓。于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除上文所披露外,本公司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概不知悉任何其他人士(本公司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除外)于本公司股份及相关股份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2及3分部须向本公司披露的权益或淡仓或须记入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须存置之股东登记册的权益或淡仓,亦概不知悉有任何人士直接或间接拥有可在任何情况下于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任何其他成员公司的股东大会上投票的任何类别股本面值10%或以上的权益。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料载于本年报第61页至第67页。
  各董事(包括将予以重选的董事)均无与本公司订有不可由本公司免付赔偿金(一般法定义务除外)而于一年内终止之服务合同。
  除于本年报内披露外,于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或二零二五年度内任何时间,概无任何董事或与该董事有关连的实体直接或间接在任何对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业务而言属重大且本公司或任何其附属公司为其中一方的交易、安排或合同中拥有重大利益。
  董事的弥偿保证
  根据组织章程细则的规定,公司的每位董事就履行其职务或职责或有关的其他事情而承受或引起的任何成本、费用、花费、损失和责任,均有权获得公司以其资产赔偿。于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年度内,本公司有为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董事及高级职员安排适当的董事及高级职员责任保险。
  管理合同
  除董事服务合同外,公司本年度内没有与任何个人、公司或者机构签署合同以管理公司任何业务的全部或者任何重要部分。
  重大法律诉讼
  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并无涉及任何重大法律诉讼或仲裁,据本公司所知,亦无任何尚未了结或本公司可能面临的重大法律诉讼或仲裁。
  董事会的日常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能够根据所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组织章程细则的规定,认真、勤勉地履行董事职责,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完成股东大会授权的各项工作。二零二五年度,董事会及各下属委员会的会议召开情况、董事参会情况、主要工作内容和履职情况等请参见本年报“企业管治报告”章节。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五日,经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及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二零二五年度独立核数师,分别负责香港报告及境内报告事宜,其已连续5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其中为公司审计报告签字的注册会计师为张明益、赵毅智、贺鑫,前述三位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分别为5年、5年、1年。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及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
  就聘任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二零二六年度之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的决议案,将于二零二六年召开的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出。
  足够公众持股量
  董事确认,截至本报告日期,基于向公众公开之资料并就董事所知,本公司已维持足够的符合《联交所上市规则》和《上交所上市规则》之规定之公众持股量。
  承董事会命
  张传江
  董事长
  香港,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以下讨论与分析应结合本年度报告之董事长致辞和业务回顾部分,以及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其附注一起阅读。发展战略中国海油是中国最大的海上原油及天然气生产商,亦是全球最大的独立油气勘探及生产集团之一,其主要业务是勘探、开发、生产及销售原油和天然气。公司的发展战略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的内容。致力于储量和产量的增长。公司坚持以效益为中心,通过勘探开发生产作业及价值驱动的并购来扩大储量和产量。勘探方面,秉持稳油增气、向气倾斜的策略,稳定渤海,加快南海,拓展东海,探索黄海,做强海外,推进非常规。开发生产方面,以有效益的产量增长为目标,积极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和在产油气田的稳产增产。拓展天然气业务。中国海油践行低碳发展理念,扎实推进海上天然气勘探开发,加大陆上非常规气勘探开发力度。保持审慎的财务政策。中国海油坚持审慎的财务政策。得益于多年增储上产与提质增效,公司盈利能力不断增强,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将成本控制作为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内的关键指标之一,持续巩固有竞争力的成本结构。二零二五年概览二零二五年,地缘政治冲突持续,通胀水平普遍下行,全球经济增长整体呈现疲软态势。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统计,全球经济增速为3.3%。不同经济体的增长前景呈现显著分化:美国经济保持较强韧性;欧洲经济增长不及预期;中国经济增长稳健,结构持续优化,同比增长5.0%。受经济增长预期、地缘政治局势、市场供需关系、货币政策调整等多重因素影响,国际油价总体呈震荡下行走势。二零二五年布伦特原油均价68.2美元/桶,同比下跌约14.6%。二零二五年,中国油气行业持续推进高质量发展,勘探开发成果显著,油气储量产量均创历史新高,为中国经济社会平稳运行提供了坚实支撑。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中国海油坚持油气增储上产,净证实储量和净产量再创新高;推动科技自主创新,推进能源绿色转型,实施提质增效升级行动,价值创造能力不断提升。请参阅本年度报告之“业务回顾”部分。财务表现归母净利润公司二零二五年度的归母净利润为人民币122,082百万元,比去年同期人民币137,936百万元减少11.5%,主要是公司持续增储上产、提质增效,部分抵消了油价下降的不利影响。收入* 不包括公司享有的按权益法核算的被投资实体的权益。二零二五年,公司作业费用总额为人民币40,273百万元,比二零二四年的人民币38,227百万元增加了5.4%,主要是产量上升,导致作业费用总额增加。二零二五年,公司桶油作业费为7.46美元/桶油当量,比二零二四年的7.61美元/桶油当量降低2.0%。其中,中国的桶油作业费为6.75美元/桶油当量,较去年同期6.87美元/桶油当量降低1.7%。海外的桶油作业费为9.18美元/桶油当量,较去年同期9.31美元/桶油当量降低1.4%。公司坚持提质降本增效,桶油作业费得到良好控制。除所得税外其他税金二零二五年,公司除所得税外其他税金为人民币18,194百万元,比二零二四年的人民币20,276百万元减少10.3%,主要是油价下降的影响。勘探费用二零二五年,公司勘探费用为人民币15,365百万元,二零二四年为人民币13,860百万元,主要是公司在坚持价值勘探的基础上,适度加大风险勘探力度带来勘探投资和勘探费用上升。折旧、折耗和摊销二零二五年,公司折旧、折耗和摊销总额为人民币79,771百万元,比二零二四年的人民币74,606百万元增加6.9%,主要是油气销量上升的影响。资产减值及跌价准备二零二五年,公司资产减值及跌价准备为人民币3,809百万元,二零二四年为人民币8,047百万元,主要原因是海外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影响。销售及管理费用二零二五年,销售及行政管理费为人民币12,039百万元,比二零二四年的人民币11,140百万元增加8.1%,主要是公司油气销量上升带来的相关成本增加。利息收入公司二零二五年利息收入为人民币5,062百万元,比二零二四年的人民币4,582百万元增加10.5%,主要是银行存款平均规模和利率变动的综合影响。二零二五年,公司汇兑收益净额为人民币627百万元,二零二四年的汇兑损失净额为人民币1,318百万元,主要是欧元和港币对美元汇率波动产生的影响。联/合营公司之亏损/利润二零二五年,公司分享联/合营公司亏损为人民币472百万元,二零二四年公司分享联/合营公司利润为人民币1,836百万元,主要是联合营公司利润下降的影响。所得税费用二零二五年,所得税费用为人民币47,491百万元,较二零二四年人民币51,994百万元减少8.7%,主要由于公司整体税前盈利水平下降。资产、负债及权益情况
  2025年2024年 变动比例公司财务状况继续保持稳健。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098,559百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293,375百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人民币295,383百万元,比2024年末人民币264,609百万元增加11.6%,主要是由于货币资金增加。由于物业厂房及设备增加。流动负债人民币91,253百万元,比2024年末人民币118,875百万元减少23.2%,主要是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非流动负债人民币202,122百万元,比2024年末人民币187,970百万元增长7.5%,主要是预计负债增加。资本来源及流动性概览二零二五年,公司主要现金来源为生产经营活动,主要现金支出为资本开支及股利支付。主要变动如下表所示:二零二五年,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为人民币209,042百万元,较二零二四年人民币220,891百万元减少5.4%,主要是油气销售收入减少。投资活动流出的净现金流量二零二五年,公司资本性投资支付的现金为人民币111,555百万元,较二零二四年人民币123,359百万元减少9.6%,二零二五年,公司的投资主要为油气勘探开发投资。此外,公司的投资活动还包括在本年度购买结构性存款人民币23,000百万元,同时,到期收回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等人民币42,113百万元,以及增加到期日超过三个月的定期存款人民币45,273百万元。二零二五年,公司融资活动的净现金流出主要是因偿还债券和贷款等流出人民币19,692百万元以及支付股利人民币60,432百万元。二零二五年末,公司带息负债为人民币69,800百万元,二零二四年末为人民币91,887百万元,二零二五年债务下降主要是由于本年偿还债券和贷款及汇率变动的影响。资本支出二零二四年 二零二五年百万元人民币中国注1: 二零二四年和二零二五年资本化利息分别为人民币1,539百万元和人民币651百万元。注2: 开发资本支出包含开发及生产资本化的资本支出。雇员关于雇员及人力资源方面的更多资讯,请参阅本年报“业务回顾”之“人力资源”部分。资产押记请参阅本年度报告之合并财务报表附注(六)13。或有事项请参阅本年度报告之合并财务报表附注(十二)2。二零二六年展望展望二零二六年,地缘政治风险进一步加大,局部冲突此起彼伏,油价不确定性明显加大。全球通胀压力抬头,经济增长乏力,不同经济体之间的增长分化将进一步加剧。中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将促进消费与投资回暖,为经济注入新动力,中国经济将继续担当全球经济增长的主要引擎。全球能源转型的大势不可逆转,石油与天然气仍将在较长时间内保持其主导地位。中国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将为全球油气需求提供关键支撑,海洋油气作为中国油气产量增长的重要战略接续领域,将为公司带来广阔前景与发展机遇。同时,新能源在能源结构上的作用将愈发凸显,新能源技术突破与规模化加速。二零二六年,我们将以油气增储上产筑牢发展底气,以价值创造赋能发展动力,以创新驱动引领产业升级,以国际化发展构建竞争优势,以绿色低碳积蓄发展潜力,奋力打造具有鲜明海洋特色的世界一流能源资源集团。公司全年产量目标为780至800百万桶油当量,预计资本支出为1,120至1,220亿元人民币。同时,公司将一如既往重视股东回报,在各年度建议股息获股东大会批准的前提下,二零二五年至二零二七年,全年股息支付率不低于45%;公司将根据市场环境变化,秉承回报股东的原则,综合考虑公司股东的意愿、战略规划、经营状况等因素,适时对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有关本公司未来经营中可能面临的主要风险,请见本报告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章节。
  一、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背景 承诺类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是否有履行期限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其他 公司、CNOOC (BVI)Limited(以下简称“中国海油BVI”)、中国海油集团、公司领薪董事(不含独立非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在上交所主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A股股价的承诺2022年 公司在上交所主板上市后三年内 是 是 不其他 中国海油BVI、中国海油集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被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2022年 长期 否 是 不其他 公司、中国海油BVI、中国海油集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发行人律师、审计机构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2022年 长期 否 是 不其他 公司、中国海油BVI、中国海油集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2022年 长期 否 是 不其他 公司、中国海油BVI、中国海油集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法律和管辖法院的承诺,使得境内投资者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022年 长期 否 是 不其他 公司 股东信息披露真实准确的承诺2022年 长期 否 是 不避免同业竞争 中国海油集团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2022年 长期 否 是 不解决关联交易 中国海油BVI、中国海油集团 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2022年 长期 否 是 不其他承诺 其他 中国海油集团 关于增持的承诺2025年 至2027年4月8日 是 是 不报告期内,本公司及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受到有权机关调查、被司法机关或纪检部门采取强制措施、被移送司法机关或追究刑事责任、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被采取市场禁入、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被其他行政管理部门给予重大行政处罚,以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三、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等不良诚信状况。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措施
  本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业务、资产、财务等各方面具有独立性。本公司控股股东通过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未出现超越本公司股东大会权限、直接或间接干预本公司经营决策和经营活动的行为。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现控股股东利用其特殊地位侵占和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1)
  万元) 是否在公
  司关联方
  获取报酬
  张传江 董事长、非执行董事 男1968年2025年7月 / / / / / 0 是
  汪东进 董事长、非执行董事 男1962年2019年11月2025年4月 / / / / 0 是王德华 非执行董事 男1966年2024年11月 / / / / / 0 是赵崇康 独立非执行董事 男1947年1999年9月2025年6月 1,650,000股港股股份 1,650,000股港
  (2)
  股股份 / / 42 否
  邱致中 独立非执行董事 男1955年2019年5月 / / / / / 96 否
  林伯强 独立非执行董事 男1957年2022年9月 / / / / / 87 否李淑贤 独立非执行董事 女1962年2023年5月 / / / / / 107 否陈泽铭 独立非执行董事 男1967年2025年6月2025年12月 / / / / 49 否黄永章 副董事长、执行董事、首席执行官及总裁 男1966年2026年3月 / / / / / 0 是周心怀 执行董事、首席执行官 男1970年2022年4月2025年10月 / / / / 78 否副董事长2024年5月2025年10月霍健 高级副总裁 男1968年2026年3月 / / / / / 0 是俞进 高级副总裁、安全总监 男1970年2026年3月 / / / / / 0 是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出生年份)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年初持股数 年末持股数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增减变动原因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1)
  万元) 是否在公
  司关联方
  获取报酬
  阎洪涛 执行董事、总裁 男1970年2024年11月2026年3月 / / / / 69 否
  安全总监2024年11月2026年3月高级副总裁2026年3月 /穆秀平 非执行董事 女1974年2024年11月2025年1月 / / / / 0 否执行董事2025年1月2026年3月首席财务官2025年1月 /高级副总裁2026年3月 /孙大陆 执行副总裁 男1968年2024年11月2026年3月 / / / / 118 否徐长贵 总地质师 男1971年2024年6月 / / / / / 130 否徐玉高 总法律顾问、法规主任 男1969年2021年5月 / / / / / 125 否董事会秘书2022年12月赵春明 副总裁 男1972年2024年7月2026年3月 / / / / 108 否刘永杰 副总裁 男1971年2025年4月2026年3月 / / / / 99 否刘小刚 副总裁 男1978年2025年4月2026年3月 / / / / 101 否王欣 首席财务官 女1975年2023年8月2025年1月 / / / / 30 否孙福街 副总裁 男1965年2020年12月2025年1月 / / / / 19 否注1: 上述薪酬为自然年度发放的税前金额,不包括2025年发放2022-2024年任期激励、社会保险、企业年金及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存部分等(周心怀先生90万元,阎洪涛先生66万元,穆秀平女士30万元,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合计453万元)。报告期后新获委任的黄永章、霍健、俞进,报告期内未在公司任职领薪。注2: 披露持有之港股股份数目为2025年6月数据。
  (一)员工情况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Committee of Sponsoring Organization(简称“COSO委员会”)制定的内部控制框架,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有关内部控制评价结论如下: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同时,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本公司于本报告同日在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公司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独立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公司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一致。
  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本公司于本报告同日在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详情请参阅财务报告中附注(十)“公允价值的披露/公允价值等级”部分内容。
  十、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详情请参阅本年度报告的“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财务表现”。
  十一、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一) 资产及负债状况
  详情请参阅本年度报告的“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财务表现”。
  (二) 境外资产情况
  公司境外资产为人民币422,279百万元,占总资产比例为38.4%。
  境外资产主要为公司在境外设立的全资附属公司中国海洋石油国际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报告期内,中国海洋石油国际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02,939百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8,240百万元。
  十二、收入和成本分析
  (一)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详情请参阅财务报告中附注(六)37部分内容。
  (二)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不适用
  (三)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请参阅本年度报告的“董事会报告书”之“主要供应商与客户”。
  (一) 研发投入情况表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31.12亿元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23.69亿元研发投入合计 54.81亿元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1.38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43.00
  (二) 研发人员情况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5,037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21.82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学历结构类别 学历结构人数博士研究生 668硕士研究生 3,399大学及以下 970研发人员年龄结构年龄结构类别 年龄结构人数30岁以下(不含30岁) 1,00630-50岁(含30岁,不含50岁) 3,76850岁以上(含50岁) 46160岁及以上 23
  (一) 重大的资产及股权投资、出售
  报告期内,公司未实施重大股权投资。构成关联交易的股权投资事项详情请参阅“其他重要事项”章节“十七、重大关联交易(一)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部分内容。
  (二)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本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均为与油砂生产和油品贸易相关的套期保值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金融衍生业务管理办法》等内部制度以及已审批额度范围以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业务,严守套期保值的交易原则,期货和衍生品业务与实货交易实现风险对冲,达到了规避价格波动风险的套期保值目的。
  (三)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活动,以及在中国从事
  页岩气勘探活动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的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请参阅本年度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更”。报告期内,本公司根据所适用的法律法规、上市规则等监管要求,并结合《组织章程细则》和内部控制制度对不同类型的子公司实施规范管控。无
  十六、 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境信息情况
  
  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中的企业数量(个) 8 
  十七、重大关联交易
  (一)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未实施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二)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不适用
  关联债权债务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债权债务往来系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有助于促进公司业务经营,降低资金成
  本。
  (四)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之间的金融业务
  1. 存款业务
  十八、重大托管、承包、租赁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在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利润达到公司当年利润总额的10%以上(含10%)的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十九、担保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公司(指本公司下属的全资及控股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607.26亿元,其中履约担保人民币704.27亿元,融资担保人民币595.51亿元,贸易付款担保人民币307.47亿元,担保余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约为19.96%。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因实际控制人中国海油集团为公司出具履约保函,公司为此向中国海油集团提供反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单项金额重大的委托理财。
  二十一、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二次开发项目
  二期开发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生产建设 是 否 919,908.67 0.06 917,533.77 99.74 不适用 否 是 / / / // / / / 3,209,908.67 60,612.99 3,055,007.78 95.17 / / / / / / /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为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确定的投资金额。
  亚那Payara油田开发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度于2023年12月使用完毕,2024年2月达到设计高峰产量。
  皇岛32-6/曹妃甸11-1油田群岸电应用工程项目是公司渤海油田统筹开发的基础设施,项目投资作为成本分摊至各油田
  独核算收益。花11-1/4-1油田二次开发项目、陆丰油田群区域开发项目、秦皇岛32-6/曹妃甸11-1油田群岸电应用工程项目已达到预定状态,公司后续不再向该等项目投入募集资金并计划予以结项。表数据若出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五)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6年3月26日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00500_A02号),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如实反映了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六) 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予以执行,募集资金使用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募集资金进度与原计划基本一致,未发现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 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后续整改情况
  公司不存在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分析表
  2、国有法人持股 101,851,851 0.21 - - - -101,851,851 -101,851,851 - -3、其他内资持股 46,296,296 0.10 - - - -46,296,296 -46,296,296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46,296,296 0.10 - - - -46,296,296 -46,296,296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 - - - - - -
  4、外资持股 - - - - - - -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 - - - -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 - -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4,539,953,984 93.71 - - - - - 44,539,953,984 93.714、其他 - - - - - - - - -
  三、股份总数 47,529,953,984 100.00 - - - - - 47,529,953,984 100.002025年4月2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战略配售限售股(限售期为36个月)上市流通,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148,148,147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相应增加,本次事项未导致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发生变化。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有证券发行情况。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情况详见本报告“二十二、股本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详见本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财务表现”。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185,906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224,003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不适用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不适用注: 截至本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85,906户中:A股184,181户,港股1,725户。截至本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24,003户中:A股222,282户,港股1,721户。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 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中国海油BVI系公司控股股东;国新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国新投资有限公司均由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控制。除前述情况外,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2. 中国香港《个人资料(私隐)条例》规定,收集个人资料应向资料当事人说明收集资料是否为必须事项,《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未要求披露持股5%以下的个人股东信息。基于《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的前述规定,公司未披露持股比例低于5%的港股股东信息,仅披露持股数量及比例。
  3.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以代理人身份代其他公司或个人股东持有本公司港股股票。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不适用本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四)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本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的情况。
  (五)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截至本报告期期末,公司不存在有限售条件的A股股份。
  (六)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的名称 约定持股起始日期 约定持股终止日期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4月21日 –国新投资有限公司2022年4月21日 –国新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4月21日 –中国航空油料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4月21日 –国家能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2022年4月21日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参与配售新股约定持股期限的说明 本表格中所列示的投资者所持股份的限售期限均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交所主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
  (七) 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2025年4月9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海油集团计划自2025年4月9日的12个月内增持公司A股和港股股份,拟用于增持A股和港股股份的金额累计不少于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本数)。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国海油集团累计增持公司22,098,000股港股股份。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 控股股东情况
  法人
  名称 中国海洋石油(BVI)公司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公司董事长为张传江成立日期1999年8月6日主要经营业务 投资控股易、转口贸易;汽油、煤油、柴油的批发(限销售分公司经营,有效期至2022年02月20日);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风能、生物质能、水合物、煤化工和太阳能等新能源生产、销售及相关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 报告期内,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其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 他境内外上市公司有: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况 司、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中海石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情况说明 无中国海注: 截至本报告期末,中国海油集团直接及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62.13%。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6)审字第70000500_A01号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在审计中遵循了对公众利益实体审计的独立性要求。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年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对下述每一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描述也以此为背景。
  我们已经履行了本报告“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阐述的责任,包括与这些关键审计事项相关的责任。相应地,我们的审计工作包括执行为应对评估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而设计的审计程序。我们执行审计程序的结果,包括应对下述关键审计事项所执行的程序,为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 :
  油气储量的估计
  于2025年12月31日,中国海洋石油有限 我们了解、评估并测试储量估计流程内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贵集团”)油 部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
  气资产及在在建工程中记录的油气勘探
  支出和油气开发支出的账面净值合计为 我们评估了贵集团内部和外部储量专家人民币657,015百万元,截至2025年12 的胜任能力和客观性。我们评估了贵集月31日止年度计提的折耗及摊销费用金 团内部和外部储量专家采用估计油气储额为人民币77,060百万元。油气资产使 量的方法以及相关参数的选取是否与公用产量法计提折耗,产量法的折耗率基 认的行业标准一致。于证实储量。证实储量,是指在现有经济、作业条件和法规下,根据地质和工 我们将贵集团2025年12月31日与2024年程资料,可合理确定的、在未来年份可 12月31日的油气储量进行比较,并就储从已知油气藏经济开采出的石油或天然 量的重大变化与储量专家和管理层进行气估计量。估计的储量水平为评定油气 支持性询问。资产的账面价值是否减值的重要指标。相关披露请参见附注(三)15.2,附注 我们检查油气储量的最新估计是否已经(三)27.1, 27.2, 27.3, 27.4,附注(六)12,及 按照贵集团会计政策在油气资产减值测13。 试和折耗计算中予以适当考虑。管理层在评估储量时需要做出重大估计 我们还评估了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和判断。因此我们将油气储量的估计作 15.2,附注(三)27.1, 27.2, 27.3, 27.4,附为关键审计事项。 注(六)12,及13关于油气储量估计披露的充分性。
  四、 其他信息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不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 就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年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赵毅智(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贺 鑫中国北京2026年3月26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人民币百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六)25 3,354 18,045流动负债合计   91,253 118,875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六)26 5,102 5,786应付债券 (六)27 53,730 55,457租赁负债 (六)28 7,614 8,296长期应付款 (六)29 3,133 3,167预计负债 (六)30 116,039 99,740其他非流动负债   2,915 3,003递延所得税负债 (六)17 13,589 12,521非流动负债合计   202,122 187,970负债合计   293,375 306,845股东权益 :股本 (六)31 75,180 75,180资本公积 (六)32 2,851 2,851其他综合收益 (六)33 2,834 9,427专项储备 (六)34 16 15盈余公积 (六)35 70,000 70,000未分配利润 (六)36 651,869 590,07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802,750 747,548少数股东权益   2,434 1,888股东权益合计   805,184 749,436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098,559 1,056,281公司资产负债表人民币百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 7流动负债合计   13 4,798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   – 5非流动负债合计   – 5负债合计   13 4,803股东权益 :股本 (十五)6 75,180 75,180资本公积 (十五)7 5,564 5,564其他综合收益 (十五)8 3,458 10,918未分配利润 (十五)9 205,981 204,996股东权益合计   290,183 296,658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290,196 301,461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第120页至第224页的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合并利润表人民币百万元
  一、 营业收入 (六)37 398,220 420,506
  减:营业成本 (六)37 193,261 194,993
  税金及附加 (六)38 18,194 20,276销售费用 (六)39 3,926 3,532管理费用 (六)40 7,769 7,213研发费用 (六)41 1,659 1,711财务费用 (六)42 823 2,832其中:利息费用   2,666 2,807利息收入   5,062 4,582加:其他收益   599 966投资(损失)收益 (六)43 (943) 2,497其中:对 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损失)收益   (472) 1,836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六)44 682 4,597信用减值损失 (六)45 (9) (29)资产减值损失 (六)46 (3,809) (8,047)资产处置收益   5 31
  二、 营业利润   169,113 189,964
  加:营业外收入   888 398
  减:营业外支出   362 386
  三、 利润总额   169,639 189,976
  减:所得税费用 (六)47 47,491 51,994
  四、 净利润   122,148 137,982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 持续经营净利润   122,148 137,982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2,082 137,936
  2. 少数股东损益   66 46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首席执行官:黄永章 首席财务官:穆秀平 财务部总经理:王宇凡合并利润表(续)
  五、 其他综合(损失)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33 (6,593) 4,386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损失)收益的税后净额   (6,593) 4,386
  (一)以 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损失)   353 (37)
  1. 重 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349 1382. 其 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 (175)
  (二)以 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损失)收益   (6,946) 4,423
  1. 权 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损失)   49 (78)2. 外 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000) 4,4863.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5 15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六、 综合收益总额   115,555 142,36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15,489 142,322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66 46
  七、 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六)48   
  (一)基本每股收益   2.57 2.90
  (二)稀释每股收益   2.57 2.90
  
  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首席执行官:黄永章 首席财务官:穆秀平 财务部总经理:王宇凡
  公司利润表人民币百万元
  一、 营业收入   – –
  减:税金及附加   – 1
  管理费用   63 61
  财务费用   (1,744) (59)
  其中:利息费用   21 48利息收入   1,519 918加:投资收益 (十五)10 59,956 78,073其中:对 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其他收益   3 5
  二、 营业利润   61,640 78,075
  加:营业外收入   – –
  减:营业外支出   9 –
  三、 利润总额   61,631 78,075
  减:所得税费用   358 873
  四、 净利润   61,273 77,202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   61,273 77,202
  五、 其他综合(损失)收益的税后净额   (7,460) 6,271
  (一)以 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损失)收益   (7,460) 6,271
  1.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460) 6,271
  六、 综合收益总额   53,813 83,473
  
  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首席执行官:黄永章 首席财务官:穆秀平 财务部总经理:王宇凡
  合并现金流量表人民币百万元
  一、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收到的现金   427,315 452,215
  收到的税费返还   1,385 45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232 1,896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29,932 454,562购买商品、接受服务支付的现金   (114,076) (116,119)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3,488) (12,608)支付的各项税费   (93,054) (104,752)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72) (192)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0,890) (233,67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六)51(1) 209,042 220,891
  二、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60,845 87,56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5,134 4,982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7,59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2 50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3,583 92,592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11,555) (123,359)投资支付的现金   (187,292) (144,659)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六)50(1) (298,847) (268,018)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5,264) (175,426)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首席执行官:黄永章 首席财务官:穆秀平 财务部总经理:王宇凡合并现金流量表(续)
  三、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556 197
  其中:子 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556 197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00 1,816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56 2,013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3,073) (34,225)分配股利、利润支付的现金   (60,432) (60,869)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3,134) (4,193)回购股份支付的现金   – (661)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6,639) (99,948)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5,983) (97,935)
  四、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400) 315
  五、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额 (六)51(1) (2,605) (52,155)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六)51(1) 81,284 133,439
  六、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六)51(2) 78,679 81,284
  
  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首席执行官:黄永章 首席财务官:穆秀平 财务部总经理:王宇凡
  公司现金流量表人民币百万元
  一、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购买商品、接受服务支付的现金   (52) (5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0) (8)支付的各项税费   (1,091) (395)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63) (45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63) (456)
  二、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75,129 58,704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64,040 80,138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9,169 138,842投资支付的现金   (83,698) (71,687)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3,698) (71,687)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5,471 67,155
  三、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296) (32)
  分配股利、利润支付的现金   (60,357) (60,735)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3) (47)支付其他与筹款活动有关的现金   – (661)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4,676) (61,475)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4,676) (61,475)
  四、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392) 132
  五、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增加额   (10,760) 5,356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6,669 11,313
  六、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909 16,669
  
  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首席执行官:黄永章 首席财务官:穆秀平 财务部总经理:王宇凡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人民币百万元项目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合计
  一、 上年年末余额 75,180 2,851 9,427 15 70,000 590,075 747,548 1,888 749,436
  二、 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 - (6,593) 1 - 61,794 55,202 546 55,748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6,593) - - 122,082 115,489 66 115,555
  1.净利润 - - - - - 122,082 122,082 66 122,148
  2.其他综合收益 - - (6,593) - - - (6,593) - (6,593)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 556 556
  1.子 公司少数股东投入
  的资本 - - - - - - - 556 556
  (三)利润分配 - - - - - (60,288) (60,288) (75) (60,363)
  1.对 所有者(或股东)的
  分配 - - - - - (60,288) (60,288) (75) (60,363)
  (四)专项储备 - - - 1 - - 1 - 1
  1.本年提取 - - - 2,016 - - 2,016 6 2,022
  2.本年使用 - - - (2,015) - - (2,015) (6) (2,021)
  (五)其他 - - - - - - - (1) (1)
  三、 本年年末余额 75,180 2,851 2,834 16 70,000 651,869 802,750 2,434 805,184
  
  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首席执行官:黄永章 首席财务官:穆秀平 财务部总经理:王宇凡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续)人民币百万元项目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合计
  一、 上年年末余额 75,180 2,861 3,189 11 70,000 515,345 666,586 1,290 667,876
  二、 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 (10) 6,238 4 - 74,730 80,962 598 81,560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4,386 - - 137,936 142,322 46 142,368
  1.净利润 - - - - - 137,936 137,936 46 137,982
  2.其他综合收益 - - 4,386 - - - 4,386 - 4,386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 197 197
  1.子 公司少数股东投入
  的资本 - - - - - - - 197 197
  (三)利润分配 - - - - - (60,691) (60,691) (18) (60,709)
  1.对 所有者(或股东)的
  分配 - - - - - (60,691) (60,691) (18) (60,709)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852 - - (1,852) - - -
  1.其 他综合收益结转
  留存收益 - - 1,852 - - (1,852) - - -
  (五)专项储备 - - - 4 - - 4 - 4
  1.本年提取 - - - 1,867 - - 1,867 1 1,868
  2.本年使用 - - - (1,863) - - (1,863) (1) (1,864)
  (六)收购子公司 - - - - - - - 373 373
  (七)股份回购 - - - - - (663) (663) - (663)
  (八)其他 - (10) - - - - (10) - (10)
  三、 本年年末余额 75,180 2,851 9,427 15 70,000 590,075 747,548 1,888 749,436
  
  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首席执行官:黄永章 首席财务官:穆秀平 财务部总经理:王宇凡
  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人民币百万元项目2025年度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项目2024年度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1999年8月20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成立,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要从事原油和天然气的勘探、开发、生产与销售活动。
  本公司注册办公地点为香港花园道1号中银大厦65层。
  本公司的最终控股公司是在中国成立的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油集团”)。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于2026年3月26日已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本财务报表。此外,本公司及其子公司还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会计年度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其记账本位币,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的列报货币为人民币。
  3、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特别说明外,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公允价值是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无论公允价值是可观察到的还是采用估值技术估计的,在本财务报表中计量和/或披露的公允价值均在此基础上予以确定。对于以交易价格作为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且在公允价值后续计量中使用了涉及不可观察输入值的估值技术的金融资产,在估值过程中校正该估值技术,以使估值技术确定的初始确认结果与交易价格相等。
  公允价值计量基于公允价值的输入值的可观察程度以及该等输入值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的重要性,被划分为三个层次:
  •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4、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根据所处行业宏观经济环境、业务特点、投资者关注重点等方面确定重要性标准,并作出相应的披露。
  5、 企业合并或资产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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