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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科环保(301175)经营总结 | | 截止日期 | 2025-12-31 | | 信息来源 | 2025年年度报告 |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发展现状及趋势 “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以健全 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为保障,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增强绿色发展动能。随着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系统优化的有效落实,生活垃圾清运量稳步增长。公开数据统计,2024年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约2.60亿吨,其中,生活垃圾焚烧无害化处理量约2.20亿吨,占比85%。截至 2025年底,全国垃圾焚烧发电厂1064家,焚烧能力约113万吨/日,国内运营市场规模庞大,规模增长逐步放缓,其中国内东部省份新增空间较为有限,中西部地区仍有余量,国外市场成为新的拓展方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已迈入高质量发展的深耕时代,规模扩张不再是主旋律,运营精益化、价值多元化、能源绿色化成为行业发展趋势。在运营精益化方面,行业竞争已转向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的深度融合。在环保标准提高和“两重”“两新”政策持续优化实施的背景下,热能高效利用、烟气净化、飞灰资源化等关键技术领域的聚焦,推动行业向高效化、低碳化方向发展,实现能效提升与碳排放降低的双重目标;同时AI大模型应用场景的丰富和商用进程的渗透加速业态重构,推动运营管理向智慧化升级。价值多元化层面,能源梯级利用以及多元化场景应用,推动新型能源体系加速构建,化石能源将渐次实现安全、可靠且有序替代。构建涵盖电能、热能、LNG、压缩空气、制冷能源等绿色能源的供应体系,为医药、航天、白酒等工业领域以及居民提供清洁能源,实现跨领域的绿色价值重构。2025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首次出台绿电直连的顶层设计,为行业与用能单位协同发展提供制度保障,进一步拓宽能源消纳渠道。能源绿色化方面,业内企业正从传统的市政环保型向绿色能源科技型加速转型,探索绿电、绿热、绿证交易、碳资产开发等价值转化创新模式,构建碳减排价值体系。生态环境部明确“生物质能是具有较好减碳效果的可再生能源,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做出了积极贡献”。2025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文,明确要加快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积极发展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着力提升碳市场活力丰富交易产品。随着零碳园区、绿色工厂建设提速,工业生产能耗持续优化,行业将持续推动能源绿色转型。并购整合方面,伴随行业从增量阶段迈向存量阶段、从分散趋于集中,加之新“国九条”“并购六条”等政策鼓励,以及金融政策逐步放宽,行业并购浪潮加速上扬,呈现出规模较大、地域分布广泛、细分领域多元化等特征。业内具备资金与技术优势的头部企业通过并购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强化区域协同优势,行业集中度有望进一步提升。境外市场方面,“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与地区人口数量庞大,且经济发展态势呈现出活跃状态。然而,受限于技术禀赋的差异以及前端收运体系的不完善,中亚、西亚、东南亚等大部分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的比例低于10%,考虑当地土地资源渐趋紧张,国际环保标准日益严格,城镇化率逐步提升以及基础设施建设需求的释放,垃圾处理结构亟待优化。国内企业凭借资金、技术、产业经验等方面的比较优势,加速推进焚烧设备与运营经验输出。2025年3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三部门联合发文,提出支持优势环保装备企业“走出去”,扩大环保技术和设备出口,明确环保装备制造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导向。政策引导支持下,行业出海有望再提速。 2、行业发展特征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受到国家支持和鼓励,国家在商业模式、上网电价、税收政策、设备更新换代、绿色环境权 益资产等方面出台了很多政策和优惠措施。行业一般采用特许经营权模式,具有收益期长、区域垄断、技术密集型、资金密集型、受季节性及周期性变化影响弱等特征。客户主要为当地政府部门、电网企业以及周边工业园区需求绿色能源的企业,客户整体信誉度高,项目收益率稳定。 3、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业内为数不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司作为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体系内以科技创新为引领的绿 色能源科技产业化平台,垃圾焚烧技术始于1995年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所开发的循环流化床生活垃圾焚烧技术,后消化吸收丹麦伟伦炉排炉技术且不断改进。公司自主研发的自动燃烧控制系统(ACC)被认定为“国内领先”水平,部分关键设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并结合AI技术实现了ACC的迭代升级,已在内部项目投运;所参与的《废弃物焚烧与钢铁冶炼二恶英污染控制技术与对策》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公司自主研发的《垃圾焚烧多效合一烟气净化技术装备》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的《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2025)版》。绿色热能高效利用水平行业领先,差异化竞争优势显著。公司为业内最早开拓绿色热能综合利用的企业,掌握丰富的供热改造及项目运营经验。2025年供热185.96万吨,供热比40.63%,行业排名前列。供热显著提升热能利用效率,具有更好的经济及社会效益。精细化管理水平行业领先。公司作为国内首批(3家)获得环境服务特级认证的企业,国家AAA级生活垃圾焚烧厂占运营电厂比例在行业中领先,被中环协评为“中国生活垃圾焚烧行业综合实力二十强”。公司在国内外建立了广泛的品牌影响力。作为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副会长单位,公司同时担任该协会生活垃圾焚烧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以及碳达峰碳中和分会副会长单位;在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智能装备与资源化、工程管理等专业委员会中均任副主任委员单位。公司同时担任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及中华环保联合会的理事单位,并是中国环保机械行业协会、中国环境科学学会、E20环境等业内权威组织的成员。2024年,公司正式加入国际固体废物协会(ISWA),积极向世界推广固废处理与新能源领域的中国方案。 4、行业发展政策 1月 分级分类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到2027年底前久久为功建成若干各美其美、群众满意的示范样板。加快建设京津冀减污降碳协同和生态修复示范区。持续建设长三角区域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样板区。共同建设粤港澳融合创新美丽湾区。推动长江流域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带。 2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 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 品以旧换新政策》(发改 环资〔2025〕13号)2025年1月 加大重点领域设备更新项目支持力度。增加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重点领域设备更新的资金规模,重点支持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设备应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以工业园区、产业集群为载体,整体部署并规模化实施设备更新。 加强回收循环利用能力建设。继续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高水平回收循环利用项目建设。 3 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 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促进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工信部联节〔2025〕49号)2025年3月 力争到2027年,“长板”技术装备形成国内主导、国外走出去的优势格局。到2030年,长板技术装备优势进一步扩大,环保装备制造业行业规模、产品质量、综合效益进一步提升,培育一批产业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推动环保装备制造业从传统的污染治理向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全面升级。 推动关键环保技术装备研发攻关。加快先进环保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推动污染物治理向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转型。支持优势环保装备企业“走出去”。推动环保装备企业积极承建国际节能环保成套装备工程,扩大环保技术和设备出口。提升传统环保装备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落实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环保装备项目更新改造。 4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促 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 书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 见》(发改能源〔2025〕 262号)2025年 3月 到2027年,绿证市场交易制度基本完善,强制消费与自愿消费相结合的绿色电力消费机制更加健全,绿色电力消费核算、认证、标识等制度基本建立,实现全国范围内绿证畅通流动。到2030年,绿证市场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全社会自主消费绿色电力需求显著提升,绿证市场高效有序运行,绿证国际应用有效实现。 稳定绿证市场供给。逐月统一批量自动核发绿证,原则上当月完成上月电量对应绿证核发。稳步推动风电、太阳能发电,以及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参与绿色电力交易。健全绿证核销机制。支持绿证跨省流通。 激发绿证消费需求。依法稳步推进绿证强制消费,逐步提高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并使用绿证核算。加快提升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等行业企业和数据中心,以及其他重点用能单位和行业的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到2030年原则上不低于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平均水平;国家枢纽节点新建数据中心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在80%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在有条件的地区分类分档打造一批高比例消费绿色电力的绿电工厂、绿电园区等,鼓励其实现100%绿色电力消费。将绿色电力消费信息纳入上市企业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体系。鼓励相关用能单位在强制绿色电力消费比例之上,进一步提升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发挥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引领作用,稳步提升绿色电力消费水平。鼓励行业龙头企业、跨国公司及其产业链企业、外向型企业打造绿色产业链供应链,逐年提高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协同推进企业绿色转型。 完善绿证交易机制。健全绿证市场价格机制。优化绿证交易机制,完善全国统一的绿证交易体系,推动发用双方签订绿证中长期购买协议。完善绿色电力交易机制。 拓展绿证应用场景。推动绿证与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和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有效衔接。建立绿色电力消费核算机制。开展绿色电力消费认证。 推动绿证与其他机制有效衔接。 5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 办公厅关于《完善价格治 理机制的意见》2025年 4月 健全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分品种、有节奏推进各类电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探索建立促进改革平稳推进的配套制度。 创新价格引导机制。健全促进绿色低碳转型的能源价格政策。完善全国统一的绿色电力证书交易体系,建设绿色能源国际标准和认证机制,促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明确政府投入和使用者付费的边界,健全公用事业价格机制。 深化城镇供热价格改革,推进非居民垃圾处理计量收费,促进公用事业可持续发展。 6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 源局关于《有序推动绿电 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 知》(发改能源〔2025〕 650号)2025年 5月 绿电直连是指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不直接接入公共电网,通过直连线路向单一电力用户供给绿电,可实现供给电量清晰物理溯源的模式。按照负荷是否接入公共电网分为并网型和离网型两类。并网型项目作为整体接入公共电网。 新增负荷可配套建设新能源项目。存量负荷在足额清缴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的前提下开展绿电直连。有降碳刚性需求的出口外向型企业利用周边新能源资源探索开展存量负荷绿电直连。支持尚未开展电网接入工程建设或因新能源消纳受限等原因无法并网的新能源项目,在履行相应变更手续后开展绿电直连。 项目电源可由负荷投资,也可由发电企业或双方成立的合资公司投资。项目电源和负荷不是同一投资主体的,应签订多年期购电协议或合同能源管理协议。 并网型项目整体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应不低于60%,占总用电量的比例应不低于30%,2030年前不低于35%。上网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上限由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结合实际确定,一般不超过20%。 并网型绿电直连项目原则上应作为整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根据市场交易结果安排生产,并作为整体与公共电网进行电费结算。 7 商务部关于《深化国家级 经济技术开发区改革创新 以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 发展工作方案》(商资函 〔2025〕132号)2025年5月 鼓励国家级经开区积极参与绿证绿电交易,提升绿色电力消费水平。探索推动企业使用绿证参与碳排放核算和碳足迹管理。鼓励国家级经开区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创建碳达峰试点园区。鼓励国家级经开区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产业,积极创建绿色工业园区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8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 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910号)2025年6月 加强园区及周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支持园区与周边非化石能源发电资源匹配对接,因地制宜发展绿电直连、新能源就近接入增量配电网等绿色电力直接供应模式,鼓励参与绿证绿电交易。推动园区积极利用生物质能、核能、光热、地热、工业余热等热能资源,实现供热系统清洁低碳化。探索氢能、生物质等替代化石燃料和原料。 鼓励园区探索以绿色能源制造绿色产品的“以绿制绿”模式。支持高载能产业有序向资源可支撑、能源有保障、环境有容量的园区转移集聚。健全园区废弃物循环利用网络,推进工业固体废弃物、余压余热余冷、废气废液废渣资源化利用。支持地方政府、园区企业、发电企业、电网企业、能源综合服务商等各类主体参与零碳园区建设。 9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 源局《关于2025年可再 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 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 办能源〔2025〕669号2025年7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核算,以本省级行政区域实际消纳的物理电量为主、以省级绿证账户购买省外的绿证为辅。重点用能行业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完成情况核算以绿证为主,2025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电解铝行业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钢铁、水泥、多晶硅和国家枢纽节点新建数据中心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完成情况只监测不考核。10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存量项目建设和运营的指导意见》2025年7月 在保障在建项目顺利建设方面,要分类分级推进实施,保障合理融资需求。 在推动已运营项目平稳运行方面,要依法履约按效付费,加强项目运营监管,推动实现降本增效,规范做好项目移交。在强化政策支持方面,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整合资金和政策资源。在加强组织保障方面,地方政府要履行主体责任,压实相关部门和单位责任,项目实施机构加强资产管理,加强预算和债务管理,防范各类次生问题。 11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 办公厅《关于推进绿色低 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 设的意见》2025年 7月 到2027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基本覆盖工业领域主要排放行业,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到2030年,基本建成以配额总量控制为基础、免费和有偿分配相结合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成诚信透明、方法统一、参与广泛、与国际接轨的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形成减排效果明显、规则体系健全、价格水平合理的碳定价机制。 12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 源局《关于完善价格机制 促进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 的通知》发改价格 〔2025〕1192号2025年7月 一、公共电网提供稳定供应保障服务。就近消纳项目电源应接入用户和公共电网产权分界点的用户侧,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比例不低于60%,占总用电量比例不低于30%、2030年起新增项目不低于35%;项目应当具备分表计量条件,由电网企业在发电、厂用电、并网、自发自用、储能等关口安装计量装置,准确计量各环节电量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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