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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利科技(300752)经营总结
截止日期2023-06-30
信息来源2023年中期报告
经营情况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2023上半年全球宏观经济形势复杂多变,终端消费需求缓慢复苏,但有效需求不足的问题仍存在,2023年上半年,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9亿元,同比下滑明显;但是随着公司不断加强内部管理,提升运营效率,保持Mini-LED先发优势,加大在智能座舱、智能穿戴及消费电子等显示领域市场的拓展力度,不断优化公司的产品结构,2023年上半年公司亏损逐步收窄,第二季度实现扭亏,整体趋势逐步向好,报告期内影响公司业绩的主要因素有:1、加快科技赋能步伐,增强企业科技实力
  2023年上半年,公司坚持持续创新战略,基于公司自研的光学设计、电子电路设计、结构设计、转移技术等,结合市场需求,不断增加产品分区,并优化LED光型、灯板设计、反射罩设计等,全面提升产品的亮度、均匀性、对比度、可靠性等,为客户提供极具竞争力的整体解决方案,不断加大新技术Mini-LED、Micro-LED等技术的研发投入,重点发展智能座舱、智能穿戴、电竞显示器等新业务,不断扩大产品应用领域。同时积极与行业上下游优质企业共同合作,联合直接客户和终端客户开发新技术,上下游优势资源协同,推动新技术快速实现产业化。报告期内,公司的2304个背光分区的34寸曲面Mini-LEDHDR2000的电竞显示器获得SID2023中国区显示行业奖年度最佳显示产品奖铜奖,获得了认可。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申请专利525项(含发明专利149项),已获授权283项。在Mini-LED相关领域,有效申请专利共计163项,其中发明专利72项;已获得的专利共109项,其中国内发明专利23项,美国发明专利1项。在Micro-LED相关领域,有效申请专利共计26项,其中发明专利24项;已获得的专利共13项。
  2、持续推进降本增效
  2023年上半年,公司持续执行精益化生产管理,在保证产品高良率的基础上,实行严格的成本管控。公司在日常经营中持续开展“降本增效”活动,进一步树立费用效用意识,严格控制各项成本费用,强化生产工艺流程分析、管理
  与监督,不断进行工艺创新及精益化生产,持续优化生产工艺及资源配置以达到降本增效。同时,公司通过建立标准化的生产、检验操作流程,制定品质异常预防面和拦截面改善措施,采用技术手段实现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定期组织员工技能培训和考核鉴定等一系列举措,全方位保证产品出货质量,降低内部失败成本,提高产品良率。另外,根据自身的发展阶段和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组织结构,科学批准部门内各岗位设置、人员配置,推进精细化运营,提升公司运行效率,实现公司的发展战略目标。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1、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变动:银行承兑汇票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详见第十节、七、49、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注:1未包含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等可置换金额。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0]2494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324.5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45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674.44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775.56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11月5日对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0)第441ZC00414号验资报告。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实际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5,701.36万元,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5,834.68万元(其中5,000万元为补充流动资金,闲置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136.53万元),鉴于公司募投项目之“LED背光显示模组扩建项目”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为方便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募集资金专户账号内结余金额全部转入公司基本户,公司对该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1378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共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920,31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5.0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99,999,958.96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8,212,511.7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1,787,447.17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6月2日出具的《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441C000268号)验证。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0万元(本项目的投入数据未包含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等可置换金额)。具体使用明细详见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中说明。(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适用□不适用
  (3)=
  (2)/(1
  )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截止报
  告期末
  累计实
  现的效
  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Mini-
  LED显
  示模组
  新建项
  目 否 18,228
  光显示
  模组扩
  建项目 否 13,546
  寸
  Mini-
  LED
  显示模
  组智能
  制造基
  地项目 否 20,428
  资项目
  小计 -- 60,954
  不适用                     
  归还银
  有)                     
  补充流
  动资金
  (如
  金投向
  说明未
  达到计
  划进
  度、预计收益Mini-LED显示模组新建项目按照投入金额计算的完工程度为68.84%,由于市场环境影响,未达到预计进度。
  2、中大尺寸Mini-LED显示模组智能制造基地项目说明:
  中大尺寸Mini-LED显示模组智能制造基地项目正处于建设阶段,本项目的投入数据未包含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等可置换金额。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适用以前年度发生2022年8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公司“Mini-LED显示模组新建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深圳市隆利光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变更为惠州市隆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厂区变更为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隆利科技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 不适用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2022年12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全体董事、监事表决,一致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2年12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关于继续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2)。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适用2022年12月5日,鉴于公司募投项目之“LED背光显示模组扩建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已完成,单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节余金额(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与理财收益)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以豁免相关审议程序,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龙华支行755918736810604账号内节余募集资金4,897,399.50元直接用于日常经营资金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全部转入公司基本户。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万元,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将继续用于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持有福隆光电90%的股份,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根据深圳市国誉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顾问有限
  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经交易双方协商,公司将持有福隆光电的90%股权转让给自然人王磊。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再持有福隆光电的股份。
  2、报告期内,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向爱幕创新投资100万元,占爱幕创新2%的股权比例。
  3、报告期内,由于行业竞争加剧等原因影响,惠州隆利出现亏损。
  4、报告期内,隆利光电实现收入为子公司之间的交易所致。
  5、公司持有深圳市美铠光学科技有限公司18.77%的股权,鉴于深圳市美铠光学科技有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事项,已停
  工停产,2022年公允价值调整为零,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允价值未发生变化。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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