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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达股份(300772)经营总结
截止日期2023-12-31
信息来源2023年年度报告
经营情况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国民经济总体回升向好。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2023年国内生产总值超过126万亿元,增长5.2%,我国经济增速高于全球3%左右的预计增速,在世界主要经济体中名列前茅。国际金融论坛(IFF)报告显示,2023年中国经济对全球经济增长贡献率达32%,是世界经济增长的最大引擎。
  2023年是我国清洁能源产业蓬勃发展的一年,面对供应链紧张和政策调整等多重挑战,我国新能源行业展现出了强大的韧性和发展潜力。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2023年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显示,截止2023年12月底,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约29.2亿千瓦,同比增长13.9%;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总装机达15.16亿千瓦,历史性超过火电装机,占全国发电总装机的51.9%,在全球可再生能源发电总装机中的比重接近40%,中国在全球清洁能源发展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其中,风电装机容量约4.4亿千瓦,同比增长20.7%;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约6.1亿千瓦,同比增长55.2%。
  2023年,在“双碳”目标的战略引领下,我国能源电力系统的清洁转型之路加速迈进,绿色低碳转型深入推进,可再生能源实现高质量发展,风电产业也交上了一份亮点纷呈的“成绩单”。展望2024年,风电将实现更大规模、更高质量发展,装机容量将再上新台阶;受到全产业链持续降本和技术水平持续提升的影响,国内整机商综合竞争力增强,出海将成为风电企业的共同选择;随着风电走向高海拔、深远海,风机所处的环境愈发恶劣,对产品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行业也将更加注重风机可靠性的提升。
  (一)主要政策回顾
  持续稳定的政策支撑是保障我国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基石。自2023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多部门都陆续印发了支持、规范能源行业的发展政策,为促进风电产业高质量发展,国家层面出台了40余项风电相关政策,地方层面共计发布了380余项,主要集中在风电规划、并网消纳、业务许可、备案监管、退役管理、配建储能、风电补贴、用地管理等方面,为有效推动风电产业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奠定政策基础。
  1、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深入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2023年4月1日,国家标准委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提出将围绕基础通用标准,以及碳减排、碳清除、碳市场等发展需求,基本建成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到2025年,制修订不少于1000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包括外文版本),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显著提高,主要行业碳核算核查实现标准全覆盖,重点行业和产品能耗能效标准指标稳步提升。实质性参与绿色低碳相关国际标准不少于30项,绿色低碳国际标准化水平明显提升。
  2023年4月6日,国家能源局印发《2023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提出要把“四坚持”作为2023年工作的基本原则,即坚持把能源保供稳价放在首位、坚持积极稳妥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坚持创新驱动提升产业现代化水平、坚持高水平改革开放增强发展动力。结构转型深入推进,煤炭消费比重稳步下降,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18.3%左右。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提高到51.9%左右,风电、光伏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15.3%,同时稳步推进重点领域电能替代。
  2023年10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的通知,重点部署了5方面试点建设内容。确定试点任务方面,试点城市和园区要根据国家和所在地区“双碳”工作部署,谋划提出能源、产业、节能、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试点建设任务。实施重点工程方面,试点城市和园区要结合试点目标,在能源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先进技术示范、资源循环利用等领域规划实施一批重点工程,形成对试点工作的有力支撑等。
  2、政策规范引领产业融合发展,推动风电行业高质量发展
  2023年2月27日,国家能源局公布《加快油气勘探开发与新能源融合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提出要推动油气开发企业提高新能源开发利用和存储能力,推动能源清洁低碳、积极扩大油气企业开发利用绿电规模。文件首次明确了“海上风电与海洋油气产业融合发展”的思路。
  2023年3月31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推进能源数字化智能化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30年,能源系统各环节数字化智能化创新应用体系初步构筑。意见要求以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加速发电清洁低碳转型,以数字化智能化电网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文件进一步加快风电行业的数字化转型、促进设备智能运维行业的发展,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能源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023年10月7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助力推动能源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豁免分散式风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明确在现有许可豁免政策基础上,将分散式风电项目纳入许可豁免范围,不要求其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
  2023年11月13日,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探索推进海域立体分层设权工作的通知》,明确可以立体分层设权的用海活动。推动海域管理模式从“平面”走向“立体”,或进一步规范未来海上风电、光伏等能源项目海域使用,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河北、浙江、广西、海南、辽宁等省区先后出台海域立体分层设权政策文件,将进一步缓解海上能源项目开发与海事、通航、渔业等项目活动的用海冲突问题,为海上能源项目开发提供合理空间。
  3、保障大型风光基地建设,推动深远海风平价示范
  2023年4月7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印发第三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项目清单的通知》,积极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各省针对第三批风光大基地项目的申报已经陆续启动,多个省份已下发项目申报文件。随着第三批风光大基地的落地,将进一步保障中长期陆上风电高景气度。
  2023年9月27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可再生能源发展试点示范的通知》,指出到2025年,组织实施一批技术先进、经济效益合理、具有较好推广应用前景的示范项目,推动形成一系列相对成熟完善的支持政策、技术标准、商业模式等,有力促进可再生能源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发展。深远海海上风电平价示范方面,主要支持海上风能资源和建设条件好的区域,结合海上风电基地建设,融合深远海风电技术示范,通过规模开发、设计优化、产业协同等措施,推动深远海海域海上风电项目降低工程造价、经济性提升和实现无补贴平价上网。深远海海上风电平价示范项目单体规模不低于100万千瓦。
  4、开展农村能源革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2023年1月2日,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下发,明确提出“持续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发展农村可再生能源”,为可再生能源拓展农村市场提供了政策指引。
  2023年3月15日,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同步印发《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方案》,以点带面加大乡村地区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到2025年,各省级行政单位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总量占比超过30%,在一次能源消费增量中占比超过60%。重点任务包括推进可再生能源发电就地就近开发和利用,探索扩大可再生能源终端直接应用规模,推进分布式能源技术创新应用,探索建设新型农村能源网络。
  2023年3月23日,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四部门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的通知》,正式印发《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方案》,提出要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以县域为基本单元统筹城乡清洁能源发展,推动乡村清洁能源高质量发展,探索建设多能互补的分布式低碳综合能源网络,提升清洁能源供给能力和消费水平。
  5、推动风电场改造升级,促进退役设备循环利用
  2023年6月13日,国家能源局印发《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管理办法》,鼓励并网运行超过15年或单台机组容量小于1.5兆瓦的风电场开展改造升级,并网运行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风电场应当退役,经安全运行评估,符合安全运行条件可以继续运营。鼓励采用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对不改变风电机组位置且改造后用地面积总和不大于改造前面积的改造升级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不需要重新办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该政策发布为风电“以大代小”、退役升级市场作出细则上的指引与规则制定,激活存量市场,打开风电场改造升级可观的增长空间。
  2023年8月17日,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发布《关于促进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的指导意见》,指出需积极构建覆盖绿色设计、规范回收、高值利用、无害处置等环节的风电和光伏设备循环利用体系,补齐风电、光伏产业链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最后一环,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到2025年,集中式风电场、光伏发电站退役设备处理责任机制基本建立,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相关标准规范进一步完善,资源循环利用关键技术取得突破。
  6、做好绿证全覆盖工作,进一步完善绿电消纳机制
  2023年2月15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能源局下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关于享受中央政府补贴的绿电项目参与绿电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就进一步完善绿电交易机制和政策,稳妥推进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的绿电项目参与绿电交易,更好实现绿色电力环境价值给出有关要求。文件明确指出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的绿色电力,参与绿电交易时高于项目所执行的煤电基准电价的溢价收益等额冲抵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或归国家所有;发电企业放弃补贴的,参与绿电交易的全部收益归发电企业所有。
  2023年8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将全国风电、太阳能发电、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已建档立卡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生产的全部电量核发绿证,实现绿证核发“全覆盖”,标志着绿证核发进入新阶段,我国将成为全球最大的绿证供应市场。
  (二)行业发展回顾
  2023年是风电发展的过渡年,国家能源主管部门持续发布利好政策,从推动产业规模扩大逐步转变为引领产业融合发展、构建互补共济的绿色能源体系,从推动生产端结构调整到大力推动消费端绿色电力消纳、提升绿电消费比例。我国绿色低碳转型政策已逐渐深入至产业高质量发展阶段,风电建设呈现出三批“沙戈荒”大型风电光伏基地稳步推进、乡村风电迎来新一轮增长机遇、海上风电多个项目获得核准竞配,“三驾马车”并驾齐驱的发展态势,进一步稳定了风电产业发展的根基。
  1、风电在保障电力供应、促进能源转型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2023年我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步伐加快,可再生能源保持高速度发展、高比例利用、高质量消纳的良好态势,为保障电力供应、促进能源转型、扩大有效投资、增加外贸出口、降低全社会用电成本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国家能源局公布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总装机达15.16亿千瓦,历史性超过火电装机,占全国发电总装机的51.9%,在全球可再生能源发电总装机中的比重接近40%。
  2023年我国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规模为3.05亿千瓦,占全国新增发电装机的82.7%;其中风电新增装机7590万千瓦,同比增长102%,超过2020年抢装潮创下的7167万千瓦装机记录;风电累计装机容量规模达到4.4亿千瓦,同比增长20.7%,稳居全球第一宝座,近10年复合增长19.2%。2023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近3万亿千瓦时,接近全社会用电量的1/3;其中风电发电量达809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3%。
  2023年全国主要发电企业电源工程完成投资9675亿元,同比增长30.1%;其中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完成投资超过7697亿元,占全部电源工程投资约80%;电网工程完成投资5275亿元,同比增长5.4%。
  2023年全球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5.1亿千瓦,其中中国的贡献超过了50%,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在全球的领先优势更加稳固,已成为世界清洁能源发展的主要力量。此外,在全行业和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2023年中国风电机组等关键零部件产量占到全球市场70%以上,中国风电产业国际竞争优势进一步凸显,已经成为世界清洁能源发展的不可或缺的力量。
  2、大基地项目建设提速
  风光大基地的建设已经成为了我国新能源装机量快速上升的重要因素,随着更多风光大基地项目的建设投产,我国新能源装机量迈上一个更高的台阶。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规划布局方案》,2030年风光大基地规划装机455GW,其中“十四五”期间建设200GW,“十五五”期间建设255GW。根据2024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公布数据,2023年我国陆上风电三批大基地项目建设进展顺利,截至2023年12月,大型风电、光伏基地第一批已建成并网4516万千瓦,第二批、第三批已核准超过5000万千瓦,正在陆续开工建设。2023年底,我国首批首个千万千瓦级“沙戈荒”大型风光基地先导工程一期100万千瓦全容量并网发电,进一步巩固了风电光伏在电力新增装机中的主体地位。
  3、海上风电项目开发筑底反弹
  根据中国海油集团能源经济研究院发布的《中国海洋能源发展报告2023》显示,我国海上风电建设节奏前慢后快,多省市推进项目竞争性配置,呈现从近海向深远海、从单体项目向大基地转变的趋势。
  截止2023年底,我国海上风电累计并网装机量为3650万千瓦,同比增长19.8%,占全国风力发电总装机量的8.5%;2023年,新增海上风电装机量为604万千瓦,超过除2021年外的其他历史年份。
  在整机功率提升、价格下降、建设安装成本走低、电网接入条件改善、海风工程装备技术获得创新突破等因素推动下,我国海上风电产业链建设成效显著,海风经济性持续改善,行业发展情况持续向好,海风建设重回高速增长轨道。随着海上风电在各省市的限制性因素逐渐缓解,大量前期延期的海风项目有望在2024年集中开工建设,结合2023年我国海风招标量近9.63GW,业内普遍预计,2024年海上风电新增装机将突破10GW,有望迎来海上风电开工、交付和装机大年。
  4、中国风电整机出海持续高涨
  2023年中国风电出海步伐加速,以电力总包商、整机商为代表的风电出口的项目规模日趋见涨,国内头部风电整机商凭借丰富的适用场景、高效的发电能力、稳定的运行业绩,持续获取海外风电项目订单,中国技术、中国标准随着项目在海外相继落地扎根,国际影响力逐步提升。中国作为全球最大风电市场及最大风电装备制造基地,中国风电零部件及整机产量占据全球60%以上市场份额,关键零部件的产量占到全球市场的70%。中国风电产业已实现技术研发、开发建设、设备供应、检测认证、配套服务等方面全覆盖,风电产业链保持高速高质出口,成为新能源出口新增长点,在一定程度上也缓解了国内整机商低价内卷的问题。随着全球能源需求不断增长和环境问题日益凸显,COP28大幅提高全球可再生能源电力装机规模目标,各国清洁能源建设需求激活,海外风电市场空间进一步增大,未来中亚、东南亚等地区出口将持续提升,东北亚、中东、欧洲等地区出口有望实现新突破。
  5、“风电+”应用场景融合发展
  随着双碳进程加速推进,为推动风电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风电产业集群扩大效益,“风电+储能”、“风电+制氢”、“海上风电+海洋牧场”等产业融合发展模式推陈出新,大幅提升了风资源开发利用经济性,提高了海洋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为推动我国能源低碳转型、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做出了积极贡献。风电不再是单一发电体系,而是作为综合项目的核心组成部分,为满足电力系统安全性要求、促进高比例新能源消纳,“风电+”市场前景广阔。目前储能已成为众多新建风电项目的“标配”,青海、新疆、内蒙古、辽宁、吉林、山东、湖南等省份已将储能写入新能源竞价、平价项目配置方案。随着三北风光大基地、海上风电基地等大型新能源项目规模化应用,大规模新能源并网导致的电网安全稳定运行风险增加,考虑到风电和制氢存在很强的互补性,产生的绿电经过制氢储氢存储,实现对其不稳定的调峰功能,以“风电+制氢”的多元化能源组合模式将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能源和生态问题。“海上风电+海洋牧场”融合发展则是现代农业和新能源产业高效结合发展的典型代表,是节约集约用海的重要新型产业模式与发展方向,海南、广西、广东、福建、江苏、浙江等沿海省份都将因地制宜发展“海上风电+”模式。
  6、风电后市场前景广阔
  随着风电装机规模持续增长,风电设备出现显著的大型化、平价化趋势,利润持续走低,而体量庞大的老旧风电机组也亟待退役,大规模即将岀质保期的风电场使得风电后市场成为新的爆发增长点。国家能源局印发的《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管理办法》鼓励并网运行超过15年或单台机组容量小于1.5兆瓦的风电场开展改造升级,目前我国有将近17GW的风电场建成于2009年之前,已陆续运行超过15年;根据CWEA统计数据,我国1.5MW以下(不含1.5MW)机组总装机容量约为12GW,为技术改造打开广阔的市场空间。预计“十四五”期间全国改造置换机组需求将超20GW,其中1.5MW以下机组和1.5MW机组约各占一半,“三北”地区作为我国风电装机的主要分布区域,将持续成为我国新增风电装机和技改升级的重心。以技改升级、“以大代小”为代表的后市场服务一触即发,庞大的存量市场为运维市场未来发展提供坚实的需求基础,随着全国累计装机容量的持续增加,市场空间愈加广阔。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公司全员上下全力以赴攻坚全年各项任务目标,公司持续保持总体稳定的经营态势,拓展出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奋力开创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根据彭博新能源统计,报告期,公司排名跻身全国前三、全球前四,刷新历史最好成绩。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7.2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4亿元。
  (一)风力发电机组研制、销售业务
  2023年,公司实现风电机组销售收入160.1亿元。实现对外销售容量8466.71MW,同比上升18.94%。
  2023年度及2022年度销售明细
  机型2023年  2022年   销售容量变动(%)销售台数 销售容量(MW) 销售台数 销售容量(MW)5MW-6MW(不含) 544 2,825.04 231 1,174.30 140.57%6MW及以上 627 4,186.17 241 1,511.74 176.91%合计 1,537 8,466.71 1,721 7,118.74 18.94%在市场订单方面,2023年风电设备新增订单15,709.88MW,累计在手订单23,957.17MW,包括已签合同尚未执行的项目和中标尚未签订合同的项目,具体为:机型 订单容量(MW)2MW-4MW(不含) 2,233.84MW-6MW(不含) 9,821.766MW-8MW(不含) 9,493.518MW以上 2,408.1合计 23,957.17从客户结构上看,央国企客户占比进一步提升,公司与央企合作愈加紧密,公司成为唯一一家战略入股中电建新能源的风电整机商,并与华能、华电等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在大基地及“两海”战略方面持续取得突破性进展,成功中标240万千瓦大基地项目、29.75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包括首次中标中电建万宁1.6万千瓦漂浮式海上风电项目)、134.5万千瓦海外风电项目,海外中标容量同比增长超400%,成功中标欧洲单体规模最大的陆上风电项目。基地布局更加完善,湖南永州和云南楚雄陆风基地已实现投产运营,大连太平湾海风基地已进入竣工验收阶段,温州洞头海风基地已开工建设。
  (二)新能源电站投资运营
  在新能源开发建设方面,2023年新增控股新能源(风电/光伏)项目指标权益容量203.82万千瓦,新增控股新能源(风电/光伏)项目核准/备案权益容量达199.58万千瓦。同时公司加快新能源电站建设,提质效、稳增长,电站建设运营整体向好。公司全力推进“争并网、保开工”工作,全年新增新能源电站并网权益容量35.86万千瓦,累计权益并网装机容量78.14万千瓦。
  (三)智慧能源服务及战略新兴业务
  公司着力推进新能源产业新生态的建设,打造集风电场投资开发运营、整机装备制造、工程总承包、储能系统产品、综合能源服务于一体的产业生态系统。
  在智慧服务方面,报告期,公司不断探索创新,积极应对行业挑战,不仅在老旧机组提质增效改造领域积累了丰富的技术储备和行业经验,更在传统机组运维与电站运维上融合电力交易、碳资产管理等资产托管服务,不断完善产品品类、改进技术服务,帮助客户提升存量资产价值。在新兴数字经济领域,公司积极持续构建风电工业互联网平台(运达易购),已实现风电产业链的零配件行业供应链资源深度整合,推动行业实现数智化交易。2023年,平台承载交易额近2亿,交易订单上千笔,服务上百家客户。
  EPC业务方面,全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3.75亿元;新增多个外部EPC工程项目和外部设计类项目订单,合同金额近35亿元。
  在储能业务方面,业务也迎来了一定程度的突破。全球首创“一机一储”系统解决方案已在国电象山海风项目批量交付。公司先后获得“2023年度中国储能产业最佳创新力企业奖”、“2023年中国储能产业卓越储能示范项目”、“2023年中国储能产业卓越服务商”等荣誉奖项。
  在并网侧的产品和服务、新能源数字化业务方面,2023年,电科新能加快推进新能源场站数字化、智能化产品研发能力建设。并网技术方面,公司与中国电科院的多轮成果转化,并积极参与国网多地电科院在线评价系统科研示范项目。电科新能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500余万元。
  (四)产品研发
  针对陆上主力机型,通过部件模块化、标准化、国产化自研,从整机层面实现降本优化,打造“精品平台”;同时基于主力机型,开发针对超低风速地区、沙戈荒高风速地区、海外市场等不同应用场景的系列化风机,提升产品的竞争力。
  2023年,共完成11个陆上整机产品开发,其中自主研发的6.XMW级别复杂地形风电机组被认定为2022年度“浙江制造精品”;全球风轮直径最大、单机功率最大10MW陆上风电机组成功并网,更好地适配“沙戈荒”风电大基地的建设;全球首批180米超高混塔风电机组完成吊装,进一步提高了风电场项目风能利用率和发电效率。
  公司在保持陆上风电技术优势的同时,持续提升海上风电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基于技术先进性,“10MW级双馈海上风电机组”于2023年被成功认定为“国内首台(套)装备”;在浙江省“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立项支持下,全球单机容量最大的(16-18MW)漂浮式海上风电机组下线,为我国深远海风电开发取得重大技术突破。
  风电机组关键部件方面,公司深入部件设计、工艺、制造、售后环节,开展子系统间融合穿透技术研究,已实现自研叶片、变流器、齿轮箱、发电机的设计及批量应用。
  储能产品研发方面,针对源网侧市场,完成了具有完整自主知识产权的2.68MWh风冷和5MWh液冷全系产品研发和批量应用;针对用户侧市场,研发了ALLINONE系列的“一风两液”户外柜用户侧储能产品,极大丰富了公司储能产品线与市场应用。自主开发的pack产品、自研电池管理系统(BMS)、能量管理系统(EMS)等储能关键部件、相关产品均具备行业领先水平。
  (五)技术创新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技术创新,风电前沿共性技术研究、科研管理与奖励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绩。
  在前沿共性技术研究方面:通过大数据技术的应用,以智能算法模型为驱动,完成了以发电量监测、损失电量监测和性能监测三大模块为核心的能效评估系统开发,可实现对风电场性能进行实时监测、智能评估,帮助风电场“防未病、治未病”;完成“运风”风资源微观选址公共服务云平台的建设并通过第三方权威机构认证,在核心算法完全自研的基础上集成了流体仿真、尾流评估、发电量及适应性评估等核心技术,为各类风资源业务提供灵活的解决方案;打造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风电场宏观选址规划“驭风”平台,将大量基础数据和开发经验沉淀积累,系统性地形成专业数据库,为风光资源数据挖掘提供了强有力的平台基础。公司在大型风电机组全尺寸整机试验系统建设和地面测试领域实现了技术突破,顺利完成运达乌兰察布智能产业园全球首个13MW全功率试验平台的建设。
  在科研管理与奖励方面:①“面向复杂环境的大型风电机组运行控制技术及产业化”项目获浙江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一种柔性塔架风电机组转速共振频率穿越控制方法及系统”获浙江省知识产权奖(发明专利二等奖);“高可靠性风力发电机组的智能控制技术研究及推广”项目获浙江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②“WD系列风力发电机组”被国家工信部认定为“绿色设计产品;公司成功获得省市监局颁发的“绿色产品(服务)认证‘领跑者’”荣誉称号。③公司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1项,承担浙江省“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项目2项,发布国家和行业标准22项,获得国内外专利授权158项,获得省部级荣誉奖项8项,牵头的“T/ZZB0173-2017《双馈式并网型风力发电机组》”被认定为首批“浙江标准”。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适用 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否
  
  行业分类 项目 单位2023年2022年 同比增减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公司业务规模和在手订单增长,期末库存增加。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适用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和产品分类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否
  报告期内,公司新设52家子公司,注销及不纳入合并范围4家子公司,股权转让1家子公司,公司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从186家增加至233家。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3、费用
  财务费用 -18,007,252.05 -4,952,290.80 -263.61% 业务规模增长,年均货币资金余额增加,利息收入增加研发费用 552,925,394.45 512,442,860.18 7.90% 无重大变动
  4、研发投入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项目目的 项目进展 拟达到的目标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海上风电机组研发项目 研发海上风电机组 研发阶段 研发满足"十四五"海上风电市场的风电机组 助力公司进军海上风电市场陆上大容量风电机组研发项目 研发陆上大容量风电机组 研发阶段 研发适合三北市场、大基地建设、平价上网的市场需求的风电机组 丰富公司机型产品,提高公司产品在三北市场的竞争力核心零部件研发项目 自研设计陆风和海风的部分核心零部件 研发阶段 完成核心零部件的自研设计,并视情况完成相关认证。 提升公司自研设计能力,提升产品竞争力,为公司风机带来降本收益。关键设计技术研发项目 自研开发风电场设计、风电机组设计相关的设计工具与系统 研发阶段 完成关键设计软件与系统的自研开发,并视情况完成相关认证 提升公司风电场、风电机组设计能力,提升公司产品性能与质量,为公司自营风电场带来增效收益。海外高性能陆上风电机组研发项目 研发海外陆上风电机组 研发阶段 研发适合中东、北非等海外高风速区域的风电机组 助力提升公司海外市场竞争力
  5、现金流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的主要原因:主要系2023年公司在手订单规模增长,预收货款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的主要原因:主要系2023年在建光伏、风电场投入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的主要原因:主要系2023年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基本持平,2022年公司实施
  配股募集资金及银行融资流入较多。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
  五、非主营业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1)期末资产受限情况
  
  (2)期初资产受限情况
  
  [注1]电费收费权质押涉及项目:2.772MWp分布式光伏发电(浙中粮油)项目、伊吾县淖毛湖镇7万千瓦风光同场保障性并网项目电费收费权。
  [注2]本期使用受限的长期股权投资情况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十六之说明。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募集资金总额247,991.12万元,已累计使用249,289.62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对应的募投资金专户销户。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3)=
  (2)/(1
  )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的效益 累计实
  现的效
  益 效益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生产基
  地智能
  化改造 否 3,503.
  7 3,503.
  7   3,605.
   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整体项目中,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适用以前年度发生以前年度变更实施方式的募投项目为昔阳县皋落一期(50MW)风电项目,该项目实施主体为昔阳县金寨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寨风电”)。公司原定以增资的方式将募投资金投入该公司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但为了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且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对金寨风电增资至8,344万元,公司将向金寨风电增资的方式变更为向金寨风电提供借款的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6)。该次变更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除上述变更外,本次募集资金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项目、投资金额等均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2019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募集资金16,956.3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7,746.86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昔阳县皋落风电场二期50MW工程项目拟置换的17,577.05万元已置换完毕,智能型风电机组产品系列化开发项目拟置换的169.81万元已完成置换。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
  (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 本报告期
  实现的效
  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变更后的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昔阳县皋
  落一期
  (50MW)
  风电项目 昔阳县皋
  落一期
  (50MW)
  风电项目 20,508.1 0 20,563 100.27%2020年09月30日 3,701.77 是 否合计 -- 20,508.1 0 20,563 -- -- 3,701.77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昔阳县皋落一期(50MW)风电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昔阳县金寨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寨风电)。公司原定以增资的方式将募投资金投入该公司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但为了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且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对金寨风电增资至8,344万元,公司将向金寨风电增资的方式变更为向金寨风电提供借款的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6)。该次变更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除上述变更外,本次募集资金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项目、投资金额等均不改变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交易
  对方 被出
  售股
  权 出售
  日 交易
  价格
  (万
  元) 本期
  初起
  至出
  售日
  该股
  权为
  上市
  公司
  贡献
  的净
  利润
  (万
  元) 出售
  对公
  司的
  影响 股权
  出售
  为上
  市公
  司贡
  献的
  净利
  润占
  净利
  润总
  额的
  比例 股权
  出售
  定价
  原则 是否
  为关
  联交
  易 与交
  易对
  方的
  关联
  关系 所涉
  及的
  股权
  是否
  已全
  部过
  户 是否
  按计
  划如
  期实
  施,如未按计划实施,应当说明原因及公司已采取的措施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张北二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2023年12月25日 18,26响。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共有187家全资子公司、46家控股子公司、84家参股公司。公司的全资、控股和参股公司主要从
  事风力发电设备及零部件的装配与成套、电场开发及运营、储能装备生产和新能源EPC业务。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23年02月16日、02月17日 杭州 电话沟通 机构 浙商证券等 公司基本情况、行业概况 详情见巨潮资讯网《300772运达股份调研活动信息20230217》
  2023年03月03日 杭州 实地调研 机构 安华农业保险等 公司基本情况、行业概况 详情见巨潮资讯网《300772运达股份调研活动信息20230303》
  2023年04月28日 杭州 电话沟通 机构 天风证券等 公司基本情况、行业概况 详情见巨潮资讯网《300772运达股份调研活动信息20230428》
  2023年05月17日 深圳 其他 其他 参与“地方国企焕新颜——在浙里看国企”浙江国有上市公司2022年度集体业绩说明会的投资者 公司基本情况、行业概况 详情见巨潮资讯网《300772运达股份业绩说明会、路演活动信息20230517》
  2023年06月30日 杭州 实地调研 机构 中金公司等 公司基本情况、行业概况 详情见巨潮资讯网《300772运达股份调研活动信息20230630》
  2023年08月30日 杭州 电话沟通 机构 东方证券等 公司基本情况、行业概况 详情见巨潮资讯网《300772运达股份调研活动信息20230830》
  2023年09月12日 杭州 实地调研 机构 中欧基金等 公司基本情况、行业概况 详情见巨潮资讯网《300772运达股份调研活动信息20230912》
  2023年10月28日 杭州 电话沟通 机构 东方证券等 公司基本情况、行业概况 详情见巨潮资讯网《300772运达股份调研活动信息20231029》
  2023年11月08日 杭州 实地调研 机构 申万宏源等 公司基本情况、行业概况 详情见巨潮资讯网《300772运达股份调研活动信息20231108》
  2023年12月27日 杭州 实地调研 机构 平安证券等 公司基本情况、行业概况 详情见巨潮资讯网《300772运达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20231227》十三、“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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