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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浪科技(300763)经营总结
截止日期2023-06-30
信息来源2023年中期报告
经营情况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一年内到期的
  非流动负债 861,054,308.29 555,899,098.33 54.89% 主要系长期借款增加并将一年内到期部分重分类至本科目核算所致其他流动负债 41,432,251.65 69,674,831.59 -40.53% 主要系上年末应结算销售返利款本期兑付所致长期借款 6,133,411,116.19 4,462,778,432.29 37.43% 主要系子(孙)公司项目融资规模增加所致资本公积 5,102,140,632.02 1,987,506,830.84 156.71% 主要系本期公司定向增发股票融资及股权激励增资所致减:库存股 229,978,258.04 9,887,411.78 2,225.97% 主要系本期股权激励授予限售股所致其他综合收益 1,632,596.86 1,018,034.12 60.37% 主要系外币报表汇率折算差异所致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 变动原因税金及附加 8,434,003.39 3,069,409.73 174.78% 主要系本期销售额增加所致其他收益 33,072,885.27 24,497,173.36 35.01% 主要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投资收益 4,806,285.27 8,042,792.09 -40.24% 主要系汇率波动影响远期结售汇损益所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53,655,890.63 9,890,300.00 -642.51% 主要系汇率波动影响远期结售汇损益所致信用减值损失 -7,344,155.76 -20,068,674.88 -63.40% 主要系本期加强了对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所致资产处置收益 635,152.85 0.00 不适用 主要系本期部分电站出售所致营业外收入 935,684.20 307,206.82 204.58% 主要系电站拆迁收到补偿款所致利润总额 699,203,775.28 435,324,075.54 60.62% 主要系本期销售额增长,营收增长所致净利润 627,188,155.93 398,199,753.22 57.51% 主要系本期销售额增长,营收增长所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846,605,240.90 1,818,994,457.86 56.49% 主要系本期销售规模扩大,销售回款增加所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550,013,726.50 1,380,184,750.46 84.76% 主要系销售规模扩大所致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 变动原因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10,191,073.48 230,870,730.78 34.36% 主要系公司规模扩大人员相应增加所致支付的各项税费 94,117,708.31 51,147,716.24 84.01% 主要系随着销售规模的扩大应交税金增加所致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53,526,689.73 134,485,944.75 88.52% 主要系支付期间费用增加所致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5,035,966.00 0.00 不适用 主要系本期部分电站出售所致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601,115,159.41 473,407,756.94 238.21% 主要系本期保本型结构性存款到期赎回增加所致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3,156,750,530.96 1,266,855,560.11 149.18% 主要系公司为提升产能增加厂房、设备投入及分布式光伏电站/系统投入所致投资支付的现金 208,187,477.00 10,000,000.00 1,981.87% 主要系公司本期新增对外投资所致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1,100,000.00 1,738,787.82 -36.74% 主要系本期子公司锦浪智慧对外收购减少所致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321,162,120.00 616,468,100.00 276.53% 主要系本期购入保本型结构性存款增加所致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3,136,706,496.23 0.00 不适用 主要系本期公司定向增发股票融资及股权激励增资所致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202,576,416.53 1,661,793,728.92 32.54% 主要系公司子(孙)公司银行融资规模扩大所致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25,094,198.99 72,571,390.00 210.17% 主要系随着融资规模扩大,本期子(孙)公司应归还的银行借款增加所致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07,020,937.31 36,432,171.34 193.75% 主要系随着融资规模扩大,本期子(孙)公司应归还的借款利息增加所致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092,080.64 35,361,694.38 -82.77% 主要系上期定期存单质押融资所致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十堰空港项目 十堰 持有运营 已并网 全部自供 4.19埃美柯项目 宁波 持有运营 已并网 全部自供 3.99亚泰物流项目 靖江 持有运营 已并网 全部自供 3.47公司2023年1-6月新增已运营电站的总发电量为 5,150.78万度,并网电量为 4,769.93万度,电费收入为 2,034.81万元。①“全额上网”模式全额上网发电模式即分布式光伏电站生产的电力全部售予电网,不做自用,这种情况下,电网以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收购全部电量。②“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中,分布式光伏电站生产的电力主要由用户自己使用,多余电量售予电网。用户直接用掉的光伏电量,以节省电费的方式直接享受电网的销售电价;余电电量单独计量,并以当地燃煤机组标杆电价结算。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注:截至2023年6月30日,宁波横河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横河集成新能源有限公司已将部分光伏电站抵押
  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在该抵押项下共计借款本金 4,090,000.00元,其中,共计 3,480,000.00元借款本金由宁波横河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横河集成新能源有限公司、宁波慧普新能源有限公司以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共计 778,954.75元光伏电站项目电费收费权提供质押保证。宁波力创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将其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中603,591.62元光伏电站项目电费收费权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行,在该质押项下共计借款本金14,490,000.00元。锦浪智慧将丹阳锦能太阳能有限公司、靖江市宇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中2,102,418.67元光伏电站项目电费收费权质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在该质押项下共计借款本金32,600,000.00元。锦浪智慧将宁波鲁泽能源有限公司、浙江鲁太能源有限公司等公司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中4,544,002.89元光伏电站项目电费收费权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行,在该质押项下共计借款本金169,990,000.00元。上述借款均同时由本公司提供信用担保。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499号文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744.42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7.32元,共计募集资金 72,446.87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989.81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71,457.06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材料制作费、审计费、验资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57.08万元后,公司该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71,199.9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523号)。公司2023年1-6月使用募集资金 4,586.08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72,875.58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0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175.44万元,以前年度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生的收益为 485.50万元;2023年1-6月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4.66万元。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5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包销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897.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89,700.00万元。扣除人民币 88,315.7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2〕55号)。公司2023年1-6月使用募集资金 9,413.76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48,615.47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41,236.60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14.18万元,以前年度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生的收益为 507.51万元;2023年1-6月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45.85万元,2023年1-6月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生的收益为 368.83万元。
  3、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12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19,5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0.00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25,000,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16,556,603.77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2,908,443,396.23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会计师费用、律师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合计3,693,396.2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04,749,999.9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25号)。公司2023年1-6月使用募集资金 71,078.61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71,078.61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221,653.53万元。2023年1-6月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514.45万元,2023年1-6月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生的收益为742.69万元。(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适用 □不适用
  (2)/(1)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截止报
  告期末
  累计实
  现的效
  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 40万台组
  串式并
  网及储
  能逆变
  器新建
   公司在2023年3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持募集资金继续投向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前提下,对2022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进行调整。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实施进度,公司在保持募集资金继续投向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前提下,拟将部分光伏电站由利用工商业建筑屋顶建设调整为利用居民住宅屋顶建设,同时对部分工商业建筑屋顶进行调整,实现对工商业建筑屋顶和居民住宅屋顶的同时覆盖和有效结合。变更后的“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总投资金额为 77,133.63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62,715.70万元,由全资子公司锦浪智慧作为实施主体,通过其全资项目子公司在河南、浙江、安徽、山东、福建、陕西、海南、广东和江苏的居民住宅屋顶和工商业建筑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并进行相应的项目投资、设计、建设、并网及持有运营,售电模式包括“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和“全额上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适用报告期内发生公司在2023年3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持募集资金继续投向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前提下,对2022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进行调整。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实施进度,公司在保持募集资金继续投向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前提下,拟将部分光伏电站由利用工商业建筑屋顶建设调整为利用居民住宅屋顶建设,同时对部分工商业建筑屋顶进行调整,实现对工商业建筑屋顶和居民住宅屋顶的同时覆盖和有效结合。变更后的“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总投资金额为 77,133.63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62,715.70万元,由全资子公司锦浪智慧作为实施主体,通过其全资项目子公司在河南、浙江、安徽、山东、福建、陕西、海南、广东和江苏的居民住宅屋顶和工商业建筑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并进行相应的项目投资、设计、建设、并网及持有运营,售电模式包括“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和“全额上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公司根据2023年2月1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及其他相关程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年产 95万台组串式逆变器新建项目和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 8,772.3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了《关于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31号)。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3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未使用该部分闲置墓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5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未使用该部分闲置墓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 不适用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1.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暂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购买结构性存款。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子公司锦浪智慧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其中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截至2023年6月30日,子公司锦浪智慧以募集资金认购尚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共计 13,000.00万元。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锦浪智慧能源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个月。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锦浪智慧以募集资金认购尚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共 90,000.00万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报告期无注:1、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3年 12月 31日。截至2023年6月30日,部分电站已经并网验收并产生效益。
  2、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截至 2023
  年 6月 30日,部分电站已经并网验收并产生效益。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 本报告期
  实现的效
  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变更后的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分布式光
  伏电站建
  设项目
  (2022年向不特
  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
  公司债
  券) 分布式光
  伏电站建
  设项目
  (2022年向不特
  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
  公司债
  券) 62,715.70 9,413.76 22,948.27 36.59%2023年12月31日 1,500.57 1不适用 否合计 -- 62,715.70 9,413.76 22,948.27 -- -- 1,500.57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公司在2023年3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持募集资金继续投向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前提下,对2022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进行调整。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实施进度,公司在保持募集资金继续投向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前提下,拟将部分光伏电站由利用工商业建筑屋顶建设调整为利用居民住宅屋顶建设,同时对部分工商业建筑屋顶进行调整,实现对工商业建筑屋顶和居民住宅屋顶的同时覆盖和有效结合。调整前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拟投资使用募集资金:
  (1)浙江省 122.20MW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39,426.90万元;
  (2)河南省 25MW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8,018.49万元;
  (3)陕西省 20.50MW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6,608.95万元;
  (4)福建省 14MW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5,201.06万元;
  (5)安徽省 5.70MW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1,405.14万元;
  (6)广东省 4.45MW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1,491.04万元;
  调整前投资总额 77,073.44万元,合计拟使用募集资金 62,715.70万元。
  调整后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及募集资金投资使用金额变更为:
  (1)河南省 63.77MW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18,106.55万元;
  (2)福建省 31.55MW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9,947.84万元;
  (3)广东省 23.45MW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7,320.13万元;
  (4)浙江省 24.27MW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8,003.00万元;
  (5)山东省 15.95MW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5,366.63万元;
  (6)安徽省 16.23MW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5,395.68万元;
  (7)陕西省 11.98MW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4,792.32万元;
  (8)海南省 10.55MW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3,262.03万元;
  运营,售电模式包括“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和“全额上网”。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
  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报告期无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无注:1、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3年 12月 31日。截至2023年6月30日,部分电站已经并网验收并产生效益。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无应当披露的重要控股参股公司信息。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2023年05月05日 全景•路演天下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其他 参与公司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投资者 储能逆变器相关情况、美国加增光伏等产品的进口关税对公司的影响、目前户储 PCS、地面电站逆变器的IGBT供应情况等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05月14日 线上会议 电话沟通 机构 嘉实基金、博时基金、嘉合基金、广发基金、国泰君安、摩根大通、天风证券、鹏华基金等 公司欧洲库存水平、公司增长目标如何、亚非拉产品盈利能力、出货情况展望等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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