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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威科技(300007)经营总结 | 截止日期 | 2024-06-30 | 信息来源 | 2024年中期报告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加所致。 所得税费用 7,256,197.71 9,769,133.90 -25.72% 研发投入 99,918,896.24 83,725,924.48 19.3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8,595,059.33 -146,687,985.32 -14.9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0,712,404.05 77,589,810.82 -242.69% 主要系公司上年同期收到汉威公用第二期股权转让款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694,389.77 -75,823,394.43 74.03% 主要系上年同期非全资子公司分红所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98,109,276.32 -144,795,270.66 -105.88% 因上述三项现金流项目影响所致。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00号)的决定,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威科技”)于2021年8月向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共计10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364,349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1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99,999,996.37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9,180,532.40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590,819,463.97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321,293,613.76元,除此之外,公司将剩余的募集资金存入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将根据需要合理合法使用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3)= (2)/( 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 本报 告期 实现 的效 益 截止 报告 期末 累计 实现 的效 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 可行 性是 否发 生重 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MEMS传感 器封测产线建 设 否 14,065. 81 20,546 14,065.%2024年12月312.新建年产150万只气体传感器生产线 否 10,467.95 18,212 10,467.%2024年09月303.新建年产19万台智能仪器仪表生产线 否 11,845.24 14,381 11,845.%2024年12月314.物联网系统测试验证中心建设 否 4,702.95 5,621 4,702.9%2024年09月305.补充流动资金 否 18,000 30,000 18,000 0 18,025.加了相应的环评、报建等审批环节的时间周期。同时,由于部分时间段存在人员及物流流通受限情形,造成上述项目建设进度出现不同程度的不及预期情况。公司新建年产19万台智能仪器仪表生产线项目在实际实施过程中亦受到人员及物流不畅等影响,同时公司基于智能仪表市场需求的变化和新国标等影响,对于产线的自动化、数字化等设计不断优化,也造成了投资进度的适度放缓。公司物联网测试验证中心建设项目旨在提升公司物联网系统解决方案关键环节的测试验证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且该项目厂房建设与新建年产150万只气体传感器生产线项目为同一栋楼体的不同楼层,同样受上述因素影响,项目建设及设备采购有所推迟,总体进度慢于预期。综合以上原因,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目前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进展情况,基于审慎性原则,将MEMS传感器封测产线建设项目、新建年产19万台智能仪器仪表生产线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将新建年产150万只气体传感器生产线项目、物联网系统测试验证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4年9月30日。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适用以前年度发生公司于2022年6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之一的“MEMS传感器封测产线建设”实施地点由“郑州市郑州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梧桐街40号”变更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梧桐街南、石楠路西(汉威物联网科技产业园南地块)”。本次“MEMS传感器封测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前后均位于公司同一自有园区内,本次变更实施地点是为了能够节约利用土地,优化空间规划,保证募投项目实施场地的合理性及整体方案的顺利实施,助力公司长远发展。因此,公司对该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了适当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适用以前年度发生为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促进公司相关项目的更快捷开展,提高项目建设效率、后期运营效率,2021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MEMS传感器封测产线建设”、“新建年产150万只气体传感器生产线”增加炜盛科技为实施主体,即上述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炜盛科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不属于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2021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3,692,356.21元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1,067,324.86元,共计14,759,681.07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1401号)。2021年9月,上述置换的资金已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0,000.00万元,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剩余募集资金均存放于指定专用账户。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节约财务费用,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炜盛科技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炜盛科技一般结算账户。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2,226.3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且该2,226.30万元已通过募集资金置换。注:1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中投入的25.76万元为账户结息收入,公司根据该项目实际性质,将该笔银行结息转入公司基本账户,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按照投入列示,特此说明。2本报告中涉及数据尾数之和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1、郑州汉威智源科技有限公司 汉威智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杨强。公司住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雪 松路169号4号楼303室。公司持股比例为65%。主要经营范围:城市供热设施的建设及运营;热力工程承包;市政工程承包;销售:热力器材、电气设备。汉威智源本期实现营业收入16,645.50万元,实现净利润1,772.94万元。 2、嘉园环保有限公司 嘉园环保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杨强。公司住所: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C区27号楼。公司持股比例为83.90%。主要经营范围:环境工程与市政工程的咨询、设计、施工、总承 包、运营;房屋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环保设备、材料及机电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安装;环保软件开发、销售;环保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嘉园环保本期实现营业收入12,601.32万元,实现净利润-729.16万元。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十二、“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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