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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药业(002370)经营总结 | 截止日期 | 2024-12-31 | 信息来源 | 2024年年度报告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1、所处行业基本情况、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的行业目录及分类原则,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 医药行业关乎人类的生命健康,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关系国计民生、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医药行业具有弱周期性、高投入、高风险、高技术壁垒、严监管等特点。 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慢性病患病率上升、人们对健康需求的不断提升以及政策支持等因素的影响,我国医药行业仍将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保持稳健发展。医药行业作为与民生息息相关的重要产业,其市场竞争日益激烈,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政策的持续调整,以及消费者需求的多样化,医药行业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机遇。与此同时,国内医药产业发展环境和竞争形势依然错综复杂,在医改和市场竞争的双重压力下,医药行业的竞争格局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医保控费、集采提速扩面、仿制药以价换量、行业监管趋严、研发风险高、市场竞争激烈、生产成本不断升高、医保支付改革等因素影响,可能会对部分企业的盈利能力产生压力,仿制药企业面临着巨大的转型压力。对于企业而言,转型升级、加强创新、拓展市场将是未来发展的关键。 从周期性看,医药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传统产业和现代产业相结合的产业,其与国人身心健康密切相关,健康需求是人类的基本需求,且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需求刚性大,弹性小,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小,因而医药行业是典型的弱周期性行业,具有防御性强的特征。医药行业作为需求刚性特征最为明显的行业之一,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不明显。 2、新公布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对所处行业的影响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创新、强基固本、全面提升的重要一年。在健康中国战略背景下,国家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深化医改、创新驱动、民生保障”为核心,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全链条创新发展,推进集采工作提质扩面,调整医保目录支持医药创新,强化医药卫生领域综合监管,重点培育医药领域新质生产力,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指导下,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发布了一系列行业政策,促进医药行业的创新和可持续发展。 在全球医药产业格局加速重塑的浪潮中,创新始终是制药行业的核心竞争力,国家政策持续鼓励创新药研发,创新将成为医药行业长期发展的核心。在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创新药首次被提及,并被列为积极培育的新兴产业之一,这体现了政府对加快创新药产业发展以及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决心。2024年2月5日,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司联合下发《关于建立新上市化学药品首发价格形成机制鼓励高质量创新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了高质量创新药的定价自由。2024年7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实施方案》,强调全链条强化政策保障,统筹用好价格管理、医保支付、商业保险、药品配备使用、投融资等政策,优化审评审批和医疗机构考核机制,从中央到地方,加大对创新药的支持力度,推动创新药的全面发展。2024年7月31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优化创新药临床试验审评审批试点工作方案》,优化创新药临床试验审评审批机制,强化药物临床试验申请人主体责任,提升药物临床试验相关方对创新药临床试验的风险识别和管理能力,探索建立全面提升药物临床试验质量和效率的工作制度和机制,实现 30个工作日内完成创新药临床试验申请审评审批,缩短药物临床试验启动用时。2024年10月24日,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出台《关于对创新药以及经沟通交流确认可纳入优先审评审批程序和附条件批准程序的品种开展受理靠前服务的通批准程序的品种上市许可申请提供受理靠前服务。这些政策合力助推创新药突破发展,该政策有望加速创新药的审批流程,让符合条件的药物更快进入市场,缩短创新药上市时间,满足临床急需,提升患者福利,同时也鼓励国内创新药企加大研发投入,推动国内医药创新。2024年11月15日,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按照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完成了拟由北京大学肿瘤医院开展的用于治疗晚期实体瘤的注射用 MK-6204(SKB535)临床试验申请审评审批,为首个按照试点工作方案批准的临床试验申请,审评审批用时 21日。药物临床试验是创新药研发的关键环节,开展优化创新药临床试验审评审批试点工作,将更好支持创新药研发,提升临床试验质量和效率,促进医药新质生产力发展。2024年1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了旨在促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的 50条政策举措,即将组织实施和接续推进新一轮医药领域的重大科技项目,设定以企业为主导者的部分领域项目,如围绕四大慢病、重大传染病及儿童疾病等领域开展新药开发。此外地方多省市如北京、上海、广州、天津等陆续出台具体支持创新药发展的政策细则。央地协同,纵横施策,合力助推创新药突破发展,打造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新的增长。 面对人口老龄化加剧和医疗支出持续增长的双重挑战,以及我国基本医保筹资水平局限与人民需求无限、基本医保制度统一与地域经济发展、疾病谱差异、基本医保目录的稳定性与新技术快速发展等突出矛盾,国家明确多次提出要构建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2024年 9月,国家医保局在“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明确表示要构建“1+3+N”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药品目录调整机制,在始终坚持保基本的原则下,努力将更多更好更新的药品纳入医保目录,同时还将着力研究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拓宽更多创新药支付渠道,加强激励引导,推动医药产业走上了创新发展之路,下一步,医保部门将大力推进医药集采扩面提质。 2024年,国家医保目录调整着重强调药品保障供应和可及性,支持“真创新”,提振医药行业研发创新的信心。2024年共有117个目录外药品参加医保药品谈判或竞价,其中89个谈判竞价成功,新增药品中有38款“全球新”创新药,成功率为76%,平均降价63%,积极支持有临床价值的真创新品种。2024年12月14日,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指出,探索创新药的多元支付机制,支持引导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及时将创新药品纳入报销范围,研究探索形成丙类药品目录,并逐步扩大至其他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 2025年1月9日,国家医保局召开支持创新药发展企业座谈会,会议指出,为进一步加大对创新药的支持力度,国家医保局将着力完善“1+3+N”多层次保障体系,拓宽创新药支付渠道;探索建立丙类药品目录,引导惠民型商业健康保险将创新药纳入保障责任;优化创新药首发价格管理和挂网采购流程,提高挂网效率;持续动态调整医保药品目录,及时纳入符合条件的创新药品,稳定企业预期;推动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做好药品配备,鼓励创新药临床应用;利用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的丰富经验,主动加强对外宣介,支持医药产业“出海”寻求更广阔市场。丙类药品目录的推出,或将为创新药企业、临床价值独特的特色药带来新的市场机会。 2024年,我国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进入新阶段,规范化和效率化进一步提高。2024年 5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发布《关于加强区域协同做好2024年医药集中采购提质扩面的通知》,要求完善医药集中采购制度,推动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提质扩面,在国家组织集采的基础上,加强区域协同,进一步提升地方采购联盟的能力和规模,将条件具备的省级联盟采购提升为全国性联盟采购,实现国家和地方两个层面上下联动、协同推进,明确国家组织集采和全国联采药品品种互为补充,文件核心旨在推动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提质扩面,规范地方开展集中带量采购。2024年12月,国家医保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完善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和执行工作机制的通知》,在原有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和执行工作机制,重点从集采药品耗材的进院、使用、监测、考核、反馈等各环节提出细化措施。同月,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正式发布第十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拟中选结果,此次集采竞争空前激烈,参与报价的产品数和企业数创历史之最,共439家企业参与,最终234家企业的385个产品获得拟中选资格。品种覆盖高血压、糖尿病、肿瘤、心脑血管疾病、感染、精神疾病等多个治疗领域,其中心脑血管疾病用药占集采的近 20%。此次集采的大品种数量创新高,超过 10亿的大品种有 20个,显示出集采的广泛性和深度。集采的实施旨在通过以量换价,提升患者用药质量,改善用药结构,推动患者用药提质升级。未来2025年医药集采将持续扩容增效。 在当今快速发展的医药领域,医药行业的竞争格局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一方面,随着国家集采规则的不断完善,从国家层面要求各地方以省级及省联盟的形式加速推进带量采购覆盖,持续扩大纳入品种范围,在集采范围不断拓展、品种日益增多的情况下,新进品种和续约品种均呈现出不同程度降价趋势,集采降价使药企市场份额洗牌,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另一方面,国家对创新药物研发的重视程度日益增强,通过一系列政策支持和制度改革,国家正积极营造一个有利于创新、高效、安全的医药研发环境,以期推动国内医药行业的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在政策支持与集采倒逼下,医药行业加速分化,促使药企更加注重研发创新,加大对创新药物的投入,并引导企业在生产工艺、管理模式等方面进行创新,降低生产成本,未来具备规模化生产能力和严格质量控制的仿制药企业,有望在集采中凭借成本优势与质量稳定性胜出。 3、行业地位 近年来我国不断完善医药产品质量标准体系,相继提高了市场准入门槛,加大了对生产商的监管和检查力度。随着医药监管力度加大,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药品制造企业将继续保持领先地位。在我国医药行业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的新常态下,公司将坚持“仿创结合、创新驱动”的发展战略,继续积极推进重点仿制药产品的研发及一致性评价工作,一方面持续研发投入,推进项目注册申报和产品研发,推动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另一方面完善产品研发管线布局,不断开拓新领域、开发新产品,丰富产品结构,增加产品储备,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2024年,在医改和市场竞争的双重压力下,医药行业的竞争格局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仿制药企业面临着巨大的转型压力。在此背景下,公司始终围绕“一创一转两化”的战略思想,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拓展营销渠道,加速产品更新迭代,不断提升系统管理的精细化水平,严格把控质量关卡,优化经营生产流程,强化团队协作机制,深入挖掘内部潜力,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公司稳定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05,174,661.29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3.68%;营业利润28,155,478.29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4.37%;利润总额 34,485,494.79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98.2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239,781.3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88.29%。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的主要工作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坚持“仿创结合、创新驱动”的发展战略,积极推进重点仿制药产品的研发及一致性评价工作,做好项目注册申报和临床研究工作;以市场需求、临床价值为导向对产品进行市场调研,协助研发立项委员会做好项目立项工作。截至目前,公司已通过一致性评价(含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产品共17个,已进入国家集采的产品3个。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1个发明专利,2个发明专利申请获得受理;注射用头孢美唑钠在原1.0g规格基础上增加 2.0g、0.5g规格;注射用阿昔洛韦、注射用更昔洛韦、注射用盐酸地尔硫䓬(50mg)、盐酸地尔硫卓片、阿替洛尔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获得受理,注射用头孢唑肟钠在原 1.0g 规格基础上增加 2.0g、0.5g 规格,同时上述三个规格均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注射用盐酸地尔硫䓬(10mg )、注射用泮托拉唑钠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其中注射用盐酸地尔硫䓬(10mg)首家过评。期后,注射用替加环素获得药品注册证书,注射用盐酸地尔硫䓬(50mg )、注射用更昔洛韦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2)稳步推进销售体系改革,加强市场开拓力度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稳步推进销售体系改革,积极推动销售团队的优化和市场竞争机制的建立,制定2024年度考核方案,并出台销售人员管理制度,梳理人员结构,提高销售团队的竞争力和执行力;继续积极拓展CMO、CDMO业务,加快推进OEM布局,2024年已完成CMO/CDMO质量体系搭建,新增OEM合作伙伴17家,全年签订合作项目39个;积极拓展电商板块和外贸市场的开发,探索药品电商新营销模式和海外市场的开发,塞来昔布作为第一个产品已布局电商平台并实现销售;优化市场布局,探索终端新思路,拓展营销新渠道,通过业务下沉,进一步向终端市场深度延伸;继续积极应对医药行业政策,积极参加全国和各省的招标采购。 (3)加强质量管控,降本增效促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 GMP的要求不断完善和提升质量管理体系,对产品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严控物料放行关,从根本上保证药品的质量安全;加强供应链管理,提高供应保障,降低采购成本;推进ERP项目落地,ERP系统已于2024年8月正式上线,通过ERP系统实施与落地实现业财一体化,加强信息化管理,优化生产与供应链控制,结合ERP系统提升质量放行及追溯管理、流向管理与营销绩效管理,提高企业管理效率;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加强企业文化建设,落实后勤保障工作;完善安全消防环保管理体系,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理念,提升全体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2、收入与成本 (1) 营业收入构成 (2)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行业分类 项目 单位2024年2023年 同比增减 医药制造业 销售量 万片/万粒/万瓶 139,764.88 151,605.98 -7.81%生产量 万片/万粒/万瓶 144,057.79 152,335.09 -5.43%库存量 万片/万粒/万瓶 11,261.96 15,554.87 -27.60%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和产品分类 (6)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7)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控制人和其他关联方在主要客户中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拥有权益等。 实际控制人和其他关联方在主要供应商中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拥有权益等。 3、费用 4、研发投入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项目目的 项目进展 拟达到的目标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阿奇霉素干混悬剂 丰富公司产品线 完成处方工艺研究,准备开展BE试验 产品获批上市 产品研发进展及未来生产、销售尚存在不确定性注射用替加环素 丰富公司产品线 已获得药品注册证书 产品获批上市 未来生产、销售尚存在不确定性右旋酮洛芬缓释贴片 丰富公司产品线 II期a临床已经结束,正在评估是否需要开展II期b 产品获批上市 产品研发进展及未来生产、销售尚存在不确定性注射用阿昔洛韦 丰富公司产品线 已申报一致性评价申请 通过一致性评价 产品研发进展及未来生产、销售尚存在不确定性注射用更昔洛韦 丰富公司产品线 已通过一致性评价 通过一致性评价 未来生产、销售尚存在不确定性兰索拉唑肠溶胶囊 丰富公司产品线 准备开展中试调整工艺参数 通过一致性评价 产品研发进展及未来生产、销售尚存在不确定性注射用头孢美唑钠 丰富公司产品线 已获得药品注册证书 产品获批上市 未来生产、销售尚存在不确定性盐酸地尔硫䓬片 丰富公司产品线 已申报一致性评价申请 通过一致性评价 产品研发进展及未来生产、销售尚存在不确定性盐酸普罗帕酮片 丰富公司产品线 正在开展工艺验证 通过一致性评价 产品研发进展及未来生产、销售尚存在不确定性阿替洛尔片 丰富公司产品线 已申报一致性评价申请 通过一致性评价 产品研发进展及未来生产、销售尚存在不确定性注射用盐酸地尔硫䓬 丰富公司产品线 已通过一致性评价 通过一致性评价 未来生产、销售尚存在不确定性注射用泮托拉唑钠 丰富公司产品线 已通过一致性评价 通过一致性评价 未来生产、销售尚存在不确定性注射用头孢唑肟钠 丰富公司产品线 已通过一致性评价 通过一致性评价 未来生产、销售尚存在不确定性螺内酯片 丰富公司产品线 工艺验证完成,BE阶段 通过一致性评价 产品研发进展及未来生产、销售尚存在不确定性奥美拉唑肠溶胶囊 丰富公司产品线 结题 通过一致性评价 产品研发进展及未来生产、销售尚存在不确定性阿昔洛韦片 丰富公司产品线 正在开展小试研究 通过一致性评价 产品研发进展及未来生产、销售尚存在不确定性阿奇霉素分散片 丰富公司产品线 准备启动小试研究 通过一致性评价 产品研发进展及未来生产、销售尚存在不确定性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比上年增加150.83%,主要系报告期内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产品研发支出增加所致。 5、现金流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66.21%,主要系本期现金支付的销售费用及原材料货款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16,614.10%,主要系本期收到合资公司YATAI & BBT Biotech Ltd.剩 余财产分配款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89.46%,主要系本期银行借款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元(结汇后金额为人民币1,411.10万元);出售上海新高峰100%股权并完成减资手续,冲回以前年度对上海新高峰未实缴注册资本部分计提的预计负债3,804.36万元所致 否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638,089.72 4.75% 否资产减值 -5,563,928.48 -16.13% 主要系存货跌价损失所致 否营业外收入 11,439,832.70 33.17% 主要系因上海新高峰未完成业绩承诺, 根据业绩补偿案民事判决结果,Green VillaHoldings Ltd.及担保方任军应向亚太药业支付业绩补偿款25,638.04万元及相应违约金,公司已向法院申请执行,但尚未有执行回款,公司不再需要支付2015年收购上海新高峰剩余股权转让款1,125万元,相关款项结转为营业外收入所致。 否营业外支出 5,109,816.20 14.82% 主要系公司与人可医药合同纠纷,计提预计负债4,933,357.37元所致 否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于上期所致 合同负债 2,233,319.42 0.16% 7,893,839.01 0.55% -0.39% 少所致。一致性评价产品研发支出增加所致。应付票据 0.00% 2,320,000.00 0.16% -0.16% 较期初减少2,320,000.00元,主要系本期未开具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所致减少所致股权转让款1,125万元,相关款项结转为营业外收入所致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01,697,044.76 21.52% 0.00% 21.52% 较上年末增加301,697,044.76元,主要系亚药转债将于2025年04月02日到期,应付债券余额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应付债券 639,476,620.42 44.74% -44.74% 较上年末减少639,476,620.42元,主要系亚药转债将于2025年04月02日到期,应付债券余额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峰100%股权并完成减资手续,冲回以前年度对上海新高峰未实缴注册资本部分计提的预计负债3,804.36万元,公司与人可医药合同纠纷,计提预计负债4,933,357.37元所致境外资产占比较高□适用 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华盖信诚医疗健康投资成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每股1元的价格进行减资,本期公司收回投资903,131.26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 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24,151,971.42 诉讼冻结固定资产 255,026,387.13 抵押借款无形资产 26,248,520.00 抵押借款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 已使 用募 集资 金总 额 已累 计使 用募 集资 金总 额 (2) 报告 期末 募集 资金 使用 比例 (3) = (2) / (1) 报告 期内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 累计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 累计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比 例 尚未 使用 募集 资金 总额 尚未 使用 募集 资金 用途 及去 向 闲置 两年 以上 募集 资金 金额 2019 公开 发行2019年04 96,50 0 95,25 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965,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年。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965,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10,000,000.00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955,00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会计师费、资信评级费、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2,411,792.44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952,588,207.5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19〕69号)。公司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用于“亚太药业现代医药制剂一期、二期项目”、“研发平台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储存管理。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31,580.27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497.26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69,175.81万元。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募投项目终止后,为保障投资者权益,公司拟将剩余的募集资金继续留存于募集资金专户,优先用于可转债回售、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或到期赎回;可转债摘牌后,剩余的募集资金(含利息)全部转出专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可转债已于2025年4月2日到期,并于2025年4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本次到期未转股的剩余“亚药转债”张数为2,472,253张,到期兑付总金额为284,309,095.00元(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已于2025年4月3日兑付完毕。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因与江西人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可医药”)合同纠纷,人可医药向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公司开设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账户(银行账号:19510101040108887)中的募集资金 1,207.60万元被冻结,除该部分被冻结的资金外,其余募集资金(含利息)39,854.03万元已全部转入公司及子公司雅泰药业一般账户进行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办理完毕雅泰药业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银行账号:94010078801200011358)、亚太药业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银行账号:94010078801200010769)、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支行(银行账号: 39052001040018793)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本报 告期 投入 金额 截至 期末 累计 投入 金额 (2) 截至 期末 投资 进度 (3) = (2)/ (1) 项目 达到 预定 可使 用状 态日 期 本报 告期 实现 的效 益 截止 报告 期末 累计 实现 的效 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 可行 性是 否发 生重 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19年04月24日 亚太药业现代医药制剂一期、二期品仓库以及辅助设施等组成。“亚太药业现代医药制剂一期、二期项目”的建设主要是为了提升公司现有仿制药产品的生产能力、生产效 率以及产品质量,并考虑了公司储备和研发的仿制药和创新药等在研 品种的产业化需要。在项目实际执行过程中,整体医药行业中发生了较多变化,特别是随着一致性评价进程的深入、“带量采购”的逐步推广,对医药制造企业的研发能力、成本控制能力、品种储备、药品质量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该项目已建成投产的第一个冻干粉针剂车间已可满足公司现有产品的生产能力,第二个冻干粉针剂车间、贴片车间尚未完工。同时公司右旋酮洛芬缓释贴片尚处于在研阶段,产品研发进展及能否获批上市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若项目按预计 进度实施后闲置不能达产,可能面临折旧、摊销费用大量增加导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公司决定终止该项目。 (2)“研发平台建设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多项与医药行业相关的重要政策,在国家不断推进创新发展的大背景下,以普药生产销售为主的医药企业将面临较大的转型压力。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和药品审评审批改革的不断深化,加强研发项目立项,强化项目管理和风险控制,重新梳理研发品种,适时调整了该项目的产品研发进度,暂停或终止了部分产品的研究开 发。因此,经审慎研究论证,公司决定终止该项目,该项目剩余产品的后续研发投入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方式解决。 (3)“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 公司结合近年来医药行业监管政策和在研产品研发进度、经济效益等因素,适度放缓营销网络布局、销售团队规划配置等投入进度。随着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两票制、集中带量采购、医保目录持续调整等政策挤压药品价格空间,传统仿制药产业持续承压。“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是基于业务发展需要,目前公司新产品迭代迟缓,现有产品毛利下滑,网点的大规模建设和人员规模的过快增长会带来较大的成本压力。为了进一步改善业绩,进行精益化管理,持续加强销售费用管控,经审慎研究论证,公司决定终止该项目。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七届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4年12月27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同意终止“亚太药业现代医药制剂一期、二期项目”、“研发平台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上述募投项目终止后,为保障投资者权益,公司拟将剩余的募集资金继续留存于募集资金专户,优先用于可转债回售、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或到期赎回;可转债摘牌后,剩余的募集资金(含利息)全部转出专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 不适用海新城沥海镇南滨西路36号”。“研发平台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和研发投入两部分,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为在亚太厂区现有建筑物的基础上进行改造,建设研发中心大楼,并购置先进的研发设备,以满足药品研发的需要。柯桥区厂房因政府规划拆迁,故公司将研发中心的大楼的建设地点转移至滨海新城,同时增加全资子公司绍兴雅泰药业有限公司为实施主体,并由其实施研发中心的固定资产投资。“研发平台建设项目”的研发投入,即仿制药及一致性评价研究平台、缓控释制剂技术平台和新药研发平台等3个药物研发平台,仍由本公司负责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适用以前年度发生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5,317.16万元,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9〕6661号)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1月5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2024年12月10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5,000万元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适用详见“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和“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亚太药业现代医药制剂一期、二期项目”、“研发平台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上述募投项目终止后,为保障投资者权益,公司拟将剩余的募集资金继续留存于募集资金专户,优先用于可转债回售、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或到期赎回;可转债摘牌后,剩余的募集资金(含利息)全部转出专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可转债到期日是2025年4月2日,“亚药转债”已于2025年4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本次到期未转股的剩余“亚药转债”张数为 2,472,253张,到期兑付总金额为 284,309,095.00元(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已于2025年4月3日兑付完毕。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因与江西人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可医药”)合同纠纷,人可医药向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公司开设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账户(银行账号:19510101040108887)中的募集资金1,207.60万元被冻结,除该部分被冻结的资金外,其余募集资金(含利息)39,854.03万元已全部转入公司及子公司雅泰药业一般账户进行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办理完毕雅泰药业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银行账号:94010078801200011358)、亚太药业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银行账号:94010078801200010769)、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支行(银行账号:39052001040018793)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2025年1月8日、2025年1月13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司开设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9510101040108887)内的银行存款1,207.60万元被冻结。江西人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可医药”)因与公司合同纠纷,以公司违约为由向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赔偿盐酸二甲弗林原料药委托研发生产费用 609.60万元及利息、可得利益598万元,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收到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等法律文书。人可医药向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合计冻结金额1,207.60万元。案件已于2025年1月8日开庭审理,目前尚未判决。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本报告 期实际 投入金 额 截至期 末实际 累计投 入金额 (2) 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 (3)=(2 )/(1)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变更后 的项目 可行性 是否发 生重大 变化 2019年 公开发 行可转 换公司 债券 公开发 行可转 换公司 债券 优先用 于可转 债回 售、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或到期赎回;可转债摘牌后,剩余的募集资金(含利息)全部转出专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亚太药业现代医药制剂一期、二期项目”、“研发平台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63,678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1、变更原因 (1)“亚太药业现代医药制剂一期、二期项目”由两个独立的冻干 粉针车间、青霉素车 间、固体制剂车间、头孢车间(胶囊和粉针)、贴片车间、原辅料成品仓库、质检车间、污水处理中心、宿舍楼、危化 品仓库以及辅助设施等组成。“亚太药业现代医药制剂一期、二期项目”的建设主要是为了提升公司现有仿制药产品的生产能力、生产效 率以及产品质量,并考虑了公司储备和研发的仿制药和创新药等在研 品种的产业化需要。 在项目实际执行过程中,整体医药行业中发生了较多变化,特别是随着一致性评价进程的深入、“带量采购”的逐步推广,对医药制造企业的研发能力、成本控制能力、品种储备、药品质量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该项目已建成投产的第一个冻干粉针剂车间已可满足公司现有产品的生产能力,第二个冻干粉针剂车间、贴片车间尚未完工。 同时公司右旋酮洛芬缓释贴片尚处于在研阶段,产品研发进展及能否获批上市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若项目按预计 进度实施后闲置不能达产,可能面临折旧、摊销费用大量增加导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公司决定终止“亚太药业现代医药制剂一期、二期项目”。 (2)近年来,国家出台了多项与医药行业相关的重要政策,在国家不断推进创新发展的大背景下,以普药生产销售为主的医药企业将面临较大的转型压力。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和药品审评审批改革的不断深化,加强研发项目立项,强化项目管理和风险控制,重新梳理研发品种,适时调整了该项目的产品研发进度,暂停或终止了部分产品的研究开发。因此,经审慎研究论证,公司决定终止“研发平台建设项目”,该项目剩余产品的后续研发投入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方式解决。 (3)公司结合近年来医药行业监管政策和在研产品研发进度、经济效益等因素,适度放缓 营销网络布局、销售团队规划配置等投入进度。随着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两票制、集中带量采购、医保目录持续调整等政策挤压药品价格空间,传统仿制药产业持续承压。“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是基于业务发展需要,目前公司新产品迭代迟缓,现有产品毛利下滑,网点的大规模建设和人员规模的过快增长会带来较大的成本压力。为了进一步改善业绩,进行精益化管理,持续加强销售费用管控,经审慎研究论证,公司决定终止“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2、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亚太药业现代医药制剂一期、二期项目”、“研发平台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上述募投项目终止后,为保障投资者权益,公司拟将剩余的募集资金继续留存于募集资金专户,优先用于可转债回售、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或到期赎回;可转债摘牌后,剩余的募集资金(含利息)全部转出专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2月12日、2024年12月28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相关公告。公司可转债已于2025年4月2日到期,并于2025年4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本次到期未转股的剩余“亚药转债”张数为 2,472,253张,到期兑付总金额为284,309,095.00元(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已于2025年4月 3日兑付完毕。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因与人可医药合同纠纷,人可医药向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公司开设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账户(银行账号: 19510101040108887)中的募集资金 1,207.60万元被冻结,除该部分被冻结的资金外,其余募集资金(含利息)39,854.03万元已全部转入公司及子公司雅泰药业一般账户进行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办理完毕雅泰药业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银行账号:94010078801200011358)、亚太药业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银行账号:94010078801200010769)、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支行(银行账号:39052001040018793)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理。 460,000,000 478,199,134.52 401,770,868.81 28,525,087.39 2,966,322武汉光谷亚太药业有限公司 子公司 药品、生物制品、保健食品、诊断试剂、诊疗技术、医疗器械、实验设备的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对企业及生物医药项目的孵化; 货物与技术的进出 口(不含国家禁止 或限制进出口的货 物或技术);一、二类医疗器械、实验室设备及试剂(不含危险品)的销售;市场营销策划。 816,326,530 202,213,504.12 194,473,353.30 311,320.73,804.36万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1、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清算注销合资公司的议案》,同 意清算注销合资公司 YATAI & BBT Biotech Ltd.(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清 算、注销等相关事宜;2024年5月24日,合资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剩余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给股东的方案以及合资公司注销的具体事宜;2024年6月20日,合资公司收到法庭令,批准合资公司提交的清算方案申请。2024年6月28日,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柯桥支行收到合资公司分配给股东亚太药业的剩余财产分配款2,766,105.25 加元,目前合资公司 YATAI & BBT Biotech Ltd.已完成注销手续,并收到绍兴市商务局出具的《企业境外投资注销确认函》,合资公司分配给股东亚太药业的剩余财产分配款 2,766,105.25 加元(结汇后金额为人民币1,411.10万元)已于2024年10月31日办理完资金入账手续。 2、2024年6月10日,上海新生源管理人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管理人未接管到上海新生源的现金、 货币资产、银行存款,经审查确认上海新生源债务金额有160,981,785.29元。另经管理人尽职调查,上海新生源虽有应收账款、对外投资、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但变现价值不高,且无人垫付破产费用,故管理人的破产清算工作无法继续开展。鉴于,上海新生源明显无法清偿上述债务也无法清偿破产费用,故管理人申请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宣告上海新生源破产并申请裁定终结上海新生源破产清算程序。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认为,上海新生源管理人所提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一)宣告上海新生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破产;(二)终结上海新生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3、公司于2024年9月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100%股权暨债务 豁免的议案》,同日,公司与宁波和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依文化”) 签署了《关于上海新高峰生物医药 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将公司持有的上海新高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给和依文化。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和依文化在本次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完成后负责办理完毕减少上海新高峰注册资本的减资程序,将上海新高峰的注册资本由 19,190.932万元减少为 15,386.572万元。上海新高峰已完成减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海新高峰的注册资本由 19,190.932万元减少为 15,386.572万元,并取得了由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3,804.36万元,上海新高峰减资完成后公司冲回以前年度对该事项计提的预计负债,增加公司本年度利润总额3,804.36万元。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24年04月17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个人 线上参与公司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投资者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情况及问题交流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 2024-001) 十三、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 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十四、“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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