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国信(002608)经营总结 | 截止日期 | 2024-06-30 | 信息来源 | 2024年中期报告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营业总收入构成 注:由于江苏信托为金融业,没有直接成本,营业支出主要为业务及管理费用。故毛利率计算公式调整为:毛利率= (营业收入-业务及管理费用-税金及附加-资产减值损失)/营业收入。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适用不适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公司子公司江苏国信靖江发电有限公司在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本金为 亿元的售后回租,期限为年6月至2025年6月,并以江苏国信靖江发电有限公司的电费收费权及其项下的全部权益质押给了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 任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借款余额为0.8亿元。公司子公司江苏国信靖江发电有限公司从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获取委托贷款2.2亿元,期限为2022年8月16日至2025年8月15日,并以其享有的电费收益权及其项下全部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截至2024年6月30日,借款1.2余额为 亿元。公司子公司江苏国信靖江发电有限公司从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获取委托贷款0.3亿元,期限为2022年8月16日至2025年8月15日,并以其享有的电费收益权及其项下全部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截至2024年6月30日,借款余额为0.3亿元。公司子公司苏晋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之子公司苏晋塔山发电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大同矿务局支行借款23.70亿元,以其享有的电费收益权及其项下全部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截至 年 月 日,借款余额为 亿元。公司子公司苏晋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之子公司苏晋朔州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朔州市分行办理了本金为4亿元的贷款,期限为2017年2月21日至2031年12月28日,并以苏晋朔州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的电费及热费收费权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朔州市分行提供质押担保。截至2024年6月30日,借款余额为2.76亿元。公司子公司苏晋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之子公司苏晋朔州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朔州振华支行办理了本金为15亿元的贷款,期限为2020年8月31日至2032年8月20日,并以苏晋朔州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的电费收费权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朔州振华支行提供质押担保。截至2024年6月30日,借款余额为10.49亿元。份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截至 年 月 日,借款余额为 亿元。公司子公司苏晋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之子公司苏晋保德煤电有限公司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办理了本金为14亿元的贷款,期限为2016年3月16日至2031年3月15日,并以苏晋保德煤电有限公司的电费收费权向2.3 2023公司子公司江苏国信高邮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从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获取委托贷款 亿元,期限为年1月17日至2026年1月16日,并以其享有的电费收益权及其项下全部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截至2024年6月30日,借款余额为2.3亿元。公司子公司江苏国信高邮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从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获取委托贷款0.3亿元,期限为2023年5月31日至2026年5月29日,并以其享有的电费收益权及其项下全部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截至2024年6月300.3日,借款余额为 亿元。公司子公司江苏国信高邮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从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获取委托贷款0.2亿元,期限为2023年9月4日至2026年9月4日,并以其享有的电费收益权及其项下全部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截至2024年6月30日,借款余额为0.2亿元。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并以其享有的电费收益权及其项下全部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截至 年 月日,借款余额为0.2亿元。公司子公司江苏国信高邮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从扬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获取委托贷款2亿元,期限为2023年11月9日至2026年11月9日,并以其享有的电费收益权及其项下全部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截至2024年6月30日,借款余额为1.5亿元。公司子公司江苏国信仪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从扬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获取委托贷款 亿元,期限为 年月25日至2027年1月25日,并以其享有的电费收益权及其项下全部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截至2024年6月30日,借款余额为0.4亿元。公司子公司江苏国信仪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从扬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获取委托贷款4.6亿元,期限为2024年6月6日至2027年6月4日,并以其享有的电费收益权及其项下全部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截至2024年6月30日,借4.6款余额为 亿元。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务; 供电 业务 市泰 能投 资管 理有 限责 任公 司、江苏华靖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子公司(中煤靖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 ) 江苏 国信 马洲 发电 有限 公司 电 力、热力生产 新设 153,000,00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与销售; 电力采 购、输配与销售等 204,100,000.00 947,751,826.21 236,796,938.67 7,700,455,386.96 7,653,262.28 5,632,889.5江苏国信协联燃气热电有限公司 子公司 电力生产和供热 400,000,000.00 762,606,986.91 389,180,466.65 735,915,37注:上表中江苏信托数据为金融行业报表口径。落影响,同时能源板块严控成本费用,争取辅助服务收益,持续提质增效,经营业绩大幅提升。子公司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本期投资收益1,262,516,431.94元,主要是对联营企业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以及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江苏银行资产总额3,770,833,849,000.00元,营业收入41,624,957,000.00元,营业利润24,457,434,000.00元。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 □是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