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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达海(301378)经营总结
截止日期2024-12-31
信息来源2024年年度报告
经营情况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披露要
  求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 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公司所处细分行业为国内司法行业信息化建设领域。
  (一)软件行业发展状况
  作为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核心引擎,软件不仅是构建数字经济的基石,也是产业融合的关键纽带,更是驱动制造强国、网络强国与数字中国协同发展的战略支撑。软件已经渗透到经济社会的各领域、各行业,成为引领科技创新、驱动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核心力量,正在不断改变世界的运转方式和商业模式。“软件定义万物”已经成为趋势,软件已成为生产方式升级、生产关系变革、新型产业发展的重要引擎。
  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进步为软件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强劲的动力,尤其是2022年11月ChatGPT发布后,大语言模型与生成式AI技术在全球范围内引发热潮,国内外涌现出一大批大语言模型及生成式AI应用产品,并快速向垂直领域拓展、落地应用。
  数字经济发展和数字政府建设是软件产业发展的又一强大驱动力,数字经济已经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近年来我国先后出台《数字经济发展战略纲要》《“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等政策文件,从国家层面强力部署和推动数字经济发展,数字经济和数字政府建设为软件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近年来外部环境的变化,为整体经济发展带来不利影响,软件行业也不可避免地受到波及,出现了阶段性、局部的增长放缓现象,但是阶段性的放缓不会改变软件产业长期向好的整体趋势。根据工信部统计数据,2024年,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累计实现软件业务收入 13.73万亿元,同比增长10.0%,国内软件行业整体上收入增长率仍高于 GDP 增长率约 5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国内软件行业整体上仍延续着蓬勃发展的态势:
  1、大模型技术为代表的人工智能技术飞速发展并开始落地应用,为各行各业带来深刻影响
  以ChatGPT等生成式大模型为代表的人工智能技术飞速发展,正以前所未有的力度重塑式,促进了产业的转型升级和质量效益的提升,也为社会降低经营成本、提升工作效率创造了难得机会。与此同时,基于大模型的对话式商业智能、数据分析智能工具等新技术不断涌现,为人工智能技术在商业领域的应用提供了重要支撑。大语言模型及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成为人工智能及软件行业发展的强大驱动力。
  2、国家大力支持数字经济发展和政府数字化转型,数智化能力成为软件和信息技术企业核心竞争力
  2024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数据局综合司印发《数字经济2024年工作要点》,对2024年数字经济重点工作作出部署,围绕重点领域多向发力。截至2024年末,全国 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已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的要求出台了数字政府总体规划或建设实施方案,江苏、河南等 20 个地区在原有数字政府建设规划政策基础上启动了第二轮甚至第三轮数字政府建设规划部署,推动数字政府建设更新迭代、不断升级。
  数字经济发展和政府、企业以及整个经济社会的数字化转型为软件行业持续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动力。
  3、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为国内软件企业的发展带来良好的契机
  国际战略竞争加剧和逆全球化背景下,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大模型技术在带来生产力提升、掀起新工业革命的同时,也为信息安全带来新挑战。通过自主研发和国产替代,实现信息技术领域的关键技术自主可控,是国内信息安全方面的紧迫任务。尤其在政务领域,信创和国产替代已经成为近年来信息化建设、应用的重要趋势。信创通过政策、市场、技术、生态的多维驱动,为国内软件企业创造了历史性机遇。
  (二)细分行业发展情况
  在公司服务的国内法院信息化细分领域,报告期内呈现以下特点:
  1、数字法院建设持续推进
  报告期内,最高人民法院以全国法院一体化办案办公平台建设为抓手,推动智慧法院迭代升级,破除法院之间、内部业务系统之间的数据壁垒,建设数字法院,提升案件审理、审判管理、促推治理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推动实现全国法院在统一平台上办案办公,并以全国法院一体化办案办公平台作为数字法院建设的底座和基础,为全国法院审判理念、审判机制、审判体系和审判管理现代化提供支撑,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推动法院数字化转型。
  2024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第六个五年改革纲要(2024—2028年)》,要求进一步加快全国法院一体化办案办公平台建设,加强数字法院基础设施建设、健全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数字技术智能应用机制,全面提升法院工作的数字化水平,推动新兴数字技术与司法审判的深度融合,以数字赋能审判执行工作提质增效。
  2、智能化进程不断加深
  报告期内,各地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和加强人工智能司法应用的意见》,探索使用人工智能技术为司法赋能,为法官办案、审判管理、诉讼服务等提供智能化辅助。
  《人民法院第六个五年改革纲要(2024—2028年)》提出要深入拓展数字技术司法应用场景,加强审判领域技术自主创新,强化智能算法、大语言模型、数字模型等技术应用,充分发挥人工智能技术辅助办案、集约事务、防控风险、方便诉讼等作用,打造安全可靠、协同高效、普惠便捷的数字技术司法应用体系,以数字化、智能化驱动审判流程、诉讼规则和司法模式变革。
  大模型技术的发展为法院及司法相关领域的智能化应用带来新的机遇。法院是大模型为代表的人工智能技术较好的应用领域,涉及文本量大,办案规则、逻辑清晰,而且法院长期以来持续推进司法改革、强化司法监督和智慧法院建设带来了海量、较高质量的数据积累,为大模型为代表的人工智能落地应用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和实践经验,人工智能技术与司法审判工作深度融合已成为现实所需、大势所趋。
  3、政法协同办案需求以及数据安全需求增加
  信息技术发展、数字化转型以及司法改革进一步推动了法院与其他政法部门、公共法律服务机构以及银行、邮政、破产管理人协会等用户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报告期内,面对外部压力加大、内部困难增多的不利背景,公司围绕长远发展目标,增强核心竞争力,以确定性的举措应对不确定性的外部环境,立足主业、立足打造核心优势,固本强基、迎难而上。产品研发方面,保持稳定的研发投入力度,持续进行产品服务创新;稳步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加快法律大模型、法律知识图谱等人工智能技术方面的研究和应用落地,提升核心技术能力;业务拓展方面,立足核心主业,深挖法院用户需求,拓展新行业领域,寻求发展机遇;内部管理方面,进一步强化内控管理工作、控制费用支出,重点关注公司治理、现金流管理及风险控制等相关工作,优化内部管理,推动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856.47万元,同比减少20.0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32.65万元,比2023年下降192.3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430.07万元,同比下降235.13%。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66,238.0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135,579.61万元,资产负债率(合并)17.33%。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为39.07%,比上年下降7.94个百分点。
  2024年营业收入减少和亏损主要是受外部环境变化及客户信息化预算影响,公司应用软件开发类业务出现较大下滑,2024年应用软件开发营业收入 14,098.92万元,同比下降52.71%。整体看,由于外部环境变化,法院信息化采购的节奏放缓,尤其是对新增软件系统的采购减少,导致报告期公司毛利率较高的应用软件开发业务合同及收入下降幅度较大,因此,虽然服务类业务收入(含应用软件服务、司法辅助服务)比上年仍有增长,但是整体营业收入下降。公司从长远发展考虑,仍保持较高的研发投入,同时加力拓展公安、政法委、纪委监委、仲裁等司法相关领域,研发、销售等费用支出总体仍保持相对稳定,导致净利润首次出现亏损。
  公司2024年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共计 1,004.15万元,另外由于2024年出现亏损,公司对母公司以前年度亏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予以冲回,涉及金额 925.00万元,对净利润也产生了一定影响。
  综合毛利率下降主要是由于毛利率较高的应用软件开发类业务收入在营业收入中占比下降;运维服务和司法辅助服务类业务收入增长,同时导致相应成本增加,因此整体上成本下降幅度较小。具体进展情况详见“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2、收入与成本
  (1) 营业收入构成
  公司客户主要为法院、银行等政府部门及国有企业,公司承接的软件开发、信息化系统建设服务等主营业务受到客户的预算、招标时间安排等因素的影响,收入确认具有一定的季节性波动特征。每年四季度的新签合同及确认收入通常会高于其它季度。
  (2)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披露要
  求注: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对去年营业成本及销售费用进行追溯调整,导致去年营业成本及毛利率有所变化,具体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4)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营业成本构成
  产品分类
  产品分类
  (6)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1.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了全资子公司“通达海(香港)科技有限公司”,并于2024年 2 月办理完成注册登记手续,公司合并范围新增通达海(香港)科技有限公司。
  2.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江苏诉服达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以人民币127.50万元受让其持有的南京诉源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同时承继剩余实缴出资义务,并继续追加投资 300万元,交易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南京诉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增加至69.375%,但对公司合并范围没有影响。
  (7)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3、费用
  4、研发投入
  
  主要研发
  项目名称 项目目的 项目
  进展 拟达到的目标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智能化要素办案系统升级项目 深度结合法官办案习惯,以实体审判知识为业务积累,以人工智能算法为技术支撑,针对调解、诉讼、立案、庭前、庭审、裁判等环节场景提供办案辅助工具。
  形成统一整合、自动处理、主动推导、操作便捷辅助办案模式,确保各项功能实用、管用、好用。 推广 聚焦法院当前突出的“案多人少”、“程序空转”等核心问题,同时针对当前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不大好用”、“不尽准确”、“不够智能”等典型问题,通过“法律+人工智能”方式,辅助法官在阅卷、案情梳理、庭前准备、类案检索、事实认定、文书制作等环节提供“伴随式、静默式”智能辅助工具,提高法官案件办理效率。 可以为法院办理类型化案件提供智能化辅助支持,提高办案效率;提升公司在类型化、要素式案件办理的专业化、智能化程度。通达海新一代智能化办案系统升级项目 新一代智能化办案系统是信息化技术与审判工作深度融合、支撑人民法院构建现代化案件审理体系的信息化、智能化系统。它以“全流程数字化”和“智能辅助”为核心,实现从立案、审理到归档的全链条电子化管理。 推广 通过全流程在线无纸化办公,减少纸质材料的传递和整理工作,提高办案效率,降低司法成本。同时,深入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自然语言处理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推动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本产品的应用,有利于提升为法院办案智能化辅助和全流程数字化管理,帮助用户提高审判质效;产品的研发和推广,有利于巩固和增强公司在法院办案系统方面的优势。智能卷宗文书系统升级项目 本项目旨在对现有“智能卷宗文书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构建一套功能完善、数据标准统一、应用深度广泛、安全可靠的智能卷宗文书系统,通过智能化手段提升法院办案效率和质量,推动全流程无纸化办案,增强电子卷宗数据的深度利用能力,助力智慧法院建设,促进司法公正和透明 推广 实现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提升智能化办案水平,提高文书生成效率和质量,增强数据分析和应用能力,构建智能化无纸化卷宗归档模式 本产品的研发和应用,为法院用户构建了一套贯穿办案全流程、辅助服务各业务系统的智能卷宗文书系统,同时以智能化手段帮助用户提高文书生成效率和质量,增强电子卷宗数据的深度利用能力,有利于公司拓展业务、增强市场服务能力。新一代智能化执行办案平台 建设新一代智能化执行办案平台,提升执行流程化、规范性以及系统应用成效;增强上下级法 推广 综合各级法院日常办案规范,结合司法解释和法律法规,形成一套普适且标准的规范,提升执行流程化,规范 本产品的研发和迭代升级,提升了执行办案平台的规范化、智能化、项目(二期) 院间的业务调度、上下一体联动能力,健全“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的执行工作机制;强化对执行流程关键节点的监管,明确各层级监管职责,压实各层级监管责任,构建“层级分明、责任清晰、齐抓共管”的执行案件监督管理体系。全面打通执行与公安、检察、综治等部门的业务协同,推进刑事财产刑执行工作一体化衔接。开展执源治理工作,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数量,不断提升司法服务质量,提高司法效率。   性,确保各级法院联动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强化业务协同模块建设,增强上下级法院间的业务调度、上下一体联动能力,强化对执行流程关键节点的监管,明确各层级监管职责,压实各层级监管责任,构建“层级分明、责任清晰、齐抓共管”的执行案件监督管理体系。全面打通执行与公安、检察、综治等部门的业务协同,推进刑事财产刑执行工作一体化衔接。开展执源治理工作,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数量,不断提升司法服务质量,提高司法效率。 监管能力和技术水平,也为公司后续拓展破产清算、行政执行等关联场景以及其他政法部门创造了条件。通达海司法大数据技术及数据知识服务平台项目(二期) 为了有效整合法院内部数据资源,提升数据质量和利用效率,通我司自研司法大数据技术及数据知识服务平台,该平台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要求,结合法院业务的实际需求,通过大数据技术构建一个集数据采集、清洗、存储、加工和治理于一体的综合性解决方案。平台不仅能够从多个数据源高效采集数据,确保数据的全面性和准确性,还通过先进的数据清洗算法和规则,识别并处理错误、缺失和重复的数据,为用户提供高质量的数据基础。 推广 通过自研司法大数据技术及数据知识服务平台为法院等司法行业用户提供全面、高效、智能的数据管理与应用解决方案。平台本身从开发平台、资产平台、服务平台、分析平台、基础平台五个方面着力建设和实施。该平台通过实现管理中心、数据源管理、数据资产、数据集成、数据开发、指标管理、数据服务、数据质量、自定义报表等多维度的大数据建设功能。 本产品的研发,为法院用户提供了集数据采集、清洗、存储、加工和治理于一体的综合性解决方案,满足法院数据治理和数据分析需求,通过本平台为后续进一步挖掘法院数据价值、辅助司法办案、辅助法院决策提供助力,为法院的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升级提供了有力的支撑,有助于提升公司在大数据应用方面的水平和竞争力。通达海阅核管理服务系统建设项目 为全面贯彻二十大“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张军院长在全国大法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完善裁量权、执行权规范行使机制,确保审判质量效果,确保公正廉洁司法,要求通过推行完善阅核工作机制,建设阅核管理“可视化、具象化”的管理机制,通过本项目建设实现审执管理人员在线阅核、动态跟踪、全程留痕,强化审判权运行监督制约,压紧压实院庭长监管职责,进一步推进审判机制现代化。 推广 建立阅核管理系统,运用信息化手段推动审判阅核管理工作全覆盖,促进法院审判案件线上阅核程序规范运行,对案件阅核情况进行全程监管、全程留痕,将监管触角向前伸、向后移,把好监督管理关、案件质量关、审判效果关,进一步提升监督管理的规范化、数智化水平,带动全院审判整体质效的有效提升。 本产品的研发、应用不仅能够帮助法官显著提升办案效率和质量,能够协助法院确保案件质量、统一裁判尺度、防控司法风险,为公正、高效的司法实践提供有力的支持,也有利于公司增强在审判管理产品方面的竞争力。通达海智能判后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通达海智能判后管理服务平台》是刑事案件判后全流程监管的一站式数字化平台,集成实刑收押、刑罚执行、涉案财物处置等12类判后业务,通过对接审判、执行、政法协同等系统实现跨部门数据互通。该服务平台响应了最高法关于“加强判后程序监督管理”的部署要求,契合智慧法院建设中对“审判管理现代化”的导向。通过规范判后执行程序、强化跨部门协同,系统有效支撑了司法改革中“全链条衔接、全过程监管”的目标,助力 推广 平台运用智能核对、批量文书生成/签章/送达、临期催办及超期预警等工具,构建判后事项标准化办理流程,降低人工差错率,同步建立全流程监控和风险预警机制,达成“有效预防超期羁押”“妥善解决应收未收难题”“规范缓刑、监外执行的执行工作”“规范涉案款物处置”“建立风险提示机制”等目标。 本产品的研发满足了法院对于刑事案件判后程序的监督管理需求,为刑事案件判后管理事项提供信息智能化的解决方案,有利于强化“承办-监管”双轨责任追溯,落实司法责任制,也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刑事审判信息化建设方面的竞争力。防范司法腐败漏洞,促进刑事司法质效与公信力的双重提升。
  5、现金流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 67.53%,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流出均下降,但经营性现金流入减少幅度小于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 82.26%的原因,主要系期末公司银行理财及定期存款未到期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103.83%以及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减少140.86%的原因,主要系公司上期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账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91.22万元,本年度净利润-4615.34万元,两者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系计提减值准备、折旧、摊销、投资收益增加及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所致。
  五、非主营业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货币资金中合计18,152,675.86元作为保函保证金,权利受限。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体
  化平
  台 已获
  得股
  权并
  完成
  工商
  变更   3,10
  0,82
  9.04 否2024年10
  月28
  日 公告
  合计 -- -- 25,0
  00,0
  0 -- -- -- -- -- --   3,100,829.04 -- -- --注:1 受让及增资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
  已使
  用募
  集资
  金总
  额 已累
  计使
  用募
  集资
  金总
  额
  (2) 报告
  期末
  募集
  资金
  使用
  比例
  (3)
  =
  (2)
  /
  (1) 报告
  期内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 累计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 累计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比
  例 尚未
  使用
  募集
  资金
  总额 尚未
  使用
  募集
  资金
  用途
  及去
  向 闲置
  两年
  以上
  募集
  资金
  金额
  2023 首次
  公开
  发行2023年03
  月20
  日 109,2
  50 98,28
  7.69 11,12
  9.04 61,68
  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0,962.31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287.6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3月9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6-12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61,687.03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38,147.17万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存款19,647.17万元,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18,500.00万元。(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适用 □不适用
  (1) 本报
  告期
  投入
  金额 截至
  期末
  累计
  投入
  金额
  (2) 截至
  期末
  投资
  进度
  (3)
  =
  (2)/
  (1) 项目
  达到
  预定
  可使
  用状
  态日
  期 本报
  告期
  实现
  的效
  益 截止
  报告
  期末
  累计
  实现
  的效
  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
  可行
  性是
  否发
  生重
  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智
  能化
  司法
  办案
  平台
  升级
  建设
  项目2023年03
  月20
  日 智能
  化司
  法办
  案平
  台升
  级建
  设项
  目 研发
   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6,203.24万元,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税)的自筹资金441.75万元,合计置换先期投入资金人民币26,644.99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6-323号)。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38,147.17万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存款19,647.17万元,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18,500.00万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①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智能化司法办案平台升级建设项目、智能化司法服务平台升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进度均超过50%。②考虑到项目建设进度受整体工程建设以及政府部门各项验收等情况影响,完工时间存在一定不确定性,2025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或其他情况 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决定将智能化司法办案平台升级建设项目、智能化司法服务平台升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三个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6个月至2025年 9月30日。③由于外部环境的影响,行业信息化发展速度出现阶段性放缓,公司在各地的网点设置、营销策略、推广方式、售后服务等需要根据当地市场现状、发展趋势以及缓急程度适时调整,导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相对滞后。2025年2月28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决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及内部结构进行调整,同时增加项目实施主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南京通达海软件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注册资本3,000万元,主要从事法院信息化领域的软件产品开发和技术服务,并承接公司上市后的涉密资质及相关业务,已经于2023年8月取得《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目前,主要从事软件开发业务及相关服务,报告期内以承接母公司开发业务为主。公司持有通达海软件100%股权。
  2. 江苏诉服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诉服达成立于2017年,注册资本1,000万元,主要从事法院信息化领域的数据加工等司法辅助服务,2024年,江苏诉服达业务覆盖范围扩大,因此收入利润增长较快。公司持有江苏诉服达60%股权。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类型   及提供的资料 
  2024年05月08日 公司会议室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个人 业绩说明会的投资者 详见相关公告索引 巨潮资讯网2024年5月8日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4-001)
  2024年05月15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龙云股权投资基金等 详见相关公告索引 巨潮资讯网2024年5月15日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4-002)
  2024年12月17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鹏华基金 详见相关公告索引 巨潮资讯网2024年12月17日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4-003)
  2024年12月19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个人 程超、周同生 详见相关公告索引 巨潮资讯网2024年12月19日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4-004)
  十三、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 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十四、“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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