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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修复(300958)经营总结
截止日期2024-12-31
信息来源2024年年度报告
经营情况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行业基本情况
  土壤修复行业在发达国家已经进入成熟的发展阶段。第二次工业革命启动后,发达国家的工业化和城镇化蓬勃发展,但化工废水无序排放、废物简单弃置、矿渣不当处置等粗放的环境安全管理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20世纪70年代,美国发生一系列危害巨大、影响恶劣的环境事故,引起了美国政府和公众对土壤污染的广泛关注。美国政府通过《超级基金修正与重新授权方案》、《小规模企业责任减轻和棕地振兴法》等一系列修正和补充性法案对污染场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体系进行了完善。除美国外,荷兰、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亦制定了较为完善、适合各自国家情况的污染场地管理相关政策和法规框架,土壤修复行业在前述发达国家已进入较为成熟的发展阶段。
  国内环保行业中传统水、气、固废三大板块市场增量放缓,但土壤修复相对而言起步较晚,土壤及地下水修复行业经历了孕育期正处于成长期并将面临整合。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中国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快速发展,但由于没有及时重视污染物排放的监管和治理,相应环境保护措施缺失,导致各地普遍出现土壤、水体污染问题。随着“退二进三”政策的推进,以及土地开发与再利用浪潮的到来,土壤污染问题与危害不断暴露,宋家庄地铁站工程施工工人中毒事件(2004年)、苏州南环筑路工人中毒事件(2006年)、武汉赫山建筑工人中毒事件(2006年)、湖南“镉米”事件(2013年)、常州外国语学校学生身体异常病变事件(2015年)等多起事件使得民众、政府逐渐意识到土壤、水体、空气污染的切实存在和严重危害。以污染事件为开端,引发民众对土壤污染危害问题的觉察和政府对环境污染管理措施缺失的反思,促使国家通过法律规范、政策扶持与资金投入等方式孕育、催生了环境修复市场。行业成长初期,国家通过资金与政策主导行业的发展,但制度和措施等仍有诸多有待提升之处,随着行业发展,资金、技术、监督等方面的系统漏洞逐渐暴露并不断被修正,新的政策法规及计划不断推出,构建了行业规范化加速发展的道路;基于政府前期投入不断积累,带动社会资本加入进一步推动行业的成长,大量企业加速进入修复行业,市场参与者增加显著,并竞相加大研发力度寻求技术升级与核心竞争力打造;凭借先发优势的积累,少数企业成为产业的龙头,对行业发展发挥起引领重要作用。后续,随着行业的进一步发展,政府以规范制定与执行监督为主责,行政干预更多地让位于市场机制,领先的企业将凭借在人才、经验、资金、技术、设备的综合实力优势向综合环境服务领域扩大业务覆盖,中小微企业多向细分领域发展或是被迫出局。
  “双碳”目标的引领下,行业成长空间和路径迎来新的挑战和机遇。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宣布:“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树立,意味着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而环保产业是改善生态环境治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础,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支撑,也将迎来重要的发展机遇:产业模式方面,以“双碳”为更高的目标,拓展产业外延,因地制宜,在修复治理的同时,探索挖掘土壤碳汇价值的提升、促进修复行业产业化、规模化发展的途径;技术发展方面,随着对在产企业风险管控和地下水修复的关注,微生物修复、原位生物/化学还原、监测自然衰减等技术的探索与应用将会增加。凭借数字化信息技术,精准推行绿色可持续修复方案是技术升级的重点。
  “十四五”初期,在“双碳”战略下,国家颁布多项政策,对环境修复行业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无废城市工作方案、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等政策的出台为环境修复提供了新机遇;山水林田湖草沙作为生态共同体,进行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的要求为修复目标的定位和修复方案的选择提出更高要求,进而对行业从业机构提出更综合的设计实施能力要求。2023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该意见对生态修复行业的发展将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指出要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持续深入打好碧水、净土保卫战,强化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要求开展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严防新增污染,逐步解决长期积累的土壤和地下水严重污染问题。强化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扎实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分阶段推进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和整治全覆盖。依法加强建设用地用途变更和污染地块风险管控的联动监管,推动大型污染场地风险管控和修复。全面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适时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普查。开展全国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强化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严控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环境风险。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2024年 11 月,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制定并发布《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计划》,按照防新增、去存量、控风险的原则,从源头上减少土壤污染和受污染土壤的环境影响,全面管控土壤污染风险。通过源头防控,可以有效改善土壤环境质量,减少土壤污染对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影响。到2027年的阶段性目标是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取得明显成效,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整改合格率达到 90%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4%以上,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二)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建工修复成立于2007年,是国内最早专业从事环境修复业务的公司之一,成立初期即成功完成了多例曾备受社会关注的污染场地修复项目,多年来持续保持行业内领先地位。根据《中国工业污染场地修复回顾与展望(2007-2017)》(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编制),收集的 2012-2017年国内实施的286例工业污染场地修复项目中,公司获得66例项目,合同金额37.5亿元,项目数量和合同金额均排名第一。
  根据《2021年土壤环境修复行业市场分析报告》(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等著)显示,2021年修复工程项目金额排名前十位的公司中,建工修复位列上市公司之首。2024年建工修复再次荣获“2024年度土壤修复年度领跑企业”称号,这是自2014年以来公司连续第十一年荣获该领域奖项。2024环联(第十一届)固废资源化论坛主论坛在上海成功召开,建工修复荣获“固废领域高质量发展领军企业”。2024年公司通过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服务认证”,认证服务等级为一级,是全国首家通过一级认证的环境修复从业单位,是对公司在环境服务领域的技术能力、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的充分肯定。公司现已入选国务院国资委“创世界一流专精特新示范企业”,全国 200 家示范企业中,公司是唯一一家入围的环境修复行业从业单位,2024年,公司再次入选“2024 北京高精尖企业百强”、“2024 北京专精特新企业百强”名单。在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第十五批环保企业信用评价中,公司再次获得AAA环保企业信用评价,体现了公司领先行业的守信意识、守信能力及守信表现;公司还获评中国工业合作协会AAA级信用企业、北京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北京市建筑业联合会AAA级信用企业、首都文明单位等荣誉。凭借在党建工作方面的突出表现,在上海证券报主办的 2024 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大会上荣获“金质量•优秀党建奖”。凭借坚定的可持续发展实践和表现,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获得《财经》杂志颁发的2024年长青奖“可持续发展创新奖”,获得北京晚报、北京日报App联合推选的“2024年社会责任典范企业”荣誉。
  建工修复成立以来多方面持续保持领先地位:
  第一、业绩领先
  自公司承接我国第一个污染场地修复商业化项目(北京地铁 10 号线宋家庄交通枢纽污染场地修复项目)以来,相继创造了行业内多项突破:
  1、突破性完成多种典型污染场地的修复项目
  国内首例农药污染场地修复项目——北京红狮涂料厂土壤修复项目;国内首例焦化场地修复项目——北京焦化厂南厂区土壤修复项目;国内首例石化场地修复项目——兰州石化老硝基苯装置拆除及土壤修复项目;国内首例土壤和地下水联合修复项目——河北汽配厂 Cr(VI)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场地调查及修复项目。
  2、承担多个大型污染场地修复项目
  (1)天津农药厂修复项目
  该项目为截至目前国内单标段最大项目,中标合同额 17.27亿元人民币。该项目的特点其一为面积广、深度大,修复体量大;其二为污染因子多,土壤修复目标污染物 21 种、地下水修复目标污染物 5 种;其三为污染分布不均衡,不同区域和不同深度污染物交错分布;其四为项目周边人口密集度较高,二次污染防控标准高,因此对于修复工艺选择及现场监督管理有更高标准的要求。针对上述难点、特点,该项目大规模综合运用原位热脱附、原位化学氧化(高压旋喷、浅层搅拌)技术顺利完成修复,为行业大体量项目的大规模技术应用、多技术高效协同和场地安全智慧管理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2)马(合)钢修复项目
  马(合)钢中部片区污染土壤修复项目 2 标段是2022年全国较大的场地修复招标项目,公司中标合同额 4.99亿元人民币。该项目位于合肥东部新中心核心区,场地修复工作是国家工业遗产保护和产业转复项目。项目创新实现了智慧化平台管理及工厂化运行模式,建立全过程标准化管理模式,提升了治理效能。该项目获得2022年度第二批“合肥市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和合肥市市政工程“庐州杯”奖。该案例入选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示范工程名录。
  (3)广钢地块修复项目
  该项目是典型的钢铁冶炼类场地污染项目,公司中标合同额4.399亿元。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和土壤研究所编制的该地块土壤状况调查结果,土壤中超标的重金属有铅、硒、锌、砷、汞、铜、镍、铬8种,其中铅、硒、锌超标较高,铅最大超标倍数179.2倍;监测的16种多环芳烃中,存在超标的有11种,苯3
  并(a)芘最大超标 58.4 倍。根据招标文件所载,待修复地块涉及 1730m 多环芳烃(PAHs)污染土壤、3182476m 重金属和多环芳烃复合污染土壤。基于该项目具有体量大、污染物情况复杂且污染浓度较高的特点,公司综合运用了热解吸技术、土壤淋洗技术、化学氧化技术、固化稳定化技术,现场多种技术和设备协同处理。首次在业内建立了“工厂化修复”的多技术协同处置系统。该项目入选《2019年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及示范工程名录》,对国内钢铁冶炼类场地污染修复技术应用标准化水平提升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4)四川省会东县野牛坪大堰灌区农田土壤改良项目
  该项目为农田土壤改良项目,公司中标合同额约 2.16亿元,是当时国内最大的农田污染治理项目,获得国家专项资金支持。项目采取植被清理、田块归并平整、钝化修复、污染隔离、客土取土回填、田坎与田埂工程以及作物替代种植等改良措施。安全利用率以修复后农田种植的农产品可食用部分为考核单元,可食用部分特征污染物满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相关限量的要求。
  (5)连云港徐圩新区土壤改良项目
  连云港徐圩新区因紧邻黄海,土壤质地黏重且盐碱化不断加重,土壤综合地力降低,不利于作物生长。该项目涉及 2400 余亩土壤改良,公司在对项目土壤结构、环境指标以及土肥状况进行详细调查的基础上,综合设计制定科学高效的改良方案,恢复土壤的品质,为该区域今后农业产业发展奠定基础,也为行业提供了大规模盐碱地土壤改良示范。
  此外,北京广华新城项目(合同金额总计 4.8亿元)、云龙磷矿矿区修复治理项目(中标金额 3.33亿元)、海豚橡胶地块修复治理项目(中标金额 3.17亿元)也均为公司承接的业内大体量项目,体现和进一步提升了公司在修复工艺路线的优化与协同、修复装备的使用效率与安全、项目现场的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综合管控水平。
  3、突破性完成罕见污染场地修复项目
  (1)云南红云氯碱厂含汞盐泥处理项目
  该项目是目前国内最大、世界罕见的汞污染场地修复项目,基于污染程度精准划分的多技术协同修复路线,针对含汞盐泥及高浓度含汞污染土壤开创性应用间接热脱附工艺修复,先后攻克进料计算、温度控制、停留时间和含汞尾气处理等难题,实现了修复过程和效果的精准控制及尾气的达标排放;针对中低浓度污染土壤,采用稳定化修复工艺,在场地修复的同时,实现汞资源回收再利用。
  2023年1月公司再次成功中标该项目二期工程,中标合同额1.40亿元,刷新国内汞污染场地治理为主的修复项目规模,也是建工修复以品质履约赢得市场的重要成果。
  (2)天津油墨厂地块修复项目
  该场地历史上先后涉及香料厂、油墨厂两家企业,香料在生产过程中产生二甲苯麝香、葵子麝香和酮麝香等污染物质。麝香污染是国家标准未收入的较为少见的污染物,由于麝香物质分子结构的特殊性,不仅具有特殊刺激性气味,而且难以降解和修复。公司利用异位热解吸及风险管控系列技术填补了国内麝香类污染场地修复的空白。
  4、突破性开创行业内新的业务模式
  公司首创环境综合管理服务模式、成功引入棕地开发服务模式,探索性实践固废利用+环境修复的“以废治废”模式、环境修复+产业融合发展模式等,业务空间逐步向高附加值延伸。
  2016年,建工修复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承接了泰兴虹桥新型城镇化环境建设综合项目,在长江大保护示范江段,建设虹润湿地公园、虹桥四桥港风光带、长江美食公园等,结合环境改造与观赏及商业开发打造别致景观,助力当地打造宜居、宜业、宜游、宜养的滨江生态休闲特色城市。
  2021年,公司承接海口云龙磷矿矿区修复治理项目,将磷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对地下水、土壤、植被等周边环境造成巨大环境风险的磷石膏,在确保环境安全的前提下,探索大宗固废治理与老矿区生态恢复相结合的综合利用新路径,实现“固废利用+矿山修复”产业的跨界协同。在上述项目良好履约的基础上,公司陆续中标多个矿山修复项目,其中2023年6月,公司中标5.38亿元“昆明市西山区海口镇桃树村委会磷矿生态修复项目回填区施工总承包工程”,2024年1月,公司中标3.70亿元“云南云天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海口磷石膏无害化处理项目EPC总承包工程”。近年来,公司累计承接十项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
  2024年,公司成功承接山东省泰安市山东宁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化工产业园区地下水风险管控项目,该项目是集生态环境部地下水污染防治试点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泰安试验区建设项目、全国 12 个化工园区地下水风险管控试点项目于一身的“三合一”示范项目,对修复公司在地下水污染防治业务方向强化技术积累、业绩积累具有积极影响;同年又中标山东博汇地下水污染风险长期管控工程项目,是修复公司在在产园区地下水管控修复、长期运营服务业务领域的又一标志性工程,进一步稳固了修复公司在传统修复领域的领先地位。
  第二、技术领先
  1、多项应用技术获得国家及行业权威机构认可
  近几年来,公司多项应用技术获得国家及行业权威机构的认可,其中:2019年,污染土壤双轴混合搅拌异位修复技术被认定为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污染土壤双轴混合搅拌异位修复技术、土壤及地下水浅层搅拌修复技术、注入井原位修复技术、土壤及地下水高压旋喷原位注射修复技术、宝山南大地区41-07地块污染场地土壤与地下水修复工程、原武汉染料厂生产场地重金属复合污染土壤修复治理工程、广钢白鹤洞地块污染土壤修复项目,共计4项修复技术、3个修复工程入选《2019年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及示范工程名录》,入选技术及工程数量居当年参评单位之首。
  2020年,污染土壤及地下水注入井-原位化学氧化(IW-ISCO)分层修复技术、污染土壤及地下水浅层搅拌-原位化学氧化(LSM-ISCO)精细化分区修复技术、复杂污染场地高压旋喷注射-原位化学氧化(HPRI-ISCO)成套精准修复技术、有机污染土壤异位直接热脱附(E-TDU)修复技术、有机污染土壤异位间接热脱附修复技术、污染土壤及地下水六价铬异位还原稳定化修复技术、有机污染场地电加热-热传导式原位热脱附修复技术等7项技术被认定为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污染土壤与地下水原位传导式电加热脱附修复技术、云南红云氯碱有限公司含汞盐泥处理工程入选《2020年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及示范工程名录》。
  2022年,污染场地受污染建筑渣块一体化快速清洗及资源化利用系统、复杂有机污染场地燃气加热原位热脱附治理技术、有机污染场地气味抑制设备等3项技术被认定为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复杂有机污染场地燃气加热原位热脱附治理技术、污染场地受污染建筑渣块一体化快速清洗以及资源化利用系统和芜湖新兴铸管弋江老厂区 5#地块土壤修复工程入选《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实用技术和示范工程名录》。
  2023年,生态环境部发布2023年《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固体废物和土壤污染防治领域)》(以下简称“《目录》”),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配套编制了《目录》技术依托单位名单。建工修复“污染砂性土壤快速分选淋洗一体化装备”成功入选,并被评为土壤污染防治领域推广技术。“污染砂性土壤快速分选淋洗一体化装备”是公司依托国家863课题,历时9年自主创新的重要技术成果,至今已先后研制更新了5代产品,构建起一整套技术标准和专利体系。公司自主创新成果“复杂污染场地高压旋喷注射—原位化学氧化成套修复技术”成功入选科技部《国家绿色低碳先进技术成果目录》,获评土壤和生态修复领域绿色低碳先进技术。公司“污染场地模块化水平阻隔系统”和“有机磷农药污染土壤原位碱解修复技术”2项成果成功入选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等5部门公示的北京市第十八批新技术新产品(服务)名单,被认定为绿色能源与节能环保领域新服务。
  2024年,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发布《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实用技术装备和示范工程名录》《拟纳入〈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实用技术装备和示范工程名录〉项目清单》,共有复杂有机污染场地原位热强化化学氧化/还原耦合修复技术、有机污染场地挥发及半挥发性气体异味控制技术装备、原马钢(合肥)地块 MHD03(西北)片区污染土壤修复工程、南京煤制气三期 PAHs 污染土壤原位电加热热脱附修复治理工程、天津河西区黑牛城道地块麝香类污染土壤和地下水修复与风险管控项目、原信阳化工总厂农药厂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项目等1项技术、1项装备、4项工程入选两批次名录。
  2、部分技术经第三方认定达到国际领先和国际先进水平
  经过十余年修复项目的经验积累,公司形成了一整套技术体系,包括化学氧化/还原、热脱附、原位热脱附、气相抽提、土壤淋洗以及固化稳定化等修复技术,其中部分技术经第三方认定达到国际领先和国际先进水平。
  2020年11月,“钢铁冶炼场地重金属与多环芳烃复合污染土壤耦合修复技术研究与应用”经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鉴定,技术成果整体达到国际领先水平,该成果构建了针对重金属与多环芳烃复合污染土壤的“破碎筛分+土壤洗脱(淋洗)+热脱附+固化/稳定化”耦合修复技术链,并形成了针对复合污染土壤的洗脱(淋洗)和热脱附预处理关键工艺参数,可显著提升修复效率、降低成本。
  2020年11月,“土壤与地下水修复连续管式原位注入技术及装备”经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组织鉴定,技术成果整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该成果为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原位修复提供了一种高效、实用和经济的钻注一体化技术和装备,具有集成度高、自动化能力强等优点。
  2024年 6 月,“氯代有机物污染场地绿色修复关键技术与功能材料研究及应用”经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组织鉴定,技术成果整体达到国际领先水平,该成果研发了绿色氯代有机物修复技术,形成了场地氯代有机污染羽(DNAPL)精准刻画方法、绿色 Bio-ISCR 材料及其化学生物协同技术、高效精准注入技术/装备及高效化学氧化工艺设计、修复监测和调控技术整套解决方案,为解决我国复杂氯代有机污染场地修复治理难题提供了重要支撑。
  2024年10月,“余热梯级高效利用的新型异位直接热脱附污染土壤修复装备研究与应用”经中华环保联合会组织鉴定,技术成果整体达到国际领先水平,该成果研制了 30t/h 处理规模的全国产化、智能化、集约化、模块化新型成套直接热脱附技术与装备,显著提升直接热脱附成套技术与装备的修复能力与能效水平,填补我国在相关自主技术设备领域的空白,并获得了2024年中国技协职工技术创新成果一等奖。
  3、多项技术获得省部级、市级、行业等科技奖项
  基于大量典型污染场地修复项目及重大修复项目的实施,公司技术体系得以不断升级,积累了丰富的技术经验和成果,近年来相关技术成果已获得多项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及其他行业奖项,其中:2022年,“污染土壤修复及生物毒性调控”项目获得“2021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国家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关键技术及应用”项目获得“2022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城市更新模式下大型钢铁企业污染场地‘两精一规’关键技术与应用”项目获得“2022年度环境技术进步奖二等奖”。
  2023年,“地下水污染精准识别与系统防治关键技术及应用”项目获得“北京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土壤—地下水污染电法精准刻画的关键技术与应用”项目获得“2023年山东省环保产业环境技术进步奖”。
  2024年,“氯代有机物污染场地绿色修复关键技术与材料研究及应用”项目获得“北京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化工园区土壤-地下水有机污染系统防控关键技术及应用”项目获得“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地下水复合污染绿色高效修复材料的研究与应用获得2024年中国技协职工技术创新成果二等奖。
  4、参与多项标准制定
  结合公司技术研发、技术实践应用与改造、装备设计与升级,发挥公司修复项目实施与管理经验等优势,公司始终基于我国土壤修复与风险管控的技术水平现状与先进技术装备发展需求、国家和地方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最新管理要求及思路等,积极参与标准体系的建设工作。公司累计主/参编标准、指南50余项,其中42项已发布实施。公司参编的《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导则》(HJ 25.6-2019)有助于加强污染地块环境监督管理,规范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工作;《污染土壤修复工程技术规范原位热脱附》(HJ 1165-2021)对于规范污染土壤原位热脱附修复工程建设和运行具有重要意义;《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13部分:独立焦化企业》(GB/T 32151.13-2023)有助于夯实我国碳排放管理的基础,助力行业实现碳达峰的目标,降低温室气体对环境的影响;《改性磷石膏用于矿山废弃地生态修复回填技术规范》(DB 53/T 1269-2024)规定了改性磷石膏回填和生态修复的基本要求及工作流程,有利于推动矿山废弃地生态修复治理工作进程,提升磷石膏综合利用率,提升磷石膏综合利用环境风险防控水平。《多环芳烃污染土壤泥浆生物反应器智能装备集成技术指南》(T/ACEF 132-2024)有利于进一步推进我国多环芳烃污染土壤的修复技术工作,有利于解决我国焦化污染场地生物修复技术普遍存在效率不高、工艺周期长、适应性不强,且现有装备化和智能化水平低等问题。符合绿色可持续发展理念,可为治理场地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生态文明提供重要的技术和方案支持。《污染场地原位热处理耦合化学修复技术指南》(T/SSSC 005-2024)规范了原位热处理耦合化学修复技术工程建设和运行,以减污降碳为目标,提高修复效率、降低能耗与成本,实现低碳节能可持续修复。
  第三,研发能力领先
  1、技术与研发人员专业化程度高
  专业化的技术研发团队为公司在环境修复领域前沿技术创新与实践提供了核心动力,确保公司在未来竞争中保持技术领先地位。技术研发人员中本科学历61人、硕士学历103人、博士及以上学历21人,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占比 67%,140 名技术研发人员获得中高级及以上职称。技术研发团队成员先后获得“国家生态环境保护专业技术领军人才”、“杰出工程师青年奖”、“全国青年岗位能手”、“首都市民学习之星”、“北京市三八红旗奖章”、“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等多项荣誉。
  公司副总经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李书鹏,基于 20 余年环保从业者经验,成为全国政协第十四届环境资源界别委员之一,在2023年全国两会期间提出关于推进环境领域职业资格建设的建议,2024年5月,环保工程师注册工作正式启动,标志着我国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执业工作迈出重要一步,为规范环境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保证环境工程质量安全及行业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2、依托国家工程实验室打造国家级产业技术创新平台
  公司牵头建设了污染场地修复领域首个国家工程实验室,通过与清华大学、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等国内土壤修复领域头部科研单位的共建合作,定位于打造国家级产业技术创新源头与智库,未来将建设成为面向世界、引领行业的核心技术研发高地。依托实验室开展持续的理论创新和技术突破,形成适合我国污染场地特征的关键修复技术系统,为公司保持技术领先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基于国家工程实验室的检测能力,公司已成功取得中国计量认证(CMA)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的双重认证,标志着实验室在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以及管理体系的规范性方面达到了国家和国际认可标准,为公司技术服务创新能力提升提供了重要基础和保障。同时,公司国家工程实验室获得CNAS能力验证提供者(PTP)资质,具备对实验室技术能力进行考核、监督和确认的能力,标志着机构能够在土壤检测领域内提供权威、公正的服务,对于提升实验室的社会公信力、促进技术交流和行业监管具有重要意义。
  3、依托多项国家级科研项目加速企业技术创新步伐
  截至年底,公司累计牵头/参与了近50项由科技部、原环保部、北京市等官方机构批复的国家级、省部级及其他科研项目,其中国家级科研项目数量占比超一半。在“场地土壤污染成因与治理技术”、“大气与土壤、地下水污染综合治理”等国家重点专项中,公司牵头/参与执行多个项目,重点针对风险管控、绿色修复、协同治理、装备创新等方面开展研究。公司参与的“场地土壤污染成因与治理技术”专项科研项目目前均已通过综合绩效评价并顺利结题,相关研究成果为推动行业、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也充分展示了公司在修复行业中的科研领先地位。公司牵头开展基于“大智物云”的焦化污染场地生物修复一体化智能装备研究,项目探明了典型污染物的微生物代谢/共代谢高效协同机理、开发了适合焦化污染场地的强化生物修复工艺软件包、研制集成单元设备和智能控制软件的生物修复一体化智能装备、研发了一体化装备的集成制造工艺并形成集成装配能力,填补了我国焦化污染场地生物修复技术/装备空白。
  4、借力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赋能前瞻性技术研发战略
  2023年12月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促进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绿色低碳修复的指导意见》,微生物修复将在未来得到更多的重视。公司在站博士后带领研究团队针对目前国内外有机污染物降解微生物驯化流程复杂、耗时长,市售菌剂应用场景单一等问题,提出“因地制宜,一地一剂”的治理理念。该理念策略,通过构建有机污染物降解微生物菌种库,结合污染场地水文地质条件,并利用机器学习预测模型,推出针对性微生物菌剂产品,为实现污染场地有机污染高效去除提供技术支持。
  5、积极布局与探索人工智能技术在公司业务场景中的应用
  公司正以大模型为核心驱动智能化升级,并开展了 AI 辅助文献阅读、基于知识库的方案编制智能体的搭建与内部测试,逐步推进全员 AI 应用赋能。公司积极与高等院校和全球领先的数据公司进行政策研究和业务层面深入沟通,通过技术突破、政策支持和跨领域合作,致力于打造成为推动环保产业向智能化、精准化转型的核心引擎,助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第四、项目管理水平领先
  基于物联网、云计算、移动通讯、GIS、VR 等技术,通过厂区视频安全网系统、用电监控系统、人脸识别与定位系统、扬尘噪声在线监测系统及恶臭在线监测系统,实现了场地空间全时全方位封闭管理、场内人员识别与作业安全防护,以及现场扬尘、噪声、异味实时监测与管控的及时与有效。结合项目实践建立了项目信息化管理平台系统,旨在通过数字化赋能标准化,提升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为公司实现跨越发展增强内生动力,并进一步在行业内建立土壤及地下水全周期管理的“数字档案”,为十四五期间,土壤污染防治新阶段中的四大行动——保护、预防、管控、修复,提供实时的、可追溯、可持续的分析数据,提高土地整治的统筹管理能力。报告期内,原马钢(合肥)地块西北片区土壤修复工程荣获北京市第十四届Ⅱ类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成果奖。公司还收到昆明桃树项目、天津市卫河提质增效项目、郴州市苏仙区废渣治理项目、山东宁阳化工产业园区地下水风险管控项目、山东博汇1号场地土壤与地下水修复及风险管控工程项目业主发来的锦旗或表扬信,公司用品质收获赞誉,用实干担当交出一份份满意答卷。
  (三)新规、新政对行业的助推作用
  建国以来,中国的工业化水平大幅提高,粗放式的工业发展带来了较为严重的污染物排放,导致空气、土壤、水体质量受到破坏性影响,近十余年来,国家对环境治理与保护的政策引导力度与法制化管理程度都有了比较明显的提高,环保产业有序发展的制度基础进一步稳固。
  “十四五”以来,相关政策紧锣密鼓,为环境治理行业的业务发展目标与方向、治理重点、从业单位的规范化、治理资金使用管理等方面引导和推动着行业的有序发展。
  2024年11月,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制定并发布《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计划》,环境修复行业从“被动治理”转向“主动防控”,技术精细化、服务综合化、监管标准化成为趋势。企业需提前布局源头防控技术、强化跨领域协作能力,并适应更严格的政策环境。计划指出,按照防新增、去存量、控风险的原则,从源头上减少土壤污染和受污染土壤的环境影响,全面管控土壤污染风险。通过源头防控,可以有效改善土壤防控取得明显成效,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整改合格率达到 90%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 94%以上,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要求保护优先,源头预防,严格保护未污染土壤,推动污染防治关口前移,强化空间布局、产业转型、清洁生产,健全土壤污染源头预防体系。要求问题导向,突出重点,聚焦重点区域和行业,因地制宜采取措施,开展一批专项行动,解决一批长期积累的土壤和地下水严重污染问题。要求分类施策,系统治理,以土壤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明确政府、企业、社会等各方任务。《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计划》是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举措,对于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短期内可能增加合规成本,但长期看将促进行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2024年 9 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践行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的意见》,要求在保护好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从耕地资源向整个国土资源拓展,并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因地制宜、有力有效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将环境修复行业推向更广阔的农业生态领域。政策最终将推动环境修复从“环保专项”向“粮食安全基础设施”角色转变,行业社会价值与经济空间同步扩大。
  2024年 9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意见》,目标是落实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全国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18.65亿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 15.46亿亩,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适宜耕作、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现代化良田;耕地保护责任全面压实,耕地质量管理机制健全,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严密规范,各类主体保护耕地、种粮抓粮积极性普遍提高,各类耕地资源得到有效利用,支撑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能力进一步增强,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建设农业强国奠定坚实基础。该制度的颁布,对于环境修复行业的商业模式创造了更广的空间。
  2024年 7 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全国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试点工作的通知》,并同步发布《全国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实施方案(试行)》。该政策旨在通过试点摸清全国采矿损毁土地现状,对于科学选择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措施,有效盘活采矿废弃土地、促进煤矸石和尾矿等资源综合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自2021年4月和2022年4月生态环境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开发银行同意实施两批94个EOD试点项目,2024年 1 月,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导则(试行)》。EOD 项目的实施试点与本导则的发布,为行业新的商业模式的落地奠定了稳定的基础,也将更加有利于行业空间的拓展,并推动行业内的竞争向更加综合的维度发展。2024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发挥绿色金融作用 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强调聚焦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等关键环节和领域,加大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力度。各项政策的出台推动新的商业模式的实践,进一步为行业发展开拓了新的空间。
  2024年 3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意见要求: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和环境质量底线,落实自然生态安全责任,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源头预防,系统保护。健全生态环境源头预防体系,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精准科学,依法管控。聚焦区域性、流域性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精准科学施策,依法依规建立从问题识别到解决方案的分区分类管控策略。明确责任,协调联动。国家层面做好顶层设计,地方党委和政府落实主体责任,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分工协作工作机制,提高政策统一性、规则一致性、执行协同性。明确到2025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基本建立,全域覆盖、精准科学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初步形成。到2035年,体系健全、机制顺畅、运行高效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全面建立,为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提供有力支撑。上述意见的出台,确立了全域覆盖、精准科学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目标,对行业专业化和精细化管理要求将得到提高。
  2024年 3 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磷石膏综合利用行动方案》,深入推动磷石膏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提升磷石膏综合利用水平,提出到2026年,磷石膏综合利用产品更加丰富,利用途径有效拓宽,综合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综合利用率达到 65%,综合消纳量(包括综合利用量和无害化处理量)与产生量实现动态平衡,建成一批磷石膏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培育一批专业化龙头企业,在云贵川鄂皖等地打造 10 个磷石膏综合利用特色产业基地,产业链发展韧性显著增强,逐步形成上下游协同发力、跨产业跨地区协同利用的可持续发展格局。在开拓资源化利用新场景方面,在满足使用功能和安全环保要求的前提下,推动以磷石膏为原料生产水稳基层材料等路基材料、路基填料、路基加固材料、边坡绿化喷筑材料、胶凝型护坡材料、隔音屏障、充填材料、土壤改良和生态修复材料等。扩大磷石膏在露天矿坑回填、井下充填、地下采空区充填等领域的综合利用规模,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因地制宜在道路交通、土壤改良、石漠化土壤治理等领域开展试点应用。该方案的出台,将进一步降低大宗固体废弃物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实现提高综合利用率目标,为从业企业提出更高的探索方向和实践要求。
  2024年4月,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财政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提出到2028年底,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机制更加完善,持证在产的90%大型矿山、80%中型矿山要达到绿色矿山标准要求,各地可结合实际,参照绿色矿山标准加强小型矿山管理。矿山企业要落实矿山开发利用、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等方案,明确绿色矿山建设任务和进度,落实“边开采、边修复”等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依法开采的矿山,要执行最严格标准规范,严格落实绿色开采及矿山环境生态修复相关要求,全面做好减缓生态环境和自然保护地影响的措施。该通知将推进环境治理行业向上游延伸,建设绿色矿山、绿色开采及矿山环境生态修复“齐抓共管”。
  2024年 4 月,央行等七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促进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发展,加大绿色信贷支持力度和资本市场支持绿色低碳发展力度。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利用绿色金融标准或转型金融标准,加大对能源、工业、交通、建筑等领域绿色发展和低碳转型的信贷支持力度,优化绿色信贷流程、产品和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或再融资,募集资金用于绿色低碳项目建设运营。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金融机构发行绿色债券和绿色资产支持证券。支持地方政府将符合条件的生态环保等领域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加强对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OD)的金融支持,完善相关投融资模式。该指导意见中的多渠道资金支持会进一步推动行业发展。
  2023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指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处理好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重点攻坚和协同治理、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外部约束和内生动力、“双碳”承诺和自主行动的关系,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抓好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加快形成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为导向的美丽中国建设新格局,筑牢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生态根基。在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方面,持续深入打好碧水、净土保卫战,强化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要求开展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严防新增污染,逐步解决长期积累的土壤和地下水严重污染问题。强化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扎实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分阶段推进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和整治全覆盖。依法加强建设用地用途变更和污染地块风险管控的联动监管,推动大型污染场地风险管控和修复。全面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适时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普查。开展全国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强化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严控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环境风险。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为环境修复行业中农用地修复、建设用地风险管控以及地下水治理等领域带来更多机遇,也促使企业加快技术迭代以适应更严格的监管标准,并探索可持续的商业模式。2023年12月,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促进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绿色低碳修复的指导意见》,此指导意见是土壤污染防治的重要内容,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的决策部署,积极推动减污降碳协调增效,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系统治理,综合运用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两种手段,促进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绿色低碳修复的重要保障,将进一步推动和引导实施绿色低碳风险管控和修复。 2023年10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的通知,按照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总体部署,在全国范围内选择100个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城市和园区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到2025年,试点城市和园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取得积极进展,试点范围内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机制基本构建,一批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举措和改革经验初步形成,不同资源禀赋、不同发展基础、不同产业结构的城市和园区碳达峰路径基本清晰,试点对全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示范引领作用逐步显现。
  2023年 6 月,水利部和自然资源部印发了《地下水保护利用管理办法》,提出了加强地下水保护开发利用管理,保障地下水可持续利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规定,对全国地下水统一监督管理工作和地下水调查、监测等相关工作做出了安排。
  2023年5月8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危险废物重大工程建设总体实施方案(2023-2025年)》,要求到2025年,通过国家技术中心、6 个区域技术中心和 20 个区域处置中心建设,提升危险废物生态环境风险防控应用基础研究能力、利用处置技术研发能力以及管理决策技术支撑能力,为全国危险废物特别是特殊类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提供托底保障与引领示范。
  2023年 4 月,生态环境部联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印发《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大力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为2035年基本实现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奠定良好基础。明确了长江、黄河等七大流域和东南诸河、西北诸河、西南诸河三大片区的水生态环境保护有关要求。
  2022年 5 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对新污染物治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完成高关注、高产(用)量的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完成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动态发布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法规制度体系和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该方案的出台,为环境调查与监测、新型污染物末端治理开拓了新的市场领域。
  2021年12月生态环境部等共七部委联合下发《“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规划》从4个方面对“十四五”时期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目标指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进行了统筹谋划:一是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包括加强耕地污染源头控制、防范工矿企业新增土壤污染、深入实施耕地分类管理、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有序推进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开展土壤污染防治试点示范等。二是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包括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加强污染源头预防、风险管控与修复、强化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等。三是深化农业农村环境治理,包括加强种植业污染防治、着力推进养殖业污染防治、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督指导、整治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等。四是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包括完善标准体系、健全监测网络、加强生态环境执法、强化科技支撑等。上述规划的出台为环境修复行业提供了明确的发展方向、技术支持、市场机遇和规范保障,对推动环境修复行业的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提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实施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深入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持续增加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加强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强化湿地保护。
  整体推进海洋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提升红树林、海草床、盐沼等固碳能力。开展耕地质量提升行动,实施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提升生态农业碳汇。
  2021年7月国家发改委下发《“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2021年12月生态环境部等共十八个部委联合下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提出全面推进绿色矿山、“无废”矿区建设,推广尾矿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环境友好型井下充填回填,减少尾矿库贮存量。推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在提取有价组分、生产建材、筑路、生态修复、土壤治理等领域的规模化利用。
  2020年 6 月,国家发改委、自然资源部发布《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到2035年,通过大力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全面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全国森林、草原、荒漠、河湖、湿地、海洋等自然生态系统状况实现根本好转,生态系统质量明显改善。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湿地保护率提高到60%,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5640万公顷,75%以上的可治理沙化土地得到治理。
  根据中国环保产业协会2025年初发布的《2024年行业评述和2025年发展展望》预测:2025年是全面落实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任务、深入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关键一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全面收官、研究谋划“十五五”规划体系的承上启下之年。在工业场地修复方面,2025年将进一步推进《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计划》部署的 15 项重点任务,更加注重源头防控和综合治理,启动第二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普查的准备工作。在防控布局中,将加强多部门联动监管和宏观政策引导,推动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政策和保障体系的构建。长江流域沿江1公里化工企业腾退地块土壤污染专项治理行动即将开展。优先监管地块土壤污染管控将基本完成。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回头看”工作也将于本年完成。
  在农田修复方面,将进一步加强农村耕地土壤修复。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到整县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加强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排查整治。2024年初发布的《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和《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计划》都明确提出,到2027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 94%以上。农村耕地的污染防治是少数提到了定量目标的领域之一,有比较明确的方向。农田土壤修复将更加注重源头防控和精准施策。通过加强水、气、渣等多层面协同防控,严控污染源头,保障未污染土壤的质量。同时,对已污染农用地进行精准溯源和断源治理,确保修复成效持久稳定。今年将推动完成重点县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并基于溯源结果优化土壤污染修复路线,同时也会加强未污染土壤保护。在第二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普查中,农用地土壤调查也将是重要工作。在地下水修复方面,高度重视化工园区、垃圾填埋场和危险废物填埋场等周边地下水问题的影响,并大力推动“一区两场”地下水污染问题整治。
  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成果将进一步加强集成应用。全国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总体思路也将在2025年积极推进制定。地下水修复将更加注重多介质协同和绿色低碳修复技术的应用。
  基于行业发展及公司核心优势,公司一方面持续聚焦土壤污染防治系统解决方案的锤炼与升级,另一方面不断开拓更多样的环境修复新业务,累计中标多项大宗固废资源化与安全处置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以及生态环境部地下水污染防治试点等项目,公司将持续加大多元业务领域拓展力度,为业务发展注入新的动能。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指导下,环保市场将从“末端治理”转向“全生命周期管理”,从污染治理转向生态产业开发,为从业企业开辟了更大的市场空间,提供了加速发展的新机遇。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下滑的主要原因:第一,报告期内,受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及地方财政收支情况等多重因素影响,生态与环境治理行业投资速度放缓,市场竞争加剧。第二,为提高项目现金流水平,公司从项目资金来源、支付进度、项目收益水平、招标方信用、营商环境等角度加强了对传统业务项目的综合筛选,故传统业务承接及履约情况较往年度有所下降。第三,借助传统业务的竞争优势,公司积极拓展环保细分领域新的业务空间,但大宗固废资源化利用、高标准农田建设、水环境生态修复等新业务市场正处在开拓和培育阶段,技术适配性调整、市场跟踪、项目承揽、合同履约、收入实现、资金入账的转化周期和转化率影响着新业务的利润贡献。公司将进一步加快新业务布局,一方面,从业务方向上,凭借对处置装备的成功升级改造及典型区域示范项目的顺利实施,带动全国范围内大宗固废(磷石膏)安全利用与处置业务市场的拓展;加快开展改性赤泥制备生态修复填充材料关键技术与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示范的研究,打造改性赤泥生态修复工程样板;基于对危废(油泥)处置技术的成功降本增效改造,形成以技术和资质为核心的区域市场壁垒;进一步推进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在产园区地下水污染管控修复项目,探索生态水利治理业务,梯次推进细分领域多元化业务发展。另一方面,从营销机制上,由团队营销升级为全员营销,通过制度确定组织与个人绩效深度绑定;深入分析中央及地方政策,借助政策引导资金推动项目开发。总之,2024年虽总体收入规模下降,但新业务合同额占比大幅提升,为公司后续发展开拓了更广阔的空间。
  公司2024年净利润下滑的主要原因除收入规模降低外,长账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提高,计提信用减值增加是重要的原因。具体而言,由于公司承接的项目多为行业内较大体量的项目,加之业主方性质、规模原因付款审核更为严格,付款周期更长,受到的影响因素更多。受2024年宏观经济及财政收支情况影响,公司传统总承包业务收款难度增加,三年以上应收账款所计提的坏账准备对公司当期的损益影响愈加增大。面对这一拖累公司业绩表现的重要问题,公司对应收账款采取“控增量,减存量”的处理原则,在“控增量”方面,公司一方面严控项目的标前评估,结合对招标项目现金流评价,更加审慎地筛选项目,从源头上减少应收账款在项目中标到收款入账之间造成的转化障碍;另一方面,公司进一步精准管理项目结算,加强在施项目过程结算资料审核,提升结算管理标准化,密切结合业主资金情况加紧“施工-完工-验收-结算-回款”进度安排,强化履约过程资金管理,精准跟踪推进回款工作。在“减存量”方面,公司积极通过政府化债、法律诉讼、债权转让等方式对各项应收账款分别制定回款方案,并由专人负责、进行专项考核,多措并举加大收款清欠力度。
  2024年公司积极调整业务布局,加强在手项目的结算管理,经营性净现金流有较大改善,相较2023年度提升 58.33%。传统主营业务在 EPC、PC 模式下,应收账款的回收难度大、周期长,公司积极布局运营类业务的拓展,挖掘为在产园区提供环境管控、为在产企业提供大宗固废处置运营服务机会,优化公司收入模式。对于传统业务的履约和结算,聚焦履约过程资金把控,精准跟踪推进回款工作,严格落实全面预算管理,项目回款把控力度增强。
  2、收入与成本
  (1) 营业收入构成
  (2)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4)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节能环保服务业务”的披露
  要求:
  (5) 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分类
  行业分类
  公司2024年收入减少,相应成本总额减少,各项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
  (6)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1.以直接设立方式增加的子公司
  2024年8月,公司出资设立云南建邦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24年8月8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截至2024年12月31日,云南建邦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为4,709,643.72元,成立日至期末的净利润为-290,356.28元。
  2.因其他原因减少子公司的情况
  2024年7月31日天津建邦环境修复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做出清算决议。该公司已于2024年11月27日办妥工商注销手续,2024年12月17日办妥银行账户注销手续并清算完毕。故自该公司注销时起,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7)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3、费用
  4、研发投入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项目目的 项目进展 拟达到的目标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生物修复一体化智能装备 研制生物修复智能装备 已完成 开发生物修复强化工艺和工艺软件包 提高生物修复效率、节省工艺运行成本原位热强化化学氧化/还原耦合修复 提高有机污染场地修复效率,降低能耗与成本 已完成 研制模块化原位热处理耦合化学修复装备 实现高效、经济的场地修复目标,显著提升公司技术实力土壤与地下水污染物精细刻画 研发土壤与地下水污染物多介质界面迁移转化原位表征与精细刻画技术 研究中 形成三维动态可视化精细刻画技术体系 为污染预测、修复及控制提供新途径,为公司业务开展提供技术支撑有机污染场地原位热强化微生物耦合修复 降低能耗和修复成本 研究中 构建原位热强化微生物耦合修复技术装备体系 提升公司土壤污染修复技术的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复合有机污染场地修复技术多样化与耦合化发展微生物治理石油烃 开发“因地制宜”定制化功能菌剂构建技术 研究中 建立长效环保、低成本、可推广的地下水石油烃污染场地修复技术体系 提升公司在节能环保领域的竞争力,为公司原位修复、风险管控等业务提供技术支撑磷石膏综合利用 构建磷石膏集成化改性技术和工艺体系 研究中 形成磷石膏集成化的改性技术和工艺体系 推动公司在大宗固废处理领域的快速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前期重大研发项目进入收尾阶段,研发管理优化,降本增效。
  5、现金流
  1.2024年度经营性收款和经营性付款均低于上年度,经营性付款减少幅度大于经营性收款减少幅度,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高于上年同期。
  2.2024年度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和流出均低于上年度,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减少幅度大于现金流入减少幅度,投资活动净现金流低于上年同期。
  3.由于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2024年筹资活动净现金流低于上年同期。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非主营业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间少于一年,计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境外资产占比较高□适用 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变动为建工绿色收到华昱公司原股东2023年业绩补偿款。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末
  募集资金
  使用比例
  (3)=
  (2)/
  (1) 报告期内
  变更用途
  的募集资
  金总额 累计变更
  用途的募
  集资金总
  额 累计变更
  用途的募
  集资金总
  额比例 尚未使用
  募集资金
  总额 尚未使用
  募集资金
  用途及去
  向 闲置两年
  以上募集
  资金金额
  2021年 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2021年03
  月29日 30,421.49 26,335.12 3,778.27 24,270.31 92.16% 6,257.58 6,257.58 23.76% 2,064.81 银行存款 0
  2023年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023年09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投入使用资金24270.31万元。本公司于公司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1月15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鉴于总体经济形势及公司业务发展,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使用“修复中心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金额为6,137.62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天津市卫河(北辰段)提质增效项目”和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之一“昆明市西山区海口工业园区云龙磷矿矿区修复治理EPC项目”;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金额为119.96万元)用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之一“昆明市西山区海口工业园区云龙磷矿矿区修复治理EPC项目”。2.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投入使用资金18802.25万元。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1) 项目
  达到
  预定
  可使
  用状
  态日 本报告期实现的
  效益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
  现的效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
  可行
  性是
  否发
  生重
  大变
                     期       化
  承诺投资项目                           
  首次
  公开
  发行
  股票2021年03
  月29
  日 修复中心 运
  营
  管
  理 是 14,000 8,252.76   8,252.76 100.00%       不适用 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1年03月29日 研发中心 研发项目 是 1,122.43 1,026.76   1,026.76 100.00%       不适用 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1年03月29日 补充流动资金 补流 否 11,212.69 11,212.69   11,212.51 100.00%       不适用 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1年03月29日 天津市卫河(北辰段)提质增效项目(变更后) 生产建设 是   4,000 1,520.69 1,520.69 38.02%2025年06月30日 592.81 665.76 不适用 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1年03月29日 昆明市西山区海口工业园区云龙磷矿矿区修复治理 EPC更后) 生产建设 是   2,257.58 2,257.58 2,257.58 100.00%2023年12月31日     不适用 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023年09月18日 昆明市西山区海口工业园区云龙磷矿矿区修复治理EPC1.“昆明市西山区海口工业园区云龙磷矿矿区修复治理EPC项目”根据合同约定计划于2023年10月完工。由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方案变更,新增部分工程量,公司已与业主方签订8,506.05万元的补充协议。项目已于2023年12月按时完工,部分分包工程款项将于双方完成结算后支付,故募集资金支付进度滞后于工程完工进度。2.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六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天津市卫河(北辰段)提质增效项目”因部分区域征地工作延误,后续工作相应延期,导致项目工期延长。结合项目实施及受影响情况,将“天津市卫河(北辰段)提质增效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2024年12月延期至2025年6月。二、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昆明市西山区海口工业园区云龙磷矿矿区修复治理EPC项目”根据合同约定计划于2023年10月完工。由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方案变更,新增部分工程量,公司已与业主方签订8,506.05万元的补充协议。项目已于2023年12月按时完工,部分分包工程款项将于双方完成结算后支付,故募集资金支付进度滞后于工程完工进度。2.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天津市西青区王稳庄镇水环境修复提升工程-人工湿地修复EPC项目”由于包含水生植物、乔灌木及地被的种植,2023年受到种植期及特殊天气的影响,导致种植季发生延误。结合项目实施受影响情况,将“天津市西青区王稳庄镇水环境修复提升工程-人工湿地修复EPC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2023年12月延期至2024年12月。2024年12月18日,该项目已完工验收,进入养护期,尚未竣工验收。部分分包工程款项将于双方完成结算后支付,故募集资金在报告期末尚未支付完毕。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1月15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修复中心建设项目”系公司于2020年结合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制定的,公司亦按照项目建设内容进行了部分投资,已使用金额主要用于设备的购置及安装等,相关资产后续仍能继续使用,并帮助公司提高综合服务水平和运作效率。鉴于总体经济形势及公司业务发展,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使用“修复中心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6,098.34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天津市卫河(北辰段)提质增效项目”和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之一“昆明市西山区海口工业园区云龙磷矿矿区修复治理EPC项目”。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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