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昌化工(002274)经营总结 | 截止日期 | 2024-12-31 | 信息来源 | 2024年年度报告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化工行业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在国家“节能降碳、绿色低碳发展”,“高质量发展”等政策的指引下,行业企业发展呈现以下几个方面发展趋势。一是以采用新技术、数字化智能化、更新装备等,实现原材料工业优化升级;二是以延链、补链、强链、扩群为特点,强化技术研发,发展壮大高端化学品,包括精细化学品和新材料等;三是尝试化学工业与新能源深度耦合(即“绿电”、“绿氢”、“生物质”),探索、推进低碳绿色发展。行业整体上呈现创新发展、转型迭代、提质增效的特点,向高质量发展方向迈进。 (一)行业运行基本情况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4年度,石化行业实现营业收入16.28万亿元,同比增长2.1%;利润总额7,897.1亿元,同比下降8.8%;进出口总额9,488.1亿美元,同比下降2.4%。其中,三大板块:油气板块实现营业收入1.49万亿元、同比增长1.5%;实现利润3,360.8亿元,同比增长12.4%。炼油板块实现营业收入5.03万亿元,同比增长1.4%;实现利润-81亿元,同比下降112.3%。化工板块实现营业收入9.76万亿元、同比增长4.6%;实现利润4,544.4亿元、同比下降6.4%。 1、纯碱行业。根据中国石油和化工经济数据,2024年1-12月份纯碱产量3,818.6万吨,同比增长16.3%;全年进口量为97.38万吨,同比增长42.5%;全年出口量为122.06万吨,同比下降18%。 根据国家统计局产量数据和海关统计的进出口量测算,2024年度全国纯碱表观消费量为3,793.9万吨,同比增长19.2%。行业协会有关数据显示,2024年度全国纯碱产能3,838万吨,较2023年底增长180万吨,同比增长4.9%。纯碱产能主要分布在华北、华中、华东、西北地区。纯碱供应的增长主要来自新产能投放、装置稳定运行及进口量增加,需求的增长主要来自光伏玻璃和浮法玻璃对纯碱的整体用量适度增加,碳酸锂、味精、两钠和泡花碱行业对轻碱的用量增幅扩大,同时轻碱对液碱的替代量也在增加。 2、化学肥料行业。国家统计局数据:2024年度农用氮磷钾化肥产量为6,006万吨(折纯),同比增长8.5%。中国海关数据:2024年化肥(实物量下同)进口1,411万吨,同比增长7.8%,出口3,213万吨,同比增长2.0%。行业协会相关数据显示,2024年度尿素产能新增196万吨,尿素产量约为6,723万吨,同比增长6.9%。根据《中国石油和化工经济数据月度报告》,2024年1-12月化肥(氮磷钾养分折纯)表观消费量为5,823.8万吨,同比增长8.8%。2024年《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方案(2024-2030年)》深入实施,对粮食产量提升提出明确要求,为实现粮食增产目标,需要保障充足的肥料供应,化肥作为重要的农业投入品,用量也随之增加。 3、多元醇行业。行业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度正丁醇产能增至363万吨,同比增加38万吨,企业家数由21家增至22家。从产量数据来看,近五年来,正丁醇产量整体呈现增加趋势;2024年正丁醇产量为251万吨。2024年辛醇产能为314万吨,企业数量为 18家,同比增加65万吨;其中,中国仍是丁醇、辛醇净进口国,丁醇进口量同比下降、出口量同比上涨,辛醇进口量和出口量均同比上涨。其中,据中国海关统计数据,2024年度,进口正丁醇13.06万吨,同比下降30.9%;出口正丁醇1.66万吨,同比上涨353.1%;进口异辛醇33.68万吨,同比上涨7.42%,出口异辛醇8.86万吨,同比上涨248.9%。 4、新能源汽车行业。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4年度新能源汽车产量达1,288.8万辆,同比增长34.4%;销量1,286.6万辆,同比增长35.5%;氢燃料电池汽车销售量0.5万辆,同比下降12%;其中,氢能源重卡销售量0.4万辆,同比增长23%。2024年5月,国务院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提出统筹推进氢能发展;加强氢冶金等低碳冶炼技术示范应用;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替代,鼓励可再生能源制氢技术研发应用,支持建设绿氢炼化工程,逐步降低行业煤制氢用量。 2024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表决通过,正式将氢能列入能源范畴,与石油、煤炭、天然气、核电、水能等并列作为能源进行管理。有望推动全国放开制氢、加氢站、储运氢的报批和建设限制,降低无效成本支出,推动氢能应用加速落地。据统计,2024年我国超过22个省级行政区将氢能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各地区从不同侧重点积极发展氢能。2024年以来,国家级层面在氢能行业发布了大量的政策,政策覆盖了行业标准制定、技术研发、设备推广、城市公交更新、氢能运输等多个方面,旨在推动氢能产业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二)政策及行业情况 1、中央一号文件及农业强国规划。2025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发布,此为中央连续出台的第 22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一号文件。 文件包含六个部分内容:持续增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着力壮大县域富民产业、着力推进乡村建设、着力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着力健全要素保障和优化配置体制机制。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既着眼当前,部署2025年“三农”工作中必须抓紧抓好的一些要事实事;也放眼长远,着力健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其中,对农业生产提出,持续增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深入推进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扶持畜牧业稳定发展,强化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推进农业科技力量协同攻关,加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等。文件首次提到了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以及推进肉牛、奶牛产业纾困,并强调要支持发展智慧农业、提升粮油作物单产、完善稻谷玉米大豆等补贴政策。 2025年 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规划(2024-2035年)》。规划主要目标是:到2027年,农业强国建设取得明显进展。乡村全面振兴取得实质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上新台阶。稳产保供能力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1.4万亿斤,重要农产品保持合理自给水平。农业科技装备支撑持续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取得突破,育种攻关取得显著进展,农机装备补短板取得阶段性成效。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基本健全,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延伸拓展,农业国际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农村生态环境明显改善,集中力量抓好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逐步实现出行、用水、如厕便利,稳步提升污水治理、诊疗服务、养老保障、乡风文明、产业带农水平。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国内生产总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现代化基本实现,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粮食产能稳固、供给更加安全,乡村产业链升级完善、融合更加充分,乡村设施完备配套、生活更加便利,乡村公共服务普惠均等、保障更加有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更加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基本健全、社会更加安宁,农民收入稳定增长、城乡发展更加协调。到本世纪中叶,农业强国全面建成。供给保障安全可靠,科技创新自立自强,设施装备配套完善,乡村产业链健全高效,田园乡村文明秀美,农民生活幸福美好,国际竞争优势明显,城乡全面融合,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实现。 2、环保与绿色发展政策。 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2024年 6月,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落实《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国发〔2024〕12号)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节能降碳工作力度,分领域分行业实施节能降碳专项行动,加快推进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深入挖掘节能降碳潜力,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钢铁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发改环资〔2024〕730号)、《炼油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发改环资〔2024〕731号)、《合成氨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发改环资〔2024〕732号)、《水泥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发改环资〔2024〕733号)。《合成氨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提出,2024—2025年,通过实施合成氨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形成节能量约5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1,300万吨。《炼油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提出,到2025年底,全国原油一次加工能力控制在 10亿吨以内。2024—2025年,通过实施炼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形成节能量约2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500万吨。到2030年底,炼油行业生产过程绿电、绿氢消费占比明显提升。从重点任务来看,炼油和合成氨行业均围绕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能源消费绿色低碳转型、能源资源循环利用、数字化升级等方面部署了节能降碳重点任务。 2024年5月,国务院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国发〔2024〕12号)。方案要求:2024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降低 2.5%左右、3.9%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源消耗降低 3.5%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 18.9%左右。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 20%左右,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 50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1.3亿吨。 发布能效“领跑者”企业名单。2024年6月,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等公布2023年度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名单。此次名单涉及30个行业的69家企业,其中包括石化行业企业9家、化工行业企业 29家。该名单涉及的石化化工行业包括甲醇、煤制烯烃、烧碱、纯碱、乙烯、对二甲苯、乙二醇、黄磷、合成氨、尿素、磷酸一铵、磷酸二铵、钛白粉、聚氯乙烯、精对苯二甲酸、子午线轮胎等。本公司纯碱、合成氨生产均为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按规划,到2025年底,炼油、合成氨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均达到 30%。到2030年底,炼油、合成氨行业产能布局进一步优化,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意见。2024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意见》)。《意见》以减污降碳、提高能效为主攻方向,以创新技术和管理为动力,以完善政策和标准为支撑,从构建绿色协同的开发体系、安全环保的生产体系、清洁完善的储运体系、多元高效的煤炭使用体系四个方面部署了十五项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并明确了相关保障措施,推动全面加强煤炭开发、生产、储运、使用全链条各环节清洁高效利用。 构建绿色协同的开发体系方面。一是加大煤炭绿色勘查力度,运用绿色勘查技术,加强煤炭资源综合勘查、分类分级评价和煤矿精细化勘查。二是合理优化矿区规划布局,统筹资源禀赋、输送通道、消费需求等,科学谋划煤炭产能布局,加强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管理。三是推动煤炭集约高效开发,因地制宜推广绿色开采技术,科学划分矿区井(矿)田,合理确定煤矿建设规模,科学设置禁采限采区域,加强煤与共伴生资源协同开发。 构建安全环保的生产体系方面。一是加快煤矿安全智能化发展,新建煤矿原则上按照智能化标准设计建设,推动大型煤矿和灾害严重煤矿加快智能化改造,提高煤矿智能化开采水平。二是提升煤矿清洁生产水平,加快现有洗选设施改造升级,修订煤层气(煤矿瓦斯)排放标准,提升矿井水集中处理和综合利用水平,加强煤矸石分质分类利用处置。三是健全煤矿节能降碳标准体系,提高煤矿节能环保水平,深入挖掘煤矿生产系统节能潜力,合理降低煤矿生产能耗,创新矿区循环经济发展模式。 构建清洁完善的储运体系方面。一是优化煤炭储运网络,不断完善煤炭铁路运输网络,改善区域煤炭运输公路网结构,优化煤炭港口布局,合理布局煤炭储备。二是提高煤炭储运清洁化水平,持续推进煤炭运输“公转铁”“公转水”“散改集”,进一步提高煤炭主产区中长距离煤炭铁路运输比例,鼓励采用封闭式方式和新能源车辆短距离运输煤炭,提高生产、流通和消费各环节储煤设施清洁环保水平。三是提升煤炭流通效率,推动煤炭运输、仓储、加工配送一体化融合发展,推动煤炭物流标准化建设,持续深化煤炭市场体系建设,推动完善全国统一的煤炭交易市场。 构建多元高效的煤炭使用体系方面。一是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强化新上用煤项目源头把关,加强重点区域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日常调度、预警提醒和工作检查。二是推动煤电行业高效协同减污降碳,合理布局建设清洁高效煤电项目,开展煤电低碳化改造和建设,稳妥有序做好煤电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三是提高主要耗煤行业用煤效能,定期更新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领域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及时制修订主要耗煤行业用煤技术标准,动态淘汰不符合要求的落后用煤技术和设备。四是有序发展煤炭原料化利用,加强煤基新材料应用创新,加快煤制油气战略基地建设和产能、技术储备,打造低碳循环的煤炭高效转化产业链。五是加强散煤综合治理,有序开展散煤替代,因地制宜推进“煤改气”、“煤改电”,稳妥推进农村清洁取暖。六是推进煤炭分质分级利用,完善商品煤质量标准,鼓励优质煤炭进口,加强全流程煤炭质量监管,加快推进富油煤等稀缺特殊煤种保护性开发和高值化利用。 3、安全生产政策。 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2024年 4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提出实施先进设备更新行动、实施数字化转型行动、实施绿色装备推广行动、实施本质安全水平提升行动四方面重点任务,围绕推进新型工业化,以大规模设备出,到2027年,工业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 90%、75%,工业大省大市和重点园区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全覆盖,重点行业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基本退出、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创新产品加快推广应用,先进产能比重持续提高。在此之前,3月和5月国务院印发了《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以及《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文件,要求行业企业要利用先进技术和节能设备,加快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和工艺流程再造。同时,对于能效水平低下、载荷较小的设备要逐步淘汰;要加快采用高效节能型换热设备、驱动设备,高效节能的造粒机、干燥机,高效甲醇蒸馏设备等;要有序推进蒸汽驱动改电力驱动。 江苏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管理条例。2024年 5月,《江苏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管理条例》发布,2024年11月1日生效。条例规定了安全风险辨识、管控等的培训义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安全风险辨识、管控的相关知识和技能纳入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提高全员安全风险辨识、管控的意识和能力,保证从业人员了解本岗位安全风险基本情况,熟悉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掌握事故应急处置要点。 4、能源政策。 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2024年 8月,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了《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十五五”时期、碳达峰后 3个阶段工作目标。一是到2025年,碳排放相关统计核算、监测计量能力得到提升,为“十五五”时期在全国范围实施碳排放双控奠定基础。二是“十五五”时期,实施以强度控制为主、总量控制为辅的碳排放双控制度,建立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制度,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三是碳达峰后,实施以总量控制为主、强度控制为辅的碳排放双控制度,建立碳中和目标评价考核制度,进一步强化对各地区及重点领域、行业、企业的碳排放管控要求,推动碳排放总量稳中有降。《方案》明确提出将碳排放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要求建立健全地方碳考核、行业碳管控、企业碳管理、项目碳评价、产品碳足迹等政策制度和管理机制。一是完善碳排放相关规划制度。合理确定五年规划期碳排放目标,制定碳达峰碳中和有关行动方案,完善碳排放双控相关法规制度。二是建立地方碳排放目标评价考核制度。合理分解碳排放双控指标,建立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制度,推动省市两级建立碳排放预算管理制度。三是探索重点行业领域碳排放预警管控机制。完善重点行业领域碳排放核算机制,常态化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碳排放形势分析监测和预警。四是完善企业节能降碳管理制度。 健全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管理制度,发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绿证交易等市场机制调控作用。五是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碳排放评价。将碳排放评价有关要求纳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对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开展综合评价;制定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六是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制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加强碳足迹背景数据库建设,建立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 强化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建设行动方案。2024年 8月,国家发改委等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强化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5年)》(简称《方案》)提出,2024业企业碳排放核算标准全覆盖。《方案》还提出,2025年,面向企业、项目、产品的三位一体碳排放核算和评价标准体系基本形成,重点行业和产品能耗能效技术指标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建设100家企业和园区碳排放管理标准化试点。为此,《方案》明确了 16项重点任务。其中,在加快企业碳排放核算标准研制方面,《方案》提出,加快推进电力、煤炭、纺织、建材、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标准和技术规范的研究及制修订,制定温室气体审定核查、低碳评价等相关配套技术规范,同时制定面向园区的碳排放核算与评价标准。在加强产品碳足迹碳标识标准建设方面,《方案》提出,发布产品碳足迹量化要求通则国家标准,统一具体产品的碳足迹核算原则、核算方法、数据质量等要求;研究制定产品碳标识认证管理办法,研制碳标识相关国家标准。在加大项目碳减排标准供给方面,《方案》强调,开展能效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余能利用、甲烷减排与利用等典型项目碳减排量核算标准研制工作。条件成熟时,推动将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纳入国家标准体系。此外,《方案》强调,推动碳减排和碳清除技术标准攻关。制定生态碳汇、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碳清除技术标准,尽快出台碳捕集利用与封存量化与核查、相关术语等通用标准。抓紧构建二氧化碳捕集、运输、地质封存全链条标准体系。同时,提高工业领域能耗标准要求。修订提高炼油、工业烧碱等重点行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全面提升能效水平,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储能发展方案。2024年 11月,工信部公开征求对《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稿》)的意见。《意见稿》明确提出,到2027年,我国新型储能制造业实现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新型储能制造业规模和下游需求基本匹配,培育千亿元以上规模的生态主导型企业3至5家。《意见稿》还提出6项实施行动。其中,在新型储能技术创新行动方面,发展多元化新型储能本体技术、突破高效集成和智慧调控技术、攻关生命周期多维度安全技术等。加快锂电池、超级电容器等成熟技术迭代升级;推动钠电池、液流电池等工程化和应用技术攻关;发展压缩空气等长时储能技术。在产业协同发展推进行动方面,支持长三角、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等地聚焦新型储能领域,培育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加大对国内锂、钴、镍等矿产资源的找矿支持力度。在示范应用场景拓展行动方面,推进电源和电网侧储能应用、拓展用户侧储能多元应用。其中,特别提到拓展风光储氢等新能源应用场景,打通绿电—绿氢—绿氨/绿醇产业链。在产业生态体系完善行动方面,提升标准体系支撑水平、强化创新服务平台建设等;在产业转型升级发展行动方面,提高安全生产能力、坚持绿色低碳发展、提升智能制造水平等;在国际发展水平提升行动方面,加快国际合作步伐。 《能源法》发布。2024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发布,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能源法》,能源被定义为通过直接获取或加工、转换而获得的各种有用能资源,包括煤炭、石油、天然气、核能、水能、生物质能、风能、太阳能、地热能、海洋能,以及电力、热力和氢能等。这标志着氢能正式纳入《能源法》的范畴,意味着氢能将作为能源进行管理,而非被视为危险化学品,这将对氢能产业的未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5、财税政策。 支持设备更新等。2024年 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贴息从每年1个百分点提高到每年1.5个百分点,贴息期限2年,贴息总规模200亿元,加力引导金融机构支持经营主体进行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促进形成有效投资和消费。前期,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的通知》(财金〔2024〕54号),中央财政对符合再贷款报销条件的银行贷款给予一定贴息支持,支持经营主体进行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 6、其他产业政策。 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4年 7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应急管理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能源局等9部门联合发布《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到2027年,石化化工产业精细化延伸取得积极进展:在产品供给方面,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攻克一批关键产品,对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在技术攻关方面,突破一批绿色化、安全化、智能化关键技术,能效水平显著提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大幅降低,本质安全水平显著提高;在企业培育方面,培育5家以上创新引领和协同集成能力强的世界一流企业,培育500家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集聚发展方面,创建 20家以上以精细化工为主导、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化工园区,形成大中小企业融通、上下游企业协同的创新发展体系。《实施方案》提出3点措施:一是推进传统产业延链。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延伸,打造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的产品体系,提升产品附加值和竞争力。二是加快关键产品攻关。提升高端聚烯烃、特种橡胶、高性能纤维、高性能膜材料、电子化学品、新型催化剂、高端试剂等领域关键产品供给能力,加强精细化工用重要装备、高端仪器、控制软件等配套保障。三是促进优势产品提质。推动涂料、染料、氟硅有机材料等具有比较优势行业实施“三品”行动,大力发展服务型制造,提供定制化、功能化、专用化、系列化的产品和服务。 《实施方案》设置2个专栏,“产业延链工程”提出石化、煤化工、盐(矿)化工、生物化工产业链延伸重点方向;“产品品质提升工程”提出涂料、染(颜)料、农药、专用化学品、化工新材料等产品品质提升方向,引导行业延伸产业链条、优化产品结构、打造特色优势。 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2024年 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主要目标是:到2030年,重点领域绿色转型取得积极进展,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基本形成,减污降碳协同能力显著增强,主要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支持绿色发展的政策和标准体系更加完善,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到203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基本建立,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广泛形成,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取得显著进展,主要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进入绿色低碳轨道,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重点包括: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加快西北风电光伏、西南水电、海上风电、沿海核电等清洁能源基地建设,积极发展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因地制宜开发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新能源,推进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统筹水电开发和生态保护,推进水风光一体化开发。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保持合理布局和平稳建设节奏。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 25%左右。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加强清洁能源基地、调节性资源和输电通道在规模能力、空学布局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光热发电,提升电力系统安全运行和综合调节能力。建设智能电网,加快微电网、虚拟电厂、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进一步健全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体制机制。到2030年,抽水蓄能装机容量超过 1.2亿千瓦。涉及氢能源方面意见指出,要推进氢能“制能输用”全链条发展;推进交通运输绿色转型;完善加氢(醇)站等基础设施网络绿色转型政策体系,建立健全氢能“制能输用”标准。 原材料工业优化升级行动方案。2024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标准提升引领原材料工业优化升级行动方案(2025—2027年)》。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实施方案(2023—2035年)》等要求,按照“缺标补标、低标提标、优标转标、有标贯标”的思路,加快构建引领原材料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以标准提升引领原材料工业供给高端化、结构合理化、发展绿色化、产业数字化、体系安全化发展,国家制订了该行动方案。该文件为标准化促进产业深度转型和优化升级提供了指引,明确了标准化工作的三大目标、六大任务,为如何充分发挥标准化的支撑、引领作用明确了目标方向和工作重点。 其中,三大目标包括:以数字化转型、绿色低碳、新材料产业壮大为着力点,加快关键急需标准研制;以筑牢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底线为立足点,建设协调统一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推进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协调配套;以需求牵引和标杆带动为切入点,强化标准实施应用,为促进原材料工业优化升级,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制造强国提供有力支撑。 六大任务包括:(一)开展标准体系优化建设。(二)加快数字化转型标准研制。石化化工行业。 重点研制基础共性、关键数据和模型技术、关键应用技术等数字化领域标准,优先制修订炼化、现代煤化工、化肥、轮胎、氯碱、精细化工及化工新材料等细分领域数字化转型诊断评估标准,鼓励制定数据安全标准。(三)推进绿色低碳标准建设。聚焦低碳技术、碳减排、绿色产品等方面,坚持标准引领、有序提升,推动原材料重点行业大规模设备更新,引导传统产业改造提升。重点研制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等行业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核算方法,钢铁、电解铝、水泥、尿素、氢等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等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对实施效果好的团体标准按程序采信为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石化化工行业。重点制修订废弃化学品处置及综合利用,大宗废盐废酸、废旧塑料、废旧轮胎等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生物基材料、绿色制造、节能节水等标准(四)加强新材料产品标准培育。围绕推动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突出应用场景和产业研发紧密结合,同步推进关键标准研制实施。(五)夯实行业标准化安全质量基础。加强基础共性、关键技术、先进工艺、试验方法等基础通用标准研制,鼓励企事业单位开展国家级标准样品和标准物质、计量校准技术规范研发,不断完善原材料工业基础标准群。(六)强化标准实施应用。以用户需求为牵引,持续畅通反馈渠道,加强标准贯标推广和实施应用效果的跟进评估,探索遴选一批标准应用的优秀案例和典型场景。 在该方案发布前,国家先后发布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要推动产业深度转型升级,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也先后印发了《“十四五”工业绿色发意见》《原材料工业“三品”实施方案》《原材料工业数字化转型工作方案(2024—2026年)》《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等。 《江苏省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4-2035年)》发布。2024年 4月,江苏省发改委发布《江苏省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4-2035年)》(苏发改高技发〔2024〕483号)。规划目标为:到2027年,产业创新能力显著提高,绿色低碳氢能制取、储存、运输和应用等各环节核心技术和关键材料研发取得突破,力争建成省级以上氢能创新平台不少于 10个。产业集群初步构建,力争创建3~5家省级氢能产业发展先导区,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氢能产业发展路径。氢能产业规模力争突破 1000亿元。氢能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建成商业加氢站 100座左右。氢能应用示范取得成效,氢燃料电池车辆推广量超过 4000辆,在发电、储能、工业等领域试点示范应用取得突破。力争建设成为国内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到2030年,形成创新能力领先、竞争优势突出的氢能产业体系,建成一批国际一流的创新研发平台,拥有一批国际领先的科创人才,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优势企业。形成安全高效、绿色低碳、低成本的氢能供应体系,可再生能源制氢成为供氢增量主体。形成多元化的氢能应用生态,在交通、能源、工业等领域实现规模化应用,有力支撑我省碳达峰目标实现。力争建设成为政策体系完善、技术自主可控、布局合理有序,国内领先的氢能产业集群。 到2035年,氢能产业发展总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形成具有江苏特色的氢能综合创新应用生态,建成国际有影响力的氢能产业发展高地。氢能在我省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明显提升,成为我省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其他事项 涉及行业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政策环境等对公司当期及未来发展的影响,以及公司应对措施等。 详见本报告-管理层讨论分析-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报告期,公司围绕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稳步推进企业转型升级、产业拓展等发展规划的落实;持续通过采用新技术促进产业提质增效,稳健拓展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着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积极开展技术研发(含中试),为后续发展储备项目。通过各项工作的开展,本公司生产经营保持稳定、持续,发展后劲不断得到积累、提升;为持续提高企业整体的运行质量,提供了较可靠保障。 (一)经营情况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93,002.5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28,454.31万元,下降3.4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2,137.2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20,831.20万元,下降28.55%。 1、毛利减少。报告期,公司实现毛利 109,831.3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33,390.61万元;造成毛利减少的主要原因:产品价格波动等变化。其中,联碱行业产品减少毛利41,259.48万元,化学肥料行业产品减少毛利 8,026.08万元,精细化工行业(主要多元醇)增加毛利 13,877.58万元,其他业务及子公司增加毛利2,017.36万元。 2、税金及附加总体持平。报告期,税金及附加发生额 3,862.7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250.81万元。 3、四项费用总体稳定。报告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发生额 45,681.1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6,183.34万元。其中:销售费用增加 816.49万元;管理费用减少 4,335.03万元,主要原因,员工持股计划涉及股份支付上年发生额4,021.40万元,报告期发生额1,005.35万元;财务费用减少 1,413.55万元,主要原因,银行贷款额度下降,利息支出减少所致;研发费用减少1,251.25万元,主要原因,上年度研发中试发生额较大。 4、投资收益增加。报告期,投资收益发生额 7,113.5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996.68万元;主要构成为: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3,045.02万元,理财等实现收益1,842.11万元,处置所持股票等实现收益1,787.22万元。 5、其他收益减少。报告期,其他收益发生额 1,095.8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326.09万元;主要原因,政府奖励、补助减少所致。 6、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减少。报告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发生额 1,565.3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85.63万元;主要原因,公司所持东华能源、苏盐井神股票市值波动影响等。 7、资产减值损失增加。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发生额 1,533.1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97.46万元。主要原因,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影响所致。 (二)发展规划落实情况 1、年产 30万吨多元醇及配套设施项目。该项目正在建设中;预计2025年三季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2021年4月22日,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敬请参阅2021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关于投资建设年产30万吨多元醇及配套设施项目的公告》(2021-023号)。 2、氨合成生产装置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本项目为氨合成生产装置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合成气的压缩、合成、冷冻等。新建一套氨合成装置,替换原有氨合成装置。目前,项目正在建设中,预计2025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2023年4月26日,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本公司投资建设氨合成生产装置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通过采用新技术,达到节能降耗,提质增效的目标。详细情况,敬请参阅2023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关于投资建设氨合成生产装置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的公告》(2023-010号)。 3、尿素装置节能降碳技术改造与中央控制室改建及配套设施项目。本项目为尿素装置节能降碳技术改造与中央控制室改建及配套设施项目,项目建设内容包括:CO2压缩(含脱硫、脱氢)、尿素主框架、配电房;造粒塔、包装、公用工程等辅助设施利旧,配套建设220kv变电所1座和线路改造;1座中央控制室改建及配套设施(含厂区范围内其他产业、产品生产控制使用)。目前,尿素装置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已取得立项备案通知书,正在做项目设计,能评、环评等前置审批工作;220kv变电所 1座和线路改造,预计2025年三季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中央控制室改建及配套设施,预计2025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2024年4月2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尿素装置节能降碳技术改造与中央控制室改建及配套设施项目的议案》。详细情况,敬请参阅2024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关于投资建设尿素装置节能降碳技术改造与中央控制室改建及配套设施项目的公告》。 4、氢能源产业拓展。本公司氢能源产业拓展依托子公司—苏州市华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华昌能源自2018年成立以来,产业拓展重点为氢燃料电池电堆、发动机及燃料电池测试系统,同时构建氢能源产业化平台及生态圈。通过关键技术的自主研发,系统部件国产化替代及产品示范应用及产业生态圈建设等,促进研发产品的商业化应用推广。具体包括: (1)以股权投资等形式为基础,构建产业生态圈。自2018年开始,华昌化工依托华昌能源着力建设氢能产业化平台。通过股权投资、签订合作协议等形式,构建了较完整的产业生态圈,为落实氢能产业化打下了坚实基础。具体包括: 一是与电子科技大学合作,成立氢能研究院;同时引入电子科技大学研发团队,合资成立苏州市华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专业从事氢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氢燃料电池电堆系统及发动机、测试设备、能源系统集成等产品开发及产业化。 二是与南京大学合作,成立联合实验室;同时引入南京大学研发团队,合资成立江苏介观催化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专业从事氢燃料电池核心材料--低铂催化剂及核心产品——膜电极的开发及产业化,期望实现进口替代。 三是与苏州金龙、徐工集团、安徽合力等签订合作协议,合作开发、生产、推广氢燃料电池公交车、重卡、牵引车辆等交通运输装备。 四是与张家港港城汽车运输集团合作,通过股权投资成立张家港运昌绿色物流有限公司,专业从事氢能重卡运营、应用场景开拓及数字化智能运营平台搭建。 五是与中外运、张家港港务集团、港城汽运合作,实施应用场景示范运营、推广应用氢能公交车及重卡等。 (2)以产业价值链为基础,构建较完整的产品、服务体系。通过近几年产业化平台生态圈建设,围绕氢能源产业价值链,目前已构建较完整的产品、服务体系。具体包括: 一是制氢加氢。华昌化工在原有制氢的基础上,已建成并投运 500kg/d、35Mpa加氢站一座、用于自用示范运营车辆的氢气充装;已建成并投运 4t/d的氢气充装站一座、氢气品质符合燃料电池使用标准,以 25元/kg的价格外供,作为产业配套、全力支持示范运营;后续根据氢能源市场的发展平稳、有序地增加产能。目前,正在配套港务集团进行码头加氢站筹建、共同建设绿色零碳码头。 二是氢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由华昌能源开发、生产(或委外)双极板、膜电极、测试设备,由江苏介观催化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开发核心材料--低铂催化剂。 三是氢燃料电池电堆及发动机。由华昌能源使用自产核心零部件(或委外加工),同时外购其他零部件,生产氢燃料电池电堆、氢燃料电池发动机。 四是氢能源测试设备应用。华昌能源具备完善的测试设备研发生产能力来满足燃料电池产品的性能检测与评价需求,解决燃料电池研发过程中的设计、验证及迭代优化问题。华昌能源主持执行的国家级重点攻关项目《百千瓦级燃料电池电堆及辅助部件测试技术开发及样机工程化应用》已于2022年 11月顺利结题。华昌能源建设有苏州地区设施及测试能力完备的氢燃料电池电堆及发动机系统测试中心,共配备 15个测试台,可满足不同功率燃料电池电堆、系统及 BOP部件的测试(测试范围)。 此外华昌能源设计生产的百千瓦级电堆及系统测试设备已实现销售。 五是实现氢能源交运装备示范应用,进入商业推广阶段。通过联营企业张家港运昌绿色物流有限公司等,完成103辆交运装备示范应用投放;其中,公交车辆38辆,重卡60辆,牵引车辆5辆。 另外,华昌能源根据企业发展需要,积极推进矾液流(储能)电池(电堆)技术立项研发,希望在储能领域进行布局、拓展。报告期,公司依托华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针对储能市场需求,正在开发全钒液流电池核心部件电堆及大功率储能系统。主要的工作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在电堆设计方面,开展了电堆嵌入式极板与电极结构的设计,解决了电堆流场分配一致性、旁路电流抑制及高可靠密封装配等关键技术与工艺问题,设计开发出第一代电堆单元;开展了多堆串并联架构的流体、物料及电路仿真研究。 二是在系统开发方面,完成了小型钒电池储能系统的样机开发,形成了百千瓦/兆瓦级大功率储能系统设计与控制方案。 三是在系统长期运行可靠性方面,构建了准确的离/在线 SOC估计模型,实现 SOC的准确估计,有效利用电解液的最大容量;开展了电解液容量衰退预测研究,优化系统运行参数,延长系统的维护周期。 后续工作计划将持续优化电堆与系统集成技术,提升电堆的充放电效率与长时运行可靠性,降低批量生产成本;针对新能源配套、离网电站、电网调峰等各种储能市场需求,开展不同功率/容量的储能系统设计并进行示范运行。 5、技术研发与技术引进。持续落实利用新技术是本公司既定的发展方向,一方面通过技术引进,提高项目或现有装备的运营水平;另一方面通过研发、中试为后续发展储备项目。2024年度,本公司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引进了荷兰斯塔米卡邦公司的尿素生产工艺技术;引进了瑞士卡萨利有限公司的合成氨项目软件(生产操作控制);引进了陶氏全球技术有限公司与庄信万丰戴维工艺技术有限公司的低压羰基合成技术。2024年度,本公司技术研发的成果及进展包括:一是公司依托联营企业--苏州华昌道特化学技术研发有限公司,围绕加氢、氧化等工艺技术、进行化学单体的验证和开发。如本次公告拟建设的1000吨/年异辛酸项目,即为研发中试成果;该项成果通过了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组织的科技成果评价。二是与南京大学合作,在本公司后续拟发展领域,进行催化方法以及分离和纯化工艺方面进行研发。三是与青岛科技大学合作,在高分子产品及技术领域进行研发。 2、收入与成本 (1) 营业收入构成 项目2024年 2023年 同比增减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营业收入合计 7,930,025,072.85 100% 8,214,568,161.97 100% -3.46%分行业联碱行业 1,388,860,962.10 17.51% 1,814,823,512.23 22.09% -23.47%化学肥料行业 2,555,441,140.56 32.22% 2,682,314,974.52 32.65% -4.73%精细化工行业 3,271,429,617.97 41.25% 2,956,795,275.41 35.99% 10.64%其他 714,293,352.22 9.01% 760,634,399.81 9.26% -6.09%分产品纯碱 1,163,029,258.47 14.67% 1,503,904,333.98 18.31% -22.67%肥料系列产品 2,781,272,844.19 35.07% 2,993,234,152.77 36.44% -7.08%精甲醇 90,337,334.38 1.14% 100,828,254.99 1.23% -10.40%多元醇 3,181,092,283.59 40.11% 2,855,967,020.42 34.77% 11.38%其他 714,293,352.22 9.01% 760,634,399.81 9.26% -6.09%分地区内销 7,277,164,795.12 91.77% 7,632,742,851.11 92.92% -4.66%外销 652,860,277.73 8.23% 581,825,310.86 7.08% 12.21%分销售模式 (2)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上述产品生产量远大于销售量的主要原因:公司产品间存在产业链上下游关系,前道产品既可直接销售又可用于后道 (3)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行业分类 项目 单位2024年2023年 同比增减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分类 (6)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本年度注销子公司江苏华昌新材料技术研究有限公司、二级子公司华昌智典新材料(上海)有限公司,2025年度 起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7)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前五大客户与公司无关联关系。报告期,公司未发现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关联方在前五大客户中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公司不存在对某一客户过度依赖的 情形。上述第一名、第五名供应商为煤炭供应商,报告期供给保障稳定,有其他可选择渠道;第二名为丙烯供应商,与公司处在同一化工园区;第三名供应商为电力公司;第四名供应商为磷肥供应商。公司前五大供应商与公司无关联关系。报告期,公司未发现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关联方在前五大供应商中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公司不存在对某一供应商过度依赖的情形。 3、费用 4、研发投入 □适用 不适用 5、现金流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发生额 38,027.41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44,936.77万元。主要原因包括: 由于产品价格波动及下降、销售额减少、经营业绩下降,应收应付往来款金额变化,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影响等原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差额,净减少 36,214.92万元;由于经营业绩波动,各项税费跨期缴纳及预缴纳时间差异的影响,支付的各项税费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1,107.73万元。根据证监会会计部《2017年会计监管协调会—具体会计问题监管口径》(2017年12月)--承兑汇票或信用证保证金在现金流量表中的列报问题:承兑汇票或信用证的保证金在票据到期日前处于冻结状态,不能作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在现金流量表中应根据其用途进行相应的列报。对于以票据支付货款、工程款等交易并未涉及现金的流入流出,不应在现金流量表中模拟现金流进行列报。上述事项对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产生影响。公司本年度用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共计 261,044.93万元,支付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长期资产)采购款 35,078.24万元。对应扣减“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 296,123.17万元、“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261,044.93万元、“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项目35,078.24万元。上年度用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共计 308,094.06万元,支付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长期资产)采购款26,061.06万元。对应扣减“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334,155.13万元、“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308,094.06万元、“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项目26,061.06万元。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发生额 14,728.82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 14,521.94万元。主要原因为:报告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4,769.40万元;年度理财等投资收回、支付差额净增加额(投资收回 33,694.50万元),上年度理财等投资收回、支 付差额净增加额(投资收回17,088.64万元);即投资净收回与上年投资净收回相比,增加 16,605.87万元(尾数四舍五入)。收到政府设备更新贴息贷款,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2,422.00万元。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发生额-57,547.31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 1,533.89万元。主要原因为:报告期,银行贷款等净减少 27,775.12万元,与上年相比(上年银行贷款 等净减少额 24,687.59万元),银行贷款偿还增加 3,087.53万元。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770.51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027.41万元,本年度净利润 52,137.21万元。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为:由于经营业绩波动,各项税费跨期缴纳及预缴纳时间差异的影响,支付的各项税费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1,107.73万元。 五、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3,045.02万元,理财等实现收益1,842.11万元,处置所持股票等实现收益1,787.22万元 近年来,本公司投资收益相对稳定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5,653,798.50 2.31% 主要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所持苏盐井神、东华能源股票)市价波动所致资产减值 -15,331,533.94 -2.26%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所致营业外收入 4,732,946.67 0.70%营业外支出 12,293,921.50 1.81% 主要为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所致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短期借款 85,014,972.35 1.09% 282,983,427.95 3.40% -2.31% 合同负债 305,264,643.05 3.92% 317,337,005.78 3.81% 0.11%长期借款 0.00% 16,018,027.78 0.19% -0.19%境外资产占比较高□适用 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上述投资额为报告期实际支付的投资款项,含已完工固定资产购建尾款、保证金等。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重大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十三、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 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十四、“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