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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铂股份(003038)经营总结 | 截止日期 | 2025-06-30 | 信息来源 | 2025年中期报告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营业收入构成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 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的具 体内容 形成原因 资产规模 所在地 运营模式 保障资产安全性的控制措施 收益状况 境外资产占公司净资产的比重 是否存在重大减值风险鑫鉑(香港)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8,997.96万元 中国香港 控股型公司 有效的内控措施 -50.77万元 2.98% 否ALUMDUNIASDN.BHD. 投资设立 29,457.01万元 马来西亚 控股型公司 有效的内控措施 34.01万元 9.75% 否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 目2025年6月30日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受限类型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1,743,618,025.02 1,743,618,025.02 保证金 开立票据等应收账款 11,229,804.77 11,117,506.72 质押 保理应收款项融资 115,217,425.26 115,217,425.26 质押 开立票据等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246,014,630.12 246,014,630.12 保证金 开立票据等固定资产 988,343,341.99 877,046,383.39 抵押、无产权证 抵押、尚未办妥产权证无形资产 118,941,743.74 110,987,257.46 抵押 抵押投资性房地产 3,760,324.82 1,713,776.32 抵押 抵押其他非流动资产 21,367,448.18 21,367,448.18 保证金 开立票据等合计 3,248,492,743.90 3,127,082,452.47 — —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报告期内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适用 □不适用则,以及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报告期内公司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 号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执行。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未发生变化。报告期实际损益情况的说明 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公司主要原材料铝棒,由铝锭价和加工费构成,铝锭的价格及走势变化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影响深远。为了更好地满足客户点价的需求,本期开始根据客户订单需求、库存与原材料采购需求,通过铝期货及衍生品对原材料铝棒进行套保。实际操作中,根据客户月初下单的订单量,结合对应的铝棒采购需求,在期货市场进行建仓,客户点价时点确定铝锭价同时确认销售价格,公司平仓期货及衍生品合约结转平仓损益。公司严格控制期货及衍生品量与客户采购量和原材料铝棒采购相匹配,但期货及衍生品合约与现货采购难以一一对应合并计算损益,期货及衍生品业务本期亏损 1,065,050.00元。套期保值效果的说明 公司开展的套期保值期货现货盈亏互抵,未出现意外风险,达到了套保目的。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1、资金风险,交易保证金逐日结算制度可能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的资金流动性风险,公司可能面临或出现未能及时补足交易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造成实际损失的风险。2、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可能会给公司造成损失。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内市场价格或产品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分析应披露具体使用的方法及相关假设与参数的设定 不适用涉诉情况(如适用) 不适用衍生品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2025年05月19日2) 报告期内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1) 报告 期内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 累计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 累计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比 例 尚未使用 募集资金 总额 尚未使用募集 资金用途及去 向 闲置 两年 以上 募集 资金 金额 2021年 首次公 开发行2021年02月10日 48,110.88 42,383.61 38,584.34 91.04% 3,835.43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2年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022年06月16日 78,000 76,890.91 74,408.85 96.77% 2,591.98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3年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024年01月18日 88,000 86,925.75 4,360.89 68,971.12 78.31% 5,726.61 1,226.61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4,500.00万元用于现金管理。合计 -- -- 214,110.88 206,200.27 4,360.89 181,964.31 88.25% 12,154.02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及安徽鑫铂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38,584.34万元(含鑫铂科技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3,148.91万元),支付发行费用 5,727.27万元(含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147.47万元),银行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 36.15万元,募集资金账户注销时结转至一般账户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3,835.43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销户。 (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及安徽鑫铂光伏材料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74,408.85万元(含鑫铂光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4,382.85万元),支付发行费用 1,109.08万元(含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44.58万元),银行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 109.92万元。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已部分销户。 (3)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及安徽鑫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68,971.11万元(含鑫铂环保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7,572.11万元),支付发行费用 922.64万元,银行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 420.36万元。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 (2)/(1) 项目 达到 预定 可使 用状 态日 期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截止报告 期末累计 实现的效 益 是 否 达 到 预 计 效 益 项 目 可 行 性 是 否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首次公 开发行2021年02月10日 年产7万吨新型轨道交通及光伏新能源铝型材项目 生产建设 否 37,383.60 37,383.60 33,890.39 90.66%2021年12月01日 2,088.34 40,475.16 是 否首次公开发行2021年02月10日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1年5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公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且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截至账户注销日前,公司已归还 5,000.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 (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44,274,309.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前期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鉴证并出具容诚专字[2022]230Z2111号专项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置换意见。详见《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 (3)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76,227,730.09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前期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鉴证并出具容诚专字[2024]230Z0140号专项报告。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置换意见。详见《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1年5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公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且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归还 5,000.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 (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2022年12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公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且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前,公司已归还 5,000.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 (3)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024年10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3,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公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且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 12,8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适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全部结余募集资金(包含尚未支付的尾款、质保金以及结余的累计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相关的所有专户结余金额 3,835.4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鉴于公司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完成,根据公司经营需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将其募集资金专户全部注销,并已于2022年1月22日对注销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全部结余募集资金(包含尚未支付的尾款、质保金以及结余的累计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相关的所有专户结余金额 2,591.9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鉴于公司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完成,根据公司经营需要,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部分已注销。 (3)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金用途及去向 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 5,726.61万元,其中 1,226.61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4,500.00万元购买结构性存款尚未到期。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2024年5月10日企业在募集资金置换中发生错误,多置换资金 4,538,732.93元,2024年5月21日公司将多置换资金及对应的利息,返还至招商银行募集资金账户。除以上事项外,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与奇瑞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必达新能源汽车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签署《安徽必达新能源汽车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 根据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约定,公司拟以现金 2,388万元收购奇瑞新能源持有的安徽必达 40%股权(对应 1,200万元注册资本);并对安徽必达进行增资,安徽必达的注册资本由 3,000万元增加至 4,5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全部由公司以 2,985万元货币认购,其中 1,500万元计入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剩余 1,485万元计入安徽必达资本公积。本次公司合计出资 5,373.00万元人民币。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安徽必达 60%股权,奇瑞新能源持有安徽必达40%股权。2025年4月29日,安徽必达新能源汽车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已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芜湖市弋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2、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鑫铂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与重庆战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鑫铂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投资协议》,该项目计划总投资额约 5,000万元。2025年5月9日,本次投资项目已完成公司设立和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重庆市渝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公司名称:重庆鑫铂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 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十二、“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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