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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康科技(001237)经营总结 | | 截止日期 | 2026-05-19 | | 信息来源 | 2026年05月19日招股书 | | 经营情况 | (二)关于该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的核查 该公司本次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2025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财务状况稳定,主要经营状况正常,主要原材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于2025年6月4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本次公开发行完成之日前各年度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及发行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全部由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依其所持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四)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和未来三年分红规划 公司于2025年6月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首次公开该公司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宁波惠康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的议案》和《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公司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未来三年分红规划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之“三、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相关规定”及“五、上市后三年内现金分红等利润分配计划”相关内容。 上述重大事项提示并不能涵盖公司全部的风险及其他重要事项,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 二、该公司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一)该公司基本情况 该公司名称 宁波惠康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9月21日注册资本 11,126.3572万元 法定代表人 陈越鹏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前湾新区滨海四路 55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前湾新区滨海四路 55号控股股东 惠康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陈越鹏行业分类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 在其他交易场所(申请)挂牌或上市的情况 曾于2018年 9月在宁波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并于2023年 3月终止挂牌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保荐人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律师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联席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机构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机构 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该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 财通创新(CS)、德清数智、杭州数智、常山柚富分别持有该公司 2.23%、1.82%、办人员之间存在的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0.91%、0.45%股权。德清数智、杭州数智、常山柚富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和私募基金管理人均为浙江财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浙江财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和财通创新(CS)均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本次发行其他有关机构 股票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收款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机构 验资机构及验资复核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三、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数 37,087,858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25%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 37,087,858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25%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 本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不适用发行后总股本 148,351,430股每股发行价格 53.26元/股发行市盈率 21.04倍(每股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照2025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12.68元(按经审计的截至2025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收益 3.38元(按2025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21.69元(按照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收益 2.53元(按2025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市净率 2.46倍(按照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预测净利润(如有) 不适用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证券账户的中国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机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需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募集资金总额 197,529.9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 180,610.78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前湾二号制冷设备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制冷设备生产基地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泰国制冷设备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发行费用概算 1、保荐及承销费用:13,018.34万元,参考市场承销费率平均水平,经友好协商确定; 2、审计及验资费用:2,225.00万元;依据服务的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工时及参与提供服务的各级别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3、律师费用:1,071.70万元;参考市场律师费用平均水平,考虑服务的工作要求、工作量、工作时长等因素,经友好协商确定;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541.98万元; 5、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62.13万元。 注:(1)以上发行费用均不含增值税;(2)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如存在微小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3)相较于招股意向书,根据发行情况将印花税纳入了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税基为募集资金净额,税率为高级管理人员、员工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如有) 不适用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如有) 不适用拟公开发售股份股东名称、持股数量及拟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如有) 不适用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刊登询价公告日期2026年4月30日 初步询价日期2026年5月8日刊登发行公告日期2026年5月12日申购日期2026年5月13日缴款日期2026年5月15日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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