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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频三(300647)经营总结 | 截止日期 | 2023-06-30 | 信息来源 | 2023年中期报告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所致。 营业成本 344,493,474.77 433,915,087.69 -20.61% 报告期无重大变化。 销售费用 19,856,049.48 28,196,610.75 -29.58% 报告期无重大变化。 管理费用 41,101,868.71 51,196,518.64 -19.72% 报告期无重大变化。 财务费用 19,883,606.20 7,938,913.42 150.46%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融资性借款费用增加所致。所得税费用 -16,141,100.40 4,047,187.71 -498.82% 主要系报告期内利润总额同比减少,相应计提所得税费用减少所致。研发投入 19,819,815.64 23,173,787.29 -14.47% 报告期无重大变化。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806,186.92 -23,286,165.97 27.83% 报告期无重大变化。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5,357,576.87 237,356,717.76 -186.52% 主要系报告期内购建资产增加及上年同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综合影响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6,967,883.82 40,358,220.47 710.16% 主要系报告期内取得较大金额融资性借款所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5,074,388.12 255,626,877.09 -58.90% 主要系报告期内购建资产增加、取得较大金额融资性借款及上年同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综合影响所致。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适用 不适用注:由于产品结构调整,散热产品向中高端散热产品转变,LED照明灯具逐步转向生产大功率照明灯具为主。为更合理地体现公司实际产能情况,将散热产品年产能调整至 750万套,LED照明灯具年产能调整至 250万套。公司以 LED显示屏换取广告权益□是 否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锂离子电池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处置联营企业所致。 否 资产减值 625,724.54 -0.75% 主要系报告期内转回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所致。 否营业外收入 114,524.45 -0.14% 主要系报告期内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无关的收益所致。 否营业外支出 116,098.81 -0.14% 主要系报告期内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无关的支出所致。 否信用减值损失 10,038,190.79 -12.03% 主要系报告期内单项计提坏账准备转回所致。 否其他收益 3,567,348.85 -4.27% 主要系报告期内发生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所致。 否资产处置收益 -273,667.90 0.33% 主要系报告期内处置资产所致。 否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一年内到期的 的长期借款重 分类所致。 赁款所致。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变动主要系公司持有的较高信用银行承兑汇票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参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59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相关内容。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70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3,816,143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29,999,906.74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5,754,716.9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24,245,189.77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16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环验字(2021)1100013号《验资报告》验证。 2、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87 号)同意,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702,26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9,999,994.81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4,929,245.2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5,070,749.53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6月2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审亚太验字(2022)000039号《验资报告》验证。 3、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 议。 4、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6,065.13万元,其中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36,918.14万元,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9,146.99万元,合计尚未使用募集资金 26,872.03万元(含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累计利息收入)。 5、如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1)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截止报 告期末 累计实 现的效 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5G散热 工业园建设 资金项目 否 18,000 18,000 0 18,012. 3、锂电池正 极关键材料 生产基地建 设一期子项 目 否 19,507. 07 19,507. 07 4,080.8 2 9,146.9 9 46.89%2024年12月31日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79,507.07 71,931.59 15,770.16 46,065.13 -- -- -- --超募资金投向不适用合计 -- 79,507.07 71,931.59 15,770.16 46,065.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议案》,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同意公司调整“锂电池正极关键材料生产基地建设一期子项目”的实施进度调整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及原因为:根据《锂电池正极关键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投资协议书》约定,本次项目用地、厂房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由红河州政府负责,由于政府用地手续批复缓慢,政府代建工作启动时间较晚,厂房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进度较慢;同时受宏观因素、社会经济因素等综合影响,项目厂房建设、人员往来、设备运输及安装进度等受到制约,项目厂房及相关配套设施未如期交付,整体项目建设进度不及预期。为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更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要求,有效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质量,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风险,所以调整了实施进度。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2023年6月14日、2023年6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变化,结合业务实际开展情况、整体的业务布局及战略规划,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经公司慎重讨论,同意终止实施“5G散热工业园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因此,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2021年5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2,800.31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1)1100105号)。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2022年5月5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2023年5月4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2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个月。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适用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结余资金 12.75万元(系产生的利息,已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 本报告期 实现的效 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变更后的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 5G散热 工业园建 况说明(分具体项目)2023年6月14日、2023年6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变化,结合业务实际开展情况、整体的业务布局及战略规划,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经公司慎重讨论,同意终止实施“5G散热工业园建设项目”并将募投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的投资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深圳市超频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新设 当期对公司业绩无重大影响。 惠州市超频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新设 当期对公司业绩无重大影响。 深圳市泰跃盛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新设 当期对公司业绩无重大影响。深圳市超频三启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注销 当期对公司业绩无重大影响。深圳市超频三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注销 当期对公司业绩无重大影响。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1、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炯达能源成立于2011年5月31日,注册地在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保亿中心 2幢 2603-2604室,注册资本 为 3,000万元,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商品销售、合同能源管理。2023年上半年实现收入 2,589.55万元,实现净利润为 1,211.36万元。 2、惠州市超频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惠州超频三成立于2012年11月20日,注册地在惠州市仲恺高新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兴平西路 3号,注册资本为 7,000万元,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散热器、LED灯具生产。2023年上半年实现收入 10,916.81万元,实现净利润为-344.26万元。 3、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 圣比和成立于2001年10月8日,注册地在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八号洞灯泡厂内,注册资本为 10,870万元,系公司 的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为锂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23年上半年实现收入 18,996.38万元,实现净利润-6,654.1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595.27万元。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为深圳市泰跃盛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参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2023年05月19日 全景网网上路演互动平台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其他 投资者 公司2022年度业绩情况 巨潮资讯网,《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 2023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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