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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集集团(000039)经营总结 | | 截止日期 | 2025-12-31 | | 信息来源 | 2025年年度报告 | | 经营情况 | 第四章 董事会报告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业务概要 本集团是全球领先的物流及能源行业设备及解决方案供应商,产业集群主要涵盖物流领域及能源行业领域。在物流领域,本集团仍然坚持以集装箱制造业务为核心,孵化出道路运输车辆业务、空港与物流装备/消防与救援设备业务,辅之以物流服务业务及循环载具业务提供物流专业领域的产品及服务;在能源行业领域,本集团主要从能源/化工/液态食品装备业务、海洋工程业务方面开展;同时,本集团也在不断开发新兴产业并拥有服务本集团自身的金融及资产管理业务。致力于为物流和能源行业提供高品质与可信赖的装备和服务,为股东和员工提供良好回报,为社会创造可持续价值。 根据行业权威分析机构德路里(Drewry)最新发布的《2025/26 年集装箱设备普查与租赁市场年报》,本集团的标准干货集装箱、冷藏箱、特种集装箱产量保持全球第一;根据国际罐式集装箱协会《2024年全球罐式集装箱市场规模调查》,本集团的罐式集装箱的产量保持全球第一;根据《Global Trailer》发布的2025年全球半挂车制造商按产量的排名,中集车辆蝉联全球第一;本集团子公司中集天达为全球登机桥主要供货商之一;本集团亦是中国高端海洋工程装备企业之一。本集团持续巩固全球化布局战略,目前研发中心及制造基地分布在全球近 20 多个国家和地区,海外实体企业超过 30 家,以欧洲、北美等地区为主。得益于不断夯实的全球营运平台基础,本集团能够通过捕捉各区域客户需求、平抑单一地区的风险波动,实现稳健有质发展。报告期内,本集团国内营业收入占比约 52.38%,国外营业收入占比约 47.62%,维持较好的市场格局。 二、报告期主营业务回顾 1、概述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1,566.11亿元(去年同期:人民币 1,776.64亿元),同比下降11.8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及其他权益持有者的净利润人民币2.21亿元(去年同期:人民币29.72亿元),同比下降92.57%;实现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0.03元(去年同期:人民币0.53元),同比下降94.34%。 报告期内,本集团主要经营模式没有重大变化。报告期内,占本集团营业收入 10%以上的产品和业务为集装箱制造业务,道路运输车辆业务,能源、化工及液态食品装备业务、海洋工程业务和物流服务业务。 2、主要业务板块的经营回顾 本集团通过业务拓展及技术开发,已形成一个专注于物流及能源行业的关键装备及解决方案的产业集群。 (一)在物流领域: 依然坚持以集装箱制造业务为核心本集团的集装箱制造业务自1996年起产销量全球领先,作为全球集装箱行业领导者,生产基地覆盖中国沿海和内陆各大重要港口,可生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全系列集装箱产品,主要产品包括标准干货箱、标准冷藏箱和特种箱。其中,特种箱主要包括 53 尺箱、折叠箱、铁路箱、开顶箱、储能箱等产品。目前集装箱制造业务主要经营主体为中集集装箱(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中集集装箱(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报告期内,本集团集装箱制造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430.09亿元(去年同期:人民币622.05亿元),同比下降30.86%,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8.82亿元(去年同期:人民币40.88亿元),同比下降53.97%,主要原因为标准干箱毛利率受竞争加剧及汇率影响等有所下跌。报告期内,虽然美国关税政策持续扰动,地缘政治冲突也带来供应链负面因素,但全球商品贸易再次证明供应链韧性,区域内贸易、亚欧、新兴市场航线正在成为增量主力。克拉克森(CLARKSONS)2025年 12月的报告显示2025年全球集装箱贸易量同比增长4.0%至 2.22亿 TEU。此外,红海绕行、港口拥堵、航运环保要求及贸易路径复杂化等因素,降低了集运效率,从底层进一步推升干箱与冷箱的实际需求,全球集装箱保有量进入全新的结构性阶段。综上,2025年集装箱新箱整体需求仍保持较好水平,高于过去十年均值。但受2024年标准干货集装箱高基数效应影响,报告期内本集团集装箱制造业务产销量同比有所回落,符合行业整体预期。其中干货集装箱累计销量 222.49万 TEU(去年同期:343.36万TEU),同比下滑约 35.2%;受益于行业需求攀升,冷藏箱累计销量 20.82万 TEU(去年同期:13.86万TEU),同比增长约 50.2%,持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以道路运输车辆业务为延伸本集团道路运输车辆业务的经营主体——中集车辆,主要从事全球半挂车的设计、生产、流通、跨洋制造、销售和生产性服务;为燃油/新能源重卡底盘提供专业的上装设计、制造以及售后服务,协助有紧密合作关系的头部新能源重卡生产企业,完成重型新能源专用车的价值链闭环;以及纯电动头挂列车的设计、制造,并提供销售服务。截至本报告期末,本集团持股中集车辆比例约为61.13%。报告期内,中集车辆实现收入人民币201.78亿元(去年同期:人民币209.98亿元),同比下降3.91%;实现净利润人民币9.27亿元(去年同期:人民币10.81亿元),同比下降14.29%。 (1)全球半挂车业务:报告期内,中集车辆在全球销售各类半挂车112,159辆(去年同期:101,735辆 ),同比增长10.25%,全球半挂车业务实现收入人民币143.72亿元(去年同期:人民币149.52亿元)。国内市场方面,中集车辆通过星链计划重塑组织运营模式,推动业务转型升级,构建了半挂车和液罐车的新质生产力及新质营销力,中国半挂车业务销量同比增长15.00%,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4.65%,毛利率同比提升3.3%。海外市场方面,全球南方市场业务实现高质量增长,报告期内实现营收规模达30.9亿元,同比增长17.7%,销量同比大幅提升29.1%,毛利率同比提升1.3个百分点;欧洲半挂车业务整体呈现“销量持平、营收增长、盈利承压”态势,SDC持续稳居英国市场领先地位;北美半挂车业务受北美货运市场深度衰退、行业库存高企、客户采购需求收缩等多重利空叠加冲击,整体经营业绩承压显著,量、收、利同步下滑,期待2026年美国半挂车需求在年中逐步复苏。 (2)DTB上装产品:2025年,中国重卡市场在能源结构转型的驱动下呈现深刻变革,中集车辆DTB业务销量和营收稳健增长,为燃油/新能源重卡底盘提供各类专业上装产品总计28,570台,整体收入达人民币31.84亿元(去年同期:人民币30.33亿元),同比增长4.97%,核心产品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报告期内,中集车辆推进DTB生产组织的结构性变革,经营利润同比大幅提升;同时持续积极扩展新能源产品的研与销力度,深化与主机厂全价值链合作,新能源重卡配套DTB产品销量显著增长,EV-DTB渣土车、搅拌车产品增速均超100%。 此外,报告期内,中集车辆 EV-RT头挂列车业务全球首发 EV-RT生态圈,完成了全球首个工程型电动挂车平台及原型车的研发,提出了行业首创的 “3×3 TCO”价值循环理念、构建长期竞争优势。 以空港与物流装备、消防与救援设备业务为扩展 本集团通过子公司中集天达经营空港与物流装备、消防与救援设备业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所持股权比例约为 65.66%。空港与物流装备业务主要包括旅客登机桥、机场地面支持设备、机场行李处理系统、物流处理系统及智能仓储系统。消防与救援设备业务主要涵盖各类消防车为主的综合性消防救援移动装备,另外还包括各类消防泵炮、消防车辆智能控制及管理系统和各类灭火系统等其他消防救援装备及服务。中集天达本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76.19亿元(去年同期:人民币71.93亿元),同比增长5.92%;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64亿元(去年同期:人民币2.65亿元),同比减少 0.29%。 (1)空港与物流装备业务:得益于智能登机桥、自动化物流仓储系统等优质订单释放结转,本期营收和利润呈现稳健增长。报告期内,除交付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土耳其安塔利亚机场及兰州机场等智能登机桥项目,中集天达亦成功推出自主研发的创新装配式固定桥,凭借核心优势获市场高度认可,2025年成功中标南宁机场二期、杭州机场 T2和 T4连廊两大重点项目。同时,整合海外品牌与中国制造优势,完成 3.5-35 吨平台车全系列国产化转型,中标并交付深圳机场电动平台车项目,实现市场重大突破。物流装备业务方面,报告期内竣工交付国内化工行业石化炼化项目一体化项目配套自动化立体仓库,助力客户运营全面升级。 (2)消防与救援设备业务:海外齐格勒经营状况持续改善,然而受国内消防行业竞争激烈等因素的影响,国内消防利润受到一定制约。但中集天达依托齐格勒品牌进行全球布局,通过中欧供应链协同优化,推动国内消防子公司积极拓展海外市场,实现国产制造的海外突围。技术研发层面,承接科技部 “十四五” 课题、应急管理部重点科技计划等国家级、省部级专项研究,重点布局智慧消防与无人消防车前沿领域,深化产学研协同,加速核心技术成果转化。 以物流服务业务为依托 2025年,本集团物流服务业务经营主体——中集世联达,致力于“成为高质量的、受人尊敬的国际综合物流服务商”。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中集世联达股权比例约为 62.70%。中集世联达依托全球化网络布局,以“客户+产品”为核心引擎,以“国际化+数智化”为两大抓手,持续探索为客户提供稳定、高效、低碳、可视化的物流服务,并针对特定客户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物流解决方案。 报告期内,中集世联达在全球物流业权威杂志《Transport Topics》2025年全球海运货代 50 强榜中位列TOP14,在中国企业中排名第五;在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发布的“货代物流企业综合榜”中连续 3年位列前五。 报告期内,本集团物流服务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67.93亿元(去年同期:人民币313.89亿元),同比下降14.64%;净利润为人民币3.64亿元(去年同期:人民币4.37亿元),同比下降16.65%。报告期内,受关税博弈、地缘冲突、航线重构等多重因素影响,集运运量虽总量增长但分航线走势分化,运价整体承压,波动下降,中集世联达业绩走势整体符合行业趋势变化。 报告期内,中集世联达主动调整业务架构,整合业务资源,形成“3+N”的新业务架构,包括设置海运、港口物流、行业物流三大业务群作为基核业务以及以空运、陆运为主的 N 项蓄势业务。报告期内,海运业务(主要涵盖航线业务、订舱业务以及长江内支线业务)通过优化组织架构、整合核心资源,深化与核心航商长期合作,推动自揽货量同比增长6%,经营基本面向好;港口物流业务(主要涵盖场站及增值服务和船代业务)深化与核心船公司战略互信,承接新航线配套服务、协同提供 “门到门” 一体化服务,二手箱交易、仓储分拨业务创历史新高;行业物流业务(主要涵盖工程项目物流、冷链物流和钢铁物流)聚焦新能源、汽车、工程项目等重点领域,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延伸服务链条,巩固细分市场优势。空运业务积极调整产品及业务模式,持续开拓亚洲、中东、欧洲等区域航线,跻身头部电商优质合作伙伴阵营;陆运业务聚焦“内陆网点建设全程服务+直客业务开发”,向“国际铁路+公路”运输“集装箱+大件项目”转型。报告期内,同步推进海外网络布局与数智化建设,深化降本增效,持续提升综合运营效率与核心竞争力。 辅之以循环载具业务,共同为现代化交通物流提供一流的产品和服务 本集团的循环载具业务专注于为客户提供循环包装的综合解决方案,助力碳中和,主要为汽车、新能源动力电池、光伏、家电、生鲜农产品、液体化工、橡胶和大宗商品等行业客户提供专业的循环载具研发制造、共享运营服务及综合解决方案等服务。本集团循环载具业务通过中集运载科技开展,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中集运载科技股权比例约 63.58%。报告期内,本集团循环载具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7.02亿元(去年同期:人民币24.29亿元),同比上升 11.23%;净利润人民币843万元(去年同期:净亏损人民币2.29亿元),实现扭亏为盈。报告期内,中集运载科技在积极拓展优势产品业务的同时,亦推行落地了一系列的降本增效的精益生产措施,目前形成制造与运营并重的经营布局,报告期内盈利能力和经营性现金流显著改善。其中,制造业务持续满足发动机、电池包装物等产品的创新性需求,同时海外市场也显著增长;服务业务表现出较好的抗风险能力及利润改善潜力,聚焦大客户运营战略效果明显,与汽车、家电、石化等行业头部客户的合作不断深入,收入和利润均实现有质增长。 (二)在能源行业领域: 以清洁能源业务为主航道,开展能源、化工及液态食品装备业务: 本集团能源、化工及液态食品装备业务板块主要从事广泛用于能源、化工及液态食品装备三个行业的各类型运输、储存及加工装备的设计、开发、制造、工程、销售及运作,并提供有关技术保养服务。 报告期内,本集团能源、化工及液态食品装备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71.92亿元(去年同期:人民币255.79亿元),同比增长6.31%;净利润人民币10.40亿元(去年同期:人民币7.32亿元),同比上升 42.15%。本集团能源、化工及液态食品装备业务板块主要经营主体为中集安瑞科,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中集安瑞科的股权比例约 69.99%。报告期内,中集安瑞科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63.26亿元(去年同期:人民币247.56亿元),同比增长6.3%,其分部经营业绩如下: 1、清洁能源分部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05.65亿元(去年同期:人民币171.83亿元),同比增长19.7%。 中集安瑞科持续巩固天然气水陆全产业链装备行业地位,在高压、低温等关键装备的市场持续获得领先份额,同时精准抓住天然气在水陆交通、发电等领域的应用增长机遇,同时积极开拓特种工业气体设备在高新科技产业的新兴增长空间,例如薄壁铝内胆高压气瓶已完成测试工作,碳纤维铝内胆瓶已通过客户测试。年内,气柴比维持低位,叠加国内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以及国际航运绿色转型的推进,中集安瑞科 LNG相关产品需求旺盛。综上,该分部2025年新签订单达人民币222.29亿元,保持增长。其中水上清洁能源相关业务累计新签订单超人民币100亿元,截至2025年底在手订单超人民币190亿元,其中造船业务已排产至2028年。氢能业务领域,中集安瑞科作为国际领先的氢能装备及解决方案供应商,不断提升一体化解决方案能力,焦炉气综合利用业务模式顺利复制,第二个凌钢一期项目成功投产,此外进一步签约凌钢二期项目。绿色甲醇方面,2025年12月16日中集安瑞科国内首个量产生物甲醇(绿色甲醇)项目在广东湛江投产,成为国内首个实现“生物质废弃物—绿色甲醇—航运燃料”全链条闭环运行的规模化项目,首期年产 5万吨绿色甲醇。 2、化工环境分部经营主体为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中集环科”(301559.SZ),期内,全球化工行业承压,罐式集装箱市场需求同比有所下降,该分部营业收入虽较同期有所下降,但市场份额稳居首位。 从长远来看,全球化工产业保持发展态势并不断向着更安全、更经济、更环保、更智能的绿色物流模式迈进,将会为罐式集装箱市场未来提供增长空间。此外,该分部的医疗设备部件业务、后市场服务业务在报告期内保持稳健增长。截至2025年12月31日,在手订单 12.76亿元,同比增长36.27%,订单储备为公司业务后期发展提供较好保障。 3、液态食品分部主要经营主体为“中集醇科”(872914.NEEQ)。报告期内,政策不确定性、消费增长放缓等因素继续影响着整个行业的资本支出和投资决策,新签订单减少 ,受此影响,该分部收入同比下降 。然而,由于在手项目稳健交付、盈利能力稳健,该分部毛利率较同期有所提升至 21.7%。此外,该分部积极探索中国地区固态发酵传统企业的转型升级、威士忌本土化以及绿色升级的业务机遇。 以海洋能源为抓手,开展海洋工程业务: 本集团主要通过中集来福士运营海洋工程业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间接持有中集来福士股权比例约 83.30%。海洋工程业务集设计、采购、生产、建造、调试、运营一体化运作模式,提供批量化、产业化总包建造高端海洋工程装备及其它特殊用途船舶的服务,是中国领先的高端海洋工程装备总包建造商之一,主要业务包括以 FPSO、FLNG 为主的油气装备制造,以海上风电安装船、升压站等为主的海上风电装备建造及风场运维,以及特种船舶制造等。 报告期内,本集团海洋工程业务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79.38亿元(去年同期:人民币165.56亿元),同比上升 8.35%;净盈利人民币10.57亿元(去年同期:净盈利人民币2.24亿元),同比上升 371.79%。 2025年全球海工市场呈现结构性复苏,以 FPSO/FLNG为代表的高端油气装备需求强劲,同时全行业正加速向绿色化与智能化转型,新能源装备订单保持稳定增长。报告期内,中集来福士作为中集海工龙头,深海生产装备前端设计能力快速进阶并获得客户高度认可,成功实现从“建造主导”向“设计+建造+集成”一体化服务的战略转型,国内市场稳居领先,跻身国际海工市场重要新生力量。报告期内,新签合同订单 12.0亿美元(去年同期:33亿美元),包括 12+8条集装箱支线船、2条海工特种船及其它模块订单。截至2025年底,累计持有在手订单价值 50.9亿美元,其中油气、特种船订单占比约为 7:3,其中龙口基地已排产至2030年。交付情况:报告期内完工交付项目 15个,合同额 35亿美元,主要包含 2条新建 FPSO及 1条 FPU改造和调试、8条汽车滚装船及 4条风电船。 (三)拥有服务本集团自身的金融及资产管理业务: 本集团金融及资产管理业务致力于构建与本集团全球领先制造业战略定位相匹配的金融服务体系,提高集团内部资金运用效率和效益,以多元化的金融服务手段,为集团一体化战略提供必要的产业金融方案支持,落地装备制造及产品服务,实现制造与技术在集团内部跨板块的融合升级;同时,以供应链金融为驱动,助力本集团战略延伸、商业模式创新、产业结构优化和整体竞争力提升。该业务分部也运营海工存量资产平台,以获取资产收益。主要经营主体为中集财务公司和海工资产池管理平台公司。 报告期内,本集团金融及资产管理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8.49亿元(去年同期:人民币20.79亿元),同比下降11.03%;净亏损人民币14.26亿元(去年同期:净亏损人民币18.04亿元),同比减亏21.00%,主要是由于海工资产池管理平台公司本年因借款利率降低、债务置换及归还等导致的利息费用下降。 中集财务公司: 报告期内,中集财务公司坚守“在有限的业务范围内为客户创造无限价值”的发展基调,秉持“依托集团、服务集团”的宗旨,持续深化功能定位,全面提升服务效能。 中集财务公司以系统性思维为牵引,多点发力不断强化资金集中运营管理,通过提升开户率和超级网银覆盖率,在稳固非上市板块资金集中基础的同时,还实现了上市板块存款限额的大幅提升,为集团整体资金使用效率提升、降低综合财务成本提供关键支撑。同时,聚焦产融协同核心,精准匹配板块差异化需求,持续加强对成员企业资金需求的支持,全年累计为成员企业提供信贷资金同比上升至超过人民币67亿元,有力保障集团资金高效运转,有效助力集团压降存贷双高。 中集财务公司积极践行服务实体经济理念,通过为成员企业提供免费或低成本的资金结算、现金管理、外汇交易、保函、票据承兑等多元化综合服务,切实降低集团整体财务成本,提升运营质效。始终秉持审慎经营理念,深化合规体系建设,从严筑牢风险防控底线,截至报告期末,资本充足率达 24.57%,各项监管指标持续达标。 中集海工资产运营管理业务: 报告期内,本集团海工资产运营管理业务涉及的各类海工船舶资产共 14 个,包括:2 座超深水半潜式钻井平台、3座恶劣海况半潜式钻井平台、3座半潜式起重/生活支持平台、3座400尺自升式钻井平台、3座 300尺自升式钻井平台。 报告期内,全球石油公司战略更加重视能源安全,通过放慢新能源转型步伐重新聚焦油气主业,因此国际钻井市场在波动中展现韧性,全球三大主流钻井平台利用率维持在 88%的高位。 报告期内,中集海工资产运营管理业务持续发挥现有项目经验和业务能力,进一步巩固与国内外客户合作关系,借助优异的海工平台运营管理能力,提高资产上租率,同时结合市场变化,持续推动资产处置业务。报告期内,第六代半潜钻井平台“仙境烟台”完成续租签约;超深水半潜钻井平台“蓝鲸一号”与国际客户签署新租约;半潜式起重/生活平台“Blue Gretha(原华电中集 01)”与国际客户签署新租约;其他多座平台也在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参与市场招标,寻求资产处置及租赁等业务机会。报告期内,上租半潜钻井平台及自升式钻井平台的平均日费率均实现同比增长。 (四)创新业务凸显中集优势: 聚焦主营业务的同时,本集团以“开拓创新”为核心价值观,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以创新业务为集团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整合各板块优势资源,捕捉产业链和能力圈内可能出现的机会点,加强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用科技创新塑造各业务新竞争优势,形成突破和突围。本集团发展主要创新业务如下: 冷链物流: 报告期内,本集团冷链业务稳固冷箱基本盘,并且继续围绕高附加值产品延伸、核心设备自主可控的战略方向,在增量特箱、工业温控、医药冷链等领域持续深化市场布局与业务拓展,实现多项突破性进展。其中,增量特箱方面,围绕航空箱、岸电箱、物理保鲜箱等业务进行产品迭代、市场拓展以及商业模式探索;工业温控方面,成功切入风机业务赛道,通过并购整合与产业赋能协同,实现业务稳定盈利。 报告期内,本集团冷链业务取得多项荣誉:青冷特箱与浙江大学等科研单位联合申报的“果蔬精准物流保鲜关键技术装备研发与产业化应用”项目,成功荣获教育部2025年度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 中集冷云成功入选《2024年度医药冷链运输能力重点调研企业》榜单,自2019年连续六年入选该榜单。 储能科技: 2025年,全球储能行业进入政策调整与市场化转型并行的关键阶段,本集团储能业务主动应对、稳健经营,同时在压力中夯实可持续发展基础:一是聚焦系统集成核心主业,坚持审慎布局、精益管理,有序推进项目建设与高质量交付,保障业务基本盘稳定;二是深化场景化创新应用,积极拓展高耗能企业、高速公路快充、港口岸电等多元化场景,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三是强化产业链协同,与融和元储设立合资公司,推动资源互补与能力协同,构建体系化、高效率的运营平台,为长期健康发展筑牢支撑。 模块化建筑业务: 报告期内,中集模块化建筑业务聚焦高端市场与新兴场景,在海内外核心区域实现标杆突破与规模扩张。在高端公共建筑与海外酒店方面,由中集参建的立法会综合大楼扩建项目主体工程正式竣工,成为香港首个在既有公共建筑中成功运用“组装合成建筑法”(MiC)的扩建示范工程,树立区域装配式建筑新标杆。在中东市场,成功签约沙特首都利雅得地球精品酒店,实现模块化建筑在当地高端文旅市场的首次落地,打开海湾地区增长空间。同时,在高增长模块化数据中心领域,中集成功交付日本大阪2MW 模块化数据中心项目,标志着中集模块化数据中心解决方案首次进入日本市场,充分印证中国数字基建方案在发达国家的技术适配性与交付竞争力。截至年末,依托集团工业化制造与全球交付优势,正同时为超过 300MW的行业客户提供预制化数据中心的技术与制造交付服务。 (五)资本运作: 报告期内,本集团在资本运作方面的重要事项如下:(1)回购部分 H 股股份:本公司开展第一批 H股股份回购,回购金额不超过港币 5亿元(含)。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已回购 H股股份为 60,700,800股,已使用的资金总额为港币 452,269,600元(不含交易费用)。为进一步维护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在综合考虑本公司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和合理估值水平等因素后,新增港币3亿元(含)用于第二批H股回购。截至报告期末,第二批 H股回购尚未实施。(2)回购部分 A股股份: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于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1月28日期间,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 A股股份 60,417,690股,已使用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8,286,268.47元(不含交易费用)。此次回购部分 A股股份已经实施完成。(3)2025年 12月,中集世联达签订相关协议,通过增资扩股和转让少量老股的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交易完成后,本集团对中集世联达持股比例将由 62.70%下降至 45.04%,本集团将继续并表中集世联达。 五、财务数据分析 (二)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失、预付款项坏账损失。 否 信用减值损失 (649,607) (23.07%) 主要为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否投资损失 (1,409,783) (50.06%) 主要为本期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损失。 否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31,141) (1.11%) 主要为本期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报告期内,本集团衍生金融工具投资情况详情参见本章节之“六、报告期内投资状况分析”之“4、金融资产投资”之“(3) 衍生品投资情况”。 否营业外收入 224,281 7.96% 主要为索赔收入、预计负债转回及其他等。 否营业外支出 249,844 8.87% 主要为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搬迁及清算赔偿金等。 否 (三)资产及负债状况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应收票据 435,518 0.26% 767,723 0.44% (0.18%) 同比减少 43.27%,主要为本年商业承兑汇票减少所致应收账款 25,473,417 15.27% 31,655,818 18.11% (2.84%) 无重大变化加所致长期借款 15,024,300 9.01% 19,377,598 11.09% (2.08%) 无重大变化致衍生金融负债 6,785 0.00% 344,767 0.20% (0.20%) 同比减少 98.03%,主要为本年外汇期权合约减少所致□ 适用 √ 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抵押情况)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资产合计总额为人民币 1,605,917千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 2,962,369千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45.79%,主要为保证金和存放中央银行的法定准备金减少所致。本集团资产抵押情况请参见本报告“第九章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与审计报告”附注五、25。 4、固定资产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固定资产为人民币 43,798,303 千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43,919,373千元)。报告期内,本集团固定资产的变动情况载于本报告“第九章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与审计报告”附注五、16。 (四)或有负债 本集团或有事项主要包括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及已开具未到期的信用证和已开具未到期的履约保函。详情载于本报告“第九章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与审计报告”附注十三。 (五)储备及可分派储备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及本公司的储备分别为人民币 42,048,074千元、人民币 21,789,223千元(去年同期:本集团及本公司的储备分别为人民币 42,333,890千元、人民币 20,976,437千元),本公司可分派储备(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6,187,941千元(去年同期:人民币 15,336,568千元)。报告期内变动情况载于本报告“第九章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与审计报告”之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六)股利分派 本集团股利分派情况,详情请见本报告“第五章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第一部分: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按照内地证券监管机构要求编制)”之“八、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七)流动资金及资本来源 本集团的货币资金主要包括现金及银行存款。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货币资金为人民币24,264,404千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 21,621,312千元)。详情载于本报告“第九章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与审计报告”附注五、1。 报告期内,本集团的现金流数据请参见本章节“五、财务数据分析”之“(一)主营业务分析”之“4、现金流”及“第九章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与审计报告”附注五、66、67。 本集团主要以运营所得现金、银行贷款及其他借贷作为发展资金。本集团的现金需求主要用于生产及运营、偿还到期负债、资本开支、支付利息及股息,其他非预期的现金需求。本集团一直采取谨慎的财务管理政策,维持足够适量的现金,以偿还到期银行贷款,保证业务的发展。 (八)银行借款及其他借贷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借款、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超短期融资债券、长期借款、应付债券总额为人民币34,357,895千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39,125,524千元)。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借款 4,071,055 3,440,969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507,583其他流动负债--超短期融资债券 505,822 503,016长期借款 15,024,300 19,377,598应付债券 6,076,937 4,035,642合计 34,357,895 39,125,524本集团的银行借款以人民币和港币为主,计息方式包括固定利率计息和浮动利率计息。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长期带息债务主要为港币的浮动利率合同金额为港币 5,500,000千元 (2024年12月31日:港币5,500,000千元) 。本集团短期借款的利率区间为0.84%至5.00% (2024年12月31日:1.30%至6.35%),长期借款的利率区间为 1.20%至 6.08% (2024年12月31日:1.20%至 4.25%) 。于报告期末,本集团的定息银行借款约人民币 3,251,346千元(2024年12月31日:约人民币 16,368,934千元)。长期借款的到期日主要分布在五年内。本集团的借款无季节性需求,其主要是基于本集团的资金及业务需求。本集团已发行的债券以人民币为主,计息方式为固定利率计息。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发行的固定利率债券余额为人民币 6,076,937千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 4,035,642千元),债券的到期日主要分布在一到五年。本集团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银行借款和其他借贷详情载于本报告“第九章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与审计报告” 附注五、26、35、36、37、38 及附注八、3,及本报告 “第八章 债券相关情 (九)其他权益工具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其他权益工具为人民币 4,064,133千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4,093,019 千元),比上年度末下降0.71%,主要是由于本期集团发行及偿还部分永续债所致。报告期内,本集团其他权益工具情况,请参见本报告“第九章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与审计报告”附注五、43。 (十)资本结构 本集团的资本结构由股东权益和债务构成。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股东权益为人民币66,810,845千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 68,019,802千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99,984,655千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 106,732,434千元),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166,795,500千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 174,752,236千元)。报告期内,本集团资产和负债项目的重大变动情况,请参见本章节“五、财务数据分析”之“(三)资产及负债状况”。 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资产负债率为 60%(2024年12月31日:61%),本集团致力于维持适当的股本及负债组合,以保持有效的资本架构,为股东提供最大回报。(注:资产负债率乃按各日期之负债总额除以资产总额计算而得。) (十一)汇率波动风险及相关对冲 2025年本集团受汇率波动影响的外汇敞口主要包括美元兑人民币敞口月均近 50亿美元,欧元兑美元敞口月均近 3亿美元以及部分其他币种敞口。所有敞口均由集团实际外汇收入与融资业务产生。2025年内,人民币汇率升值压力逐步抬升,人民币兑美元市场汇率全年升值近 4.2%,集团美元资产与收入产生汇兑损失;同时中美利差导致美元结汇套期保值成本仍处于较高水平,集团汇率风险管理面临成本与风险并存的挑战。 在此局面下,本集团平衡成本与风险的矛盾,以保护经营利润为出发点,审慎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积极加强美元现金结汇力度,持续完善汇率风险全链条管理体系,加强业务前端到财务后端的闭环管理,以实现平滑、降低汇率波动对集团经营结果的不确定性影响的目标。 2025年本集团汇兑损失约 11.11亿人民币,主要为美元资产与收入在人民币汇率升值环境下产生的汇兑损失。年内本集团通过积极结汇,实现美元平均结汇汇率优于全年平均市场汇率,美元结汇产生净收益;同时利用美元资产利率的相对优势,获取存款和融资利差收益估算约 8.3亿人民币。2025年本集团外汇套期保值衍生品产生损失约 1.43亿人民币,主要来自于年初对部分欧元兑美元敞口开展的套期保值衍生品交易。全年来看集团欧元敞口与套保工具损益合计为净收益,主要得益于后续套保交易的灵活调整以及欧元汇率的升值走势。 报告期内,本集团持有的外汇对冲合约请参见本章节“六、报告期内投资状况分析”之“4、金融资产投资”之“(3)衍生品投资情况”及本报告“第九章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与审计报告”附注五、3、13、41 和八、4。 (十二)信用风险 本集团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等。除本报告“第九章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与审计报告”附注十三所载本集团作出的财务担保外,本集团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集团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管理层会持续监控这些信用风险的敞口。详情请参见本报告“第九章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与审计报告”附注八、1。 (十三)资本承担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资本性支出承诺约人民币 119,669千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290,088千元),主要用作为固定资产构建合同。详情请参见本报告“第九章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与审计报告”附注十三、1。 六、报告期内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建设截至报告期末仍处于建设过程中尚未完工结转且相关项目合同金额大于 2亿元以上。 □不适用 详情请见本报告“第九章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与审计报告”附注五、10。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2)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3)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核算具体原则,以及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是 否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币,两者合计损失为 142,421千元人民币。其中,报告期内本集团外汇相关的衍生品投资活动净损失为 143,088千元人民币,是衍生金融工具合计损失的主要构成。此外,本期汇兑损失为 1,111,497千元人民币,主要由集团美元敞口因人民币升值产生。 前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产生的衍生品投资及汇兑损益合计净损失为 1,254,585千元人民币。报告期内,集团坚持保值理念,持续优化外汇管理机制和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策略的灵活性与有效性。套期保值效果的说明 本集团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套期保值基本原则,禁止投机交易。2025年美元兑人民币敞口面临套保成本高企、人民币升值压力显现并存的双重困难局面,本集团审慎开展针对美元兑人民币的套期保值业务。2025年套保业务主要针对欧元兑美元敞口开展,通过套保管理后,欧元兑美元敞口合计为收益。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主要有外汇远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合约。外汇远期及外汇期权合约所面临的风险与汇率市场风险以及本集团的未来外币收入现金流的确定性有关。利率掉期合约的风险与利率波动密切相关。本集团对衍生金融工具的控制措施主要体现在:基于本集团经营真实业务背景和需求,坚持风险中性及套期保值基本原则,禁止投机交易;针对衍生品交易,本集团制订了严格规范的内部审批制度及业务操作流程,明确了相关各层级的审批和授权程序以便于控制相关风险。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内市场价格或产品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分析应披露具体使用的方法及相关假设与参数的设定2025年1-12月本集团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为人民币 11,897千元。本集团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根据外部金融机构的市场报价确定。涉诉情况(如适用) 无衍生品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2025年3月27日衍生品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2025年5月15日报告期内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6、未来重大投资计划、预期资金来源、资本支出与融资计划 本集团的经营及资本性支出主要透过自有资金和外部融资提供资金。同时,本集团将采取谨慎态度,务求提升日后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根据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的变化,及本集团战略升级和业务发展的需要,预计2026年本集团资本性支出约为人民币34.5亿元,主要用于收购股权以及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等。本集团将继续考虑多种形式的融资安排。 七、重大投资、有关附属公司及联合营公司的重大收购及处置情况(包括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集团无于年终日占本公司资产总值 5%或以上的重大投资、有关附属公司及联合营公司的重大收购及处置情况。详情请参见本报告“第九章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与审计报告”附注五、14和附注六。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参见本报告“第四章 董事会报告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主营业务回顾”章节的有关内容。报告期内,本集团附属公司、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情况请参见本报告“第九章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与审计报告” 附注五、14及附注六。 备制造与销售;深海石油钻探设备制造与销售;海洋工程设计和模块设计制造服务;海上风电相关装备及相关系统研发;深远海渔业装备制造与销售;船舶建造与设计等 5,000,000 18,721,870 5,122,956 17,772,091 1,134,875 1,108,865中集 车辆(注 1) 子公司 道路运输车辆业务 1,874,124 22,853,999 15,238,989 20,177,636 1,241,700 926,643中集世联达(注 3) 子公司 国际、国内货运代理及报检业务 1,741,106 8,041,244 3,155,518 26,793,404 435,702 363,898注 1:中集车辆的财务数据取自其2025年年报。注 2:中集安瑞科为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以上表格中的财务数据取自其按照《香港会计准则》编制的2025年年度业绩公告。其中,报告期营业利润为报表中的“经营溢利”。注 3:以上表格中的财务数据来自其管理层报表。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十、公司员工情况 1、雇员及薪酬政策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全球含合同工、退休返聘员工、兼职员工等在内的全体员工总数 71,945人(2024年12月31日:78,776人),其中,本集团全球合同员工总数为 51,541人(2024年12月31日:50,686 人)。报告期内,总员工成本(包括董事酬金及退休福利计划供款)约为人民币 15,311,363 千元(2024年:约人民币 16,962,771千元)。详情请参见本报告“第九章 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与审计报告”附注五、55。 本集团实行按绩效表现、岗位价值、资历经验以及市场工资给予薪金及花红以激励雇员。其他福利包括中国政府规定的社会保险等。本集团定期检讨薪酬政策(包括有关应付董事酬金),并根据集团业绩及市场状况,务求制定更佳的奖励及评核措施。 2、合同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51,252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51,541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51,541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专业构成专业构成类别 专业构成人数(人)22,893生产人员3,848管理人员4,326销售人员6,293技术人员财务人员 1,540其他人员 12,64151,541合计教育程度教育程度类别 数量(人)博士 422,354硕士14,805本科10,828大专23,512高中及以下合计 51,541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女性正式合同员工数量为 8,889人,约占全体正式合同员工总人数的17.2%;男性正式合同员工数量为 42,652人,约占全体正式合同员工总人数的 82.8%,已实现员工性别多元化。 3、员工培训计划 本公司以“以人为本、共同事业”的核心人力资源理念,构建了多层次混合式的人才培养体系,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通用技能培训、专业培训、领导力发展计划、国际化人才培养计划等。同时,本集团也为员工提供了丰富的职业发展机会,根据集团战略发展对人才的要求,构建了员工的职业发展通道(如管理、工程技术、精益、财务、审计等),进行有效的员工职业管理,明确员工的职业发展方向,提升员工能力。 4、劳务外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员工退休计划 本集团职工参加了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本集团以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有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社会基本养老金。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上述社保规定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详情请参见本报告“第九章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与审计报告”附注三、25及附注五、55。 十一、其他事项 1、管理合约 报告期内,本公司概无与董事及本公司任何全职员工以外的任何人士订立或存在有关本公司全部或任何重大部分业务的管理及行政的合约。 2、证券回购、出售或赎回 (1)H股股份回购 第一批 H股回购: 为了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导向,提振股东信心,2025年5月22日,经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 3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根据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回购股份一般性授权事宜的议案》回购部分 H股股份的方案。拟回购金额不超过港币 5亿元(含),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资金。本次回购的 H 股股份将作为库存股份持有,在完成回购后三年内完成转让(含二级市场出售)或注销。第一批 H股回购的实施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本公司在香港联交所进行回购H股股份合计60,700,800股,回购金额合计港币452,269,600元(不含交易费用)。报告期內,第一批 H股回购的每月报告如下: 回购月份 回购股数 每股 H股价格 价格总额(港元) 最高(港元/股) 最低(港元/股)合计 452,269,600于2026年1月1日至本报告披露日期间,本公司在香港联交所回购 H股股份合计 415,500股,回购金额合计港币 3,598,031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已累计回购 H 股股份合计 61,116,300股,回购金额合计港币 455,867,631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的 H股股份将作为库存股份持有。第二批 H 股回购:为进一步维护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在综合考虑本公司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和合理估值水平等因素后,2025年12月18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 16次会议,同意本公司继续使用 H股回购一般性授权,新增港币 3亿元(含)用于第二批 H股回购。本次回购的 H股股份将作为库存股份持有,在完成本次回购并披露回购结果公告后三年内完成转让(含二级市场出售)或注销。后续也可根据本公司实际需求,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用途,并将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报告期内以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第二批 H股回购尚未实施。 (2)A股股份回购 2025年9月29日,经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 10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的回购总金额,以不超过人民币12.01元/股(含)的回购价格,回购公司部分 A 股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出售。 报告期初,本公司持有 24,645,550股 A股库存股份。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合计持有 85,063,240股 A股库存股份,以及 60,700,800股 H股库存股份,目前继续作为库存股份处理,暂无即时计划用于出售、转让或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除上述披露以外,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在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 12个月内概无出售本公司的任何上市证券(包括出售库存股份),亦无购入或赎回任何上市证券。 3、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或中国法律均无关于优先购买权的条文规定本公司须按比例向现有股东发行新股。 4、上市证券持有人的税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税函[2011]348 号规定,境外居民个人股东从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在香港发行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由扣缴义务人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本公司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香港联交所题为“有关香港居民就内地企业派发股息的税务安排”的函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有关税款。建议本公司H股股东须向其税务顾问咨询有关拥有及处置本公司 H股所涉及的中国、香港及其他税务影响的意见。 5、捐款 报告期内,本集团捐款总额为人民币 15,425千元(去年同期:人民币 17,598千元)。 6、遵守法律及法规 报告期内,本集团已遵守对本集团营运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法律及法规。 7、获准许弥偿条文 于报告期及直至本报告刊发日期内,未曾有或现有生效的任何获准许弥偿条文(不论是否由本公司订立)惠及本公司的董事或监事(监事已于2025年11月7日取消),亦未曾有或现有生效的任何获准许弥偿条文(如由本公司订立)惠及本公司之有联系公司的董事或监事。 本公司已就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其职责可能面对的法律风险,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 8、董事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变动情况载于本报告 “第五章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9、可持续发展暨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本集团已分别于2025年3月27日和2026年3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网站(www.cimc.com)和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了《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暨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和《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暨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10、结算日后事项 有关本集团报告期结算日后事项的详情,请参阅本报告“第九章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与审计报告”附注十四。 十二、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 接待 谈论的主要 接待时 接待方 中集集团总 司、宁银理财;中信证券、中银 20250801》(编号:2025-12) 议、电 机构 部、广州 香港资管、 Franchise Capital话会议Management、上海泾溪投资、广东谢诺辰阳私募、上海水璞私募、玄甲资本、江苏沙钢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十三、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为持续推动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进一步增强投资者回报,有效规范公司的市值管理活动,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目标,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1月7日,该制度已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 2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十四、"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报告期内,公司未披露“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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