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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601988)经营总结
截止日期2025-12-31
信息来源2025年年度报告
经营情况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综合财务回顾
  经济与金融环境
  2025年,全球经济在不确定性中展现出一定韧性,主要经济体表现有所分化。贸易保护主义冲击多边贸易体系,带来一定的通胀压力,地缘政治冲突持续扰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对经济增长产生影响。发达经济体增长面临挑战,美国经济保持增长但增速放缓,欧日经济边际转弱,新兴经济体成为拉动全球经济增长的主力。
  多数主要经济体处于降息周期,美联储连续降息 3次累计 75个基点,欧央行2025年上半年降息 4次累计 100个基点。日本央行继续加息。美元汇率波动下行,新兴经济体货币汇率总体回升。全球主权债务规模攀升,主要经济体债市表现分化。全球股市维持上行,大宗商品价格走势明显分化。
  中国经济延续稳中有进发展态势,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发力显效,消费规模稳步扩大,制造业投资保持增长,进出口结构优化,工业生产增势较好,服务业平稳增长,居民消费价格总体平稳,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顺利实现。2025年,国内生产总值(GDP)同比增长5.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3.7%,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9%,全国制造业投资增长0.6%,货物进出口总额比上年增长3.8%,贸易顺差8.5万亿元,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与上年持平。
  中国实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综合运用数量、价格、结构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金融总量保持较快增长,社会综合融资成本低位下行,信贷结构持续优化,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保持基本稳定,为经济增长营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2025年末,广义货币供应量(M2)余额 340.3万亿元,同比增长8.5%;人民币贷款余额 271.9万亿元,同比增长6.4%;社会融资规模存量 442.1万亿元,同比增长8.3%;上证综合指数收于 3,969点,比上年末上涨 18.4%;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为 7.0288,较上年末升值 2.3%。
  中国银行业扎实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持续加大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金融供给,服务扩大内需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大对传统产业优化提升、未来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专精特新企业以及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支持力度,高效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和新质生产力发展。助力扩大人民币在跨境贸易和投资中的使用,支持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主要风险监管指标处于合理区间,风险抵补能力整体充足。2025年末,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 480.0万亿元,比上年末增长8.0%;总负债441.5万亿元,比上年末增长8.2%。商业银行全年累计实现净利润 2.4万亿元,同比增长2.3%;年末不良贷款余额 3.5万亿元,不良贷款率 1.50%,拨备覆盖率 205.21%,资本充足率15.46%。
  利润表主要项目分析
  本行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持续推进降本提质增效,经营业绩实现稳中有进。2025年,集团实现营业收入6,583.10亿元,同比增加282.20亿元,增长4.48%;实现净利润2,579.36亿元,同比增加52.17亿元,增长2.0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430.21亿元,同比增加51.80亿元,增长2.18%。平均总资产回报率(ROA)0.70%,净资产收益率(ROE)8.94%。
  利息净收入与净息差
  2025年,集团实现利息净收入 4,407.05亿元,同比减少 82.29亿元,下降1.83%。其中,利息收入 10,009.07亿元,同比减少 706.32亿元,下降6.59%;利息支出 5,602.02亿元,同比减少 624.03亿元,下降10.02%。
  利息收入
  2025年,发放贷款和垫款利息收入6,714.74亿元,同比减少738.81亿元,下降9.91%,主要是发放贷款和垫款收益率下降。
  金融投资利息收入2,345.80亿元,同比增加174.52亿元,增长8.04%,主要是投资规模增长带动。
  存放中央银行及存拆放同业利息收入948.53亿元,同比减少142.03亿元,下降13.02%,主要利息支出
  2025年,吸收存款利息支出4,038.92亿元,同比减少535.94亿元,下降11.71%,主要是吸收存款付息率下降。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款项利息支出1,025.52亿元,同比减少45.65亿元,下降4.26%,主要是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款项付息率下降。
  发行债券利息支出537.58亿元,同比减少42.44亿元,下降7.32%,主要是发行债券付息率下降。
  净息差
  2025年,集团净息差1.26%,同比下降14个基点。主要受境内人民币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下调以及外币市场利率下降等因素影响,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同比下降49个基点。
  面对利率下行压力,本行积极加强主动管理,坚持量价协同发展,持续强化存款成本管控,推动付息负债平均付息率下降37个基点,有效减缓净息差下行趋势。境内人民币中长期发放贷款和垫款平均余额在境内人民币发放贷款和垫款中的占比为71.66%,保持较高水平。
  集团主要生息资产和付息负债项目的平均余额 、平均利率以及利息收支受规模因素和利率2
  1 金融投资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信托投资及资产管理计划等。
  2 存放中央银行及存拆放同业包括法定准备金、超额存款准备金、其他存放中央银行款项以及存拆放同业。
  3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款项包括同业存拆入、对央行负债以及其他款项。
  注:其他存款包含结构性存款。
  非利息收入
  2025年,集团实现非利息收入 2,176.05亿元,同比增加 364.49亿元,增长20.12%。非利息收入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为 33.06%,保持较高水平。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集团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822.37亿元,同比增加56.47亿元,增长7.37%。主要是本行围绕客户多元化金融服务需求、把握资本市场回暖机遇,加大财富管理、资产托管等业务拓展力度,代理业务、托管和其他受托等业务收入增长较好。
  集团实现其他非利息收入 1,353.68亿元,同比增加 308.02亿元,增长29.46%。主要是本行主动把握金融市场波动机遇,净交易收入及贵金属销售收入增长较好。见财务报表附注七、36,37,38,39。
  本行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行,持续优化费用开支结构,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促进提高资源投入产出效率。2025年,集团营业支出3,583.60亿元,同比增加207.33亿元,增长6.14%。
  本行持续加强成本管理,优化费用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费用开支,积极支持科技创新和数字化经营,集团成本收入比为27.84%,同比下降0.93个百分点,保持在较低水平。集团业务及管理费1,832.70亿元,同比增加20.08亿元,增长1.11%。见财务报表附注七、41。
  资产减值损失
  本行不断增强风险管理的主动性和有效性,信贷资产质量保持基本稳定。同时,严格遵循审慎稳健的拨备政策,保持充足的风险抵御能力。2025年,集团资产减值损失1,030.87亿元,同比增加3.65亿元,增长0.36%。其中,集团贷款减值损失1,071.85亿元。贷款质量和贷款减值准备情况见“风险管理—信用风险管理”部分和财务报表附注七、6,16和十一、2。
  所得税
  2025年,集团所得税费用433.52亿元,同比增加11.17亿元,增长2.64%。实际税率14.39%。
  集团所得税费用与按法定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之间的调节过程见财务报表附注七、44。
  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分析
  本行坚持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动态调整业务策略,持续优化金融供给,资产负债保持平稳增长。2025年末,集团资产总计 383,580.7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32,967.77亿元,增长9.40%;集团负债合计 351,499.5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30,416.17亿元,增长9.47%。
  注:其他借入资金包括应付债券、长期借款。
  发放贷款和垫款
  本行切实履行国有大行责任,扎实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加力支持重大战略、重点领域、薄弱环节,贷款业务保持平稳均衡增长。2025年末,集团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234,534.9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18,594.24亿元,增长8.61%。其中,人民币贷款和垫款总额 203,552.4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18,407.25亿元,增长9.94%;外币贷款和垫款总额折合 4,407.93亿美元,比上年末增加 123.88亿美元,增长2.89%。见财务报表附注七、6。
  本行密切关注宏观形势变化,持续调整优化信贷结构,切实加强重点领域风险识别和管控,着力加大不良资产清收化解力度,资产质量保持基本稳定。2025年末,集团贷款减值准备余额 5,771.4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379.67亿元。集团不良重组贷款总额为 1,205.5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218.03亿元;在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不含应计利息)中的占比为 0.52%,比上年末上升 0.06个百分点。
  按地区划分的发放贷款和垫款
  注:金融债券指金融机构法人在债券市场发行的有价债券,包括政策性银行发行的债券、同业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的债
  券,但不包括重组债券及央行票据。吸收存款本行加快产品和服务创新,持续提升金融服务质效,推动存款业务高质量发展。一方面,聚焦低成本资金拓展,持续深耕代发薪、快捷支付、第三方存管、现金管理、财富管理等重点业务,积极推动人民币存款量价协同发展;另一方面,增强服务国家战略和高水平对外开放的主动性,紧密围绕全球客户金融服务需求,提供一体化服务方案,外币存款实现较好增长。
  2025年末,集团吸收存款总额 261,824.3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19,798.43亿元,增长8.18%。其中,人民币吸收存款总额 207,079.4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13,737.75亿元,增长7.11%;外币吸收存款总额折合 7,788.65亿美元,比上年末增加 1,016.05亿美元,增长15.00%。注:其他项目包含应付利息。按地区划分的吸收存款本行持续加强负债质量管理,夯实业务发展基础,丰富资金来源渠道,主动优化负债结构,推动集团负债业务稳健发展。积极落实监管要求,根据经营战略、风险偏好、总体业务特征等因素,对负债来源、结构、成本等方面实施有效管控,更好适应业务发展需要,相关指标均满足内外部管理要求;加大吸收存款拓展力度,加强内外部定价管理,强化市场化融资能力,合理控制负债业务期限、币种等方面的错配程度,持续提升负债质量管理水平。所有者权益
  2025年末,集团所有者权益合计32,081.2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551.60亿元,增长8.64%。主要影响因素有:(1)2025年,集团实现净利润2,579.36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430.21亿元。(2)本行稳步推进外部资本补充,成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规模1,650亿元,并成功发行700亿元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同时做好存量资本工具管理,赎回28.2亿美元第二期境外优先股、900亿元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3)根据股东会审议批准的2024年度和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2025年内共派发普通股现金股利710.48亿元。(4)本行派发优先股股息34.233亿元、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利息103.30亿元。见财务报表之“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资产负债表表外项目本行资产负债表表外项目包括代理投融资服务类、中介服务类、衍生金融工具、或有事项及承诺等。其中,代理投融资服务类主要包括资管产品、委托贷款、代理发行和承销债券等;中介服务类主要包括代理代销业务、资产托管、财务顾问咨询等;衍生金融工具主要包括外汇衍生工具、利率衍生工具、权益性衍生工具、信用衍生工具、贵金属及其他商品衍生工具等,见财务报表附注七、4;或有事项及承诺主要包括法律诉讼及仲裁、抵质押资产、接受的抵质押物、信用承诺、资本性承诺、经营租赁、国债兑付承诺和证券承销承诺等,见财务报表附注九。
  2025年,本行坚持稳健发展原则,不断丰富表外产品,加强表内外产品联动,充分发挥表外业务营销触达点多、服务面广的特点,持续提升综合金融服务水平。加强集团表外业务统筹管理与全面风险管理,完善相关制度流程,明确表外业务发展策略,筑牢表外业务发展根基。现金流量分析
  2025年末,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3,048.43亿元,比上年末减少640.86亿元。
  2025年,集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净流入8,120.30亿元,净流入额同比增加2,610.64亿元。主要是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同比增加。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净流出 10,719.60亿元,净流出额同比增加 2,659.74亿元。主要是投资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净流入1,886.25亿元,净流入额同比增加767.65亿元。主要是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分部信息从地区角度,本集团主要在三大地区开展业务活动,包括境内、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及其他国家和地区。从业务角度,本集团提供的金融服务主要包括公司金融业务、个人金融业务、资金业务、投资银行业务、保险业务及其他业务。3
  2025年末,境内资产总额 313,608.8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27,507.12亿元,增长9.61%,占集团资产总额的 77.82%。2025年,实现利润总额 2,173.80亿元,同比增加 6.68亿元,增长0.31%,对集团利润总额的贡献为 72.01%。
  2025年末,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产总额59,405.7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293.22亿元,增长4.02%,占集团资产总额的14.74%。2025年,实现利润总额637.90亿元,同比增加31.04亿元,增长5.11%,对集团利润总额的贡献为21.13%。
  2025年末,其他国家和地区资产总额29,976.2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119.76亿元,增长15.93%,占集团资产总额的7.44%。2025年,实现利润总额207.12亿元,同比增加23.60亿元,增长12.86%,对集团利润总额的贡献为6.86%。集团地区分部、业务分部的其他经营业绩与财务状况,见财务报表附注八。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本行作出的会计估计和判断通常会影响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本行根据历史经验以及对未来事件的合理预期等因素作出会计估计和判断,并且会持续对其进行后续评估。本行管理层相信,本行作出的估计和判断,均已适当地反映本行面临的经营环境。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见财务报表附注四、五。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计量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本行针对公允价值计量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根据《商业银行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估值监管指引》、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参照巴塞尔协议,并借鉴国际同业在估值方面的实践经验,制定《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估值政策》,以规范本行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及时准确进行信息披露。持有与公允价值计量相关项目的主要情况见财务报表附注十一、5。其他财务信息本行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按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的所有者权益与净利润没有差异,相关说明见财务报表补充信息一。业务回顾专题一:扎实做好“五篇大文章”
  2025年以来,本行认真落实国家战略部署,深入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加大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力度,扎实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在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中推进集团“十四五”规划实施,战略执行情况整体良好。科技金融本行高度重视金融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积极推动科技金融高站位规划、高标准服务和高质量发展,为科技型企业成长与科技相关产业发展提供坚实支撑,以实际行动践行金融支持科技强国建设的责任担当。截至2025年末,共为 17.18万家企业提供 4.82万亿元科技贷款支持,综合化服务累计供给超过 8,900亿元。 以服务大局为主线,全力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实施。积极响应国家人工智能发展战略,实施支持人工智能产业链发展行动方案,并在北京、上海、深圳等人工智能创新活跃地区推出“中银科创算力贷”。截至2025年末,已与 4,460家人工智能产业链核心企业建立合作,授信余额 5,456亿元,全集团为人工智能产业链提供股债保租等综合金融服务1,235亿元。联合中国人保推出“中试保融通”,已与 190家国家级、部级中试平台建立合作,助力突破科技成果转化环节融资瓶颈。 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全面提升科技型企业服务能级。在北京、上海、江苏、深圳、杭州等地区试点实施中银科创贯通式客户培育计划,构建接力式全栈基金体系与商投行一体化的协同机制,持续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贯通式科技金融服务样板,聚焦集成电路、人工智能、低碳能源、精准医疗等重点领域,培育出一批独角兽和新上市企业。深入推进“中银科创伙伴计划”,截至2025年末,全辖共举办 198场次科创主题活动,累计覆盖近万家各类机构,吸引 800余家投资机构参与,为 7,500余家科技企业提供多元化金融需求对接服务。积极发挥全球化传统优势,支持科技型企业出海需求,聚焦解决跨境资金管理痛点,提供优质跨境金融服务。 以政策工具为杠杆,持续提升科技金融发展动能。成功完成 200亿元科技创新债券发行,专项支持科技创新。积极用好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股票增持回购等各类再贷款工具,再贷款金额位居同业前列。落地一批科技企业并购贷款试点业务,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多地为优质科技企业提供并购交易融资支持。全力支持筹设股权投资基金,截至2025年末,中银资产已设立 28 只 AIC(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基金,认缴规模合计234.3亿元;中银证券已设立 10只科创母基金,认缴规模合计 166.8亿元。绿色金融本行以成为“绿色金融服务首选银行”为目标,持续优化完善对绿色金融业务的支持措施,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2025年,荣获北京绿色交易所、《环球金融》《欧洲货币》《财资》等国内外机构评选的绿色金融相关奖项。 持续深耕,扩大绿色信贷规模。积极参与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标杆性绿色项目,位列彭博“全球绿色 UoP贷款”“全球可持续性挂钩贷款”“全球绿色贷款原则贷款”排行榜中资银行第一。为全球在建单体最大光伏电站项目、全球最大规模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项目提供信贷支持。2025年末,绿色贷款余额(中国人民银行口径)折合人民币 49,614.55亿元,比上年末同口径增长27.83%。 精准发力,保持绿色债券市场领先。发行 300亿元绿色金融债券,其中浮动利率债券100亿元,是境内商业银行单笔发行规模最大的浮息债;发行英镑和人民币双币种可持续发展债券,其中英镑债券为市场首单由中资机构发行的英镑计价的可持续发展债券。承销境内绿色债券发行规模 4,288.23亿元,承销境外绿色债券发行规模 295.71亿美元,分别位列银行类机构债券市场承销排名第一和彭博“全球离岸绿色债券”中资同业第一。绿色债券投资规模超过 1,000亿元,位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NAFMII)2025年度绿色债务融资工具投资人第一。 协同创新,丰富绿色金融产品服务。提供五大类数十项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覆盖存款、贷款、债券、消费、综合化服务等领域。推出全球首笔获独立认证的多币种蓝色存款计划。创新推出“美丽旅居贷”、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质押融资、水域滩涂养殖权贷款等服务。作为牵头主承销商,协助财政部在英国伦敦发行首笔绿色主权债券,协助客户发行全球首支同时符合《欧盟绿色债券标准》(EU GBS)和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CMA)《绿色债券原则》的绿色债券。与近 20家新能源汽车品牌建立“总对总”合作关系,为新能源车主提供优惠便利的分期用款金融服务。构建个人客户碳积分核算体系,将绿色行为数据转化为碳减排积分。 加强合作,共促绿色金融发展。在负责任银行原则(PRB)、自然相关财务披露工作组(Taskforce on Natur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 TNFD)等绿色和 ESG相关倡议和机制中积极履职,担任可持续市场倡议(SMI)中国理事会副主席单位,成为中英绿色金融工作组下设的自然与生物多样性金融工作组的中方牵头机构。支持欧洲、美洲、亚洲、非洲等地可持续发展国际会议,积极发出中行声音。在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年会上发布《中国银行与 TNFD实践》成果。 强化队伍,提升绿色金融能力。持续推进“十四五”绿色金融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打造包含8大模块、100余门课程的绿色金融在线培训体系,累计超过150万人次观看学习。面向各层级员工开展不同层次绿色金融线下专题培训,提升员工队伍绿色金融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境内机构绿色金融竞争力,年内评选出绿色金融示范机构一级分行和二级分行共28家,已建成593家绿色金融特色网点。定期在绿色金融、ESG等内部主题刊物中发布行业最新动态,提升员工市场敏锐度。中国银行绿色金融综合化服务助力绿色发展绿色资管 ⚫ 中银理财ESG主题理财产品管理规模超过590亿元。⚫ 中银基金绿色金融相关公募基金产品管理规模超过180亿元。绿色保险 ⚫ 中银保险提供绿色保险保障规模超过5,900亿元。绿色租赁 ⚫ 中银金租绿色租赁资产余额超过440亿元。⚫ 中银航空租赁自有飞机价值位居亚洲飞机租赁公司第一,飞机订单全部为最新绿色节能新技术飞机。绿色债券 ⚫ 中银国际控股全年承销20笔绿色及可持续债券,对应发行规模折人民币超650亿元。⚫ 中银证券全年承销境内绿色债券发行规模超过230亿元。绿色投资 ⚫ 中银资产、中银三星人寿绿色产业投资余额超过580亿元。注:数据统计时点为2025年末。普惠金融本行积极服务广大小微企业市场主体,丰富创新金融产品,不断优化服务模式,努力打造更便捷、更适配的服务体系,推动普惠金融业务高质量发展。 坚持金融惠民,信贷服务增量扩面提质。切实支持广大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推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保量、提质、稳价、优结构”,有效惠及更多市场主体。2025年末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口径)余额27,701.31亿元,比上年末增长21.52%,高于全行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客户数近184万户,增长22.86%。当年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2.90%,普惠型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小微企业贷款资产质量整体可控。 践行金融为民,精准服务国家发展大局。助力培育新质生产力,探索“科技金融+普惠金融”服务模式,为科创型小微企业注入动能,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累计为超过5.77万户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贷款超8,276亿元。积极服务稳岗就业,连续四年开展“千岗万家”专项活动,2025年向稳岗扩岗企业发放专项贷款5,658亿元,为妇女、退役军人创业提供特色服务方案,切实履行稳企业、稳就业社会责任。 聚焦重点领域,积极服务乡村全面振兴。助力粮食安全与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县乡特色产业发展,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提升强农惠农富农金融服务效能。持续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涉农贷款余额实现持续增长。持续加强重点帮扶县金融投入,优化县域机构布局。打造乡村振兴特色网点超1,600家,推动提升“三农”服务能力。 深化数字变革,不断优化金融服务体验。升级“惠如愿”APP功能服务,持续拓宽服务场景,提升客户体验。优化“智能管理平台”,荣获第七届数字普惠金融大会“数字普惠金融技术创新成果”奖,不断提升运营管理效能。养老金融本行全力服务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深耕养老金金融、养老服务金融、养老产业金融三大领域,服务政府、企业、个人三大客群,持续打造“中银银发”养老金融服务体系。
  2025年,本行发布养老金融品牌“中银银发”,将“承中国银行百年沉淀、树养老金融首选品牌”作为发展目标,用专业化服务守护养老资产,用全景化生态服务养老客群,用多元化服务赋能养老产业,链接银发经济领域各主体、各环节,积极构建养老金融发展新模式、新业态。 全面服务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充分发挥银行专业能力,为全国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个人养老金提供全面优质服务。积极探索第三代社保卡服务创新,协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发行全国首张集成社保、金融、城市交通和铁路的“四网融合”产品——中银•中铁银通社会保障卡,实现社保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在城际交通场景的服务创新与突破。截至2025年末,社保卡累计总有效卡量1.29亿张,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管理数459.73万户,养老金受托资金规模3,180.33亿元,养老金托管运营资金规模1.32万亿元,企业年金个人账户数、企业年金托管资金规模保持较强市场竞争力。作为首批试点银行,全力支持个人养老金制度全国实施,搭建覆盖开户、缴存、投资及领取的个人养老金全流程金融服务,提供储蓄、理财、保险、基金四大类个人养老产品,服务个人养老金客户数量超千万。 全力构建一站式养老个人金融服务体系。持续丰富包括储蓄、理财、基金、保险在内的养老个人金融产品供给,为客户提供多元化投资选择,2025年新上线养老理财产品和养老基金共15只,年末资产管理规模合计428.24亿元。持续完善个人手机银行养老金融专区,整合三支柱养老金与各类备老产品,形成养老资产视图,助力客户量化养老目标、明晰储备路径。对外营业网点100%执行敬老服务标准,建成养老金融特色网点1,000余家,组建“社区助老服务联合体”200余家。举办第六届“中银99银发”服务月活动, 支持养老产业和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用好用足服务消费与养老再贷款政策,加大对老年用品和服务供给、养老基础设施建设和适老化改造、智能助老设备设计研发等领域的金融支持,推动金融资源更加精准高效服务银发经济,2025年养老产业贷款规模实现两位数增长。依托全球化服务网络、跨境金融优势与综合化特色,在服贸会、进博会期间举办银发专场供需对接活动与“银发伙伴计划”线下研讨交流,促进国内养老市场与全球养老资源的对接互通。发布《中国银行“长护险+”综合金融方案》,为政府单位、养老护理机构、老年人提供一揽子服务。数字金融本行持续激发金融科技动力引擎,以科技和数据能力提升为基础,以金融服务数字化转型升级为核心,以融入数字经济生态为突破,积极助力数字经济建设,推动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 夯实发展根基,科技与数据能力融合共进。优化算力基础设施布局,有序推进四地多中心建设。加快技术架构转型,建设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金融基础设施。制定“人工智能+”建设规划,建设大模型平台,部署DeepSeek等系列模型,赋能营销、客服、运营、办公、研发等领域,构建智能化助手400余个。推进“业务数据化”与“数据业务化”,完成数据“颗粒归仓”工程,累计将9.4万张数据表接入集团数据湖,实现总分行有效数据全覆盖。推动“标签中心”建设,标签总数实现超万,应用频次显著增长。 深化数字运营,赋能数字中国建设。聚焦人工智能、算力基础设施等数字经济核心领域,全面支持数字产业化创新突破与产业数字化深度转型。2025年末,数字经济产业贷款余额超8,800亿元,比上年末增长7.62%。国内企业网银新增电子发票、资管计划、航运直通车、信用证、保函等产品,搭建外汇服务专区,优化升级账户查询、转账汇款、电子回单查询下载等140余项服务功能。企业手机银行升级至6.0版本,新增电子发票、外汇专区、航运直通车、数字货币等功能,活跃客户快速增长。个人手机银行月活客户数10,490万户,同比提升7.11%。积极促进数字人民币使用,当年实现消费金额277.62亿元,历史累计有效商户数1,369万户,两项均保持市场前列;二类(含)以上个人钱包与对公母钱包总量达到2,557万个。 升级风险智控,筑牢安全发展底线。建立智能风控总分行一体化机制,加强统一授信系统管控。建立集中度风险视图展示,为集中度风险管理和资产质量管理提供有力支持。打造集团全面风险管理门户,日均调用量达到20余万次,为全面风险管理提供智能工具。发布《中国银行风险管理数智化转型行动方案》,构建智能风控“1+N”模型体系,优化数智化转型机制。 拓展全球布局,竞争优势持续凸显。提升全球现金管理跨境服务能力,加快功能升级巩固跨境资金池业务领先优势。打造跨境电商结算产品“中银跨境e商通”,为外贸新业态提供全流程一站式数字金融服务,全年交易额1.2万亿元,首次突破万亿元大关。推进境外机构对接本地清算系统,2025年末实现直参境外96个本地清算系统。境外企业网银覆盖56个国家和地区,提供14种语言服务,境外个人手机银行覆盖全球31个国家和地区,提供12种语言服务,均保持中资同业领先。境内商业银行业务本行积极践行大行使命担当,有效落实国家宏观政策,着力当好服务实体经济的主力军。
  2025年,境内商业银行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869.99亿元,同比增加98.71亿元,增长2.07%。本行紧密围绕实体经济需求,持续推进公司金融业务高质量发展。积极支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大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信贷支持力度,提升对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产业体系建设服务水平,助力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深入贯彻国家区域协同发展战略,以金融力量服务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长江经济带等区域发展。制定公司金融客户全产品线营销工作机制,提升客户产品需求响应能力。围绕大中小微等各类型客户优化分层分类管理制度,推动客户基础拓展量质并举。截至2025年末,对公全量客户较上年末增长13.88%。2025年,境内公司金融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2,017.19亿元。公司存款业务本行坚持量价协同发展策略,推动存款业务高质量发展。持续完善客户分层营销体系,强化“以客户为中心”理念,增强综合服务能力。进一步优化业务结构,提升定价能力,平衡防风险与促发展,持续推动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有效提升。突出行政事业业务战略定位,在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下,围绕政府核心关切,提供综合化金融服务。2025年末,本行境内商业银行人民币公司存款 91,439.6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2,817.37亿元,增长3.18%,市场竞争力持续提升;外币公司存款折合 1,128.87亿美元,比上年末增加 343.13亿美元,增长43.67%,市场竞争力保持同业领先。公司贷款业务本行紧跟客户融资需求,加大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信贷投放力度,有效提升实体经济服务质效。积极服务科技高水平自立自强,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信贷支持,助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服务生态文明战略,完善绿色信贷产品和服务,打造中银绿色金融品牌,助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服务扩大内需战略,优化对制造业和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加快场景生态建设,实现线上产品突破,助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支持现代化农业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服务区域协调发展,因地制宜加大对重点产业的信贷支持,为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注入金融动能。充分发挥商投行一体化架构优势,全面服务客户并购交易全链条需求,荣获《证券时报》“2025年度杰出并购融资银行”天玑奖。服务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发布服务企业出海白皮书以及支持国车出海、民营企业出海等行动方案,扎实做好共建“一带一路”金融服务。2025年末,本行境内商业银行人民币公司贷款 139,711.5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18,157.79亿元,增长14.94%;外币公司贷款折合 308.54亿美元。对公绿色贷款、民营企业贷款、投向制造业的贷款比上年末分别增长28.41%、18.35%、17.18%。专栏:助力绘就协同发展新画卷本行深入践行国有大行责任担当,紧紧围绕区域协调发展,以“1个总体方案+N个区域行动方案”体系为引领,聚焦重点领域、强化资源统筹、丰富产品服务,持续优化金融供给,为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注入强劲金融动能。助力三大动力源协同并进,打造高质量发展引擎。以“牢牢牵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这个‘牛鼻子’”为引领,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助力央企集团财务公司金融服务实现疏解过程中的无感迁移,金融支持京唐城际铁路、京雄高铁、雄安至大兴机场快线等一系列京津冀协同发展重点项目。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携手共进”,结合长三角科创资源禀赋,强化科技引领,推出“支持长三角 G60 科创走廊出海联盟服务方案”,为科技型企业提供“股、贷、债、保、租”多元化金融服务。深化互联互通,支持粤港澳打造世界级城市群,助力大湾区深度融合。在港珠澳大桥、深中通道等互联互通重大工程中担任银团贷款牵头行,支持基础设施“硬联通”,落地货币桥跨境汇款、支付机构跨境人民币结算等特色创新业务,推动规则机制“软联通”。支持长江黄河共谱绿色发展画卷,夯实高质量发展生态根基。始终贯彻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和黄河流域“重在保护、要在治理”战略要求,践行绿色金融,加大绿色贷款、绿色债券供给,持续深耕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沿线省市产业绿色转型、黄河流域重大水利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支持长江、黄河绿色发展带高质量发展。加大对西部大开发、东北全面振兴和中部地区崛起金融资源投入,推动区域板块统筹发展。抢抓区域中心城市集群发展机遇,向重点城市和关键环节精准配置金融资源,有效提升各板块经济的要素集聚能力。结合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农业大省聚集的特点,锚定国家粮食安全目标,支持当地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结合粮食主产区农业资源禀赋,紧扣“一县一品”发展需求,聚焦粮食增收、特色农业、乡村电商等领域,积极创新普惠金融信贷产品。投资银行业务本行充分发挥全球化优势和综合化特色,为客户提供债券承分销、资产证券化、股权投资等多元金融产品和综合金融服务方案。以专业服务助力国内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支持客户开展直接融资,全年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承销量位居市场前列,交易商协会信用债配售量位居市场第一。坚持推动绿色金融发展,绿色债券承销量市场领先。参与首批科技创新债券承销业务,支持科技型企业和股权投资机构发债融资,参与首批并购票据、养老债券等创新产品承销业务。围绕客户债券承分销、资产证券化、股权融资等综合服务需求,提供专业化的投资银行服务。2025年,本行熊猫债承销量连续十二年排名市场第一,中国离岸债券承销量、离岸人民币债券承销量连续多年排名市场第一,资产证券化业务承销规模市场排名同业第一。金融机构业务本行依托全球化、综合化经营平台,为全球客户提供全面、优质的金融服务。深化与各类金融机构的全方位合作。与境内外超过1,500家机构保持代理行业务合作,为117个国家和地区的代理行客户开立跨境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1,630户,保持国内同业领先。加大CIPS(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推广力度,与700余家境内外金融机构建立间接参与行合作关系,市场覆盖率第一。合格境外投资者(QFI)托管服务和境外央行类机构代理服务的客户数量及业务规模居同业前列。代理境外机构投资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CIBM)债券托管量全市场排名第一。助力人民币国际使用。在全球范围举行路演活动,开展人民币国际使用业务市场宣介,以资与主权机构、国际多边金融机构开展多层次合作。落地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亚洲开发银行、非洲进出口银行及匈牙利、沙迦酋长国政府等多笔熊猫债发行业务。助力丰富资本市场产品供给。助力保险资金投资黄金业务试点,制定支持保险资金参与上金所市场服务方案,为6家保险公司会员提供交易报价、托管、保证金存管银行服务。首批参与自贸离岸债创新,落地全球首单上海自贸区离岸债券项目,引入众多境外投资者。交易银行业务本行积极助力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充分发挥外汇外贸专业优势,持续深化交易银行业务数智化转型,打通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不断提升实体经济服务质效。深耕跨境服务,支持贸易投资便利化发展。外贸支持体系不断完善,形成支持外贸稳定发展工作措施、跨境贸易便利化等多项服务方案,助力外贸企业稳定发展。跨境结算量稳步增长,持续推广外汇便利化举措,迭代升级“跨境汇款直通车”、在线单证及保函等服务功能,全年境内机构国际结算量、跨境人民币结算量分别突破 4.45万亿美元和 17.7万亿元,市场竞争力居市场首位,涉外单证及保函领先优势进一步巩固。外贸新业态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完善“全链条支持、全球化响应”的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体系,全年跨境电商结算业务规模达 1.18万亿元,同比增长45%,保持市场领先。全球现金管理全面提质增效,服务实现了国际金融中心、全球币种、标杆行业、走出去央企全覆盖,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新政 26 个试点省市业务首发全覆盖,跨境资金池规模保持市场领先。坚持守正创新,提升对公国内业务服务质效。持续夯实基础对公服务,优化对公账户流程,实现开户精简化、变更自助化、销户集约化升级。加速推进汇款服务流程优化,实现表单优化、智能报送等功能,推广对公汇款集约运营,以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赋能企业高效运营。为客户提供覆盖票据、信用证、应收账款电子凭证等产品的供应链贸易融资综合服务;投产“中银票e通”业务模式,服务产业链客群一站式即开即贴的支付融资需求。2025年末,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规模比上年末增长12.49%;2025年,供应链贸易融资发生额3.1万亿元,同比增长37%。专栏:为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注入金融活水本行始终以积极服务国家战略落地为己任,以深化推进金融服务创新为抓手,全力服务传统产业升级、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支持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建设,为现代化产业体系固本升级、育新突破、强基赋能持续注入金融活水。截至2025年末,本行投向制造业贷款、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余额分别近 3.5万亿元、1.5万亿元,是“十四五”期初的 2.4倍和 3.3倍。固本升级,助力传统产业迈向高端。传统产业是国民经济的“压舱石”,更是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根基。“十四五”以来,本行积极支持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截至2025年末,高技术制造业贷款余额超 7,000亿元,是“十四五”期初的 2.5倍。育新突破,金融赋能新兴增长引擎。我国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经济增加值占 GDP 比重逐年上升,新能源、新材料、航空航天、低空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正加速形成集群效应,本行持续以金融力量为新兴产业提供精准金融支持。截至2025年末,本行战略性新兴产业贷款余额已突破 3.2万亿元。强基赋能,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骨架”。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是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骨骼”和“血脉”,本行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以金融纽带助力建设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截至2025年末,本行电力热力、交通运输、水利等基础设施领域的贷款余额近 5万亿元。普惠金融业务本行深耕广大普惠客群,聚焦重点产业、薄弱环节,提升服务质效,助力增进民生福祉。持续发挥“信贷工厂”等特色优势,优化业务流程,着力打造场景化、数智化的金融服务模式。
  2025年末,本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口径)余额27,701.31亿元,比上年末增长21.52%,客户数近184万户,比上年末增长22.86%。支持乡村振兴全面推进,涉农贷款规模持续增长,普惠型涉农贷款增速高于本行各项贷款平均增速。科技赋能提质增效,开展中小企业融资促进活动,制定“一月一链”促进“专精特新”企业融资行动方案,助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累计发放382.60亿元,服务客户超过4,000户。惠民导向持续强化,服务广大个体工商户、新市民、外贸商户、退役军人等群体,推出“名特优新”“惠创贷”“惠军贷”等专属金融服务。养老金融业务本行认真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部署,全力支持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推动养老金融业务提质扩面。2025年末,养老金受托资金规模3,180.3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589.42亿元,增长22.75%;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管理数459.73万户,比上年末增加16.16万户,增长3.64%;服务企业年金客户超过2万家。个人金融业务本行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全力支持民生服务保障,加快推进个人金融业务高质量发展。2025年末,境内商业银行全量个人客户5.54亿户,比上年末增长2.66%。2025年,境内个人金融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312.08亿元。账户管理业务本行坚持提供普惠优质的账户管理服务。加快客户基础服务流程优化,推进开户、限额调整、补换卡等重点业务场景柜台“无纸化”改造,提升客户服务便利性。加强个人养老金业务布局,全面升级覆盖养老金开户、缴费、资产管理的一站式综合养老服务,截至2025年末,为超千万客户提供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管理服务,累计缴存资金超百亿元,多项服务质量排名行业领先。持续推广港澳代理见证开立境内个人银行账户服务(简称“大湾区开户易”),提供安全便捷的数字卡服务,截至2025年末,“大湾区开户易”客户数已突破44万户,比上年末增长7.83%。积极践行减费让利,持续做好个人借记卡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等费用减免优惠。财富金融业务本行全面遵循开放共赢原则,扎实推动财富管理业务高质量发展。不断夯实产品遴选与管理能力,持续构建“全市场+全集团”产品货架,并根据市场情况跟踪评价、动态调优、差异布局,截至2025年末,在售代销个人理财产品 2,295只,代销公募基金产品 5,246只,适配客户多资产、多策略、多地域的财富管理需求。稳步扩大优选合作机构,合作理财公司达 20家,保持市场领先水平。加强产品与服务创新,市场率先开售首批浮动费率主动权益公募基金产品。市场首发加拿大元理财产品,新增发行澳大利亚元理财产品,保持个人外币理财产品丰富度市场领先,存续规模市场竞争力领先。强化专业化资产配置能力,结合客户风险偏好、市场环境提供资产配置建议,为客户提供全面财富规划,满足流动性、收益性、保障性等多维度需求。提升全旅程服务陪伴能力,持续优化覆盖全时间频谱和全资产类别的“中银投策”全球资讯服务体系。拓展手机银行“财富号”线上运营生态圈,为客户提供更全面的市场资讯和投资者教育内容,截至2025年末,已有涵盖基金、保险、券商、理财等业务的44家金融机构入驻。持续优化手机银行财富管理产品货架的筛选和展示,提升客户操作便利2025年末,集团个人全量客户金融资产规模 17.58万亿元,中高端客户数及金融资产稳步增长;境内代销个人理财年末余额达 1.54万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1.80%,代销公募基金存量规模达 4,063.21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2.73%。2025年,境内代销公募基金销售额 4,409.61亿元,同比增长5.70%;代销个人保险保费 482.08亿元,同比增长17.50%;实物贵金属销售额745.52亿元,同比增长113.62%。在境内设立理财中心 8,506家、财富管理中心 1,278家。
  2025年,本行荣获《中国基金报》“优秀财富管理机构英华奖”“优秀理财销售银行英华奖”,《证券时报》“2025年度财富管理银行天玑奖”,《中国证券报》“银行理财服务金牛奖”等多项行业奖项。消费金融业务本行紧密围绕居民消费需求,持续提升消费金融服务水平。快速响应提振消费系列政策,出台《中国银行发展消费金融助力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体系化形成“中行路线图”,精准施策、靶向发力,助力提振消费、扩大内需。全力贯彻落实国家战略部署,持续加大住房贷款投放力度,助力稳定房地产市场。积极落实“一揽子金融政策支持稳市场稳预期”、纾困和财政贴息等相关政策要求,推动政策红利惠及消费者。2025年末,本行境内商业银行人民币个人贷款 60,212.26亿元。私人银行业务本行持续打造全球化、综合化、定制化的私人银行服务。完善投资策略资讯服务,定期发布全球资产配置策略报告。优化全市场、全集团、全谱系私行代销产品布局,引入跨境私募FOF(基金中的基金)产品,提升对客全球配置服务能力。按需为客定制资产配置方案,提升资产配置智能化水平。围绕客户及家庭财富保护与传承需求,持续推动信托业务发展,财富管理服务信托及慈善信托客户数比上年末增长64%。深化“企业家办公室”服务,升级“GBIC”(政府、产业、投资、消费)服务平台。加强全球一体化服务建设,实现中高端客户便捷互认及权益共享,提升客户跨境综合服务体验。践行社会责任,连续 11 年开展“中银私享爱心荟—春蕾计划”,推广爱心公益产品和慈善信托,开展“薪火”非遗保护与传承行动。
  2025年,本行荣获《欧洲货币》“中国私人银行—最佳国有银行奖”“最佳影响力投资奖”;《亚洲私人银行家》“最佳私人银行—国有银行组”“最佳私人银行—财富传承与规划”“最佳私人银行—企业家客户”“最佳私人银行—慈善规划”奖;《亚洲银行家》“最佳私人银行全球企业家服务”奖;《中国基金报》“优秀私人银行”奖;本行13家分行上榜《零售银行》“百强私行中心”。个人外汇业务本行聚焦重点客群、重点区域、重点业务,加快个人跨境产品服务创新,持续优化服务品质,不断巩固领先优势。积极支持国家跨境支付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首批上线内港跨境支付通,累计交易规模市场领先;持续提升跨境金融服务便利化水平,实现外币携带证电子化等便利化措施落地。2025年末,个人结售汇业务量、外币个人存款规模保持境内同业第一;个人存取款业务覆盖币种达22种,个人外币现钞兑换币种达36种,继续保持同业领先地位。银行卡业务本行围绕客户综合需求,持续优化产品服务供给,提升银行卡业务发展质效。持续提升借记卡服务能力,全力支持民生保障。提升社保卡服务水平,推动“一卡多能”功能升级,在天津发行“中银•中铁银通”第三代社保卡,在同业中率先实现金融、社会保障、服务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加大“乡村振兴”主题借记卡推广力度,累计发行924.08万张。提升数字化服务能力,优化客户快捷支付绑卡及支付流程体验,创新推出“中行惠出游”快捷支付品牌,围绕旅游出行、夜市经济、跨境消费、青春校园等领域推出促消费系列支付优惠。
  2025年,借记卡快捷支付交易额突破8万亿元;截至2025年末,借记卡累计发卡量超7.38亿张。充分发挥信用卡专业服务能力,满足客户多元消费需求。落实提振消费系列政策,推进信用卡业务高质量发展。聚焦重点客群,面向私人银行、财富管理、理财客户,升级长城高端系列产品权益,建立可定制受益人的享权机制;面向年轻客群,推出长城YOU卡—卡皮巴拉主题信用卡;面向文旅客群,发行中银海南自由贸易港主题信用卡、中银川渝无界主题信用卡,提升客户粘性及服务体验。做优流程与服务,与重点新能源品牌建立深度合作关系,提升新能源汽车分期核心竞争力;拓展家装、家居家电等重点领域渠道合作,灵活服务居民多元化消费需求。积极把握“国补”契机,聚焦衣、食、住、行、购等重点消费场景构建,深化与头部支付机构的合作,夯实绑卡客户规模,挖掘交易增量,在多元化消费场景中部署支付及积分优惠,满足居民消费需求。2025年末,信用卡累计发卡量15,009.75万张,信用卡贷款余额4,860.05亿元。2025年,信用卡消费额11,036.77亿元,信用卡分期交易额2,218.27亿元。支付商户本行深入践行“支付为民”理念,坚持以客户体验为中心,围绕支付服务优化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聚焦重点客群。提升老年客户支付服务能力,截至2025年末,对外营业网点100%完成适老化改造,累计发放零钱包超600万个。针对境外来华人士“吃、住、行、游”需求,持续扩大商户规模,外卡收单市场竞争力保持领先,人民银行划定的重点商户实现100%覆盖。提升ATM设备服务能力,全量支持受理境外主流国际银行卡7×24小时取款,界面支持多语言服务,并在重点区域推进ATM小面额外币零钱取现功能。深耕重点场景。不断丰富“铁路e卡通”线下扫码乘车版图,累计完成90条城际线路推广,覆盖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重点区域,服务客户超4,600万人次。聚焦涉外商圈、交通枢纽、文旅场馆等高频使用区域,持续强化外卡受理服务支持,2025年,外卡收单交易额同比增长75.73%。服务重要展会。圆满完成广交会、进博会、服贸会等重大国际活动的外卡受理环境建设,确保支付便捷畅通,全力提升支付便利化水平。金融市场业务本行紧跟金融市场动态,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充分发挥金融市场业务特色优势,强化审慎合规经营,持续深化业务结构调整,推动金融市场业务高质量发展。投资业务本行持续加强对宏观经济和金融市场走势的专业研判,动态优化投资组合结构,有效平衡市场风险和投资机遇。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大人民币投资组合中对国债、地方债、科创债、绿色债券、民营企业债等重点领域的投资力度,绿色债务融资工具投资量保持市场首位,并参与首批银行间市场科创债券投资。开发并冠名中国地方政府债券指数,助力债券市场对外开放。加强外币投资主动管理和多元化配置,积极布局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债券市场机遇,持续优化投资组合币种结构和敞口分布,有效平衡风险收益,实现规模和收益稳健增长。交易业务持续巩固市场优势地位。提升新兴市场货币服务能力,新增塞尔维亚第纳尔、波兰兹罗提结售汇挂牌,结售汇报价货币达42种,落地首笔巴西雷亚尔代客现汇交易,结售汇业务量和外汇买卖货币品种数量国内市场领先,结售汇对公客户超过20万户,超过10万对公客户通过线上化渠道开展业务。全力服务实体经济,积极宣导汇率风险中性理念,综合运用金融市场交易工具,助力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持续完善电子渠道功能,提升中小微企业客户保值服务质效。助力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支持银行间债券市场“科技板”建设,与华泰证券联合创设“中国银行—华泰证券—中短期科创债联合报价篮子”,积极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科创债标准篮子”报价。支持多层次债券市场建设,升级优化柜台债券业务,丰富产品供给,加快柜台债券市场扩容。积极履行核心做市商职责,连续多年获得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优秀人民币外汇做市商、优秀外币对做市商等奖项,保持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做市业务排名领先,持续丰富完善量化交易策略,探索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交易业务应用场景,提升做市报价能力。积极参与要素市场建设,达成境内机构首笔香港金合约交易,服务保险机构进入上海黄金交易所试点,达成首笔保险机构黄金现货交易。服务金融高水平开放。助力进一步畅通国际资本投资通道,持续拓展境外机构投资者服务,成为首批“债券通”北向通回购做市商,健全对境外机构“债券通”“互换通”“回购通”全产品服务体系,首批与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互换通”协议,首批参与“互换通”产品扩容升级,连续八年获评债券通“北向通优秀做市商”,近三年与境外机构投资者债券交易成交量持续保持万亿以上,保持市场领先。助力推进人民币国际使用,丰富产品服务,积极开展人民币资产担保品相关业务创新。扎实筑牢风险防线。坚持“集中经营、统一管理”,加强金融市场前瞻性、主动性与专业性研判,提升高评级债券投资占比,分散债券持仓国别构成,敏捷高效应对国际经贸形势变化与市场波动。加强金融市场业务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深化金融市场业务主协议和押品等风险缓释工具的运用,降低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敞口,风险管控能力持续提升。资产管理业务本行紧抓居民财富增长、跨境资管拓展等市场机遇,持续优化产品体系、夯实渠道建设、提升投研实力,不断提升风险合规管理能力,推动资产管理业务高质量发展。积极服务实体经济和居民财富管理,通过中银理财、中银基金、中银证券、中银资产、中银香港资管、中银国际英国保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为个人和机构投资者提供资产类别齐全、投资策略多元、投资周期完整的本外币产品,并持续加快各类特色主题创新产品发行。2025年末,集团资产管理业务规模3.68万亿元,市场影响力不断提升。托管业务本行持续以高效协同增强托管业务发展动能,推动业务平稳安全发展。公募基金托管规模增长市场领先,同业理财子公司客户数增长46%,中标多家头部保险公司和北京市唯一新增职业年金计划托管银行,托管公募 REITs(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产品数量居市场前列。2025年末,集团托管资产规模达到 24.5万亿元,其中保险资产、公募基金、养老金和银行理财规模分别达到 5.5万亿元、2.7万亿元、2.3万亿元和 2.1万亿元;境内托管资产规模和托管费收入市场竞争力均创历史新高,提升幅度市场领先;托管存款日均余额达到 5,024亿元,创历史新高。村镇银行中银富登作为本行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平台,秉承“立足县工薪阶层和农村客户提供现代化金融服务。2025年末,在全国22个省(直辖市)共设立134家村镇银行,下设185家支行,注册资本105.85亿元,资产总额1,044.55亿元,净资产157.40亿元;全年实现净利润2.12亿元。中银富登持续完善产品服务体系,客户数量和业务规模进一步增长。服务实体经济,加大对小微企业、个体商户支持力度;助力乡村振兴,坚持走村入户,提升对种养殖大户、家庭农场等涉农主体服务质效;坚持数字化转型,打通县域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完善符合“支农支小”业务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不良贷款率 1.78%,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 191.19%。
  2025年末,存款余额 813.37亿元,贷款余额 865.17亿元。荣获人民网“人民匠心服务”、中国金融传媒“2025金融消保与服务创新优秀案例”、中国金融杂志社“第七届金融业年度优秀品牌案例”、中国村镇银行发展论坛组委会“全国履行社会责任优秀村镇银行主发起行(2024—2025年度)”等荣誉。全球化经营业务本行充分发挥全球化优势,持续深化集团协同联动,深入发挥“一点接入、全球响应”机制作用,全球布局能力和国际竞争力进一步提升。深耕全球化经营,持续增强价值创造能力。2025年末,境外商业银行吸收存款余额6,562.06亿美元,比上年末增长11.39%;发放贷款和垫款余额4,434.22亿美元,比上年末增长4.65%。全年实现利润总额100.71亿美元,同比增长8.57%。优化全球网络布局,不断提升综合金融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全球布局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助力跨境商贸往来、经济交流,为“高质量引进来”“高水平走出去”提供优质金融服务。截至2025年末,本行拥有533家境外分支机构,覆盖全球64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包括45个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在全球重要战略节点布局完整。2025年10月,中国银行(土耳其)股份有限公司下辖安卡拉分行正式开业。强化顶层设计引领,进一步凝聚机构协同发展合力。推动实施并动态优化境外机构“一行一策”发展策略,深耕细作境外市场,境外机构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持续完善境外机构区域化和集约化发展机制建设,实施《中银香港东南亚区域化发展行动方案》,发挥中银香港对下辖东南亚机构带动作用,加强中银欧洲作为欧盟区域总部能力建设,持续推进区域中后台集约化运营。公司金融业务本行依托“一点接入、全球响应”工作机制,形成境内外合力,持续深耕全球市场,推动境外公司金融业务实现高质量发展。不断做强境外对公基础业务,巩固扩大全球领先优势。紧密跟踪全球市场形势变化,坚持“一行一策”、精准施策,依托集团“一点接入、全球响应”机制,积极服务中资“走出去”企业、外资“引进来”企业及其他重点客群,跨境综合金融服务能力与市场竞争力稳步提升。持续提升跨境投行服务水平,为境外客户主承销 56支熊猫债,发行金额合计 1,126亿元。推动绿色金融发展,境外绿色债券承销市场竞争力保持中资机构领先。积极服务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当好对外开放金融排头兵。积极助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支持西芒杜铁矿等标志性项目及一批“惠民生、聚民心”的“小而美”项目不断取得新成效。截至2025年末,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累计跟进公司授信项目超过 1,400个,累计授信支持逾 4,390亿美元。持续提升交易银行全球服务能力,优化跨境服务客户体验。聚焦重点领域、深耕特色场景,围绕客户个性化需求,持续提升境外交易银行产品服务质效。成功实施中马、中柬、中印尼等跨境二维码支付项目,不断扩大手机银行“外包内用”和“内包外用”覆盖国家和地区范围。持续完善全球现金管理服务体系,实现亚太、中东、欧非地区主流国际金融中心全覆盖,成功落地一批标杆性全球现金管理项目。持续拓展跨境电商服务全球版图,正式上线境外多地跨境电商收款服务,服务链条进一步完善。充分发挥全球网络布局优势,提升国际品牌影响力。与各类金融机构在清算、结算、贷款、投资、托管、资金交易及综合资本市场服务等领域开展全方位合作,客户规模持续扩大。充分利用国际合作网络资源,吸收国际先进经验,建立同业沟通合作机制,不断提升在ESG相关领域的国际参与度。敏捷应对市场波动,对境外机构客户主动开展市场辅导,积极向全球中长期投资者推介人民币的投资价值,境外机构投资者客户数量保持稳步增长。专栏:深耕全球财资服务,为企业全球化布局注入金融动能跨境迈向全球,产品开发由模仿追赶国际先进同业迈向创新引领,科技保障由信息化、平台化迈向生态化,成功打造了世界一流、中国特色的全球财资服务体系。蝶变跃升,以数智生态重塑服务格局。聚焦中资企业全球化发展新趋势、新需求,在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本行全新升级推出“中银全球智慧财资综合服务方案”,构建“智”系列非金融服务与“慧”系列金融服务体系,实现“数智”与“生态”双赋能,以更优质的全球财资服务助力企业扬帆远航。创新突破,以核心能力构筑竞争优势。成功打造 7×24 小时全球资金池集中清算模式,以“安全可控、实时到账、全天候畅达、多币种融通”的核心能力,助力企业全球财资实现“安全”与“效率”双提升,为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坚实的金融支撑。坚守本源,以精准服务践行使命担当。聚焦科技金融、绿色金融、高端制造、国车出海等重点领域,差异化定制全球现金管理解决方案,落地十大全球现金管理标杆项目,为企业“走出去”“引进来”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切实履行服务实体经济的国有大行责任。个人金融业务本行持续发挥全球化经营优势,不断丰富完善境外个金产品与服务,为客户提供涵盖账户、储蓄、支付结算、电子渠道等领域的全面服务,在中国香港、中国澳门、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提供财富管理和私人银行服务。截至2025年末,境外个人金融业务覆盖超 30个国家和地区,服务客户超 800万户,客户规模稳步提升。提供优质借记卡、财富价值管理和贷款服务。提供丰富借记卡产品类型,清算渠道涵盖多个主流国际卡组织,服务境外 19 个国家及地区。持续推广跨境理财通业务,2025年末,跨境理财通“北向通”和“南向通”合计签约客户数 7.09万户,继续保持市场领先。持续提升精细化管理能力,推动境外个人贷款业务差异化发展。提升跨境信用卡产品服务能力。推出覆盖境内外线上、线下交易场景的万事达双应用功能信用卡产品体系,开放万事达单标卡境内交易功能,打造“一卡境内外通用”的消费模式,为跨境客户提供便捷的境内消费工具。推进 VISA、银联双标信用卡磁条换芯工作,保障境外用卡安全。针对境外用卡场景,升级跨境新户礼权益,为持卡出境的客户提供全面金融服务。持续开展“环球精彩”跨境品牌活动,聚焦全量客户、重点产品、热门地区及特定客群形成品牌活动体系,加强内外部渠道的营销宣传,上线留学专区,提供留学前、中、后全流程攻略,匹配适配产品组合及活动,提升宣传推广效率。深化外部生态合作,聚焦留学客群,制定发布旺季营销方案,加强与国际学校、留学中介机构及使领馆的合作,提升外部场景获客精准度。强化跨境客群的精细化经营,设计覆盖跨境行程各阶段的识别和营销触达体系,搭建精准触达策略。大力推动离境退税业务发展。代理退税地区覆盖21个省级行政区,居同业领先地位。创新引入离境退税专用POS机,大幅提升离境退税便利化水平。2025年,本行办理境外人士离境退税笔数同比增速超150%。持续完善线上服务渠道。加快境外手机银行发展,优化线上直通开户体验,实现新客一站式线上开户,开户流程更加高效便捷。推出手机银行预填单功能,通过O2O服务模式实现线上业务申请及线下业务办理的无缝对接,减少客户等待时间。持续推广线上人民币薪金直汇,更好满足“走出去”个人客户薪酬汇回需求。为跨境商旅客户提供“银联二维码境内外互联互通”特色便利服务。加快信用卡、贷款等产品线上化,提升手机银行产品货架丰富度,全面提升境外个人客户线上服务体验,满足客户多元化线上服务诉求。截至2025年末,境外个人手机银行覆盖全球31个国家和地区,提供12种语言服务,保持中资同业领先。金融市场业务本行采用全球一体化经营模式,前瞻性应对国际金融市场变化,扎实做好境外金融市场服务。把握市场机会加大境外机构债券投资力度。加强国际市场分析与组合策略研究,强化对境外机构业务经营及风险的穿透管理,差异化制定各机构投资授权及发展策略。把握境外降息环境市场机会,加大境外机构债券投资力度,持续优化境外机构债券投资结构,开展多元化投资,动态管理组合久期,境外分子行人民币债券、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债券投资规模和收益均实现稳步提升,助力推进人民币国际使用。充分发挥交易业务全球一体化经营优势。依托北京、上海、香港、伦敦、纽约五地机构布局,构建5×24小时全球不间断报价与服务网络,形成涵盖汇率、利率、贵金属和大宗商品的金融市场产品体系,建设金融市场押品全球一体化管理架构。境外交易中心持续强化全球服务网络支持,与在岸市场优势互补,提升报价竞争力和差异化服务效能,助力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率先参与互联互通机制产品创新,首批使用人民币债券作为衍生品清算及回购交易担保品,有力支撑香港金融市场基础设施与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在人民币国际使用场景拓展中发挥积极作用。境外机构持续深耕本地市场,深化区域联动机制,协同夯实客户基础,提升对客服务能力,在新加坡、韩国等国家和地区积极开展人民币做市报价与人民币期货业务;成为首家开办新加坡地区境外柜台债券业务的中资机构。建成首家中资全球托管银行。全球托管综合实力领跑中资同业,全球托管规模约 5万亿元,托管网络覆盖逾 100个国家和地区,为全球投资者提供覆盖多币种、多市场、多资产的全球托管服务。为多家主权及知名机构投资者提供 QFI、CIBM和 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等投资托管服务。把握“南向通”扩容机遇,与各类市场主体开展广泛合作。2025年末,全球托管规模保持中资同业第一。跨境人民币业务大力推动人民币国际使用,当好跨境人民币服务主渠道。进一步巩固在跨境人民币支付领域的领先优势。持续支持扩大 CIPS全球网络覆盖面,CIPS直参行数量 46家、拓展间参行 700余家。截至2025年末,在人民银行授予人民币清算行的 33个国家/地区中占据 16席,继续保持同业第一。跨境人民币结算清算、熊猫债、离岸人民币债券等业务继续保持市场领先。积极开展市场宣传,在中国香港举办人民币国际使用论坛,在境外开展十余场高规格人民币国际使用路演活动,覆盖亚太、欧洲、中东、非洲、拉美地区。连续 13 年发布《人民币国际化白皮书》和跨境人民币指数、离岸人民币指数,助力提升人民币国际影响力。专栏:布局数字人民币新基建,引领金融服务新篇章
  2025年,本行积极推进数字人民币的研发、试点和应用,全力支持数字人民币生态体系建设。深度参与货币桥项目与境外央行数字货币项目,充分彰显大行责任担当。叙做人民币、港币、泰铢、迪拉姆四个币种的数币汇款、外汇等交易,并为多个参与同业提供流动性支持,2025年全年叙做各类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业务 2,100笔,交易金额合计 3,501亿元。此外,本行取得两项特殊成果:成功对接阿联酋Jisr平台,完成首笔交易;作为“首阶段唯一运营机构”,成功完成数字澳门元的核心系统研发工作,并向部分客户进行白名单试点运行。稳步发展数字人民币,扎实助力金融强国战略。赋能产业链数字金融创新,实现供应链贸易融资项下的数币智能合约贷款定向支付,交易可控可溯。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支持境外国家和地区人员注册开立本行数字人民币钱包,在香港地区累计开立钱包 53,449 个,2025年消费金额 607.73万元。助力数字化税务服务落地,全年通过数字人民币完成缴税金额 356.99亿元。积极拓展消费场景,全年实现数字人民币消费笔数 8,660万笔,消费金额 277.62亿元,消费金额市场排名领先。商户服务网络持续完善,截至2025年末,历史累计有效商户数达1,369万户,市场排名领先。截至2025年末,本行二类(含)以上个人钱包与对公母钱包数年净增 806万个,比上年末增长46.05%。专题二:提升国际竞争力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中国银行作为具有鲜明全球化基因和优势的国有大型银行,百年来肩负着融通世界的使命担当,服务国家发展和社会需要,在境外设立机构、开展经营,持续提升全球布局能力和国际竞争力,靠前服务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通过完善的网络布局为客户提供可靠高效的跨境及境外本地金融服务。自1929年在伦敦开设首家中资银行海外机构以来,中国银行在近百年的时间里逐步实现了对亚太(含中东地区)、欧洲、美洲、非洲主要国家和地区的服务覆盖。截至2025年末,中国银行在境外 64个国家和地区设有分支机构,在主要国际金融中心均设有机构,在香港、伦敦等国际金融中心具有显著的先发优势,是境外布点最完善的中资金融机构。以全球一体化服务能力支持中资企业出海。聚焦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产品,进一步提升服务质效,出台《中国银行关于进一步提升“走出去”企业服务质效的工作方案》,同时对民企出海、国车出海等多个领域制定专项行动方案,以高质量金融服务全方位护航中国企业扬帆出海,当好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排头兵。聚焦出海企业优化全球资源与要素配置、提升本地化长期运营能力、保障境外资产和权益安全三大核心关切,推出《服务企业出海白皮书》,构建“需求—客户—周期”三维支撑体系,提供覆盖全球、全生命周期的综合性金融服务方案。依托境内外联动靠前助力稳外贸稳外资。紧密跟进重点外资项目,为外资企业提供贷款、熊猫债、现金管理、供应链融资在内的综合金融服务。截至2025年末,我行为巴斯夫湛江一体化基地项目、中沙古雷乙烯项目等多个外资标志性项目提供了稳定可靠的金融保障,有力支持了外资在华扩大投资,进一步共享中国市场高质量发展机遇。围绕提升“走出去”“引进来”客户服务质效,改进产品服务可得性、便利性、适配性,构建“安全可控、实时到账、7×24 畅达、多币融通”的全球现金管理服务能力,助力企业全球资金调拨“安全”与“效率”双提升。完善全球现金管理服务体系,实现亚太(含中东地区)、欧非地区主流国际金融中心全覆盖。拓展跨境电商服务全球版图,正式上线境外多地跨境电商收款服务。境外企业网银覆盖境外 56个国家和地区,提供 14种语言服务,代发薪、现金管理等重点功能优化完善。企业手机银行推出英文版,上线外汇专区服务,为外资及跨境企业提供便利化服务。为进博会、服贸会、广交会、消博会、投洽会、链博会等重大展会提供全链条综合服务支持。牵头主办“金融助力全球经贸发展”虹桥国际经济分论坛等活动,首创举办境内外商协会进博合作对接会,吸引来自 54 个国家和地区的 104 家商协会参加,构建了覆盖面广、代表性强的国际合作网络。为境外来华人士提供业内领先、体系完备的综合金融服务,构建起覆盖“入境—在境—离境”主要场景的服务闭环,多项业务如外卡收单交易、离境退税等市场领先。算结算的“一站式”全链条服务,高效满足投资者的投融资及避险需求。首批与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互换通”协议、参与“互换通”产品扩容升级,成为首批“债券通”北向通回购做市商,连续八年获评债券通“北向通优秀做市商”,近三年与境外机构投资者债券交易成交量持续保持万亿以上规模,保持市场领先。提升新兴市场货币服务能力,新增塞尔维亚第纳尔、波兰兹罗提结售汇挂牌,结售汇报价货币达 42 种,落地首笔巴西雷亚尔代客现汇交易,结售汇业务量和外汇买卖货币品种数量国内市场领先。以人民币跨境使用主渠道银行助力人民币国际使用。截至2025年末,中国银行在 16个国家和地区担任人民币清算行,CIPS直参行 46家、拓展间参行 700余家。跨境人民币结算清算、熊猫债、离岸人民币债券等业务继续保持市场领先。连续 13年发布《人民币国际化白皮书》。深化场景拓展和产品创新,推动赞比亚接受人民币缴纳当地税款。积极开展人民币资产担保品相关业务创新,首批使用人民币债券作为衍生品清算及回购交易担保品,在人民币国际使用场景拓展中发挥积极作用。持续做好“一带一路”金融支持。境外分支机构覆盖 45 个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是全球及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布局最广的中资银行。中国银行累计跟进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公司授信项目超过 1,400个,累计授信支持超过 4,390亿美元,为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绿色转型、数字经济发展等注入了金融动力。积极在对外交流平台发挥作用。深度参与国际商会(ICC)工作,担任副会长单位与银行委员会主席单位,多名专家在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信用证、保函等专项工作组建言献策,支持维护我国工商界权益。深度参与“第十次中法高级别经济财金对话”“中法企业家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等活动,支持举办“英国财政大臣与中国工商界圆桌会”等重要活动;发挥中法、中意企业家委员会中方主席单位作用,承办“中意企业走进上海临港”“中法企委会走进重庆”“中法企业走进南京”等系列活动。持续提升境外机构本地化经营能力。高度重视清算网络的基础性作用,持续拓展与全球各国家/地区、各货币本地清算系统的连接。截至2025年底,中国银行支付清算网络延伸至全球60 个国家/地区,直参直连全球本地清算系统超过 100 个,便利客户在全球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支付。提升境外科技运营韧性,加固网络安全架构,加强安全工具部署,推进区域一体化运营。案例:中国银行与德国资管协会(BVI)在德国法兰克福联合主办中欧金融机构交流会2025年 11 月,中欧金融机构交流会以“资本联通——金融投资的新丝绸之路”为主题,聚焦中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和中欧金融合作,旨在搭建中欧资本市场互联互通的高端对话平台,推动双方在政策沟通、行业协作与跨境投资领域的深入交流,来自中欧金融机构约 200名嘉宾参会。依托此次交流会,中国银行与 BVI 联合编制的《投资中国资本市场指引》(Investment in China)正式发布,为欧洲机构了解中国市场、参与境内资本市场投资提供系统化、实操性的参考资料。案例:中国银行为西芒杜铁矿项目提供稳定可靠金融保障
  2025年 11 月,位于非洲几内亚的西芒杜铁矿项目正式投产。作为全球规模最大的未开发铁矿标志性项目,西芒杜铁矿项目涵盖矿山、铁路、港口等系统性工程,该项目投产进一步深化中非在矿产资源、基础设施等领域的战略性合作。中国银行充分发挥全球化优势,协调境内外资源,及时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并通过海内外账户服务、结售汇、跨境人民币、海外代发薪、信用证结算等综合金融服务,为项目投产运营提供稳定、可持续的金融保障。案例:中国银行澳门分子行支持当地经济适度多元与高质量发展全面战略合作协议》。支持澳琴国际教育(大学)城、珠江西岸国际航空运输枢纽等重点工程建设。响应特区政府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推出“社区兴业贷”一站式衔接服务。积极支持本地综合休闲旅游产业升级,作为牵头行成功筹组2025年亚洲最大规模银团贷款,伴随年度逾 4,000万访澳旅客带动消费回暖,全年收单交易额达 380.66亿澳门元,同比增长6.1%,以金融活水灌溉旅游消费全场景。案例:中国银行新加坡分行持续推动跨境支付创新,两项创新业务成功入选中新双边年度金融合作项目中国银行新加坡分行数字人民币试点和境外柜台债两项创新业务被纳入2025年中国—新加坡两国副总理级合作机制“双边合作联委会”(JCBC)第二十一次会议六项金融成果。2025年12月24日,新加坡分行成功完成数字人民币海外充值测试,标志着中国银行在推动跨境支付创新、提升来华人士支付体验方面不断走深走实。2026年试点正式落地后,新加坡居民可使用本地手机号注册数字人民币钱包,通过新加坡分行手机银行实现数字钱包便捷充值,在来华旅游、商务等场景下,即可使用数字人民币体验线下消费支付。2025年12月26日,中国银行作为首家获得新加坡地区境外柜台债券业务开办资格的中资机构,成功办理了新加坡首笔境外柜台债券交易,为境外合格投资者直接参与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搭建了高效便捷的新通道,是中国银行助力资本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和中新金融市场互联互通的又一重要举措。案例:中国银行阿布扎比分行深度参与两国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项目建设,扎实推进中阿金融成果落地
  2025年 11 月,中国—阿联酋支付合作项目启动仪式在阿布扎比举行,中国银行作为唯一受邀商业银行代表参加此次启动仪式,现场成功完成中国—阿联酋快速支付系统互联、阿联酋多边数字货币桥两个项目的交易展示。中国银行阿布扎比分行作为中国—阿联酋跨境支付互联互通项目首批试点机构,同时承担境外代理结算行,提供跨境资金结算功能,该项目通过两国快速支付系统互联,支持两国企业和个人线上快速办理跨境汇款,提升中阿跨境支付效率和服务水平,进一步便利双边经贸活动及人员往来。阿布扎比分行最早受邀参与阿联酋多边数字货币桥(Jisr)项目,实现业务首发,开辟人民币跨境结算安全高效跨境金融新通道。案例:中国银行悉尼分行深化本地化经营与集团化协同,在澳元债券与跨境资本市场领域形成具有示范意义的实践
  2025年 12 月,悉尼分行成功牵头参与澳大利亚某重点基础设施客户 7.5亿澳元中期票据(MTN)发行,成为中国服务澳洲核心基础设施企业、拓展国际资本市场影响力的重要标志性案例。作为联合主承销商,悉尼分行协助该客户成功完成该笔澳元债券发行,项目获得全球债券投资者广泛支持,订单规模超过 28亿澳元,认购倍数接近 4 倍,成为年末澳元债券市场的重要收官项目。发行过程充分发挥中银集团亚太分销网络优势,成功对接来自香港、新加坡等地的基石投资意向,吸引 82 家机构投资者踊跃参与。在强劲需求支撑下,发行利差较初始指引水平收窄 10个基点,帮助客户显著降低融资成本,顺利实现既定发行目标。案例:中国银行伦敦分行以第十一次中英经济财金对话为契机,打造中英绿色与生物多样性金融合作标杆
  2025年,中国银行在绿色与可持续发展领域取得的三项重要成果纳入“第十一次中英经济财金对话”成果文件。相关成果涵盖中英双方欢迎中国银行伦敦分行发行以人民币和英镑计价并在伦敦上市的可持续发展相关双货币债券;确认中国银行在与英国政府于2024年 9 月签署的《绿色及生物多样性金融合作谅解备忘录》框架下持续推进可持续债券发行、产品创新、绿色金融能力建设及生物多样性金融合作;中国银行作为首家中资金融机构加入自然相关财镑和人民币双币种可持续发展债券挂牌上市仪式,此次发行包括三年期 2.5亿英镑债券及三年期 15亿元人民币债券,其中英镑债券为市场首单由中资机构发行的英镑计价可持续发展债券,标志着中英经济财金对话成果在具体业务层面的务实落地,项目获得国际投资者广泛参与。案例:中银欧洲深耕欧洲债券市场,帮助客户在复杂市场环境中有效控制融资成本,实现投资者多元化的目标欧洲投资银行与资产管理中心是总行全球三家海外债券承分销中心之一,2025年累计为 19家客户发行 52 笔债券交易,成功募集资金折合约 365亿欧元,覆盖公用事业、能源、工业制造及基础设施等关键领域,通过发行结构设计、发行窗口选择、投资人沟通及销售等专业安排,有效提升交易定价质量与投资者覆盖广度,降低客户融资成本,丰富投资者来源。中银欧洲下辖里斯本分行依托对伊比利亚市场的深度覆盖,与总部协同支持葡萄牙及西班牙地区某重点客户完成其欧元绿色债券发行,助力企业加快可再生能源投资并持续优化资本结构;维也纳分行围绕中东欧能源枢纽优势,联动总部协同为当地某龙头企业实现中长期债券融资安排,增强其业务结构调整与跨区域布局的资金稳定性;斯德哥尔摩分行协同总部参与某集团欧元债券融资,支持其在海工装备的建设维护及能源领域的战略发展;布拉格分行在总部支持下参与中东欧地产及物流板块某企业绿色债券发行,帮助其巩固仓储物流资产布局并优化债务期限结构。中银香港中银香港是本行控股的在港上市银行,依托集团全球化优势和综合化特色,深入发挥“一点接入、全球响应”机制作用,深耕香港本地市场,把握跨境业务机遇,完善东南亚区域管理模式,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推进数字化赋能,全力提升发展质量。2025年末,中银香港已发行股本528.64亿港元,资产总额44,898.09亿港元,净资产3,634.75亿港元;全年实现净利润411.89亿港元。深度融入ESG理念,致力推进可持续发展。积极推进“双碳”工作,通过提供专业绿色金融产品及服务,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及东南亚区域企业的减碳转型和可持续发展,企业银行绿色及可持续发展相关贷款规模实现稳健增长。促进香港本地债券市场绿色发展,参与香港特区政府多币种基础建设和绿色债券等发行项目。依托国际化平台优势,助力境内地方政府在香港地区发行离岸人民币债券,相关募集资金投向绿色或可持续发展等项目。积极推动个人绿色金融业务发展,丰富可持续发展投资产品种类。推出“全城绿活”大型推广活动,鼓励个人客户在日常生活及理财中实践绿色及减碳生活,与银行共同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有序落实自身绿色及可持续金融分类标准、营运碳中和规划,举办大型国际性可持续发展论坛,并再度荣获MSCI(摩根士丹利资本国际公司)ESG最高AAA评级,稳步推进可持续发展。深耕香港本地市场,提高综合化金融服务能力。公司业务方面,满足客户多元化金融服务需要,通过综合业务平台联动机制,为企业客户提供专业金融服务方案;聚焦客户业务发展需求,推动支付结算、现金管理等重点业务发展,巩固市场领先优势;配合香港金融管理局推出多项中小企业支持措施,支持普惠金融发展。个人业务方面,扎实推动个人金融业务扩面提质,丰富不同客群的专属产品及服务,拓展高端客层品牌“私人财富”,为高端客户财富传承及增值需求提供专属传承方案,并扩展私人财富中心网络;打造家庭理财优质品牌,推出 FamilyMAX“挚爱传承”计划,吸引高端家庭开户,并与多方伙伴合作为客户提供全方位服务,产品渗透力持续提升;通过年轻品牌“理财 TrendyToo”,为年轻受众提供简易理财知识、入门产品和专属优惠,提升年轻客群理财和防骗知识;高端、家庭及年轻客户人数稳步提升。2025年末,中银香港吸收存款和贷款实现稳健增长,核心财务风险指标保持稳健。
  2025年,保持港澳地区银团贷款市场安排行和香港本地整体按揭市场占有率首位地位,按香港交易所主板上市项目集资金额计算,新股上市主收款行业务市场第一,并完成多笔具市场影响力的债券承销项目。把握跨境业务机遇,保持人民币业务领先地位。完善内外部业务联动机制,全力服务企业出海需求,积极对接香港特区政府“内地企业出海专班”;深耕科技金融领域,构建全生命周期综合金融服务体系,赋能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把握政策机遇,支持“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和各项人才入境计划,并实现个人跨境征信试点,加快信贷审批流程,提升跨境客户及新来港人才的服务体验。丰富跨境理财产品库,为客户提供全方位跨境金融服务,助推互联互通发展,年内跨境客户数稳步上升,跨境理财通“南向通”“北向通”开户量及资金汇划总量均在香港地区排名前列;拓展大湾区“开户易”见证服务的地区至所有境内大湾区城市;以参加行及代理结算行身份支持“跨境支付通”,为内地及香港本地银行提供双边人民币及双边本币跨境资金结算,提升跨境支付便利化水平;推出大湾区“置业易”人民币按揭贷款及物业抵押贷款方案;获香港特区政府委任为“跨境发放可携现金援助安排”的承办银行之一,助力跨境养老金融发展。积极参与离岸人民币市场建设,支持香港金融管理局“人民币业务资金安排”,为客户在香港地区提供离岸人民币贷款及贸易融资,并通过东南亚机构为出海当地的内地企业提供相关服务;在香港市场推出以债券通“北向通”债券作为抵押品的离岸人民币债券回购和跨境债券回购业务;协助离岸市场参与者发行全球首笔上海自贸区离岸债券,并且提供次级托管服务;协助印度尼西亚政府及一家哈萨克斯坦企业首次发行完善东南亚区域管理模式,推动全球化业务发展。深入实施区域一体化经营和“一行一策”差异化管理相结合的策略,完善跨境交易和服务网络,加强区域总部引领作用,稳步提升东南亚机构综合竞争力。优化区域产品配套,提升品牌建设,紧抓产业链转移带来的业务机遇,大力拓展共建“一带一路”“走出去”重要项目和区域大型企业客户业务。强化东南亚交易、结算及做市能力,促进区域金融互联互通,中银香港与中国银行马来西亚有限公司协同联动,获马来西亚央行同意作为处理马来西亚林吉特交易与结算的指定海外机构之一,有效协助客户降低跨境交易成本;发挥“中银理财”区域品牌优势,加强与区域合作伙伴联动,将产品及服务模式辐射至东南亚地区,满足个人客户多样化的金融服务需求。加速推动区域数字化建设及功能优化,进一步提升当地实时支付、跨境支付、二维码互联互通、人民币薪金直汇等功能及交易安全。推进数字化全面赋能,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加快数字化赋能转型步伐,持续推进数据驱动、智能驱动和生态驱动,致力为客户和员工提供优质数字化服务及体验。推动生态开放场景化、产品服务综合化和流程体验无缝化,持续丰富BoC Pay+及BoC Bill应用场景,优化环球交易银行平台(iGTB)功能。响应香港金融管理局重点推进项目,多措并举支持香港本地金融x科技蓬勃发展,包括完成Cargo 专家小组首批引入货运物流数据的案例,助力优化香港本地贸易融资的数字化生态圈;于“Ensemble”项目的试行阶段完成两项生产验证,完成代币化产品概念的有效实践;参与生成式人工智能(GenAI)沙盒计划,为金融服务注入智能新活力;完成“数码港元”先导计划第二阶段测试,成功验证数码货币于预付消费及专款专用场景的可编程特性;将数字人民币融入日常消费场景,为客户提供多元化的支付选择;通过香港金融管理局“户口互联”(IADS)计划,简化个人无抵押贷款、信用卡和企业贷款申请流程,提升授信效率。推进智慧营运工作,实施流程数字化、内部运作自动化及营运集约化,降低人工处理操作风险,提升营运效率及产能。完善数字人才培养和管理机制,培育创新文化,全面提升科技支撑能力。全力支持香港大埔火灾的紧急援助和灾后重建。中银香港慈善基金率先捐款 2,000万港元,并为香港特区政府开立“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专户,推出多项紧急措施,以行动传递温暖,共同守护希望。中银香港连续六年荣获《亚洲银行家》“香港最稳健银行”,连续三年荣获《银行家》“香港区最佳银行”,连续两年荣获《亚洲金融》“中国香港最佳银行大奖(本地组别)”等奖项。旗下中银人寿在中国香港地区经营人寿保险业务,欲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请见其官方网站。(欲进一步了解中银香港的经营业绩及相关情况,请阅读同期中银香港业绩报告。)综合化经营业务本行作为境内最早探索综合化经营的大型商业银行,业务覆盖投资银行、资产管理、保险、直接投资、租赁、消费金融等主要领域。本行紧密围绕服务实体经济,做好“五篇大文章”,坚持突出主业、回归本业,推动综合化经营高质量发展。
  2025年,本行进一步提升协同联动能力,夯实综合经营区域协同平台,完善在港机构联动机制,优化司司协同举措,突出重点业务策略,丰富综合化撮合活动形式,综合化协同质效稳步提升;加强集团管控顶层设计,系统性规范集团管理机制,优化综合经营公司治理架构,持续提升集团管理质效。投资银行业务中银国际控股本行通过中银国际控股经营投资银行业务。2025年末,中银国际控股已发行股本35.39亿港元,资产总额627.11亿港元,净资产249.31亿港元;全年实现净利润17.59亿港元。中银国际控股作为集团投资银行境外平台,立足中国香港,服务集团“走出去”“引进来”客户的投行业务需求,持续巩固在港竞争力和市场地位,着重服务科技金融和绿色金融等重点领域,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提供专业多元的投资银行服务,IPO(首次公开发行)承销业务排行香港市场前列;支持集团整体债券承销业务在香港同业中排名前列;加速传统经纪业务向财富管理转型,持续提升高端客户营销力度和开户体验,财富管理客户数比上年末增长约10%;搭建员工激励持股计划(ESOP)专属业务平台,为企业客户及其员工提供专业化服务,管理的各类期权规模稳步上升;持续提高资产管理能力,旗下中银国际英国保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香港强积金业务排名第五。旗下中银证券(股票代码:601696.SH)在中国境内经营证券相关业务,欲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请阅读其同期业绩报告。资产管理业务中银基金本行通过中银基金在境内经营基金业务。2025年末,中银基金注册资本1.00亿元,资产总额81.74亿元,净资产 61.56亿元;全年实现净利润 8.92亿元。中银基金稳步拓展资产管理业务,内控与风险管理扎实有效,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美誉度持续提升。公司始终坚持投资者利益优先原则,强化“平台式、一体化、多策略”投研体系建设,优化产品布局与管理,深化销售服务与投后陪伴机制。2025年,公司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积极响应监管政策要求,全面落实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年内成功推出多项创新产品,包括全市场首单央企仓储物流 REIT——中银中外运仓储物流 REIT、全市场首批自由现金流 ETF,以及公司首只浮动管理费率主动权益基金——中银品质新兴混合型基金。公司积极倡导理性投资、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的理念。旗下产品中银招利荣获《中国证券报》第22届基金业金牛奖“五年期开放式债券型持续优胜金牛基金奖”。2025年末,资产管理规模7,930亿元,其中公募基金资产管理规模 7,334亿元,非货币公募基金资产管理规模 3,372亿元。中银理财本行通过中银理财在境内经营公募理财产品和私募理财产品发行、理财顾问和咨询等资产管理相关业务。2025年末,中银理财注册资本 100.00亿元,资产总额 219.67亿元,净资产212.69亿元;全年实现净利润 24.99亿元。投资支持力度,构建服务实体经济投研体系,强化多策略多资产配置能力;顺应低利率市场环境优化产品体系,丰富养老、绿色、普惠及跨境主题产品并完善“固收+”产品布局,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金融需求;健全市场化销售服务体系,夯实客户基础、拓展销售渠道并提升客户陪伴能力;以深化科技赋能为导向,以“数据要素×”和“人工智能+”为突破,加快数智化转型进程;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树牢底线思维,统筹发展与安全。2025年,中银理财共发行理财产品 986只,累计募集资金 4.01万亿元;到期产品 892只,累计赎回/兑付资金 3.93万亿元;期末存续理财产品 1,347只,存续余额 1.96万亿元。保险业务中银集团保险本行通过中银集团保险在中国香港地区经营一般保险业务。2025年末,中银集团保险已发行股本 37.49亿港元,资产总额 110.94亿港元,净资产 54.71亿港元;全年实现保险服务收入26.86亿港元,净利润 3.79亿港元。中银集团保险助力巩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坚持国际化、市场化、规范化、数字化经营。围绕做好“五篇大文章”,以香港本地市场为基础,以大湾区创新业务为战略延伸,全面对标国际先进同业和市场,做实险种策略和业务统筹协调机制,促进产品开发和服务升级;发挥保险专业优势,满足集团客户海外保险需求;立足集团综合化平台,实现多渠道拓客,进一步拓宽客户基础;服务湾区互联互通,跨境保险服务取得突破;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深入推动数字化转型,加快流程优化和产品创新,提升客户体验;实施ESG战略,推广绿色办公,服务绿色金融;统筹发展和安全,高质量防范化解风险,严守监管合规底线。中银保险本行通过中银保险在境内经营财产保险业务。2025年末,中银保险注册资本 45.35亿元,资产总额 127.39亿元,净资产 53.39亿元;全年实现保险服务收入 64.48亿元,净利润 2.86亿元。中银保险坚持合规经营和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服务国家战略大局,充分发挥保险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作用。持续深化落实“五篇大文章”,聚焦新质生产力培育、区域协同发展等战略重点,不断强化保险产品与服务供给,全面提升风险管理和保障能力,为实体经济和民生需求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险保障。全年提供保险保障 53.23万亿元,理赔服务208.73万次,支付赔款超 38.61亿元。积极践行集团发展战略,持续深化行司协同,突出银保特色产品创新与推广,不断提升在综合金融服务体系中的财产保险功能价值。立足专业化、特色化经营方向,在境外业务、信用保证保险等领域持续发力,全年为 337个境外项目提供保险保障,累计保额达 2,000亿元;关税保证保险市场竞争力继续保持行业首位。坚持稳健审慎的风险偏好,动态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持续强化风险识别、预警与处置能力,坚决筑牢合规管理底线,确保经营发展安全稳健。不断强化社会责任披露与宣传工作,积极投身公益事业和民生保障,以实际行动践行保险企业的责任担当。中银保险连续 12年获得标准普尔“A-”主体信用评级,展望“稳定”。入选人民论坛网 2025国家治理创新经验典型案例,获评中国金融传媒2024—2025“金口碑”年度创新保险产品、“2025金蜜蜂企业社会责任•中国榜”引领型企业等奖项。直接投资业务中银集团投资本行通过中银集团投资主要经营直接投资和投资管理业务。2025年末,中银集团投资已发行净利润 99.11亿港元。中银集团投资自身直接经营的业务范围覆盖企业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与管理、不动产投资与管理等。2025年,严格落实国家战略和集团部署,战略转型成效初显。以香港建设国际创新科技中心为切入点,积极开展科创领域投资;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以东南亚为重点研究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投资机会;不断夯实全面风险管理体系,风险管控能力持续加强。旗下中银三星人寿在中国境内经营人寿保险业务,欲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请见其官方网站。旗下中银航空租赁(股票代码:02588.HK)经营飞机租赁业务,欲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请阅读其同期业绩报告。中银资产本行通过中银资产在境内经营债转股及配套支持业务。2025年末,中银资产注册资本145.00亿元,资产总额960.24亿元,净资产299.44亿元;全年实现净利润30.25亿元。中银资产通过市场化债转股及股权投资业务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围绕做好“五篇大文章”,积极支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聚焦科技金融、绿色金融等领域落地多个债转股项目;稳步推进股权投资业务,完成28只试点股权投资基金的工商设立,并在商业航天、生物医药、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等产业实现股权投资项目落地。截至2025年末,累计落地市场化债转股业务2,660.36亿元。租赁业务中银金租本行通过中银金租开展融资租赁、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等相关业务。2025年末,中银金租注册资本 108.00亿元,资产总额 878.85亿元,净资产 124.55亿元;全年实现净利润 3.37亿元。中银金租聚焦主责主业,全力服务重大战略、重点领域、薄弱环节,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截至2025年末,累计投放租赁业务 1,499.50亿元,其中在智慧交通、可再生能源、先进制造、新材料等重点领域中的租赁资产规模占比 89.13%,在绿色出行、新能源发电、固废处理、大气治理等绿色产业中的租赁资产规模占比 55.22%;坚持产融结合驱动创新发展,在商业航天、半导体设备、跨境设备租赁等多个领域实现突破;加快布局航空航运业务板块,目前已实现各类宽/窄体客机交付 27架,落地集团首单 C919国产大飞机业务、低空经济领域首笔大型无人机租赁业务、国内首笔无人直升机租赁业务;船队规模 60 艘,逐步实现散货船、集装箱船、油轮、LNG船等主流船型资产配置,助力国货国运、国轮国造。中银金租在2025年度中国融资租赁“腾飞奖”评选中唯一荣获“助力人民币国际化租赁业领军企业”;在第十一届中国航空金融“万户奖”评选中荣获“产业促进奖”;在第九届中国海事金融“牵星奖”评选中荣获“创新奖”。消费金融业务中银消费金融本行通过中银消费金融在境内经营消费贷款业务。2025年末,中银消费金融注册资本 15.14亿元,资产总额 772.68亿元,净资产 93.14亿元;全年实现净利润 2.15亿元。中银消费金融紧紧围绕国家扩大内需、提振消费的战略部署,将公司高质量转型发展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对标市场需求,以便利、普惠的消费金融服务为稳增长促消费贡献专业力量。2025年末,贷款余额 773.78亿元。服务渠道本行坚持以客户体验为中心、数字化转型为抓手,加快推动全渠道转型升级,打造更具场景整合能力的线上渠道和更具价值创造活力的线下渠道,构建线上线下有机融合、金融非金融无缝衔接的业务生态圈。线上渠道本行持续加强科技赋能,大力拓展线上渠道,推动线上业务快速增长。2025年,本行电子渠道交易金额达 389.27万亿元。面向公司客户,打造集团综合金融服务门户,持续优化对公线上服务体验。国内企业网银新增电子发票、资管计划、航运直通车、信用证、保函、托收、贸易融资产品,搭建外汇服务专区;对账户查询、转账汇款、电子回单查询下载等 140余项服务功能进行优化。境外企业网银全年累计完成涉及 30余家境外机构的 50余项功能优化,围绕欧元即时支付、代发薪、现金管理等重点功能进行建设;年末覆盖境外 56个国家和地区,提供 14种语言服务,覆盖范围在中资同业中保持领先。企业手机银行升级 6.0版本,已支持 190余项服务功能,新增外汇专区,支持五大专区选择,新增单人模式、电子发票、智能填单等便利化功能,活跃客户快速增长;推出英文版企业手机银行,上线外汇专区服务,为外资及跨境企业提供便利化服务。面向个人客户,聚焦客户体验提升,持续升级个人手机银行服务能力。提升财富管理服务,推出新版转账汇款,新增家族信托、投资理财产品自选中心、统一风险测评功能,助力客户资产保值增值。强化跨境特色服务,上线“跨境支付通”服务,支持从境内实时跨境汇款至香港;新增全球账户服务,支持客户线上总览内地及香港两地账户资产。升级平台客户体验,完善手机银行用户体系,新增非绑卡实名用户类型;实施频道改版,引入视频资讯,新增主题中心、热搜榜并扩展搜索范围,升级操作体验和内容陪伴;强化线上线下协同,新增开户预填、电子回单功能,全新构建“线上预填信息—线下核验办理—线上获取凭证”的闭环服务流程,提高业务办理效率。2025年手机银行医保码授权量 2,867万。优化重点客群服务,新增养老金融专区,提供一站式备老养老金融服务;优化美好乡村版手机银行,新增撮合频道、在线测额等便民服务。持续提升线上渠道数字化风险控制和反钓鱼监测能力,2025年累计监测并关闭钓鱼网站和 APP 下载链接 9,396 个,“网御”事中风控系统实时监控线上渠道交易 92.17亿笔。2025年末,个人手机银行签约客户数、月活客户数分别达 31,305万户、10,490万户,是本行活跃客户最多的交易渠道。本行手机银行获得人民网 2025 人民匠心品牌宣传展示活动“人民匠心产品—中国银行手机银行”、电子银行网 2025数字银行臻选之光“全国性手机银行”领航之星等奖项。线下渠道本行稳步推进网点优化升级,强化金融服务与民生场景深度融合。持续优化网点布局,支持保障重点区域及县域渠道资源投入,全年共优化调整网点数量(含新设、撤销、迁址)380家,年内新增进驻 21个空白县域,县域覆盖率提升 1.12个百分点至 66.95%,县域乡镇地区机构总量共计 3,018 家;加快特色网点建设,因地制宜建设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等特色网点,不断增强线下渠道服务重点客群、重点区域、重点业务的能力;提升网点智能化服务水平,依托便携式智能柜台,新增支持外拓办理开数字借记卡、发放认证工具等业务,助力重点产品拓展;持续优化开户、签约、限额调整、打印流水等业务流程,提升服务效率和体验。
  2025年末,中国银行境内商业银行机构总数(含总行、一级分行、直属分行、二级分行及基专题三:科技赋能业务发展本行持续追踪技术变革演进趋势,深入探索金融科技赋能业务发展的实践场景和创新路径。
  2025年,本行科技与数字化运行管理员工共有 19,987人,占比为 6.37%;其中境内商业银行体系共有员工 16,606人,占比为 6.05%。本行金融科技投入(境内监管口径)250.01亿元,占营业收入 3.80%。全面提升科技支撑能力。扎实推进 40个科技战略项目建设,优化应用项目管理机制,项目平均交付周期同比下降13.4%。持续推进技术架构转型,云平台服务器总量达 5.1万台。持续升级基础技术平台,截至2025年底,分布式技术平台支撑总行 443个应用上云,前端技术平台推广至 197个总行应用,161个分行应用,大数据技术平台推广至 261个总行应用,35个分行应用。重要信息系统可用率保持在 99.99%以上。加速科技创新应用推广。全面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制定《中国银行“人工智能+”建设规划》,围绕“搭平台、汇数据、促应用、防风险、建机制”驱动全行数智化转型。基于算力、技术、数据三大平台,敏捷高效安全可靠的 AI 赋能治理两套机制,智能问答、报告生成等六个典型应用范式建设 BOCAI大模型能力平台,部署 DeepSeek、Qwen3等系列大模型,构建智能化助手 400余个,在信贷、营销、运营、办公、客服、科技等重点领域实现深度赋能。智能研发助手用户规模近万人,月活跃用户超 6,900人,代码采纳率超 30%,助力金融科技效能提升。持续拓宽新技术应用边界,运用企业级机器人流程自动化(RPA)推进基层减负,覆盖超 3,600个场景应用,月均执行任务近 30万次,持续增强金融服务影像识别能力,累计支持超 270种票证识别,日均调用量 150万次,有效提升运营质效。前瞻布局量子科技前沿领域,建设抗量子数字证书及密钥全流程管理体系,加快推进抗量子密码算法适配支持及应用试点迁移验证,开展量子无线卫星通信技术金融场景应用研究。持续强化公共基础能力。营销领域,建成全新数字化营销中枢,涵盖策略、活动、权益、触达等六大中心,进一步丰富营销工具与活动,一点对接手机银行、短信、智能柜台等触达体系,为精准响应客户金融服务需求提供支撑;建设一站式客户关系管理平台,促进客户服务更加精细化、智能化、自动化。运营领域,完成 43项业务场景集约运营上收,复杂交易处理效率有效提升;提升远程核准智能化水平,全自动交易审核替代率进一步提升。支付领域,上线快捷支付一键解限、一键回切、绑卡优化、手机银行银联云网接入等功能,绑卡成功率提升 5%,助力提升网络支付产品客户体验。风控领域,新建信用风险管理组件,构建集团级“全客户、全口径、全流程”信用风险监控预警体系;完善反欺诈系统功能,提升反诈工作风险监控的灵活性与时效性,全力保障客户资金安全。持续激发产品创新活力。深化“揭榜挂帅”机制,激发集团创新积极性,围绕做实做细金融“五篇大文章”、跨境服务提升等重点领域累计推出 180余项创新成果。通过分行数字化转型成果复制推广,提供数字化营销工具、风险防范手段,以数字化技术为基层减负赋能。同时,本行通过中银金科开展金融科技创新、软件开发、平台运营、技术咨询等相关业务。中银金科聚焦集团科技体系“综合化服务基地、场景建设基地、创新平台和统一输出渠道”的定位,深度融入集团综合化服务体系,助力集团数字金融发展。全面落实“一司一策”信息科技工作方案,助力提升集团综合化科技支撑能力;深耕场景生态建设,通过企业司库、复兴壹号、来华通 APP 等重点产品建设,助力提升产业数字化服务能力;深化创新技术应用,重点打造“中银夸腾”科技金融业务数字化平台;聚焦 IFRS17(国际保险合同准则)、反洗钱产品,稳妥推动外部合作,为客户提供成熟、稳定、高专业度的数字化能力支撑;持续提升集团“金融+科技”品牌影响力,公司成功入选2025年 IDC中国新兴金融科技 50榜单、毕马威中国金融科技企业双 50榜单。风险管理本行建立由董事会、高级管理层、风险管理部门、业务部门和内部审计部门组成的全面有效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董事会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高级管理层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实施责任,坚持“前瞻、主动、适应、适用”原则,持续深入推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优化风险偏好策略,与业务发展战略相适配,积极支持高质量发展。不断完善风险研判排查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两个闭环管理机制,健全全面风险管理履职评估体系,强化风险治理;
  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向基层穿透,完善境外机构风险防控体系,做实综合经营公司差异化风险管控;积极化解房地产、地方政府债务等重点领域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扎实推进风险管理数智化转型,夯实风险数据基础、完善内评模型、优化系统功能,提升算风险、看风险、管风险能力;稳步推进《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本新规”)落地实施,顺利开展监管报送和对外披露,并以此为契机,加强风险加权资产精细化管理,不断深化评级管理和应用。本行风险管理架构如下图所示: 风险偏好风险偏好旨在明确本行为实现战略目标和经营计划而愿意承担的总体风险及各单类风险的最大水平,由董事会审批通过,高级管理层贯彻落实。本行坚持稳健的风险偏好,积极支持国家战略,服务国家大局,担当社会责任,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价值创造和风险防控能力。风险偏好覆盖本行境内分行、境外机构和综合经营公司等各类机构,包括各风险类别的定性陈述和定量指标,突出与经营计划、资本规划、绩效考评等的衔接,加强风险偏好的传导,强化压力测试工具的应用,综合反映本行各主要利益相关方期望。风险偏好坚持统一性与差异化并重。坚持对境外机构、综合经营公司各类风险的统一管理,同时关注综合经营公司承担的特色风险,以更好地推动本行全球化、综合化经营。信用风险管理信用风险是指借款人或交易对手未能或不愿意履行偿债义务而造成损失的风险,包括借款人到期无法偿还债务的违约风险和信用质量下降的迁移风险。本行密切关注宏观经济金融形势,持续优化信贷结构,完善信用风险管理政策,强化信贷资产质量管理,努力提升风险管理的主动性与前瞻性。紧密围绕国家战略,持续调整优化信贷结构。综合考虑国家战略、监管政策、市场环境和本行业务特色,制定行业授信投向指引,完善行业限额和集中度管理方案,聚焦扩大国内需求,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助力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积极服务政府金融、基础设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外贸外资、房地产新发展模式、“三农”领域、区域协调、民生消费等重点发展领域,支持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强化集团统一授信,全面扎口信用风险管理。持续完善授信管理长效机制,细化信用风险集中度管控手段,完善“全覆盖、穿透式”的资产质量监控体系,聚焦重点风险领域管控,切实提高潜在风险识别、预警、暴露和处置的有效性。加强对重点关注地区资产质量管控工作的精细化督导,加强对业务条线的指导、检查与后评价。根据大额风险暴露管理要求,持续开展大额风险暴露识别、计量、监测等工作。统筹发展与安全,支持信贷业务高质量发展。公司金融方面,推进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扩围增效,区分房企和项目风险,助力稳定房地产市场;支持发展租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积极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积极支持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个人金融方面,顺应监管要求和新形势下业务发展需要,重检个人授信政策制度和产品办法,差异化调整个人授信政策,支持个人授信业务稳健发展;优化信用风险监控指标库,强化组合层面风险监控预警,加大风险化解和清收处置力度,确保信用风险整体可控。加大不良资产化解力度,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强化不良资产项目精细化管理,分类施策、重点突破,不良资产化解质效稳步提升。持续拓宽处置渠道,继续开展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发行银行卡和个贷不良资产证券化项目。科学、准确评估信用风险,真实反映金融资产质量。按照《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要求,本行将金融资产按照风险程度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类,其中后三类合称不良资产。对非零售资产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以评估客户履约能力为核心,重点考察客户的财务状况、偿付意愿、偿付记录,并考虑金融资产的逾期天数、风险缓释情况、违约概率等因素,确定资产风险分类结果;对零售资产主要采用脱期法,综合评估客户履约能力、交易特征、担保情况等定性和定量因素,进行风险分类管理。4
  2025年末,集团不良贷款 总额2,880.3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92.55亿元,不良贷款率1.23%,比上年末下降0.02个百分点。集团贷款减值准备余额5,771.4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379.67亿元。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200.37%,比上年末下降0.23个百分点。境内机构不良贷款总额2,392.7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31.88亿元,不良贷款率1.18%,比上年末上升0.01个百分点。集团关注类贷款余额3,434.7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70.09亿元,占发放贷款和垫款余额的1.47%,与上年末持平。发放贷款和垫款五级分类状况本行持续加强贷款客户的集中度风险控制,借款人集中度符合监管要求。单位:%
  2025年2024年2023年指标
  1 单一最大发放贷款和垫款比例=单一最大发放贷款和垫款余额÷资本净额。
  2 最大十家发放贷款和垫款比例=最大十家发放贷款和垫款余额÷资本净额。
  贷款和垫款分类、阶段划分、减值贷款和垫款以及贷款减值准备等其他信息,见财务报表附下表列示2025年末本行十大单一借款人。
  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银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本行积极应对市场环境变化,持续优化市场风险限额体系,稳妥控制市场风险。市场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董事会确定的集团整体风险偏好下,通过有效管理手段,将市场风险控制在银行可接受的合理范围内,实现风险和收益的合理平衡。
  持续优化市场风险管理体系,全面提升市场风险管理有效性。落实最新市场风险监管要求,健全市场风险管理制度体系。通过定量和定性方法的有机结合,有效开展市场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控制以及报告。不断完善分层市场风险限额体系,提升管理灵活性,有效传导市场风险偏好。积极应对复杂严峻的外部形势,提高风险预判水平,强化主动前瞻管控能力,稳妥应对市场变化。强化应急演练,做实压力测试,加强衍生产品等重点领域风险管控。市场风险情况见财务报表附注十一、3。
  积极落实监管要求,不断提高交易账簿市场风险管理质效。落地市场风险资本新规,按照监管要求计量市场风险监管资本,探索研究将资本结果纳入限额管理体系,深化资本计量与业务及风险管理的有机融合。以资本新规实施为契机,提速系统升级整合,持续夯实数据、模型及系统管理基础,建立以“合规、准确、高效、自主”为目标的市场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群,有效支持本行业务高质量发展。
  做实市场风险前瞻研判,加强证券投资风险管理。跟踪国际国内热点事件,及时进行风险预警和研判。持续优化债券投资市场风险限额体系,提升管理精细化水平。强化风险预警,进一步增强综合经营公司证券投资穿透管理能力,不断夯实证券投资业务资产质量。
  力求实现资金来源与运用的货币匹配,做好汇率风险管理。通过货币兑换、风险对冲等方式控制外汇敞口,将汇率风险保持在合理水平。
  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
  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是指利率水平、期限结构等不利变动导致银行账簿经济价值和整体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本行坚持匹配性、全面性和审慎性原则,强化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总体股东价值最大化。
  本行密切关注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市场波动情况,及时开展风险排查及压力测试,及时调整资产负债结构、优化内外部定价策略、实施风险对冲,强化分支机构管理,将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控制在合理水平。
  利息净收入敏感性分析假设所有期限利率均发生平行变化,以及资产负债结构保持不变,未将客户行为、基准风险等变化考虑在内。下表列示利率上升或下降25 个基点对本集团未来12个月的利息净收入的潜在影响。
  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用于偿付到期债务、履行其他支付义务和满足正常业务开展的其他资金需求的风险。引起流动性风险的事件或因素包括:市场流动性重大不利变化、存款客户支取存款、贷款客户提款、债务人延期支付、债务人违约、资产负债结构不匹配、资产变现困难、融资能力下降、经营损失和附属机构相关风险等。
  本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建立健全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对集团和法人层面、各机构、各业务条线的流动性风险进行有效识别、计量、评估、监测、报告、控制或缓释,确保以合理成本及时满足流动性需求。
  建立完善的流动性风险治理结构。本行董事会承担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审核批准流动性风险偏好和策略;高级管理层执行董事会审批的流动性风险偏好和策略,组织实施流动性风险管理工作;总行资产负债管理部牵头负责集团流动性风险管理;总行其他职能部门和各机构配合完成为确保集团整体流动性安全而做出资金安排,并在政策框架内承担各自的流动性风险管理职责;各附属机构承担自身流动性风险管理的主体责任。本行将流动性风险管理纳入内部审计范畴,定期审查和评价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的充分性和有效性。
  实施全面的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坚持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平衡的经营原则,严格执行监管要求,完善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不断提高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前瞻性和科学性。加强集团和法人层面、各机构、各业务条线的流动性风险管控,制定完善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和流动性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对流动性风险限额进行重检,进一步完善流动性风险预警体系,加强优质流动性资产管理,实现风险与收益平衡。
  持续完善流动性压力测试方案。除开展季度常规压力测试外,还针对宏观环境变化开展专项压力测试,测试结果显示本行在压力情况下有足够的支付能力应对危机情景。
  2025年末,本行各项流动性风险指标达到监管要求。集团流动性比例及境内行存贷比情况具体如下表(根据境内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计算):
  单位:%
  2025年2024年2023年
  指标 监管标准缺口分析是本行评估流动性风险状况的方法之一。本行定期计算和监测流动性缺口,利用缺口数据进行敏感性分析和压力测试。2025年末本行流动性缺口状况如下(见财务报表附注十一、4):注:流动性缺口=一定期限内到期的资产-相同期限内到期的负债。本行流动性覆盖率、净稳定资金比例信息,请参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相关内容。操作风险管理操作风险是指由于内部程序、员工、信息科技系统存在问题以及外部事件造成损失的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战略风险和声誉风险。本行按照《银行保险机构操作风险管理办法》等监管规定,持续完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深化操作风险管理工具应用,运用操作风险与控制评估(RACA)、关键风险指标监控(KRI)、损失数据收集(LDC)、事件管理(OREM)等管理工具,开展操作风险的识别、评估、监控,规范操作风险报告机制,不断完善风险管理措施,进一步细化操作风险资本计量管理;优化操作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提高系统支持力度;推进集团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建设,优化运行机制,完善业务连续性管理制度要求,开展业务影响分析,细化应急预案,开展业务连续性演练,提升业务持续运营能力。国别风险管理国别风险是指由于某一国家或地区政治、经济、社会变化及事件,导致该国家或地区的债务人没有能力或者拒绝偿付本行债务,或使本行在该国家或地区的商业存在遭受损失,或使本行遭受其他损失的风险。本行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将国别风险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本行通过一系列管理工具来管理和控制国别风险,包括国别风险评级、国别风险限额和国别风险敞口统计与监测等。
  2025年,面对复杂的国际政治经济形势,本行严格按照监管要求,结合业务发展需要,持续加强国别风险管理。重检国别风险评级和限额,加强限额执行情况的监测与预警,强化国别风险监控与报告,开展国别风险压力测试,优化国别风险管理系统建设。2025年末,国别风险敞口主要集中在国别风险低和较低的国家和地区,国别风险总体控制在合理水平。声誉风险管理声誉风险是指由于机构行为、员工行为或外部事件等,导致利益相关方、社会公众、媒体等对本行形成负面评价,从而损害品牌价值,不利正常经营,甚至影响到市场稳定和社会稳定的风险。善应对声誉事件,有效维护品牌声誉;加强声誉风险管理培训,提高声誉风险防范意识,培育声誉风险管理文化。战略风险管理战略风险是指商业银行经营策略不适当或外部经营环境变化而导致的风险。本行严格落实战略风险管理相关监管要求,建立适合自身情况的战略风险治理架构,制定战略风险管理政策,明确战略风险管理程序,定期开展战略风险监测、评估、报告等工作。报告期内,本行战略风险整体可控。信息科技风险管理信息科技风险是指信息科技在商业银行运用过程中,由于自然因素、人为因素、技术漏洞和管理缺陷产生的操作、法律和声誉等风险。本行依托数字金融委员会,统筹推进集团信息科技风险管理体系和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建设。将信息科技风险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健全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措施,持续开展信息科技风险的有效识别、评估、监测、控制和报告,将信息科技风险降低并控制在适当水平;修订完善集团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制度,提升科技风险管理质效;持续增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全年未发生重大生产故障;通过集团网络安全协同工作机制强化一体化运营,持续增强全球网络安全应对能力;落实数据安全责任,推动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防护,保障客户信息安全。
  2025年,本行积极防御各类外部网络攻击,未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内部控制与合规管理内部控制本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以及下设专业委员会,认真履行内控管理与监督职责,着力加强风险预警和防范,提升集团合规经营水平。继续推进《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实施,落实《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遵循“全覆盖、制衡性、审慎性、相匹配”的基本原则,推进建立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内部控制治理和组织架构。建立并落实内部控制三道防线体系。业务部门和基层机构是内部控制的第一道防线,是风险和控制的所有者和责任人,履行经营过程中的制度建设与执行、业务检查、控制缺陷报告与组织整改等自我风险控制职能。各级机构的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职能部门是内部控制的第二道防线,负责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检查评估,负责识别、计量、监督和控制风险,组织全行积极应用集团操作风险监控分析平台,履行员工违规行为追责问责管理职责,通过对重要风险进行常态化监控,及时识别缓释风险,促进业务流程和系统优化。审计部门是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第三道防线,负责对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充分性和有效性进行内部审计,坚持问题导向、风险为本原则,发挥审计前瞻性作用,围绕国家政策落实、监管重点关注和集团发展规划,切实跟进金融“五篇大文章”落实举措和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紧盯重点领域、重点机构、关键环节风险防控情况,推动数字化与研究型审计深度融合,优化完善审计监测体系,以不断增强非现场审计能力;在有序开展各项审计检查的同时,坚持问题揭示与整改监督并重,对审计问题的整改质效及整改机制运行的适当性、有效性开展独立评价,持续推动审计成果运用和整改质效提升;加强与其他监督力量的协同贯通,推动一二道防线强化日常风险防控,共同推进筑牢监督合力。健全内控案防管理机制,压实主体责任,落实多项管控举措。按照《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风险防控管理办法》和《金融机构涉刑案件管理办法》规定,健全案防体系,建立案件风险防控督导机制,强化案件处置管理,全流程防控案件风险,不断提高内控案防管理水平。狠建立系统的财务会计制度体系。严格遵守各项会计法律法规要求,持续夯实会计基础,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程度进一步提高;不断加强会计信息质量管理,持续提升会计基础工作水平,持续优化会计基础工作长效机制。
  2025年,成功堵截外部案件276起,涉及金额57,042.54万元。合规管理本行持续完善合规管理体系和机制流程,积极落实《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保障集团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防扩散融资及制裁合规管理机制,进一步强化风险管控。持续健全尽职调查管理机制,强化高风险客户及业务管控,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完善可疑交易监测流程和模型,提升监测分析能力。加强反洗钱信息系统建设,提升数字化水平。继续推进境外机构合规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夯实管理基础,提升合规管理能力。持续开展多种形式的反洗钱培训,提升全员合规意识和能力。持续提升关联交易及内部交易管理精细化水平。落实关联交易监管要求,完善关联交易管理机制,加强关联方管理,强化关联交易数据治理,强化关联交易的识别、监控、披露与报告,规范内部交易管理,严格把控交易风险;深入推进系统优化工作,提升关联交易和内部交易管理自动化水平。资本管理本行资本管理的目标是确保资本合理充足,支持集团战略实施,抵御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及操作风险等各类风险,确保集团及相关机构资本监管合规,推动轻资本转型发展,改善集团资本使用效率和价值创造能力。本行贯彻落实集团“十四五”资本管理规划,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内生积累与外源补充并重原则,注重战略规划、资本补充、绩效考核之间的衔接,持续提升管理水平。完善经济资本预算与考核机制,强化资本约束激励,牢固树立资本节约和价值创造理念,增强内生资本积累能力。扩大资本计量高级方法运用,优化表内外资产结构,加强资本精细化管理,做轻做优重资本业务,做大做强轻资本业务,压降低无效资本占用,加快向资本高效节约使用模式转型。优化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完善资本管理框架。稳步开展外源补充,夯实资本基础,资本充足水平和总损失吸收能力(TLAC)保持合理充足。
  2025年,本行成功向特定对象发行 27,824,620,573股 A股股票,募集资金 1,650亿元;成功发行 700亿元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1,600亿元二级资本债券和 1,000亿元 TLAC非资本债券。经 7月股东会审议批准,新增 4,500亿元资本工具和 2,000亿元 TLAC非资本债务工具发行额度。赎回 28.2亿美元第二期境外优先股、900亿元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和 600亿元二级资本债券,有效管理存量资本工具,降低外部补充成本。2025年末,集团资本充足率达到18.85%,保持合理充足;TLAC风险加权比率达到 22.07%,满足监管要求。一级资本充足率 14.34% 14.38% 13.83%《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2023年12月31日的比较数据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规定计算。本行资本充足率满足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要求。关于本行更多资本计量相关信息,请参见财务报表附注十一、6,以及本行发布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2023年12月31日的比较数据根据《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和《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规定计算。本行杠杆率满足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要求。关于本行更多杠杆率相关信息,请参见本行发布机构管理、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机构管理
  2025年末,本行境内外机构共有11,459家。其中,境内机构10,926家,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及其他国家和地区机构533家。境内商业银行机构(含总行、一级分行、直属分行、二级分行及基层分支机构)10,255家,其中,一级分行、直属分行38家,二级分行376家,基层分支机构9,840家。注:各地区资产总额占比情况基于分部抵销前汇总数据计算。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本行紧密围绕集团战略,持续优化机构设置与职能配置,全面提升组织架构管理的规范性与科学性。优化总行机构职能体系,精简总行机构,建立健全总行部门职责分工管理的长效机制,促进跨部门高效沟通协作;精简优化境内分行部门设置,构建总分行高效衔接的组织架构体系;深化集团一体化管理,精简规范综合经营公司及境外机构部门设置,为集团全球化综合化发展提供组织保障。本行紧扣战略目标和业绩导向,持续加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人力资源配置,不断优化人员结构,提升组织整体效能,为集团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持续做好人才引进,开展2026年全球校园招聘,提供就业岗位 1.3万余个,支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全方位推进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岗位实践、项目锻炼、专业培训、交流轮岗等多种方式,着力提升人才培养质效。加强全球化人才培养,统筹做好总部全球化管理人才、外派人才、海外本地人才的培养使用,促进集团全球化发展和国际竞争力提升。
  2025年末,本行共有员工 313,746人。境内机构员工 287,855人,其中境内商业银行机构员工(含总行、一级分行、直属分行、二级分行及基层分支机构)274,487 人;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及其他国家和地区机构员工 25,891人。年末本行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人员数为 4,080人。员工性别、年龄与学历结构本行薪酬政策与公司治理要求、经营发展战略、市场定位和人才竞争策略相适应,并根据上级部门管理要求适时修订。本行董事会下设提名和薪酬委员会,负责审议本行人力资源和薪酬战略,委员会主席由独立董事担任,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请见“公司治理—董事会专业委员会”部分。在董事会审定的人力资源和薪酬策略下,本行管理层负责制定薪酬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本行薪酬分配遵循“以岗定薪,按绩取酬”的原则,员工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福利组成。基本薪酬水平取决于岗位价值和员工履职能力。绩效薪酬水平取决于集团、员工所在机构或者部门以及员工个人业绩考核结果,并与业绩、风险、内控、能力等因素挂钩。本行根据机构类型、规模和岗位风险管控职责,对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 40%以上的绩效薪酬实行延期支付,延期支付的期限一般不少于 3年。同时制定绩效薪酬追索扣回制度,如在职期间出现职责内的风险损失超常暴露,本行可部分或者全部追回相应期限内已发放的绩效薪酬,并止付尚未发放部分。本行每年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上述制度实施绩效薪酬追索扣回,并向董事会报告具体执行情况,2025年共计对 4,630 人次执行追索扣回,金额合计4,717.82万元。福利主要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以及其他非现金薪酬,按照当地监管政策依法合规进行管理。本行薪酬政策适用于所有与本行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员工,不存在超出原定薪酬方案的例外情况。本行建立了完善的薪酬总额配置机制,根据相关规定及经营管理实际制定年度薪酬方案,具体情况报送相关部门备案。分支机构的薪酬总额分配与机构综合效益完成情况挂钩,充分考虑各类风险因素,引导全行以风险调整后的价值创造为导向,提升长期业绩。本行经济、风基层机构和基层员工倾斜,有效增强全行可持续发展动力。员工教育培训本行持续优化教育培训体系,不断提高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加强履职能力培训,聚焦“国之大者”、集团重点任务,围绕服务“五篇大文章”、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主题加强重点领域人才培养;积极践行企业社会责任,将ESG相关内容纳入各级员工培训,综合运用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开展员工职业道德、反贪腐及廉洁自律、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培训,为规范合规开展各类业务保驾护航。2025年,全行员工人均学习时长 78.84学时。“十四五”时期主要成效本行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践行金融工作政治性、人民性,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全力服务国家战略和实体经济发展过程中,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十四五”实现圆满收官。经营效益稳中有进。盈利韧性显著增强,营业收入、净利润连续5年正增长,2025年较2020年分别增加927.79亿元、528.40亿元,增长16.41%、25.76%,收入结构不断优化,非息收入占比进一步提升约 6.60 个百分点,达到 33.06%,增速优于主要同业;资产、负债总额较2020年末分别增加13.96万亿元、12.91万亿元,增长57.19%、58.05%,境内人民币存贷款等核心业务市场竞争力稳中有升。服务实体经济有力有效。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加大支持力度,扎实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截至2025年末,共为17.18万家企业提供4.82万亿元科技贷款支持,“十四五”期间,综合化服务累计供给超过8,900亿元;绿色贷款较2020年末增长超过3万亿元,领先主要同业,境内、境外绿债承销规模连续五年分别蝉联银行间市场第一;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客户数较2020年末增长3.9 倍,贷款增长4.8 倍;养老金融服务体系持续优化,年金受托管理、账户管理、资金托管服务市场竞争力全面提升,企业年金个人账户数、资金托管规模居市场前列;数字化转型步伐加快,十四五期间累计科技投入超过 1,100亿元,占营业收入比重逐年提升,数字化服务水平持续增强,个人手机银行月活跃客户较2020年末增长73.93%,全球数字化服务渠道不断完善。全球化优势巩固扩大。境外机构对集团利润总额贡献度较2020年末提升 4.6 个百分点,稳居中资同业第一;境外人民币清算行总数达 16 家,国际结算、跨境人民币、结售汇市场领先优势进一步增强;率先建成首家中资全球托管银行,托管网络覆盖100余个国家和地区。风险管理扎实有效。风险抵补能力持续增强,首批完成1,650亿元核心一级资本补充,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达12.53%,较2020年末提升1.25个百分点;主要风险指标稳定可控,不良率较2020年下降0.23个百分点,保持较低水平。本行坚持为股东创造价值,高度重视股东收益权,不断提升股东回报水平。在“十四五”期间,本行累计开展现金分红7次,派息金额3,675.55亿元,派息率保持在30%的较高水平。增加派息频率,提供中期派息安排,合理安排派息时间,让投资者尽早分享本行经营业绩成果。创新实施H股股息币种选择权,为投资者提供收息币种选择和服务便利。展望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银行业经营机遇与挑战并存。国际方面,外部环境变化影响加深,地缘政治风险持续上升,世界经济动能疲弱,主要经济体表现分化,通胀走势和货币政策调整存在较高不确定性。国内方面,我国经济基础稳、优势多、韧性强、潜能大,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改变。宏观政策预计将更加积极有为,着力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银行业将面临广阔的业务发展空间。本行将坚定不移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坚持以服务实体经济为根本宗旨,坚持守牢风险底线,专注主业、主动作为,接续打造强大的金融机构,在促进“十五五”良好开局中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征程。高质量服务实体经济。扎实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和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完善与新质生产力适配的产品体系,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加力支持科技创新、战略性新兴产业、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中小微企业等重点领域。紧跟扩大内需战略,提升消费金融产品供给能力,助力消费潜力释放。围绕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强化重点区域和特色经济圈的金融服务,提升对重点区域的金融支撑能力。2026年,本行境内人民币客户贷款预计增长8%左右。高质量提升服务水平。持续优化全球服务网络布局,深化“一点接入、全球响应”服务模式,强化对中资“走出去”企业和外资“引进来”企业的支持力度。提升人民币国际使用服务能力,拓展跨境人民币结算、熊猫债、离岸债等业务场景,增强 CIPS 系统应用效能。加快综合经营公司协同发展,强化理财、基金、证券、保险、租赁等板块的专业服务能力,构建内外联动、协同高效的综合化服务体系。高质量优化治理效能。加快金融科技与业务场景深度融合,推动智能合约、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跨境支付、财富管理、客户运营等领域的应用,提升服务便捷性与智能化水平。优化客户信息视图和业务流程,增强线上服务能力,推动智慧化、集约化运营。持续完善代发薪、现金管理、社保卡等重点工程,提升客户综合体验。落实监管导向,规范业务发展,营造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高质量夯实发展根基。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提升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的统筹防控能力。加强重点行业和大额客户风险监测与管理,严控新发生不良贷款,稳定资产质量。持续优化内控合规管理机制,完善反洗钱、反欺诈、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管理流程,强化对重点领域的合规管控。提升风险应对能力,保障金融服务安全稳定运行。可持续发展工作本行高度重视可持续发展工作,持续健全可持续发展治理机制和管理体系,积极将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本行发展战略、重大决策、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持续提升可持续发展治理效能。本行建立并不断完善可持续发展管理架构,以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总行相关部门分别作为决策层、管理层和执行层,推动可持续发展治理效能提升。报告期内,董事会企业文化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更名为可持续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进一步强化监督、审议可持续发展有关事项职能。董事会成员积极参加ESG管治与实践、金融机构气候及可持续信息披露等专题培训,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商业银行可持续信息披露等专题调研,进一步提升董事会履职能力和决策效能。高级管理层负责统筹推动全行可持续发展工作。高级管理层下设科技金融委员会、绿色金融委员会、普惠金融委员会、养老金融委员会、数字金融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等,各委员会负责可持续发展有关议题的日常管理工作。积极助力经济社会绿色转型。本行高度重视气候变化带来的影响,持续加强环境(气候)风险管理能力,深入推进自身绿色运营,切实发挥服务实体经济绿色转型的主力军作用。截至2025年末,本行绿色贷款余额(中国人民银行口径)折合人民币 49,614.5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7.83%;承销境内绿色债券发行规模 4,288亿元。制定执行《2030年绿色运营工作目标》,总行、中银香港和境内分行共 856 栋目标建筑实现碳中和。开展气候物理风险和转型风险压力测试,进一步提升气候风险应对能力。深化绿色金融国际合作,在联合国《负责任银行原则》(PRB)、“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GIP)等绿色和ESG相关机制和倡议中履职尽责,并作为首家中资金融机构正式加入自然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NFD)。矢志践行金融为民使命。本行始终与国家战略同频共振,胸怀“国之大者”,心系“民之关切”,不断提升金融服务质效。促进普惠金融提质增量扩面,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较年初新增 4,905亿元,客户新增 34.18万户。持续开展“惠如愿•千岗万家”活动,累计为 11.49万家小微企业发放稳岗扩岗专项贷款 5,658亿元,帮助小微企业稳定扩大岗位 390万个。加大向县域及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渠道建设投入,报告期内新增进驻 21 个空白县域。发布“中银银发”养老金融品牌,全辖对外营业网点全面覆盖执行敬老服务标准,重点优化手机银行适老化体验。连续 26年开展国家助学贷款服务,累计发放国家助学贷款 311亿元。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深化金融教育宣传,累计对外开展金融教育宣传活动超过 26.8万次。积极投身公益事业,聚焦乡村振兴、教育赋能、应急救灾、社区关爱等关键领域,全年开展公益捐赠项目 300余个,投入捐赠资金约 1.38亿元,6.04万名青年志愿者服务时长超过 6.56万小时。本行可持续发展实践得到社会各界高度认可。2025年,本行被《欧洲货币》评为“中国最佳ESG 银行”,入选《人民网》“人民企业社会责任案例”、恒生可持续发展企业指数系列成份股。更多关于本行可持续发展的信息,请参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 27,824,620,573 - - - 27,824,620,573 27,824,620,573 8.64% 1.国家持股 - - 27,824,620,573 - - - 27,824,620,573 27,824,620,573 8.64% 2.国有法人持股 - - - - - - - - -
  1.2025年12月31日,本行普通股股份总额为322,212,411,814股,其中包括238,590,135,419股A股和83,622,276,395股H股。
  2.2025年12月31日,本行27,824,620,573股A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其余A股和全部H股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为夯实资本基础,优化资本结构,经本行股东会审议通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行向特定对象财政部发行 27,824,620,573 股 A 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签署股份认购协议前的最后交易日(即2025年3月28日)的A股收市价为人民币5.50元/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9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5,000,000,000.00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的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164,952,658,061.90元,每股可得净额约为人民币5.93元。截至2025年末,募集资金净额已全部用于增加本行核心一级资本。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行普通股股份总数为322,212,411,814股,包括A股238,590,135,419股,H股83,622,276,395股。财政部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对本行进行战略投资,成为前十名股东之一。
  本行聘请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发行的联席保荐人。
  本次发行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行于2025年6月13日和2025年6月18日在上交所网站、香港交易所网站及本行网站刊登的公告。
  普通股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行于2025年6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导致总股本、净资产有所增加,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产生摊薄影响。2025年本行基本每股收益为0.74元,2025年末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8.36元。2024年本行基本每股收益为0.75元,2024年末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8.18元。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普通股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2025年12月31日普通股股东总数为641,594名,其中包括483,689名A股股东及157,905名H股股东。
  记的所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持有本行H股股份合计数。
  2.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信金融资产经监管机构批准以协议安排方式持有本行H股股份10,495,701,000股,并以港股
  通方式增持本行部分H股股份。上述股份代理于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名下。中信金融资产持有本行H股股份的有关详情请见本报告“主要股东及其他人士的权益和淡仓”部分,其自身情况请参见本报告“主要股东情况”部分及其官方网站。截至报告期末,中信金融资产不存在质押本行股份的情况。3.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持股数量是该公司以名义持有人身份,受他人指定并代表他人持有本行A股股份合计数,其中包括中国香港及海外投资者持有的沪股通股票。4. 汇金公司持有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持有.70%的股权。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是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除本报告所披露外,本行未知前十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5. 除H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情况未知外,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行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未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6. 除特别说明外,以上数据来源于本行2025年12月31日的股东名册。2025年12月31日,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如下:取得股权之日起5年
  2025年12月31日,本行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较前一个定期报告无变化。汇金公司是本行的控股股东。汇金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16日,是依据《公司法》由国家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法定代表人张青松。汇金公司是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国务院授权,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出资额为限代表国家依法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和履行出资人义务,实现国有金融资产保值增值。汇金公司不开展其他任何商业性经营活动,不干预其控股的国有重点金融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1. ★代表A股上市公司;☆代表H股上市公司。关于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请参见本行于2007年10月9日发布的《关于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有关事宜的公告》。于2025年12月31日,本行没有其他持有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或以上的法人股东(不包括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成立于1949年10月,作为国务院的组成部门,是主管我国财政收支、税收政策等事宜的宏观调控部门。监管口径下的其他主要股东中信金融资产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1月1日,主要业务包括不良资产经营业务、资产管理和投资业务。其他有关情况请参见其官方网站www.famc.citic。本行现任非执行董事张勇先生、黄秉华先生、刘辉先生、师永彦先生、楼小惠女士为本行股东汇金公司推荐任职,李子民先生为本行股东中信金融资产推荐任职。主要股东及其他人士的权益和淡仓于2025年12月31日,本行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而备存的登记册,载录下列人士拥有本行的权益或淡仓(按照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所定义者)如下: 持股数量/ 占已发行A 占已发行H 占已发行普1. BlackRock, Inc.通过BlackRock Finance, Inc.及其他其所控制的法团共持有本行5,008,847,294股H股好仓和17,369,000股H股淡仓。在5,008,847,294股H股好仓中,116,627,000股以衍生工具持有;在17,369,000股H股淡仓中,14,997,000股以衍生工具持有。2. 中信金融资产作为实益拥有人持有本行15,888,513,000股H股好仓。3. CITIC Securities Company Limited通过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CITIC Securities International CompanyLimited及其他其所控制的法团共持有本行6,466,400,048股H股好仓和771,000股H股淡仓。在6,466,400,048股H股好仓中,1,000股以衍生工具持有。全部771,000股H股淡仓以衍生工具持有。4. 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CITIC Securities Company Limited全资拥有。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其管理5. 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中信证券资管-叁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中信金融资产是中信证券资管-叁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的单一委托人及受益人。6. (S)代表淡仓。7. 除另有说明,上述全部权益皆属好仓。除上述披露外,于2025年12月31日,本行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而备存的登记册没有载录其他权益(包括衍生权益)或淡仓。8. 本行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而备存的登记册所载录的信息来自相关股东及其他人士的自行申报,本行无需根据相关条例进行任何独立查证。截至2025年12月31日,近三年,本行未发行优先股。优先股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2025年12月31日优先股股东总数为108名,全部为境内优先股股东。资金信托计划、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诚信托-宝富3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均为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华宝信托-多策略优盈1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华宝信托-多策略优盈10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均为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管理。2.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同时为本行前十名普通股股东和前十名优先股股东之一。3. 除上述情况外,本行未知上述优先股股东之间、上述优先股股东与上述前十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优先股的利润分配政策及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情况请参见“董事会报告”部分。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认可,本行于2025年3月4日赎回全部已发行的197,865,300股第二期境外优先股,足额支付本次优先股票面金额及相应股息,共计2,921,520,000美元。有关情况请参见本行于2025年3月5日在上交所网站、香港交易所网站及本行网站刊登的公告。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优先股转换为普通股或表决权恢复的情况。本行发行的优先股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同时,该等优先股为将来须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的非衍生金融工具,但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本行将发行的优先股分类为权益工具。本行发行优先股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除。优先股股息在宣告时,作为利润分配处理。本行发行优先股所募集的资金已全部用于补充本行其他一级资本,提高本行资本充足率。本行发行债券情况见财务报表附注七、27。本行无内部职工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1. 报告期内,本行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持有本行股份。2. 刘进先生作为本行董事的任期载于上表。刘进先生自2024年4月至2025年4月任本行原副行长。离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1. 上述已离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内均未持有本行股份。2. 赵蓉女士作为本行原风险总监的任期载于上表。赵蓉女士自2022年12月至2024年9月担任本行原业务管理总监。3. 卓成文先生作为本行原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的任期载于上表。卓成文先生自2021年5月至2024年3月任本行原总审计师。4. 本行其他离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变更情况、履职信息等,请参见本行2024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本行董事长、行长以及其他副职负责人的薪酬,按照国家有关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意见执行。2.本行董事长、行长、执行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最终薪酬仍在确认过程中,本行将另行发布公告披露。3.本行为同时是本行员工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报酬,包括工资、奖金、社会保险、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存部分等。本行独立董事领取董事酬金及津贴。本行其他董事不在本行领取酬金。本行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在本行附属机构领取酬金。4.独立董事薪酬根据2007年年度股东会及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确定。5.上述人员薪酬情况以其本人2025年在本行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实际任期时间为基准计算。6.2025年,非执行董事张勇先生、黄秉华先生、刘辉先生、师永彦先生、楼小惠女士、李子民先生、张建刚先生不在本行领取薪酬。7.本行部分独立董事因在其他法人或组织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而使该法人或组织成为本行关联方。除上述情形外,报告期内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本行关联方领取薪酬。8.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起始时间请参见前述“基本情况”部分。9.2025年上述本行已支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总额为959.53万元。除本报告所披露外,2025年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在股东单位任职的情况。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董事葛海蛟 董事长、执行董事自2023年4月起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2023年加入本行。2021年11月至2023年3月任中共河北省委常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省委国防科技工业工作委员会书记、省委雄安新区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2019年9月至2021年11月任河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2018年12月至2019年9月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执行董事,2019年1月至2019年9月任中国光大银行执行董事、行长,2016年12月至2018年12月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副总经理。此前在中国农业银行工作多年,曾任中国农业银行辽宁省分行国际业务部总经理、辽阳市分行行长、大连市分行副行长、新加坡分行总经理、总行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部门总经理级)、悉尼分行境外高级管理人员、黑龙江省分行行长等。1993年毕业于辽宁大学国际经济系国际金融专业,获经济学和法学双学士学位,1999年毕业于吉林大学经济系世界经济专业,获经济学硕士学位,2000年获南京农业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2008年获南京农业大学管理学博士学位。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河北省第十三届、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具有高级经济师、国际商务师职称。张辉 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兼首席合规官自2025年1月起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2024年12月起任本行行长,2025年2月起兼任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26年 2 月起兼任本行首席合规官。2024年加入本行。2021年2月至2024年11月任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此前曾在交通银行工作多年,2020年7月至2020年11月任交通银行首席风险官。2019年2月至2020年11月任交通银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内控案防办主任。2017年2月至2019年2月任交通银行风险管理部(资产保全部)总经理。2016年11月至2017年2月任交通银行贵州省分行行长。此前曾任交通银行资产保全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风险管理部(资产保全部)副总经理,上海市分行副行长,贵州省分行副行长(代为履行行长职责)等职务。1993年毕业于陕西财经学院(现西安交通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刘进 执行董事自2025年6月起任本行执行董事,2024年4月至2025年4月任本行副行长。2024年加入本行。2021年9月至2024年1月任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此前曾在国家开发银行工作多年,2021年9月至2022年8月任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分行行长。2019年11月至2021年5月任国家开发银行政策研究室主任。2018年1月至2019年11月任国家开发银行教育培训局局长兼开发性金融学院院长。此前曾任国家开发银行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等职务。1997年毕业于北京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00年获厦门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具有高级经济师职称。蔡钊 执行董事、副行长自2025年12月起任本行执行董事,2023年9月起任本行副行长,2025年8月起兼任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2023年加入本行。此前曾在中国农业银行工作多年,2023年6月至2023年7月任中国农业银行首席信息官。2019年12月至2023年7月任中国农业银行科技与产品管理局局长。2018年10月至2020年3月任中国农业银行研发中心总经行软件开发中心副总经理等职务。1995年毕业于陕西财经学院(现西安交通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03年获四川大学工程硕士学位。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张勇 非执行董事自2023年6月起任本行非执行董事。2019年1月至2023年5月曾任国家开发银行非执行董事。2017年9月至2020年2月曾任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非执行董事。2002年11月至2017年8月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总行管理信息部副总经理、对外信息处处长。1990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理学学士学位。2000年1月获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具有高级经济师职称。黄秉华 非执行董事自2022年3月起任本行非执行董事。2018年8月至2022年 3月任财政部资产管理司副司长。2015年9月至2018年8月历任财政部预算评审中心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副主任。
  2014年8月至2015年9月任财政部资产管理司综合处处长。2000年7月至2014年8月在财政部企业司工作,历任主任科员、副处长、企业三处处长、国有资本预算管理处处长、企业运行处处长、综合处处长。1996年2月至2000年7月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产权登记与资产统计司和财政部财产评估司工作。毕业于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刘辉 非执行董事自2023年8月起任本行非执行董事。1995年以来,曾先后任职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平安保险北京分公司(寿险)、世界银行驻华代表处金融及私营企业发展部。2007年入职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历任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高级副经理、高级经理、处长,曾兼任中信建投证券公司监事,及曾任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非执行董事。剑桥大学博士。师永彦 非执行董事自2023年9月起任本行非执行董事。2011年入职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1月至2024年1月,任光大集团非执行董事,2018年5月至2020年7月,兼任光大银行非执行董事。2016年3月至2018年2月挂职甘肃省兰州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2013年3月至2016年3月,任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非执行董事。2011年9月至2013年3月,任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银行部研究支持处主任。2006年3月至2011年9月,任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综合处副处长、调研员。2003年3月至2006年3月,任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反洗钱处干部、副处长。北京大学经济学学士、硕士;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博士。楼小惠 非执行董事自2024年4月起任本行非执行董事。2017年3月至2024年4月,曾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非执行董事。现在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任职。自2001年至2017年,历任财政部办公厅副处长、处长、新闻办公室主任(正处长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评审中心副主任(副司长级)。毕业于中央财政金融学院(现为中央财经大学)财政专业,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李子民 非执行董事自2025年3月起任本行非执行董事。自2023年1月起担任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年10月起任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裁,2022年9月起任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2024年6月起任中国中信金融资产国际委员、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4年11月至2020年10月历任中信信托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副董事长,2020年10月至2022年9月任中信信托党委书记、总经理、副董事长;期间于2007年6月至2018年6月兼任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董事,2012年10月至2017年2月兼任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8月至2021年3月兼任中信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兼任中国宏桥集团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2023年12月至今任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于1994年7月获得北京经济学院经济学学士学位,2006年1月获得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15年7月获得中国科学院大学管理学院管理学博士学位。让·路易·埃克拉 独立董事自2022年5月起任本行独立董事。现任非洲大陆自由贸易区(AfCFTA)调整基金有限公司、非洲出口发展基金(FEDA)等多个机构的董事会成员,同时担任 Ayipling Morrison Capital的创始人。自2005年1月至2015年9月,担任位于埃及开罗的非洲进出口银行的行长兼董事长。此前,先后担任该行执行副行长以及第一执行副行长。在其领导下,该行先后获得惠誉国际、穆迪、标准普尔三大国际评级机构的投资级别信用评级,并多次荣获多家知名机构颁发的各类奖项以及卓越奖。在1996年加入非洲进出口银行之前,曾于多家机构担任高级职位,包括:花旗银行阿比让分行副总裁,负责管理国际金融机构事务;科特迪瓦邮政储蓄银行董事总经理;西非经济货币联盟(UEMOA)国别经理以及位于泽西岛的金融咨询公司 DKS 投资公司合伙人。他连续四年当选全球进出口银行与开发性金融机构网络系统(G-NEXID)的荣誉主席。2011年,获《新非洲人》杂志评选为非洲最具影响力的一百人之一。2013年,荣获《非洲银行家》杂志颁发的“终身成就奖”。2016年,被授予科特迪瓦国家荣誉勋章。拥有纽约大学斯特恩商学院的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以及科特迪瓦阿比让大学的经济学硕士学位。乔瓦尼·特里亚 独立董事自2022年 7 月起任本行独立董事。作为一名经济学家,其在宏观经济学、价格政策、经济发展政策、商业周期与增长、公共投资评估与项目评估、机构在增长过程中发挥的作用、犯罪经济学与腐败经济学、服务业与公共部门经济学等领域拥有 40 余年的学术与专业经验。
  1971年于罗马第一大学获得法学学位,毕业后先后担任罗马第二大学经济学院政治经济学副教授、教授,并于2016年至2018年 5 月期间担任该学院院长,此后卸任院长职务,并于2018年6月至2019年9月期间,被任命为意大利孔特政府经济财政部部长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理事会成员。2021年3月至2022年10月,担任意大利德拉吉政府经济发展部顾问。同时,还担任罗马第二大学荣誉教授并自2022年 1 月起担任埃内亚生物医学技术基金会董事长。其过往的专业与学术任职还包括:1987年至1990年期间任意大利财政部专家和意大利预算部“公共投资评价小组”成员,1986年于哥伦比亚大学经济学院担任访问学者,1998年至2000年期间任世界银行顾问,1999年至2002年期间任意大利外交部(发展合作总署)顾问,2002年至2006年及2009年至2012年期间任国际劳工组织理事会意大利政府代表,2009年至2011年期间任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信息、计算机和通讯政策委员会(ICCP)副主席及创新战略专家组成员。2000年至2009年期间任罗马第二大学经济与国际研究中心主任,2010年至2016年期间任意大利国家行政学院院长。刘晓蕾 独立董事自2024年 3 月起任本行独立董事。现任北京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部副主任、光华管理学院金融学系主任、金融学系及会计学系教授,同时兼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及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5月至今担任北京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部副主任,2018年任,2014年 12 月至今担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学系及会计学系教授。2005年 12 月至2014年12月担任香港科技大学助理教授、副教授(终身职)。2021年6月至2024年6月担任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4月至2024年2月担任富达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3月至2021年12月担任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2月至2022年1月担任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并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1995年获南开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1998年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2006年获美国罗切斯特大学博士学位。刘晓蕾女士的研究方向涵盖了公司金融、会计学、风险管理、金融市场等领域,近年来,连续入选爱思唯尔中国高被引学者榜单,研究成果曾荣获多项国内外奖项。张然 独立董事自2025年4月起任本行独立董事。2019年10月起担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2006年6月至2019年10月担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助理教授、副教授。2021年6月至今担任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6月至2022年6月担任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1月至2025年1月担任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9月至2020年9月担任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席。1999年和2002年毕业于北京交通大学,取得经济学学士学位及管理学硕士学位,2006年取得美国科罗拉多大学博士学位。张然女士是爱思唯尔 2020-2025“中国高被引学者”,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财政部第一届企业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委员,研究领域包括财务分析与价值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等。高美懿 独立董事亦称梁高美懿,自2025年 8 月起任本行独立董事。现任中国移动有限公司、第一太平有限公司、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时担任香港特区政府行政会议成员、香港大学校务委员会成员及其司库、香港科技大学商学院顾问委员会委员、艺术发展咨询委员会主席、文化委员会委员及法律改革委员会委员。2026年1月被任命为旭日集团有限公司顾问。1978年加入汇丰银行,2005年8月至2009年3月任汇丰集团总经理兼工商业务环球联席主管、香港上海汇丰银行董事、富国汇丰贸易银行董事。2008年3月至2012年6月任太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09年3月至2012年6月任恒生银行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及行政总裁、汇丰银行非执行董事。2009年5月至2012年9月,任和记黄埔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13年4月至2019年4月,任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2013年4月至2020年5月,任利丰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13年12月至2016年6月,任中国建设银行独立非执行董事。2014年2月至2018年2月,任创兴银行有限公司副主席及行政总裁。2019年7月至2025年10月,任中国农业银行独立非执行董事。高美懿女士曾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12届及13届全国委员会委员。1975年获香港大学经济、会计及工商管理学士学位,2004年完成法国INSEAD高级管理课程。2009年获香港特区政府太平绅士衔,2012年获香港特区政府银紫荆星章。胡展云 独立董事自2025年 11 月起任本行独立董事。2019年 2 月至今担任联想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17年11月至2023年10月担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16年11月至2018年11月担任长城环亚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16年7月至2020年1月担任大昌行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1985年6月至2015年6月期间,历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兼总经理、安永大中华区领导小组成员及安永大中华区业务管理合伙人等职务。胡展云先生在审计、企业重组、风险管理等领域拥有丰富的工作经验,持有香港注册会计师资格。胡展云先生于1979年获得加拿大多伦多大学商业学士学位,于1982年获得加拿高级管理人员张辉 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兼首席合规官请参见前述董事部分蔡钊 执行董事、副行长请参见前述董事部分武剑 副行长自2025年2月起任本行副行长。2025年加入本行。2024年7月至2025年1月任中国光大银行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21年1月至2024年7月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16年9月至2021年1月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风险管理与内控合规部/法律部总经理。此前曾任中国建设银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助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风险政策管理部总经理、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派出董事兼综合管理部/银行机构管理二部光大股权管理处主任等职务。1999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经济学博士学位。具有研究员、高级经济师职称。杨军 副行长自2025年8月起任本行副行长。2025年加入本行。此前曾在中国建设银行工作多年,2024年12月至2025年6 月任中国建设银行集团资产管理部(养老金融部)总经理。2020年12月至2024年7月任中国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行长。2018年6月至2020年9月任中国建设银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此前曾任中国建设银行风险监控部、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助理,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兼市场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湖北省分行副行长等职务。1996年毕业于清华大学,获工学硕士学位,2003年毕业于清华大学,获管理学博士学位。具有高级经济师职称。刘承钢 副行长兼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自2025年10月起任本行副行长,兼任本行上海人民币交易业务总部总裁,2025年12月起兼任本行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1994年加入本行。2024年4月至2025年8月任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2022年3月至2025年8月任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10月至2022年1月任本行股权投资与综合经营管理部总经理。2017年1月至2018年10月任本行财务管理部总经理。2015年11月至2017年1月任本行司库总经理。此前曾任本行金融市场总部助理总经理、总监,司库副总经理(主持工作)。1994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1999年毕业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金融研究所,获经济学硕士学位,2003年获澳大利亚麦考瑞大学应用金融硕士学位。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和特许金融分析师资格。黄学玲 副行长自2026年3月起任本行副行长。2026年加入本行。2025年7月至2026年2月任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管理二部主任。2020年4月至2025年7月任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资本运营部主任,兼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此前曾任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副主任,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董事,中央汇金公司综合管理部/银行机构管理二部改革规划处主任等职务。获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本行董事变更情况如下:自2025年1月8日起,张辉先生担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自2025年3月11日起,李子民先生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自2025年4月3日起,张然女士担任本行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风险政策委员会委员、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委员。自2025年4月3日起,楼小惠女士担任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自2025年8月29日起,楼小惠女士担任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副主席。自2025年6月3日起,刘进先生担任本行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可持续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自2025年6月30日起,张建刚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自2025年6月30日起,崔世平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本行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主席及委员、可持续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风险政策委员会委员、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自2025年8月1日起,廖长江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本行独立董事、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席及委员、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委员。自2025年8月1日起,高美懿女士担任本行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主席及委员、风险政策委员会委员、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自2025年11月7日起,胡展云先生担任本行独立董事、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席及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委员。自2025年12月3日起,蔡钊先生担任本行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风险政策委员会委员。获委任的董事刘进先生、蔡钊先生、张然女士、高美懿女士、胡展云先生,已分别于2025年3月14日、2025年9月1日、2024年12月26日、2025年8月1日、2025年11月7日取得香港上市规则第3.09D条所述的法律意见,已确认明白其作为本行董事的责任。其他董事取得有关法律意见情况,请参见本行往期年度报告。本行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情况如下:自2025年2月24日起,武剑先生担任本行副行长。自2025年4月29日起,刘进先生因职务变动,不再担任本行副行长。自2025年6月16日起,张小东先生因工作调动,不再担任本行副行长。自2025年6月30日起,孟茜女士因年龄原因,不再担任本行首席信息官。自2025年8月14日起,杨军先生担任本行副行长。自2025年10月24日起,刘承钢先生担任本行副行长。自2025年12月3日起,刘承钢先生兼任本行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自2025年10月30日起,卓成文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本行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自2026年1月6日起,赵蓉女士因工作调动,不再担任本行风险总监。自2026年2月13日起,张辉先生兼任本行首席合规官。自2026年3月27日起,黄学玲女士担任本行副行长。公司治理公司治理综述本行将卓越的公司治理作为重要目标,持续完善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始终坚持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有机统一,不断完善以股东会、董事会、高级管理层为主体的公司治理架构,“两会一层”职权明晰、高效有序、运行顺畅,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一是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本行持续跟进并坚决落实监管要求,加快推进制度建设。报告期内,本行全面重检并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及其专业委员会议事规则等重要公司治理制度,为推动落实公司治理架构改革,充分发挥公司治理主体各自角色功能奠定制度基础。二是着力优化公司治理运行机制。本行不断推动董事会及其专业委员会机制和实践创新,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实践。报告期内,本行严格落实《金融机构国有股权董事履职保障管理办法》等要求,不断提升董事会运作质效;坚持打造定期报告行业精品,年报连续获得国际重要奖项,信息披露工作持续获上交所最高评价;持续扩展市场沟通深度广度,全面深化市值管理工作,切实保障中小股东各项权益。三是持续推动董事会多元化建设。本行高度重视并持续推进董事会多元化建设,更好助力董事会科学、专业、高效决策。报告期内,本行修订《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充分考虑董事性别、年龄、文化、地区、专业经验、教育背景、服务任期,以及其他监管要求和董事会认为适用的因素,并将其贯穿于董事选聘的全过程。本行董事会成员具备深厚的行业经验,报告期内新任董事的加入进一步为本行董事会带来审计、风险管理、可持续发展管理领域的丰富经验。本行董事会成员现阶段已实现包括性别多元化在内的全面多元化。
  2025年,本行董事会认真落实国家战略部署,持续加大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力度,扎实做好“五篇大文章”,在助力提升实体经济服务质效中推进集团高质量发展,战略执行情况整体良好。根据《公司法》等有关要求,本行自2025年 9 月起不再设立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及其他法律、监管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魏晗光女士、贾祥森先生、惠平先生、储一昀先生不再担任本行监事。本行监事在任职期间内均未持有本行股份,不存在“董事会报告”“重要事项”章节中所述的订立服务合约、认购股份权益、受处罚情形,未从本行、本行控股公司、附属公司或各同系附属公司的重要交易、安排或合约中拥有重大权益,未在本行股份、相关股份及债券中拥有任何权益。报告期内,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包括财务、业务、家属或其他重大或相关的关系)。本行监事会2025年履职情况请参见本行在上交所网站、香港交易所网站及本行网站刊登的公告。本行公司治理得到资本市场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董事会最佳实践案例”奖。公司治理架构报告期内,本行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差异。报告期内,本行严格遵循香港上市规则附录 C1《企业管治守则》(“《守则》”),全面遵循《守则》中适用的条文,同时达到了《守则》中所列明的绝大多数建议最佳常规。公司章程修订报告期内,本行重检修订公司章程,全面体现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最新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监管最新要求。本行以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为契机,不断推进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进一步健全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股东和股东权利本行一贯高度重视股东利益的保护,通过召开股东会、设立投资者热线等多种形式与股东建和表决权。本行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与控股股东汇金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及财务等方面相互分开并保持独立。股东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权利根据公司章程,单独或合计持有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书面反馈意见。董事会同意召开的,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五日内发出会议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或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未作出反馈的,股东有权以书面形式向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审计委员会同意召开的,在收到请求五日内发出会议通知。审计委员会未发出通知的,视为审计委员会不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提出股东会提案的权利根据公司章程,本行召开股东会,单独或合并持有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决定不将股东会提案列入会议议程的,应当在该次股东会上进行解释和说明。提出提案的股东对董事会不将其提案列入股东会会议议程的决定持有异议的,可以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要求召集临时股东会。股东查询的权利根据公司章程,股东有权获取本行有关信息,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财务会计报告等。关于股东权利的详细规定请参见公司章程。本行股东如为上述事项联系董事会,或对董事会有其他查询,相关联络方式请参见“股东参考资料—投资者查询”部分。股东会股东会的职权股东会是本行的权力机构,负责对本行重大事项做出决策,包括审议批准利润分配方案、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注册资本的改变、发行债券及其他证券、合并、分立以及修改公司章程、选举董事并决定董事的报酬事项等。报告期内,本行共召开1次年度股东会和4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利润分配方案、聘任董事、修订公司章程、修订股东会和董事会议事规则、不再设立监事会、发行资本工具等议案。上述股东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召集、召开,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会议并与股东就其关心的问题进行了交流。上述股东会的详情请参见本行在上交所网站、香港交易所网站及和本行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全面执行本行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各项决议及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认真落实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董事会董事会的职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制定本行的发展战略并监督战略实施;制订本行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决定本行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本行的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制订本行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或其他证券发行及上市方案以及发行债券的方案;制订本行重大收购、收购本行股份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方案;依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公司章程及授权方案,审议批准本行对外投资、资产购置、资产处置与核销、资产抵押、关联交易、对外捐赠、数据治理等事项;审议批准本行的基本管理制度、内部管理架构及重要分支机构的设置;聘任或者解聘本行高级管理人员;研究确定董事会相关专业委员会主席和委员;审议批准本行公司治理政策;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制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议批准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审定本行的人力资源和薪酬战略、本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策略、负责本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并决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重大奖惩事项;审议批准本行信息披露政策及制度;负责本行信息披露,并对会计和财务报告等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最终责任;承担绿色金融主体责任,审议批准绿色金融发展战略、年度和中长期目标,听取绿色金融战略执行情况汇报;向股东会提请聘用或者解聘为本行财务报告进行定期法定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听取本行行长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汇报并督促行长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管理职责;听取有关监管机构对本行的监管意见及本行执行整改情况的通报;定期或不定期的听取外部审计师的报告;审议批准本行年度报告;制定本行资本规划,承担资本管理最终责任;制定本行风险偏好、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政策,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定期评估并完善本行公司治理;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最终责任,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行总体规划和指导,维护金融消费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承担股东事务的管理责任,建立本行与股东特别是主要股东之间利益冲突的识别、审查和管理机制;法律法规、监管要求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本行设立有相关机制以确保董事会可获得独立的观点和意见。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履职过程中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专业意见,独立董事也可行使章程规定的特别职权并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外部审计和咨询机构寻求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本行承担。经检视,该等机制在报告期内有效实施,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在履职过程中得以充分参考相关专业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董事会的组成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可持续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政策委员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并在风险政策委员会之下设立美国风险与管理委员会。根据董事会授权,上述委员会协助董事会履行职责。本行董事会结构合理、多元化。目前,董事会由 16 名成员组成,除董事长外,包括 3 名执行董事、6 名非执行董事、6 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在董事会成员中占比超过三分之一。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任期三年,从相关监管机构核准其任职资格之日起计算。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和公司章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本行董事长和行长由两人分别担任。董事会成员的详细资料及变更情况,请参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董事会成员构成情况见下图: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本行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11次董事会会议,以书面议案方式召开1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113项议案,包括本行定期报告、提名董事候选人、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成员调整、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债券计划、利润分配等;听取了集团全面风险报告、规划执行情况汇报等24项报告。根据监管规则及内部管理要求,高级管理层将重要的风险管理政策、制度、流程提交董事会、风险政策委员会审批。风险政策委员会定期就集团整体风险状况(涵盖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国别风险、银行账簿利率风险、声誉风险、战略风险、信息科技风险等主要风险类别)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进行审议并提出相应的工作要求。董事会及下设的风险政策委员会密切监督、评估本行风险管理系统的有效性,并认为现有的风险管理系统足够有效。本行董事会高度重视并持续推进集团内控长效机制建设,定期听取和审议高级管理层关于《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落实情况,全行经营管理、风险管理、案件治理、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评价工作的汇报和报告,切实承担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的责任。董事会及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密切关注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变化、集团内部控制整体状况,包括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定期、不定期听取和审议内部审计检查报告和对内部控制的评价意见、外部审计师关于内部控制改进建议的整改情况。报告期内,本行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相关要求,开展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估工作,评估过程中未发现本行内部控制体系(包括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领域)存在重大缺陷。本行聘请的内部控制外部审计师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已刊登于上交所网站、香港交易所网站及本行网站。董事履职1.2025年,本行董事没有对本行董事会或专业委员会的决议事项提出任何异议。2.以上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或专业委员会会议的董事均已委托其他董事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培训及专业发展
  2025年,本行董事会注重董事持续专业发展,关注并积极组织董事参加培训。本行董事全面遵照《守则》以及境内监管要求积极参加有关培训。此外,本行董事还通过参加研讨会、与境内外监管机构会谈、对先进同业和本行分支机构实地考察调研等多种方式促进自身的专业发展。刘承钢先生自2025年12月3日兼任本行公司秘书。刘承钢先生自担任本行公司秘书之日起的三年内由刘乐乐女士协助履行其公司秘书职责。报告期内,本行公司秘书已按照香港上市规则要求,参加不少于15小时的相关专业培训。本行董事会现有独立董事 6名,在董事会成员中占比超过三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监管要求。独立董事的专业背景和其他情况请参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报告期内,本行审计委员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主席由独立董事分别担任。本行已收到每名独立董事就其独立性所做出的年度书面确认,基于该项确认及董事会掌握的相关资料,本行继续确认其独立身份。
  2025年,本行独立董事按照公司章程、《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规定认真参加董事会会议,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提出专业性建议,独立发表意见,严谨客观,勤勉尽责。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请参见前述“董事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会议情况”部分。
  2025年,本行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上交所规则下中国银行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信金融资产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合并金额上限的议案》。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在本行资产质量管控、资本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审计监督、金融科技等多个方面提出的建设性意见已被本行采纳并认真落实。董事关于财务报告的责任声明以下所载的董事对财务报告的责任声明,应与本报告中审计报告内的审计师责任声明一并阅读。两者的责任声明应分别独立理解。战略发展委员会目前由 11 名成员组成,包括董事长葛海蛟先生,副董事长张辉先生,执行董事刘进先生、蔡钊先生,非执行董事张勇先生、刘辉先生、师永彦先生、楼小惠女士、李子民先生和独立董事让•路易•埃克拉先生、乔瓦尼•特里亚先生。主席由董事长葛海蛟先生担任。
  2025年,战略发展委员会于2月14日、3月26日、3月30日、4月29日、6月20日、8月29日、10月28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7次会议,以书面议案方式召开1次会议,主要审议了2025年业务计划与财务预算、2025年固定资产投资预算、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改革工作方案、发行金融债券计划、优先股股息分配方案、申请追加对外捐赠专项额度等议案,听取2024年规划执行情况、2025年上半年规划执行情况、2024年金融科技规划执行情况等报告。此外,针对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形势的变化,战略发展委员会加强对机遇与挑战的研判分析,在推动集团规划实施、加快业务转型发展、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等方面提出了重要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持。可持续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可持续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目前由 5名成员组成,包括执行董事刘进先生、非执行董事黄秉华先生、师永彦先生和独立董事让•路易•埃克拉先生、乔瓦尼•特里亚先生。主席由非执行董事黄秉华先生担任,副主席由独立董事乔瓦尼•特里亚先生担任。
  2025年,可持续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于3月24日、4月28日、6月19日、8月28日、10月24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5 次会议,审议了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环境、社会、治理)、消费者权益保护2024年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计划、2024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内部考核结果报告等议案,定期听取投诉管理、消保监管评价及问题整改情况等汇报,对全行可持续发展、消保等工作进行了总体规划及详细部署,提出了重要指导性、建设性意见建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目前由6名成员组成,包括非执行董事张勇先生、楼小惠女士和独立董事乔瓦尼•特里亚先生、刘晓蕾女士、张然女士、胡展云先生。主席由独立董事刘晓蕾女士担任,副主席由非执行董事楼小惠女士担任。
  2025年,审计委员会于2月13日、3月25日、4月28日、8月27日、10月23日、12月19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6次会议,以书面议案方式召开1次会议。主要审批了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财务预算、2024年度外部审计师评价结果、2025年度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评价工作方案等议案;审议了2024年财务报表、2025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及披露、2025年中期财务报表、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及披露、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报告、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度外部审计师续聘及费用、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议案;听取了管理层对外部审计师2024年度管理建议书的回应、外部审计师2025年度审计计划、审计数字化工作开展情况、联合审计模式下主参审工作机制、2024年业务连续性管理专项审计、2024年表外业务专项审计、2024年市场风险管理专项审计等情况汇报。审议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审议2024年财务报表、2025年中期财务报表及2025年第一、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及披露,监督并核查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针对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的变化,在优化低利率环境下的经营模式、加强重点领域资产质量管控、强化资本精细化管理等方面积极建言献策。在2025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过程中,向外部审计师了解审计工作时间、进度安排、审计重点领域等事项。听取并审议了高级管理层的汇报,同时督促高级管理层向外部审计师提交财务报告,以便其有充分时间实施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保持与外部审计师的充分沟通,并特别安排了独立董事与外部审计师进行单独沟通。审计委员会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本行2025年度财务报告,认为本行2025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行实际情况,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批。监督及评价外部审计工作。组织对外部审计师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开展评价,作为外部审计师聘任的依据,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行2025年度外部审计师,并提交董事会审批。向外部审计师详细了解2025年度审计计划,听取各阶段工作成果汇报、自我评估报告和独立性遵循情况汇报,关注并推动建立联合审计模式下主、参审协调沟通机制,督促外部审计师认真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相关审计工作。指导、考核和评价内部审计工作。定期审议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按季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汇报,全面了解内部审计重点领域、发现的主要问题以及整改情况,督促增强内部审计质效,加快内部审计数字化转型,深化审计发现问题系统性整改,推动内外部审计工作有效衔接和督促及评估本行内部控制。定期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全面分析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审议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定期、不定期听取和审议内部审计检查报告和对内部控制的评价意见、外部审计师关于内部控制改进建议的整改情况,督促内部控制持续改进优化。行使《公司法》及其他法律、监管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修订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完善审计委员会职责,明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探索审计委员会监督工作机制,稳妥推进监督工作,确保合规运行。重点关注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情况,制定2025年度履职评价工作方案,开展年度履职评价工作,形成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2025年度履职尽职情况的评价意见。经评议,纳入评价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履职评价结果均为称职。审计委员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本行已于2025年9月 25日对外发布《关于不再设立监事会的公告》,本行监事会2025年履职情况请参见本行发布的相关公告。风险政策委员会风险政策委员会目前由8名成员组成,包括执行董事蔡钊先生,非执行董事张勇先生、黄秉华先生、刘辉先生和独立董事让•路易•埃克拉先生、刘晓蕾女士、张然女士、高美懿女士。主席由非执行董事张勇先生担任,副主席由独立董事让•路易•埃克拉先生担任。
  2025年,风险政策委员会于2月12日、3月24日、4月25日、6月19日、8月27日、10月23日、12月18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7次会议。主要审议了集团风险偏好陈述书、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政策、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管理办法、资本充足率报告等,并定期审议集团全面风险报告等。此外,风险政策委员会高度关注全球宏观经济金融形势变化、重要风险事件以及境内外监管情况,并就健全本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完善风险治理体制和机制、提高风险事件应急处理能力等方面提出了重要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风险政策委员会下设美国风险与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管理本行在美机构业务风险,同时履行本行纽约分行董事会及其下设各专业委员会的各项职责。美国风险与管理委员会目前由 5名成员组成,均为风险政策委员会委员,包括执行董事蔡钊先生,非执行董事张勇先生、黄秉华先生和独立董事让•路易•埃克拉先生、高美懿女士。联席主席由执行董事蔡钊先生、独立董事让•路易•埃克拉先生担任。
  2025年,美国风险与管理委员会于3月14日、6月13日、9月12日、12月10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4次会议,以书面议案方式召开6次会议。定期审议各在美机构风险管理及经营情况,审批重要政策制度,听取美国监管最新动态等方面的汇报。提名和薪酬委员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目前由 6名成员组成,包括非执行董事黄秉华先生、师永彦先生和独立董事刘晓蕾女士、张然女士、高美懿女士、胡展云先生。主席由独立董事高美懿女士担任。
  2025年,提名和薪酬委员会于1月24日、3月24日、4月28日、7月18日、8月28日、9月24日、10月24日、12月18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8次会议,主要审议了提名刘进先生、蔡钊先生担任本行执行董事,聘任武剑先生、杨军先生、刘承钢先生为本行副行长,聘任刘承钢先生为本行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提名乔瓦尼·特里亚先生连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提名胡展云先生、高美懿女士为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主席及成员调整,选举楼小惠女士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副主席,《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2025-2026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续保,董事长、行长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建议,董事长、行长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的建议,执行董事2024年度薪酬分配方案的建议,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分配方案的建议等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持有或合并持有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以书面提案方式向股东会提出董事候选人,但提名的人数必须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由十三至十九名董事组成),并且不得多于拟选人数。董事会可以在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范围内,参考本行多元化政策,按照拟选任的人数,提出董事候选人的建议名单;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由董事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合格人选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经审查并通过决议确定董事候选人后,应以书面提案的方式向股东会提出。遇有临时增补董事的,由董事会、符合提名条件的股东提出,建议股东会予以选举或更换。报告期内,本行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聘任了本行董事。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目前由 6名成员组成,包括非执行董事刘辉先生、楼小惠女士和独立董事乔瓦尼•特里亚先生、刘晓蕾女士、高美懿女士、胡展云先生。主席由独立董事胡展云先生担任。
  2025年,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于2月13日、3月25日、8月28日、10月23日、12月18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5次会议。主要审议了本行与中银香港、马来西亚子行等八家关联方签署金融市场业务关联交易统一交易协议、本行与其董事和高管人员及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决议、上交所规则下本行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中信金融资产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合并金额上限、关联交易管理政策、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年度及2025年上半年关联交易管理情况报告、2024年集团关联交易专项审计及整改情况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中的关联交易披露内容等议案,定期审阅会计准则下的关联交易。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持续关注监管新规的落实、关联交易管理机制的完善及统一交易协议的执行等情况,各委员就关联方管理和关联交易监控等事项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本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职责情况请参见公司章程。高级管理层高级管理层的职责高级管理层是本行的执行机构。以行长为代表,副行长等高级管理人员协助行长工作。行长的主要职权包括:主持全行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基本管理制度及制定具体规章,提名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审定本行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方案等。高级管理层履职报告期内,本行高级管理层在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组织实施本行的经营管理,按照董事会审批的经营管理目标,制定经营计划、经营策略和管理措施,并根据市场变化适时调整,全力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推进改革创新。主动邀请董事参加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听取意见建议,定期研究意见建议落实情况,密切与董事会的沟通,不断提升经营管理质效。2025年集团经营业绩整体稳中有进、进中提质。报告期内,本行高级管理层聚焦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研究决定集团业务发展、全球化发展、面风险管理等方面相关事宜,以及公司金融、个人金融、金融市场、渠道运营、信息科技、风险合规等具体工作。报告期内,高级管理层下设的原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委员会分设为全面风险管理委员会、内控合规委员会,分别负责集团全面风险管理、内控合规工作的统筹协调和专业决策。将原高级管理层下设的证券投资管理委员会调整为全面风险管理委员会下设的专业委员会,撤销跨境金融委员会。目前,本行高级管理层下设的委员会包括: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全面风险管理委员会(下设信用风险管理与决策委员会、资产处置委员会、证券投资管理委员会)、内控合规委员会(下设反洗钱工作委员会、关联交易管理办公室)、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资产管理业务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科技金融委员会、绿色金融委员会、普惠金融委员会、养老金融委员会、数字金融委员会。报告期内,各委员会在委员会章程规定的授权范围内勤勉工作、认真履职,推动本行各项工作健康发展。董事的证券交易根据境内外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本行制定实施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交易管理办法》(“《管理办法》”),以规范本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交易事项。《管理办法》已采纳香港上市规则附录 C3《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中的强制性规定。本行所有董事均已确认其于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管理办法》及《标准守则》的相关规定。本行于2024年聘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行2024年度国内审计师及内部控制外部审计师,聘用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国际审计师,有关情况请参见本行在上交所网站、香港交易所网站和本行网站刊登的公告。经本行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本行继续聘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国内审计师及内部控制审计外部审计师,聘用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国际审计师。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就财务报表审计(包括海外分行以及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向外部审计机构支付的审计专业服务费共计人民币1.90亿元,其中向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的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共计人民币 1,100.08万元。本年度本行向外部审计机构支付的非审计业务费用为人民币1,246.82万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安永会计师事务所连续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的年限为2年。许旭明先生、张凡女士作为本行A股审计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连续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的年限均为2年。涂珮施女士作为本行H股审计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连续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的年限为2年。信息披露本行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以提升信息披露质效为目标,增强信息披露透明度、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2025年,本行继续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体系并严格落实,根据最新监管规则重检修订本行信息披露制度,规范披露标准、内容、程序、监控和处罚措施。合规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在两地交易所发布中期和年度利润分配、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份等文件519项;进一步加强自愿性披露,在定期报告充分展示本行服务实体经济、做好“五篇大文章”、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数字化转型等市场关注的工作进展,结合市场关切优化披露内容,强化业务指标披露的深度和广度,促进与资本市场强信息披露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培育合规文化;强化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登记和监管报送工作;全面开展信息披露数字化转型,推动信息披露工作提质增效,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充分、透明的信息。本行信息披露工作连续12年保持上交所最高评价“A”,2024年年度报告荣获美国通讯公关职业联盟(League of American Communications Professionals)“年度报告综合类评比奖”和国际年报评比(Annual Report Competition)“最佳信息图表奖”。投资者关系
  2025年,本行根据监管要求和管理需要,认真积极开展股东服务、股权管理、市场沟通等各项投资者关系工作。本行紧密跟踪市场动态,密切监测市值管理关键指标,不断提升市场沟通质效,持续打造专业高效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实践,努力推动本行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精心筹备年度、中期业绩发布会和季度业绩说明会,行长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参加有关活动,充分传递本行经营业绩稳健、股东回报良好、全球化特色优势进一步强化、发展质量持续提升的投资价值。深度开展机构投资者交流,举办境内外业绩和项目路演,参加多场投行论坛,上门拜访,接待来访和线上会议,及时做好相关信息备查登记,与各类股东深度交流,吸引更多理性投资、价值投资、长期投资。持续强化中小投资者服务,专业解答投资者热线及邮件问询,及时回复“上证 e互动”网络平台询问,优化本行官网投资者关系专栏信息。充分发挥资本市场桥梁纽带作用,主动向外了解投资者关切,及时向内传递市场诉求及建议,赋能本行经营管理,促进实现高质量发展。估值提升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计划
  2025年,本行积极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10 号——市值管理》等要求,响应上交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制定实施《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办法》《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估值提升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计划》。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聚焦稳健经营,坚持高质量发展,全力服务国家战略和社会民生,不断提升经营效率和价值创造能力,加快提升全球布局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有效统筹发展和安全(请参见“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本行坚持为股东创造价值,长期重视投资者回报,近年来派息率保持较高水平。顺利完成2024年度首次中期派息,并进行2025年中期分红,且派息时间有所提前,让投资者尽早分享本行经营业绩成果。创新实施 H股派息人民币选择权工作,助力推进人民币国际使用进程,为投资者提供收息币种选择和服务便利。主动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维度的投资者沟通,持续提升信息透明度和精准度,增进投资者对本行投资价值的关注和认同。董事会报告董事会全体同仁谨此提呈本行及其附属公司(合称“本集团”)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董事会报告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主要业务本行从事银行业及有关的金融服务,包括商业银行、投资银行、直接投资、证券、保险、基金、飞机租赁、资产管理、金融科技、金融租赁等。主要客户本年度内,本集团最大五名客户占本集团利息收入及其他经营收入总金额少于30%。业绩及分配本行2025年度业绩载于财务报表。董事会建议派发2025年末期普通股股利每10股1.169元人民币(税前),须待本行股东会批准后生效。如获批准,本行所派2025年末期普通股股利将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或等值港币支付,为 H股股东提供人民币派息币种选择权,H 股股东有权选择全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可选择全部或部分)以人民币或港币收取H股末期股利。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股东选择币种开始日之前的五个工作日(不含开始日当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每日 11 点公布的人民币对港币参考汇率的平均值计算。上述股利将支付予在2026年7月9日收市后名列本行股东名册的A股股东和H股股东。根据有关监管要求和业务规则,A股股利的发放时间预计为2026年7月10日,H股股利的发放时间预计为2026年8月19日。本行将于2026年7月6日(星期一)至7月9日(星期四)(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暂停办理 H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以确定有权收取末期普通股股利的股东名单。本行 H股股东如欲获派发末期普通股股利而尚未登记过户文件,须于2026年7月3日(星期五)下午4时30分或之前,将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一并送交本行H 股股份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中国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 183 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室。本行H股股份除息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为2026年6月30日(星期二),本行将于2026年7月2日(星期四)起除息。本次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行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的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批准按照每10股1.094元人民币(税前)派发2025年中期普通股股利。A股、H股股利均已按规定于2025年12月和2026年 1 月向股东发放,该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实际派发普通股股利总额约为 352.50亿元人民币(税前)。本行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批准按照每10股1.216元人民币(税前)派发2024年末期普通股股利。A股、H股股利均已按规定于2025年4月和5月向股东发放,该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实际派发普通股股利总额约为 357.98亿元人民币(税前)。本行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批准按照每10股1.208元人民币(税前)派发2024年中期普通股股利。A股、H股股利均已按规定于2025年1月和2月向股东发放,该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实际派发普通股股利总额约为 355.62亿元人民币(税前)。本行2025年第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批准了第三、四期境内优先股的股息分配方案,批准本行于2025年6月27日派发第三期境内优先股股息,派息总额为25.404亿元人民币(税前),股息率为3.48%(税前);批准本行于2025年8月29日派发第四期境内优先股股息,派息总额为8.829亿元人民币(税前),股息率为3.27%(税前)。该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本行2024年第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批准了第二期境外优先股的股息分配方案,批准本行于2025年3月4日派发第二期境外优先股股息,根据本行第二期境外优先股发行条款,第二期境外优先股股息以美元支付,派息总额约为 1.015亿美元(税后),股息率为 3.60%(税后)。该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本行充分考虑对股东的回报,同时兼顾本行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本行的可持续发展。公司章程规定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明确了本行利润分配原则、政策及调整的程序、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等事宜,规定本行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除特殊情况外,本行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税后利润的 10%。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以及利润分配方案时,本行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本行上述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执行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股东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独立董事充分发表意见,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本行普通股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会审议批准。本行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息分配政策和股东会关于利润分配的决议派发了普通股股利。本行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的票面股息率,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本行应当以现金的形式向优先股股东支付股息,在完全支付约定的股息之前,不得向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本行优先股采用每年派息一次的派息方式。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的股息率获得股息后,不再同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本行优先股采取非累积股息支付方式,即未向本次优先股股东足额派发股息的差额部分,不会累积到下一计息年度。本行有权取消优先股的派息,且不构成违约事件。本行可以自由支配取消派息的收益用于偿付其他到期债务。本行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优先股发行条款和董事会关于股息分配的决议派发了优先股股息。捐款报告期内本集团慈善捐款额约为13,800万元人民币。股本于本报告付印前的最后可行日期及根据已公开资料,本行具有足够的公众持股量,符合香港上市规则对公众持股量的最低要求及在本行上市时香港联交所所授予的有关豁免。可供分配储备本行可供分配储备情况见财务报表附注七、32。固定资产本行固定资产情况见财务报表附注七、10。财务摘要本行过去三年的年度业绩、资产及负债摘要请参见“财务摘要”部分。关联交易
  2025年,本行严格遵循关联交易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以及沪港两地上市规则,关联交易按照商业原则合规开展,各项关联交易管理机制平稳运行,合理保障了全体股东及本行整体利益。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的规定,本行与本行的关连人士(定义见香港上市规则)间的交易构成本行的关连交易。对于该等交易,本行按照香港上市规则予以监控和管理。2025年,在日常业务过程中,本行与本行的关连人士进行的关连交易,均可根据香港上市规则豁免遵守有关申报、年度审核、公告及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报告期内,本行无重大关联交易。报告期末,会计准则下的关联交易请参见财务报表附注十。董事在与本行构成竞争的业务中所占的权益本行董事没有在与本集团直接或间接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中持有任何权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本行已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作出明确规范。董事长、行长及其他副职负责人的薪酬,按照国家有关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意见执行,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以及任期激励收入构成。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构成,部分绩效年薪实行延迟支付,根据本行绩效薪酬追索扣回制度,如在职期间出现职责内的风险损失超常暴露,本行可部分或者全部追回相应期限内已发放的绩效薪酬,并止付尚未发放部分。独立董事在本行领取酬金。非执行董事不在本行领取薪酬。本行为同时是本行员工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报酬,包括工资、奖金以及社会保险、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存部分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情况,请参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董事的服务合约本行所有董事均未与本行或本行附属公司订立任何在一年内不能终止,或除法定补偿外还须支付补偿方可终止的服务合约。董事在重要交易、安排或合约中的权益报告期内,本行任何董事或与其有关的实体均未直接或间接从本行、本行控股公司、附属公司或各同系附属公司的重要交易、安排或合约中拥有重大权益。董事认购股份权益报告期内,本行、本行控股公司、附属公司或各同系附属公司均未订立任何安排,使董事或其配偶或18岁以下子女可以购买本行或任何其他法人团体的股份或债券而获益。董事在股份、相关股份及债券中的权益就本行所知,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行董事或其各自的联系人均没有在本行或其相联法团(按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 部所指的定义)的股份、相关股份或债券中拥有任何权益或淡仓,该等权益或淡仓是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352条须备存的登记册所记录或根据香港上市规则附录C3《标准守则》须知会本行及香港联交所的权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财务、业务、家属关系本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包括财务、业务、家属或其他重大或相关的关系。主要股东权益本行主要股东权益请参见“股份变动和股东情况”部分。管理合约报告期内,本行没有就整体或任何重要业务的管理和行政工作签订或存有任何合约。股票增值权计划及认股权计划股份的买卖及赎回报告期内,本行及其子公司均未购买或出售本行的任何股份。本行赎回第二期境外优先股的情况,详见“股份变动和股东情况”部分。优先认股权公司章程没有关于优先认股权的强制性规定,不要求本行按股东的持股比例向现有股东发售新股。公司章程规定,本行增加资本,可以采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有关获弥偿条文公司章程规定,在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允许的限度内,本行可为本行过去的和在职的董事购买和维持任何责任保险。除非董事被证明在履行其职责时未能诚实或善意地行事,本行将在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或在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的范围内,用其自身的资产向每位过去的和在职的董事赔偿其作为本行董事期间产生的任何责任。报告期内,本行续保了董事责任保险,为本行董事依法履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提供保障,促进董事充分履行职责。股票挂钩协议本行在报告期内未订立股票挂钩协议。业务审视有关本行就香港上市规则附录 D2 业务审视相关要求的披露,请参见“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可持续发展工作”及“财务报表”部分。相关披露内容构成董事会报告的一部分。本行历次发行资本工具募集资金已全部按照募集说明书等文件披露的用途使用,即用于补充本行资本,提升本行资本充足程度。详情请参见本行在上交所网站、香港交易所网站及本行网站刊登的公告及财务报表附注。报告期内,本行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请参见本行2026年3月30日发布的公告。税项和税项减免关于股利相关税项及税项减免事宜,可参见本行发布的股利派发实施等相关公告。本行股东依据相关规定及不时更新的税务法规缴纳相关税项,并根据实际情况享受可能的税项减免,并应就具体缴纳事宜咨询其专业税务和法律顾问意见。审计师本行审计师情况,请参见“公司治理—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部分。消费者权益保护本行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全面融入公司治理、经营发展战略和企业文化,持续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建设,将消费者权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本行已形成覆盖董事会、高级管理层、执行层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架构,夯实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主体责任。2025年,本行修订《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工作管理办法》《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消费者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管理指引》,进一步加强消保审查管理和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管理。本行已建立覆盖电话客服、官方网站、移动客户端、微银行、电子邮箱、线下网点等投诉受理渠道体系。2025年,本行综合客服电话渠道满意度、信用卡客服电话渠道满意度均超过99%。
  2025年,本行受理客户投诉 27.27万件,投诉处理完结率 100%。按投诉业务类别分,借记卡业务投诉占比 33.63%,信用卡业务投诉占比 29.09%,贷款业务投诉占比 14.34%,共占77.06%;按消费者投诉原因分,制度流程方面投诉占比 73.38%,收费定价方面投诉占比8.59%,服务设施、设备、业务系统方面投诉占比 5.62%,共占 87.59%;按消费者投诉区域分,投诉主要集中在广东(7.89%)、深圳(7.49%)、河南(6.87%)、山东(5.20%)、江苏(4.97%)等分行。
  2025年,本行累计对外开展金融教育宣传活动超过26.8万次。本行董事会成员执行董事:葛海蛟、张辉、刘进、蔡钊非执行董事:张勇、黄秉华、刘辉、师永彦、楼小惠、李子民独立董事:让·路易·埃克拉、乔瓦尼·特里亚、刘晓蕾、张然、高美懿、胡展云董事会
  2026年3月30日重要事项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行在正常业务经营中存在若干法律诉讼及仲裁事项。本行在多个国家和地区从事正常业务经营,由于国际经营的范围和规模,本行有时会在不同司法辖区内面临不同类型的诉讼、仲裁等法律法规事项,前述事项的最终处理存在不确定性。本行高级管理层认为前述事项现阶段不会对本行的财务状况或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如果这些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原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最终认定期间的损益产生影响。收购及出售重大资产报告期内,本行无收购及出售重大资产。本行于2005年11月的董事会及股东会上通过了长期激励政策,其中包括管理层股票增值权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截至目前,本行管理层股票增值权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实施。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或存续有需披露的重大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的事项,也不存在其他公司托管、承包、租赁本行重大资产的事项。重大担保事项本行开展对外担保业务是经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属于本行常规的表外项目之一。本行在开展对外担保业务时一贯遵循审慎原则,针对担保业务的风险制定了具体的管理办法、操作流程和审批程序,并据此开展相关业务。除此之外,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或存续有需披露的其他重大担保事项。本行担保业务以保函为主,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行开出保函的担保金额见财务报表附注九、7。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或存续有需披露的其他重大合同。报告期内,本行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本行资金的情况。承诺事项汇金公司在本行首次公开发行时曾做出“不竞争承诺”。截至2025年12月31日,汇金公司严格履行该承诺,无违反承诺的行为。本行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时,曾做出关于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财政部在认购本行股份时,曾就股份限售等事项做出承诺。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行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政部严格履行承诺,无违反承诺的行为。报告期内,本行及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不存在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受到刑事处罚,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其他有权机关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本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不存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或者职务犯罪被纪检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且影响其履行职责的情形;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被其他有权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且影响其履行职责的情形。本行及本行控股股东在报告期内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其他事项报告期内,本行依据监管要求所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请参见本行在上交所网站、香港交易所网站及本行网站刊登的公告。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本行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副董事长、行长、主管财会工作负责人,财会机构负责人签名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本行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文件正本及公告原件。
  四、在其他证券市场公布的年度报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年度报告的确认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相关规定和要求,作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我们在全面了解和审核本行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后,出具意见如下: 一、本行严格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运作,本行2025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本行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本行202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
  三、本行2025年年度报告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中国审计准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我们保证2025年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姓 名 职 务 姓 名 职 务 姓 名 职 务
  副董事长、执行董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贵集团”)的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贵集团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集团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集团,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我们在审计中遵循了对公众利益实体审计的独立性要求。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
  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对下述每一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描述也以此为背景。
  我们已经履行了本报告“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阐述的责任,包括与这些关键审计事项相关的责任。相应地,我们的审计工作包括执行为应对评估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而设计的审计程序。我们执行审计程序的结果,包括应对下述关键审计事项所执行的程序,为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6)审字第70008878_A01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关键审计事项(续)
  关键审计事项: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和垫款的预期信用损失
  贵集团在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中使用了 我们评估并测试了与贷款发放、贷后管较多重大判断和假设,例如: 理、信用评级、押品管理以及预期信用损失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 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信用风险的有效性,其中包括:是否显著增加的认定标准高度依赖判断,并可能对存续期较长的以摊• 在我们信息科技审计专家的协助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和垫款的预下,评估并测试用于确认预期信期信用损失有重大影响;用损失准备的数据和流程,包括贷款业务数据、内部信用评级数• 模型和参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所据、宏观经济数据等,及减值系使用的模型本身具有较高的复杂统的计算逻辑、数据输入、系统性,模型参数输入较多且参数估计接口等;过程涉及较多的判断和假设;• 评估并测试预期信用损失法管• 前瞻性信息–运用专家判断对宏观理、实施及监督相关的关键内部经济进行预测,考虑不同经济情景控制,包括重要政策制度、重要权重下,对预期信用损失的影响;模型及关键参数及其调整的审批、模型表现的持续监测、模型• 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认定是否已验证和参数校准等。发生信用减值需要考虑多项因素,且其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依赖于未我们根据贷款的行业、评级和逾期记录来预计现金流量的估计。等特征,采用风险导向的抽样方法,选取样本执行了信贷审阅程序,基于贷后截至2025年12月31日,以摊余成本计量调查报告、债务人的财务信息、抵质押的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为品价值评估报告以及其他可获取信息,人民币221,726.22亿元,相关贷款减值分析债务人的还款能力,评估贵集团对准备总额为人民币5,767.23亿元。考虑到贷款评级及阶段划分的判断结果。对已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涉及较多重大判断发生信用减值的贷款和垫款,我们在抽和假设,我们将其作为一项关键审计事样的基础上,通过分析管理层预计未来项。现金流量的金额、时间以及发生概率,尤其是抵质押品的可回收金额,重新计相关披露参见财务报表附注四、5,附注算减值准备。五、1,附注七、6和附注十一、2。审计报告(续)安永华明(2026)审字第70008878_A01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关键审计事项(续)
  关键审计事项: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和垫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续)
  在我们模型专家的协助下,我们对发放贷款和垫款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重要参数、管理层重大判断及其相关假设的应用进行了评估及测试,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结合宏观经济情况变化、行业风险因素,及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验证、重检及优化的结果,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方法论以及相关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违约风险敞口、风险分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等;• 评估管理层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时采用的前瞻性信息,包括宏观经济变量的预测和多个宏观情景的假设及权重等;• 通过回溯测试,评估管理层对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认定的合理性。我们评估并测试了与贵集团信用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相关披露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审计报告(续)安永华明(2026)审字第70008878_A01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关键审计事项(续)
  关键审计事项: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
  金融资产的估值
  贵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使用 我们评估并测试了与金融资产估值相关活跃市场报价或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 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的有效值。对于没有活跃市场报价的金融资 性,包括估值模型和假设的验证和审产,如私募基金、非上市股权和部分债 批、估值结果的复核和审批,以及相关权类投资等,贵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 系统的一般控制、系统接口及自动计算其公允价值,而估值技术中可能包括采 等关键内部控制。
  用重大不可观察参数,依赖管理层主观
  我们选取样本执行了审计程序,对贵集判断的假设和估计。采用不同的估值技团所采用的估值技术、参数和假设进行术或假设,可能导致对金融资产的公允评估。价值的估计存在重大差异。对于公允价值第一层级的金融资产,将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贵集团持有的以贵集团的估值结果与未经调整的活跃市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场报价进行比对。人民币68,526.61亿元。包括,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未经调整)计量的公允对于公允价值第二层级及第三层级的金价值第一层级金融资产(占10.58%);融资产,我们通过对比当前市场上同业使用估值技术计量并采用了可观察参数机构常用的估值技术,将所采用的可观的公允价值第二层级金融资产(占察参数与可获得的外部市场数据进行核86.25%);在估值中采用重大不可观察对,获取不同来源的估值结果进行比较参数的金融资产,因其估值存在更高的分析,对贵集团采用的估值技术、参数不确定性,被划分为公允价值第三层级及假设进行评估;对于在估值中采用了的金融资产(占3.17%)。考虑以公允价重大不可观察参数的金融资产,我们利值计量的金融资产金额的重要性,且第用我们估值专家对估值模型及不可观察三层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确定存在不参数进行评估,选取样本重新执行独立确定性,涉及较多的主观判断,我们将的估值,并将估值结果与贵集团的估值金融资产的估值作为一项关键审计事进行比较。项。我们评估并测试了与贵集团金融工具公相关披露参见财务报表附注四、5,附注允价值相关披露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和五、2,附注七、3,附注七、4,附注执行的有效性。七、5,附注七、6,附注七、7和附注十一、5。审计报告(续)安永华明(2026)审字第70008878_A01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关键审计事项(续)
  关键审计事项: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
  结构化主体的合并评估及披露
  贵集团在开展资产管理、金融投资、资 我们评估并测试了与结构化主体合并相产证券化等业务过程中,享有很多不同 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有效的结构化主体的权益,比如银行理财产 性。
  品、基金、资产管理计划等。贵集团需
  我们根据贵集团在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要综合考虑拥有的权力、享有的可变回实和情况的基础上对结构化主体拥有的报及两者的联系等,判断对每个结构化权力、从结构化主体获得的可变回报的主体是否存在控制,从而应将其纳入合量级和可变动性以及两者联系的分析,并报表范围。评估了贵集团对其是否控制结构化主体贵集团在逐一分析是否对结构化主体存 的分析和结论。在控制时需要考虑诸多因素,包括每个我们选取样本检查了相关的合同文件,结构化主体的设立目的、贵集团主导其了解结构化主体设立的目的,分析贵集相关活动的能力、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权团对结构化主体的权利及可变回报,包益及回报、获取的管理业绩报酬、提供括是否对结构化主体有法定或推定义务信用增级或流动性支持等而获得的报酬最终承担结构化主体的损失(如贵集团或承担的损失等。对这些因素进行综合是否对其发起的结构化主体提供过流动分析并形成控制与否的结论,涉及重大性支持、信用增级等情况等)。的管理层判断和估计。考虑到该事项的重要性以及管理层判断的复杂程度,我我们评估并测试了与贵集团对未纳入合们将其作为一项关键审计事项。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相关披露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相关披露参见财务报表附注四、3,附注五、6和附注七、49。审计报告(续)安永华明(2026)审字第70008878_A01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四、其他信息
  贵集团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贵集团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集团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6)审字第70008878_A01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续)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
  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贵集团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贵集团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 就贵集团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6)审字第70008878_A01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页无正文)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许旭明(项目合伙人)中国注册会计师:张 凡中国 北京2026年3月30日财务报表目 录财务报表附注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三、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四、 重要会计政策..............................................................................................
  七、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
  1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2 存放同业款项.......................................................................................3 拆出资金..............................................................................................4 衍生金融工具及套期会计.....................................................................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 金融投资..............................................................................................8 长期股权投资.......................................................................................9 投资性房地产.......................................................................................11 在建工程..............................................................................................12 使用权资产..........................................................................................13 无形资产..............................................................................................15 其他资产..............................................................................................16 资产减值准备.......................................................................................17 向中央银行借款...................................................................................19 拆入资金..............................................................................................20 交易性金融负债...................................................................................22 吸收存款..............................................................................................23 应付职工薪酬.......................................................................................24 应交税费..............................................................................................26 租赁负债..............................................................................................27 应付债券..............................................................................................28 递延所得税...........................................................................................30 股票增值权计划...................................................................................目 录 (续)33 少数股东权益.......................................................................................34 利息净收入...........................................................................................35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36 投资收益..............................................................................................3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39 其他业务收入.......................................................................................40 税金及附加...........................................................................................41 业务及管理费.......................................................................................43 其他业务成本.......................................................................................44 所得税费用...........................................................................................45 其他综合收益.......................................................................................47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48 金融资产的转让....................................................................................49 在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5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八、 分部报告.....................................................................................................
  九、 或有事项及承诺
  1 法律诉讼及仲裁...................................................................................
  2 抵质押资产..........................................................................................3 接受的抵质押物...................................................................................5 经营租赁..............................................................................................6 国债兑付承诺.......................................................................................7 信用承诺..............................................................................................
  十、 关联交易.....................................................................................................
  十二、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补充信息
  二、 未经审计补充信息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2025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续)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一、 营业收入
  658,310 630,090 525,058 507,519
  利息净收入 七、34440,705 448,934 371,002 378,197利息收入 七、341,000,907 1,071,539 854,759 908,445利息支出 七、34(560,202 ) (622,605 ) (483,757 ) (530,248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七、3582,237 76,590 64,092 61,934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七、3595,449 88,587 74,679 71,221
  二、 营业支出
  (358,360 ) (337,627 ) (279,129 ) (269,383 )
  三、 营业利润
  299,950 292,463 245,929 238,136
  加:营业外收入2,688 3,356 1,001 1,029减:营业外支出(1,350 ) (865 ) (955 ) (696 )
  四、 利润总额
  301,288 294,954 245,975 238,469
  减:所得税费用 七、44(43,352 ) (42,235 ) (30,705 ) (29,326 )
  五、 净利润
  257,936 252,719 215,270 209,14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43,021 237,841 215,270 209,143少数股东损益14,915 14,878 - -257,936 252,719 215,270 209,143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2025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 (续)
  六、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45 (36,596 ) 61,293 (29,490 ) 51,280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
  1,142 5,213 564 4,112
  1.退休福利计划精算损益7 (11 ) 7 (11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公允价值变动1,157 5,176 575 4,0753.其他(22 ) 48 (18 ) 48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益
  (37,738 ) 56,080 (30,054 ) 47,168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30,253 ) 58,713 (31,067 ) 50,712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信用损失准备(1,495 ) (1,501 ) (1,295 ) (1,800 )
  七、 综合收益 221,340 31 4,012 185,780 260,42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207,895 29 8,136 185,780 260,42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13,445 15,876 - -221,340 31 4,012 185,780 260,423
  八、 每股收益 (人民币元) 七、46
  (一)基本每股收益
  0.74 0.75
  (二)稀释每股收益
  0.74 0.75
  已宣告派发或拟派发的股利详情请参见附注七、32.3。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一、2025年1月1日
  294,388 119,550 289,963 135,768 95,268 279,006 414,638 1,187,650 136,733 2,952,964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35,126 ) - - 243,021 13,445 221,340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27,824 (19,581 ) (19,979 ) 136,536 - - - - 2,809 127,609 1.所有者投入资本 七、31.1 27,824 - - 137,128 - - - - - 164,952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七、31.2
  (三)利润分配 - - - - - 23,173 40,480 (148,535 ) (8,907 ) (93,789 ) 1.提取盈余公积 七、32.1
  - - - - - 23,173 - (23,173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七、32.2- - - - - - 40,480 (40,480 ) - -3.股利分配 七、32.3 - - - - - - - (84,882 ) (8,907 ) (93,789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308 ) - - 308 - -1.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308 ) - - 308 - -三、2025年12月31日322,212 99,969 269,984 272,304 59,834 302,179 455,118 1,282,444 144,080 3,208,124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一、2024年1月1日294,388 119,550 279,955 135,736 34,719 256,729 379,285 1,129,148 127,305 2,756,815
  (三)利润分配
  - - - - - 22,277 35,353 (179,085 ) (7,096) (128,551 ) 1.提取盈余公积 七、32.1 - - - - - 22,277 - (22,277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七、32.2
  - - - - - - 35,353 (35,353 ) - -3.股利分配三、2024年12月31日294,388 119,550 289,963 135,768 95,268 279,006 414,638 1,187,650 136,733 2,952,964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2025年度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一、2025年1月1日294,388 119,550 289,963 132,329 82,858 270,736 401,271 908,045 2,499,140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29,490 ) - - 215,270 185,780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27,824 (19,581 ) (19,979 ) 136,454 - - - - 124,718 1.所有者投入资本 七、31.1 27,824 - - 137,128 - - - - 164,952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和
  减少资本 七、31.2
  (三)利润分配
  - - - - - 21,605 40,962 (147,449 ) (84,882) 1.提取盈余公积 七、32.1
  - - - - - 21,605 - (21,605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七、32.2 - - - - - - 40,962 (40,962 ) - 3.股利分配 七、32.3- - - - - - - (84,882 ) (84,882)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111 - - (111 ) -
  三、2025年12月31日322,212 99,969 269,984 268,783 53,479 292,341 442,233 975,755 2,724,756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一、2024年1月1日294,388 119,550 279,955 132,345 31,315 249,808 365,416 877,403 2,350,180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0,008 (16 ) - - - - 9,992
  1.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0,008 (12 ) - - - - 9,9962.其他- - - (4 ) - - - - (4 )三、2024年12月31日 294,388 119,550 289,963 132,329 82,858 270,736 401,271 908,045 2,499,140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2025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2,230,543 1,913,535 2,034,160 1,591,653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621,291 - 630,968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50,058 - 127,249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减少额- 56,630 - 96,99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净减少额- 7,175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净增加额- 67,912 - 42,503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902,177 984,586 783,807 849,226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55,485 218,340 126,212 88,105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009,496 3,298,236 3,575,147 2,795,730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减少额- (120,460 ) - (113,191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减少额(56,007 ) - (38,718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34,232 ) - (16,314 ) -发放贷款和垫款净增加额(1,930,152 ) (1,688,167 ) (1,904,753 ) (1,639,57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净增加额(1,177 ) - (2,129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净减少额 (76,158 ) - (22,257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516,890 ) (517,803 ) (438,788 ) (423,332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19,825 ) (110,291 ) (100,123 ) (91,137 )支付的各项税费 (89,916 ) (114,782 ) (76,107 ) (103,03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73,109 ) (195,767 ) (310,110 ) (175,78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197,466 ) (2,747,270 ) (2,909,299 ) (2,546,050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额
  7,219 (4,636 ) 6,651 (3,628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增加额
  (64,086 ) (147,796 ) 29,762 (164,326 )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七、47
  2,304,843 2,368,929 1,869,625 1,839,863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一 公司基本情况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行”或“中国银行”) 系国有控股股份制商业银行,其前身中国银行成立于1912年2月5日。自成立之日至1949年,本行曾履行中央银行、国际汇兑银行和国际贸易专业银行等职能。1949年以后,本行成为国家外汇外贸专业银行。1994年,本行开始向国有商业银行转轨。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国银行股份制改革实施总体方案,本行于2004年8月26日整体改制为股份制商业银行,成立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本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行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金融监管总局”) 批准持有B0003H111000001号金融许可证,并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000001000013428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中国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号。本行及本行所属子公司 (以下简称“本集团”或“中国银行集团”) 在境内、中国香港澳门台湾以及国际主要金融中心地区从事全面的公司金融业务、个人金融业务、资金业务、投资银行业务、保险业务和其他业务。本行的主要监管者为金融监管总局。本集团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及其他国家和地区机构亦需遵循经营所在地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本行的母公司—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汇金公司”) 为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中投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本财务报表经本行董事会于2026年3月30日决议批准报出。二 财务报表编制基础本财务报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以下简称“财政部”) 于2006年2月15日及之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证监会”) 颁布的有关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及其附注披露的相关规定编制。本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 (包括衍生金融工具) 和投资性房地产按公允价值计量。其他会计项目均按历史成本计量,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需要作出某些估计。同时,在执行本集团会计政策的过程中,管理层还需要作出某些判断。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的估计和判断事项,请参见附注五。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续)三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本集团和本行2025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集团和本行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本集团和本行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四 重要会计政策1 会计期间本集团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境内机构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及其他国家和地区机构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确定其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3 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
  当本集团承担或有权取得一个主体 (包括结构化主体) 的可变经营回报,并有能力通过本集团对该主体所持有的权力去影响这些回报,即本集团对其拥有控制权时,该主体为本集团的子公司。在判断本集团是否对某个主体拥有控制权时,本集团会考虑目前可实现或转换的潜在表决权以及其他合同安排的影响。
  子公司于实际控制权转入本集团之日起纳入合并范围,于本集团的控制停止时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如果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定义所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化的,本集团重新评估是否控制被投资方。
  对通过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采用购买法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成本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工具的公允价值,并包括由或有对价协议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
  企业合并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利润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资产、负债以及或有负债以合并日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在每次合并时,本集团对被购买方的非控制性权益可选择按公允价值或非控制性权益占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的比例份额进行计量。
  
  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续)
  本集团通过同一控制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 (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 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本集团内部交易产生的资产、负债、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量于合并时全额抵销。如有需要,在编制合并报表时,会对子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适当调整,以确保其与本集团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一致。商誉以成本扣除减值准备后的净值列示且每年或当有迹象表明可能发生减值时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能冲回。本集团处置一个经济实体,确认收益或损失时已将与该实体相关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计算在内。4 外币折算本集团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与其近似的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该等外币交易结算产生的汇兑收益或损失计入利润表。在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以外币计价,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货币性证券,其外币折算差额分解为由摊余成本变动产生的折算差额和该等证券的其他账面金额变动产生的折算差额。属于摊余成本变动产生的折算差额计入利润表,属于其他账面金额变动产生的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货币性资产及负债项目产生的折算差额计入利润表。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货币性金融资产,其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货币性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其折算差额计入利润表。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续)• 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资产和负债项目,按照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中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与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及• 产生的所有折算差异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境外经营实体净投资及被指定为该等净投资的套期工具的吸收存款与其他外币工具的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处置境外经营实体时,该等折算差额计入当期利润表。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5 金融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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