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兵红箭(000519)经营总结 | 截止日期 | 2024-06-30 | 信息来源 | 2024年中期报告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营业收入构成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适用 不适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受限明细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理。 0 合计 -- 204,759.27 162,944.21 3,913.5 121,17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2016年募集资金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向豫西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078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公司)采用定向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8,804,014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13元,共计募集资金204,759.27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628.1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99,131.13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公司于2016年12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扣除向豫西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特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吉林江北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三家交易对方支付的本次并购交易中的15%现金对价共计36,186.92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62,944.2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6〕001241号)。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121,178.94万元,其中,本年度实际投入3,913.5万元,募集资金投资进度累计达到74.37%。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2)/(1)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XX生产 能力建 设项目 否 22,570. 41 22,570. 12月31 日 不适用 否 XX研发 条件建 设项目 否 6,572.9 7 6,572.9 12月31 日 不适用 否 XX生产 线技术 改造项 目 否 3,141.4 9 3,141.4 05月31 日 4.96 否 否 XX生产 能力扩 充建设 因) XX研发条件建设项目为科研建设项目,通过项目建设重点解决了在产品研制过程中存在的条件不足等问题,能够满足科研产品仿真设计、试制、检测试验及安全保密等需要,保障了科研产品的研制进度。 XX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由于近年来生产订单不足,造成生产线未达到预期收益。 郑州专汽智能化增资扩产项目,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专用车市场的增长速度未达到预期发展目标。 汽车底盘结构部件生产项目,产品受国内商用车传统车型需求降低、行业持续低迷等因素影响,收入减少。 研发生产条件建设项目及xx及xx生产能力建设项目,受上半年企业整体产值较低影响。 项目可 行性发 生重大 变化的 情况说 明 1.郑州专汽智能化增资扩产项目基于规避市场风险、谨慎投资的考虑,在完成已投入的建设内容且满足目前生产及研发需求的前提下,红宇专汽拟缩减项目投资规模,终止实施该项目。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终止郑州专汽智能化增资扩产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汽车底盘结构部件生产项目受汽车零部件面临的市场前景、主要客户的变化、项目投资收益等综合因素影响,该项目按原批复内容继续投资已无必要性和可行性,为了降低投资风险,北方滨海拟终止项目实施,缩减投资规模。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终止北方滨海汽车底盘结构部件生产项目的实施,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xx及xx生产能力建设项目利用外协降低企业投资成本,以及充分利用其现有机加车间场地和工艺设备能力,重新优化调整工艺布局,江机特种拟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并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江机特种对“xx及xx生产能力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在满足当前生产能力的前提下,不再进行新的投入,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的项目建设。目前新项目尚处于论证阶段。待新项目论证成熟并履行内部程序后再进行披露。超募资 不适用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置换金额的议案》。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大华核字〔2017〕002913号鉴证报告,截至2017年12月31日,红宇专汽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807.7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已完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认可意见。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2023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河南北方红阳机电有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等三项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河南北方红阳机电有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0个月;全资子公司山东北方滨海机器有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全资子公司郑州红宇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9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5个月。河南北方红阳机电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6月17日将实际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山东北方滨海机器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12月21日将实际使用的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000万元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郑州红宇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23年12月18日将实际使用的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900万元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适用“XX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30,332,755.75元,节余募集资金1,082,164.03元,节余利息139,436.57元。2022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4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将“XX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该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南阳北方红宇机电制造有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郑州专汽智能化增资扩产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21,246,442.91元,节余74,061,590.65元,节余利息2,639,933.95元。2023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全资子公司郑州红宇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郑州专汽智能化增资扩产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汽车底盘结构部件生产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100,352,348.05元,节余79,467,132.42元,节余利息3,901,783.45元。2023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山东北方滨海机器有限公司汽车底盘结构部件生产项目的实施,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以上项目出现募集资金余额的原因主要是公司严格控制募集资金的使用,在保证项目进度和质量的前提下,本着专款专用、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有效的控制了采购成本,降低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费用,形成了结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用于现金管理。用途及去向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 (3)=(2) /(1)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变更后的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无 xx及xx生产能 (分具体项目) xx及xx生产能力建设项目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该事项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目前新项目尚处于论证阶段,待新项目论证成熟并履行内部程序后再进行披露。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无。说明 无。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