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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汉邦(688755)经营总结 | 截止日期 | 2025-05-13 | 信息来源 | 2025年05月13日招股书 | 经营情况 | 五、独立经营情况 自成立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相互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公司在资产、人员、机构、财务和业务等方面的独立运行情况如下: (一)资产完整方面 公司是由汉邦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具备与生产经营相关且独立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的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公司具有开展业务所需的资质、设备、设施。公司全部资产均由公司独立合法拥有和使用。公司不存在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方控制或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人员独立方面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和规定选举产生,不存在违规兼职情况。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通过合法程序产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干预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做出的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的情况,亦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存在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的情况。 (三)财务独立方面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财务人员,公司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建立了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设立了独立银行账户,不存在与股东单位及其他任何单位或人士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公司作为独立纳税人,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缴纳义务,不存在与股东单位混合纳税的情况。 (四)机构独立方面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范运作,股东大会为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常设的决策与管理机构,监事会为监督机构,总经理负责日常事务,并在公司内部建立了相应的职能部门,制定了较为完备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了健全的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不存在各股东、实际控制人干预公司机构设置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方面 公司拥有经营所需的独立完整的技术研发、原料采购、产品生产等业务经营体系,公司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该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六)该公司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的稳定性 术人员稳定,最近 2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该公司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 2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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