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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明环保(603568)经营总结 | 截止日期 | 2024-12-31 | 信息来源 | 2024年年度报告 | 经营情况 |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达2,748,018.19万元,同比增长14.02%,所有者权益1,502,331.18万元,同比增长19.85%,资产负债率45.33%,实现营业收入717,109.53万元,同比增长19.0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0,387.99万元,同比增长31.99%。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712,932.07万元,比上年增长18.97%;主营业务成本345,366.66万元,比上年增长9.48%;主营业务毛利率51.56%,比上年增加4.2个百分点。具体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如下: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4). 成本分析表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273,194.43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38.10%;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233,687.95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43.39%;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其他说明:无 3、 费用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研发人员情况表 (3).情况说明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 产 9,481,080.32 0.03 8,551,534.88 0.04 10.87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上期期末数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情况说明其他流动资产 767,602,535.45 2.79 749,749,960.88 3.11 2.38长期应收款 168,595,972.43 0.61 189,944,776.07 0.79 -11.24长期股权投资 670,646,334.01 2.44 579,083,617.76 2.40 15.8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274,853.17 0.01 4,281,487.55 0.02 -23.51投资性房地产 97,205,811.02 0.35 104,732,618.91 0.43 -7.19固定资产 2,009,502,300.93 7.31 2,047,647,560.05 8.50 -1.86致。长期待摊费用 48,983,086.08 0.18 43,649,858.77 0.18 12.22递延所得税资产 291,118,875.76 1.06 266,729,662.22 1.11 9.14其他非流动资产 126,860,373.75 0.46 132,273,421.89 0.55 -4.09致。应付票据 183,453,032.65 0.67 191,680,338.78 0.80 -4.29应付账款 1,776,140,209.96 6.46 1,688,357,496.74 7.01 5.20预收款项 3,314,094.28 0.01 4,300,713.88 0.02 -22.94合同负债 98,739,925.46 0.36 132,127,318.23 0.55 -25.27应付职工薪酬 90,529,691.62 0.33 113,691,885.12 0.47 -20.37应交税费 293,363,703.44 1.07 249,966,672.28 1.04 17.36其他应付款 243,385,778.80 0.89 278,207,872.43 1.15 -12.5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06,881,513.67 1.48 570,083,990.24 2.37 -28.63到期所致。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上期期末数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情况说明长期借款 4,714,387,589.11 17.16 4,202,462,442.31 17.44 12.18应付债券 1,727,516,809.87 6.29 1,406,976,211.26 5.84 22.78所致。长期应付款 602,637,055.98 2.19 42,634,796.46 0.18 1,313.49 主要为企业间有偿借款增加所致。预计负债 1,513,853,634.90 5.51 1,496,126,744.74 6.21 1.18递延收益 368,754,664.70 1.34 347,010,250.84 1.44 6.27递延所得税负债 236,433,302.78 0.86 263,751,750.80 1.09 -10.36其他非流动负债 5,676,529.08 0.02 -100.00 主要为合同履约成本变动所致。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1) 资产规模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设立下属子公司及子公司股权转让等情况如下: 1、2024年1月,公司下属PT CHENGJIAMAN NEW ENERGY(中文名为“盛嘉曼新能源有限公司”)完成注销工作;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伟明装备集团设立控股子公司“温州伟明亿达设备有限公司”和“温州伟明弘宇设备有限公司”。 2、根据公司业务调整需要,公司下属中环智慧环境有限公司 20.6%股权转让给其他自然人,并于2024年5月完成上述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变更后,公司持有中环智慧30.4%股权。 3、因业务合作需要,2024年 5 月,公司合资设立参股公司“河池泰欣光谷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和“普洱泰欣光谷环境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股各1%。 4、2024年 7 月,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温州伟明置业有限公司”;公司下属公司中环智慧设立“中环智慧环境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负责人:俞裕飞,经营场所:陕西省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东长安街666号航天城中心广场1号楼1304室。 5、根据嘉曼高冰镍项目建设需要,嘉曼公司注册资本增至1亿美元,并于2024年12月完成变更登记手续。 6、2024年 11 月,公司下属伟明盛青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伟明盛青(香港)有限公司”(WEIMING SHENGQING (HONG KONG) LIMITED),注册号:77349576。该公司注册股本:1万美元;董事:项鹏宇;住所:9/F., MW TOWER, NO.111 BONHAM STRAND,SHEUNG WAN, HONG KONG;经营业务性质:进出口贸易。 7、2024年12月,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伟明装备集团设立全资子公司“昆山伟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MAE6PMNT8L。该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朱达海;住所:昆山市周市镇金龙路12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为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工程管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节能管理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8、2024年12月,公司下属子公司嘉禾公司和温州中智合资设立子公司“嘉禾伟明智慧环卫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024MAE78T8J8E。该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温州中智持股 70%;法定代表人:程五良;住所: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行廊镇;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为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餐厨垃圾处理,建设工程施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一般项目为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物业管理,市政设施管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固体废物治理,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水污染治理,城市公园管理,打捞服务,再生资源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城乡市容管理。 9、2024年12月,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伟明环保集团设立全资子公司“安福县伟明新材料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29MAE8MT8697。该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法定代表人:程五良;住所:江西省吉安市安福县枫田镇红园村二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为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设工程施工,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省内船舶运输。一般项目为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固体废物治理,建筑材料销售,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砖瓦制造,水泥制品制造,砼结构构件制造,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装卸搬运,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发布时间 政策名称 发布部门 相关内容 环境治理板块 2024年1月 《关于加强绿色电力证书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的通知》 国家发改委、统计局、能源局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加强绿证交易与能耗双控、碳排放管理等政策有效衔接,激发绿证需求潜力,夯实绿证核发交易基础,拓展绿证应用场景,加强国内国际绿证互认,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提供有力支撑。 2024年2月 《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 国家能源局 规范电力市场相关成员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生物质能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在电力交易市场上得到有效保障。 2024年3月 《关于建立全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信息系统的通知》 国家发改委 建立全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信息系统,有利于做好项目信息统计,强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监测分析;有利于加强社会监督,提升公共产品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有利于引导各参与方切实提升项目执行质量,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确保规范发展、阳光运行。 2024年7月 《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 国务院 主要目标是:到2030年,重点领域绿色转型取得积极进展,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基本形成,减污降碳协同能力显著增强,主要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支持绿色发展的政策和标准体系更加完善,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到203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基本建立,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广泛形成,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取得显著进展,主要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进入绿色低碳轨道,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 2024年7月 《关于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的通知》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加强对各地绿色电力交易工作指导。国家能源局负责推动绿证核发全覆盖,拓展绿证应用场景,国家能源局及派出机构加强对绿色电力交易监管。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要积极推动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指导经营主体积极参与绿色电力交易,按照“省内为主、跨省区为辅”的原则,推动绿色电力交易有序开展,满足电力用户绿色电力购买需求。 2024年10月 《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 国家发改委、工信部、住建部等 健全市场机制和价格机制。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建立和完善适应可再生能源特性的电力中长期、现货和辅助服务市场交易机制,支持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与各类用户开展直接交易及与用户签订多年购售电协议。推动具备提供辅助服务能力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或综合利用系统公平参与辅助服务市场。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供热、生物天然气、清洁低碳氢的市场机制。建立健全储能价格机制。对实行两部制电价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在规定期限内免收需量(容量)电费。稳妥有序推动分布式新能源发电参与市场化交易,促进分布式新能源就近消纳。加强新能源在公平接入电网、参与电力市场及消纳利用等方面的监管。 2024年12月 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厂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浙江省环境厅、发改委、住建厅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强化系统治理、分类施策、协同控制,实现生活垃圾焚烧行业全流程环境管理,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进一步降低行业污染物排放量。全省新建(含搬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达到超低排放水平。推动现有生活垃圾焚烧厂超低排放改造,到2025年底前,全省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生活垃圾焚烧厂完成有组织和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到2027年底前,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厂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装备制造板块 2024年3月 《关于印发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家工信部、发改委、财政部等七部门 实施绿色装备推广行动:加快生产设备绿色化改造。推动重点用能行业、重点环节推广应用节能环保绿色装备。钢铁行业加快对现有高炉、转炉、电炉等全流程开展超低排放改造,争创环保绩效 A 级;建材行业以现有水泥、玻璃、建筑卫生陶瓷、玻璃纤维等领域减污降碳、节能降耗为重点,改造提升原料制备、窑炉控制、粉磨破碎等相关装备和技术;有色金属行业加快高效稳定铝电解、绿色环保铜冶炼、再生金属冶炼等绿色高效环保装备更新改造;家电等重点轻工行业加快二级及以上高能效设备更新。推动重点用能设备能效升级。对照《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以能效水平提升为重点,推动工业等各领域锅炉、电机变压器、制冷供热空压机、换热器、泵等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换代,推广应用能效二级及以上节能设备。加快应用固废处理和节水设备。以主要工业固废产生行业为重点,更新改造工业固废产生量偏高的工艺,升级工业固废和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设备设施,提升工业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面向石化化工、钢铁、建材、纺织、造纸、皮革、食品等已出台取(用)水定额国家标准的行业,推进工业节水和废水循环利用,改造工业冷却循环系统和废水处理回用等系统,更新一批冷却塔等设备。 2024年7月 《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 优化设备更新项目支持方式。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资金加大对设备更新的支持力度。在工业、环境基础设施、交通运输、物流、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更新以及回收循环利用的基础上,将支持范围扩大到能源电力、老旧电梯等领域设备更新以及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和安全改造,并结合实际动态调整。新能源材料板块 2024年7月 《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 提高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标准。推动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支持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更新车龄8年及以上的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平均每辆车补贴6万元。提高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在《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商消费函〔202475号)基础上,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标准提高至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1.5万元。自《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印发之日起申请补贴的消费者,按照本通知标准执行补贴。消费者按本通知标准申请补贴,相应报废机动车须在本通知印发之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 2024年7月 《关于印发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财政部 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可根据本实施细则,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具体实施细则,明确不同车长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等补贴标准,以及辖区内各地市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的具体绩效目标对于更新低地板及低入口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的,在安排补贴资金时可给予适当倾斜。 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积极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客车生产企业、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动力电池更换服务企业与申请人加强供需对接,发挥规模优势。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申请人提交的补贴资金申请,并负责对补贴资金使用进行监管,各地财政部门对资金拨付进行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发放及时,财政部适时组织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对补贴资金使用、清算等情况开展核查。各地不得要求将报废公交车和报废动力电池交售给指定企业,不得另行设定具有地域性、技术产品指向性的补贴目录或企业名单。2024年,我国密集出台一系列政策,围绕绿色低碳转型、装备制造升级和新能源发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与“双碳”目标实现。环境治理领域,通过促进绿色电力证书与可再生能源发展政策的衔接,为垃圾焚烧发电企业拓展绿证交易市场提供政策支持,提升项目效益;装备制造领域,以工业设备更新和能效升级政策为引领,助力固废处理设备技术提升;新能源领域,通过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政策,为产业链注入活力。这些政策将给公司垃圾焚烧发电、固废处理装备和新能源材料制造等业务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永康公司 垃圾焚烧发电、渗滤液处理。 100.00% 报告期增资1,847.52万元 宁晋嘉伟公司 垃圾焚烧发电、污泥处理、餐厨垃圾收运处理、供热。 63.00% 报告期增资1,260.00万元昌黎公司 生物质能发电、生活垃圾处理、污泥处理、餐厨废弃物处理。 100.00% 报告期增资166.56万元枝江公司 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固体废物治理。 66.00% 报告期增资2,104.73万元昆山再生资源公司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再生资源销售。 70.00% 报告期增资25,353.47万元伟明置业公司 房地产开发经营、酒店管理、物业管理。 100.00% 报告期出资1,000.00万元伟明盛青公司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与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与销售、货物进出口、化工产品销售、合成材料制造。 54.55% 报告期增资10,909.10万元河池泰欣光谷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处理、水污染治理。 1.00% 报告期出资18.00万元普洱泰欣光谷环境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处理、水污染治理。 1.00% 报告期出资5.00万元伟明自控公司 软件开发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制造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销售。 100.00% 报告期出资400万元亿达公司 专用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零部件加工、软件开发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 55.00% 报告期出资169.4万元嘉曼公司 有色金属制造业。 63.00% 报告期增资2,800万美元陇南公司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处理、供热。 89.56% 报告期增资900万元弘宇公司 专用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零部件加工、软件开发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 55.00% 报告期出资169.4万元注:美元汇率按出资日汇率计算。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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