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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尔利(300190)经营总结
截止日期2023-12-31
信息来源2023年年度报告
经营情况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发展整体情况
  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公司所处产业为节能环保,属于国家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环保行业具有政策驱动的显著特性,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增长及城市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国家对环保行业的重视程度也越来越高,持续出台了一系列环保政策规定。国家十四五规划中明确,“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要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目标,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改善生态环境。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了新时代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任务,总基调是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针对污染防治方面,报告具体提到了“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回顾近年来的政府工作报告,节能环保、生态治理一直被频繁提及,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明确了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2024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意见也指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要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抓好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在此背景下,随着各项政策自上而下逐一推进落地,环保行业政策红利也将逐步释放,环保行业未来发展整体向好。但是由于环保行业政策驱动的特性较为显著,行业需求仍受环保政策落地执行力度影响较大。
  环保行业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目前整体市场规模增速放缓,产业从增量市场逐渐转入存量市场,但环保治理需求仍在不断升级,这也导致环保行业逐渐从投资拉动产生规模效应向高质量、差异化服务的方向转变,整个产业由粗放式发展进入到精细化发展阶段,高质量发展成为环保产业的主旋律。上述变化在推动行业技术不断创新进步的同时,也将进一步推动行业深度整合,提高行业集中度。此外,近年来,随着政府有关环保政策及市政设施投资政策的不断出台落实,吸引了大量的央企、国企等竞争者跨行进入,上述企业依赖其强大的资本实力、商务资源、运营管理能力等核心竞争要素获取项目,承担了众多环保项目的投资方角色,而具备成熟环保技术的民营企业则需通过为其提供技术或运营服务的合作模式,参与市场竞争,拓展市场份额,这也进一步提高了环保行业准入门槛及产业集中度。
  2023年 11 月,《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正式发布,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优先选择民营企业参与。要坚持初衷、回归本源,最大程度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建(含改扩建)项目。在特许经营新建(含改扩建)项目中指导意见要求,市场化程度较高、公共属性较弱的项目,应由民营企业独资或控股。2024年4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组织召开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动员推进视频会,解读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有关精神,下一步将扎实做好 PPP 新机制推进工作,切实加强政策指导,组织各地尽快推出一批符合 PPP 新机制要求的项目,最大程度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充分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不论外界政策环境如何变化,公司认为对于民营环保企业而言,具有技术及运营优势才具备行业竞争的核心能力,才能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
  2、公司所处细分行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仍主要围绕“城乡有机废弃物资源化”与“工业节能环保”两大业务板块开展经营。细分领域方面,城乡有机废弃物资源化主要包括垃圾渗滤液处理、湿垃圾处理、沼气及生物天然气业务,工业节能环保包括工业节能、油气回收及 VOCs 治理、工业废水业务等。
  (1)城乡有机废弃物资源化板块
  1.1垃圾渗滤液处理行业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镇化的高速推进,我国生活垃圾产生量逐年增加,而垃圾分类、无废城市等政策的逐步推行与实施,必然会带动垃圾渗滤液市场增长。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发布的《“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指出,新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要配套建设相应能力的渗滤液处理设施,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要加快补齐渗滤液处理能力缺口,对环保不达标或不能够稳定达标运行的渗滤液处理设施进行提标改造等。2022年6月,生态环境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方案指出要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恶臭和温室气体协同控制。2023年8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2023—2025年)》,部署推动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弱项,全面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此次行动方案提出六大行动,涉及污水、垃圾、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等多个领域,其中针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要求进一步强化监管,增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污染防治能力,强化设施二次环境污染防治能力建设,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管理水平。上述政策的执行落地,将提升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改造需求及运营服务需求。
  公司从事垃圾渗滤液处理业务近二十年,是《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技术规范》、《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技术规范》等相关规范的主编单位,拥有成熟的 MBR、厌氧、超滤、纳滤、反渗透等渗滤液处理核心技术。截止目前,公司已承接 400 多项渗滤液处理项目,业务模式包括 EPC、BOT、委托运营等,项目合计处理规模达 180,000 吨/天。经过多年的工程实践与工艺优化创新,公司在渗滤液处理业务领域具有较强的核心竞争优势,包括成熟的技术工艺、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及客户资源、较为全面灵活的商业模式等,在业内具备良好的市场口碑。
  1.2湿垃圾处理行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的《“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的关键时期:要实现46个重点城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先行先试、示范引导,居民小区覆盖率达到86.6%,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到2025年底实现全国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达到70万吨/日左右;到2025年底,地级城市因地制宜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系统,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生态文明试验区具备条件的县城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系统等。202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推进建制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方案》,方案指出要统筹完善城市、县城、建制镇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体系,逐步推进建制镇处理能力。2024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意见中指出“要强化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加快‘无废城市’建设,持续推进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推动实现城乡‘无废’、环境健康。到2027年,‘无废城市’建设比例达到60%,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明显下降;到2035年,‘无废城市’建设实现全覆盖。”随着上述各项政策的落地执行,垃圾分类处理项目的建设需求将逐步释放,相应地湿垃圾处理业务存在较大的市场需求空间。
  在湿垃圾处理领域,公司已布局多年,拥有预处理、厌氧及水处理整条工艺链路,承建了七十余项餐厨垃圾、厨余垃圾处置项目,拥有常州餐厨、西安餐厨、绍兴餐厨等多个规模化稳定运行的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公司在垃圾分类先行城市上海承接的松江区湿垃圾资源化处理工程EPC项目、上海嘉定区湿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金山区固废综合利用工程湿垃圾处理项目均已稳定运行,上述样板工程的稳定运行为公司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湿垃圾处理工艺、拓展湿垃圾处理业务发挥了积极作用,进一步巩固公司在湿垃圾处理业务领域的行业地位。下一步,公司将继续加大项目更新改造、委托运营、售后服务等业务的开发力度。
  1.3沼气及生物天然气行业
  2022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规划提出:“2035年,可再生能源加速替代化石能源,基本建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加快发展生物天然气:在粮食主产区、林业三剩物富集区、畜禽养殖集中区等种植养殖大县,以县域为单元建立产业体系,积极开展生物天然气示范。统筹规划建设年产千万立方米级的生物天然气工程,形成并入城市燃气管网以及车辆用气、锅炉燃料、发电等多元应用模式。”2023年 3 月,国家能源局等发布《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方案》,方案提出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非电开发,因地制宜推动地热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清洁供暖,在有机废弃物丰富、用气需求量大的区域,探索开发生物天然气项目,形成管网天然气、车辆用气、锅炉燃料等多元应用模式。2024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意见中提到“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为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奠定基础;进一步发展全国碳市场,稳步扩大行业覆盖范围,丰富交易品种和方式,建设完善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在发展方式加快绿色转型、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的大背景下,生物天然气、沼气所处的清洁能源产业将迎来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也将给企业带来更多发展机遇。
  公司全资子公司杭能环境专业从事有机废弃物处理、沼气和生物天然气工程三十余年,拥有较为成熟的沼气处理技术,经过多年的项目实践积累和技术研发攻关,在沼气、生物天然气工程领域的整体技术上处于国内先进水平,已承接共 350 余项沼气项目,包括优然牧业、中粮集团、山东民和牧业、认养一头牛等大型养殖企业粪污处理资源化、能源化沼气项目,华润红兴隆秸秆沼气发电项目、中广核衡水 27万方车用生物天然气项目一期工程等多项大中型沼气和生物天然气工程项目,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核心竞争力。甲烷减排是实现碳减排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的有效途径。杭能环境从事的沼气和生物天然气业务,将有机废弃物集中收集处理利用,有效减少了甲烷的排放,为碳减排提供有力支持。报告期内,杭能环境在现有沼气工程业务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前期积累的项目及客户资源,积极探索了能源利用领域,包括沼气高值化利用、碳资产开发管理等业务方向,并初步实现有关项目落地。报告期内,其主持的 1 项国家沼气行业标准获批立项。
  (2)工业节能环保板块
  2.1工业节能行业
  “十四五”是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实现碳达峰目标的关键期和窗口期,也是工业实现绿色低碳转型的关键五年。虽然过去一段时间里我国通过淘汰落后产能和改造升级技术,在工业节能领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国工业行业仍有节能空间。对标国外的能耗水平,我国单位工业增加值耗电量仍处于较高水平,短期内我国工业节能市场不会收窄。2023年3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标准更新升级和应用实施的通知》,文件提出“加快制定修订一批重点领域节能标准;组织实施‘十四五’百项节能降碳标准提升行动;在工业领域,加快修订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机械等行业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提升电机、风机、泵、压缩机、电焊机、工业锅炉等重点用能产品设备强制性能效标准。”2023年7月4日,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发布了《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提出要结合工业重点领域产品能耗、规模体量、技术现状和改造潜力等,进一步拓展能效约束领域,在此前明确炼油、煤制焦炭、煤制甲醇、煤制烯烃炼铁、炼钢、铁合金冶炼、铜冶炼、铅冶炼、锌冶炼、电解铝等 25 个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的基础上,增加乙二醇、尿素、钛白粉、聚氯乙烯、 工业硅、卫生纸原纸、棉、针织物、粘胶短纤维等 11 个领域,进一步扩大工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范围。绿色低碳发展的总体发展要求也对各类企业的节能节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上述一系列政策的出台,都在为工业节能市场注入强心剂,推动工业节能行业迎来新一轮的发展。
  公司全资子公司维尔利能源是一家工业节能企业,其采用余热利用、能效提升、新能源等技术,基于能源合同管理或提供整体解决方案的模式,广泛地服务于钢铁、化工、水泥、电力等高耗能行业,截至目前,其已承接六十余项工业节能降耗和废弃物资源化项目。
  报告期,维尔利能源成功将业务扩展至焦化、啤酒生产领域,助力工业客户节能减碳。
  2.2油气回收及VOCs治理行业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要求,强化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协同控制,降低原油、成品油码头和油船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推进《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0—2020,)、《油品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1—2020,)等标准实施,2022年12月28日,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共同发布《关于推进原油成品油码头和油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的通知》,推出六项具体工作要求,治理港口、码头油气挥发问题。2023年国务院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计划指出,到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浓度比2020年下降1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1%以内;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强化VOCs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在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生产和使用、VOCs污染治理、超低排放、环境和大气成分监测等领域支持培育一批龙头企业。
  石油石化行业是VOCs治理的主战场,公司子公司都乐制冷作为《冷凝式油气回收机组》、《码头油气回收》、《油气回收通用技术要求》参编单位、起草单位,经过多年的经营,其生产了近千套油气回收设备,拥有较为成熟的技术工艺及专业的技术团队,累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从不同角度满足客户需求,在国内石油石化、化工等高浓度气体处理的VOCs气体回收与治理领域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2.3工业废水处理行业
  在工业废水处理方面,公司目前主要聚焦酒厂废水、煤化工及焦化废水。据煤炭工业协会有关数据及《煤炭工业“十四五”现代煤化工发展指导意见》,“十四五”末期,煤制烯烃产能产能将从1500万吨/年提升至2300万吨/年,煤制乙二醇产能将提升至800万吨/年,煤制气产能达到150亿m3/年、煤制油产能达到1200万吨/年。按煤化工废水处理投资约占项目投资总额的占比折算,预计“十四五”时期,新建煤化工项目废水处理、回用及近零排放投资规模达50亿以上。
  报告期内,公司工业环保事业部作为工业废水处理的专业团队,立足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已成功在煤化工、焦化废水、石化、食品加工等行业成功实施多项脱盐水处理、污水达标排放、中水回用、高盐废水零排放项目的工程建设及运营服务。此外,公司作为核心参编单位,积极参与了《焦化废水资源化利用技术规范》、《工业废水回用技术导则》、《工业浓盐水处理技术规范》等标准的编写。
  而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汇恒近年来实现了酒厂废水处理领域的突破,已与贵州茅台、四川郎酒、贵州安酒、史丹利中赤酒业、贵州金沙酒业等知名酿酒企业开展废水处理项目合作。后续其将继续探索乳业类、酿造类、食品类、矿业类废水处理领域相关业务。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报告期内,面对复杂严峻的形势及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按照年初董事会制定的年度经营计划,攻坚克难,以稳为主,持续深耕主业,尝试开拓新兴业务领域,继续推进全集团的数字化转型,加强成本控制与回款工作,2023年度重点工作主要推进情况具体可参见本报告第三节“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2、收入与成本
  (1) 营业收入构成
  (2)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4)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节能环保服务业务”的披
  露要求:
  (5) 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分类
  行业分类
  (6)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与上年相比,本年减少1家三级子公司:EuRec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年新增4家二级子公司:上海维尔利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沁阳市维尔利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维尔利(上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维尔利(常州)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本年新设3家三级子公司:常州维尔利春吟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上海维尔利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浙江都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7)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3、费用
  4、研发投入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项目目的 项目进展 拟达到的目标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黄水资源化技术 新技术应用 进行中 产业量化 提高盈利能力LSP原位污泥减量技术应用的研究 新技术应用 进行中 产业量化 提升产品竞争力热能综合利用技术在酒厂、污水厂的应用 新技术应用 进行中 产业量化 提升产品竞争力罐区油气吸附/冷凝自切换工艺组合装置 新技术应用 进行中 产业量化 提升产品竞争力煤化工罐区含醇VOCs气体治理工艺及装置 新技术应用 进行中 产业量化 提升产品竞争力特种固废物深度处理回收成套技术与装备研发及产业化 新技术应用 进行中 产业量化 提升产品竞争力沼液资源化预处理工艺与装备开发 新技术应用 进行中 产业量化 提高产品附加值垃圾焚烧发电厂渗滤液氮资源化工艺路径试验研究 新技术应用 进行中 产业量化 提升产品竞争力工业水膜应用中心及膜应用数据库建立 新技术应用 进行中 产业量化 提升产品竞争力餐厨固渣黑水虻自动化养殖技术转化与开发 新技术应用 进行中 产业量化 提升产品竞争力填埋场渗滤液厌氧氨氧化工程化应用试验 新技术应用 进行中 产业量化 提高盈利能力技术研发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品的应用技术研发 新技术应用 进行中 产业量化 提高产品附加值纳滤清液深度矿化处理技术及装备 新技术应用 进行中 产业量化 提升产品竞争力焚烧厂渗滤液及餐厨沼液协同全量化处置技术 新技术应用 进行中 产业量化 提升产品竞争力新型生物水解反应器工程试验研究 新技术应用 进行中 产业量化 提升产品竞争力粪渣水预处理技术及装备 新技术应用 进行中 产业量化 提升产品竞争力生物质废弃物厌氧产沼行业“中高温”功能菌剂研发与应用 新技术应用 进行中 产业量化 提升产品竞争力渗滤液厌氧自养脱氮技术应用与示范 新技术应用 进行中 产业量化 提升产品竞争力厌氧发酵耦合超声技术应用研发 新技术应用 进行中 产业量化 提升产品竞争力
  5、现金流
  2、报告期内投资活动现金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9,627,263.28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28.51%,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到期的结构性存款较上年同期增加,同时固定资产投资较上年同期减少。
  3、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30,568,734.56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237.96%,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新
  增借款金额小于上年同期。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的净现金流量为7,003.82万元,本年度净利润为-21,164.78万元 ,差异额为28,168.6万元 ,其中不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科目的金额50,743.01万元,存货、经营性应收项目、经营性应付项目影响金额为-22,574.41万元。
  五、非主营业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6)
  应收票据 39,774,024.41 39,774,024.41 质押 质押票据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借款固定资产 278,443,328.55 265,520,510.90 抵押 银行借款抵押无形资产 772,170,094.50 705,562,407.66 抵押、质押 银行借款抵押、质押、融资租赁59,500,000.00 59,500,000.00 质押合计 1,350,995,812.76 1,271,465,308.27 — —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1月3日“证监许可[2020]21号”《关于核准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维尔利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917,238,7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根据2020年4月9日刊登的《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本期债券为六年期品种,发行规模为91,723.87万元,每张面值100元,共计9,172,387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17,238,7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4,082,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03,156,700.00元。截至2020年4月17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已收到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的本次债券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906,638,700.00元(已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人民币10,600,000.00元)。扣除其他中介机构发行费用(包括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发行登记费用以及信息披露等)人民币3,482,000.00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903,156,700.00元。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4月17日出具“XYZH/2020SHA10060”号审验报告。
  (二)截至2020年5月12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投入金额为31,029.25万元。经公司2020年5月1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以2020年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1,029.25万元。
  (三)本公司于2020年使用募集资金3,931.83万元支付募投项目支出,使用募集资金支付路演费用29万元,使用募集资金27,517.16万元补充流动资金,2020年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8,000万元购买结构性存款(其中41,000万元已于2020年年内到期,5,000万元于2021年1月到期,6,000万元于2021年3月到期,16,000万元于2021年6月到期),本期取得扣减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5,897,140.4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621,932,421.11元,募集资金账户尚有募集资金余额为287,463,419.29元(含扣减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5,897,140.40元)。
  (四)本公司于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0,918.49万元支付募投项目支出,使用19.5万元支付发行费用,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3,000万元购买结构性存款(其中27,000万元于2021年年内到期,5,000万元于2022年3月到期,11,000万元于2022年5月到期),本期取得扣减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4,488,655.41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731,117,321.36元,募集资金账户尚有募集资金余额为182,572,174.45元(含扣减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10,385,795.81元)。
  (五)本公司于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3,505.41万元支付募投项目支出,累计滚动使用募集资金33,000万元购
  买结构性存款(其中22,000万元于2022年年内到期,11,000万元于2023年2月、3月到期),累计滚动使用募集资金6,03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其中3,000万元于2022年内到期,3,030万元于2023年5月19日到期),本期取得扣减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4,419,793.9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766,171,409.96元,尚有募集资金余额为151,937,879.75元(含扣减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14,805,589.71元)。
  (六)本公司于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5,318.01万元支付募投项目支出,累计滚动使用募集资金25,000万元购
  买结构性存款(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全部到期收回),本期取得扣减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285.48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819,351,511.17元,尚有募集资金余额为101,612,578.26元(含扣减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17,660,389.43元)。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2)/(1
  )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截止报
  告期末
  累计实
  现的效
  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西安
  市生活
  垃圾末
  端处理
  系统渗
  滤液处
  理项目 否 11,400
  29 6,115.
  69 是 否
  2.成都
  市固体
  废弃物
  卫生处
  置场渗
  滤液处
  理扩容
  (三
  期)项
  目总承
  包 否 13,420
  %2024年12月31日   3,675.01 不适用 否3.松江湿垃圾资源化处理工程项目 否 8,079.71 8,079.75 否 否4.天子岭循环经济产业园餐厨(厨余)资源化利用工程总承包 否 8,051.62 8,051.62   7,470.14 92.78%2024年12月31日   1,418.93 不适用 否5.产业研究院建设项目 否 12,11872 7,653.92 63.16%2023年12月31日     不适用 否6.环保智能云平台建设项目 否 6,351.05 6,351.7.营销服务网络及展示中心建设项目 否 4,784.63 4,784.8.补充流动资金 否 27,517%       不适用 否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91,72301 81,93529 13,205超募资金投向无合计 -- 91,72301 81,93529 13,205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和原因 本公司松江湿垃圾资源化处理工程项目于本年度竣工验收,累计实现毛利1,995.75万元。该项目因工期超出预期以及材料上涨等原因导致人工、材料成本超出预算,未达到预计效益。(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本公司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以置换情况的项目为“西安市生活垃圾末端处理系统渗滤液处理项目、成都市固体废弃物卫生处置场渗滤液处理扩容(三期)项目总承包、松江湿垃圾资源化处理工程项目、天子岭循环经济产业园餐厨(厨余)资源化利用工程总承包、产业研究院建设项目、环保智能云平台建设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及展示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发行费用和路演费用”。2019年5月开始已使用自筹资金对本项目进行了部分先期投入,截至2020年5月12日,上述项目自筹资金投入金额为31,029.25万元。经公司2020年5月1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以2020年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31,029.25万元。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尚未使用的募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尚余101,612,578.26元,将逐步用于上述承诺投资项目。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无应当披露的重要控股参股公司信息。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23年05月12日 全景网路演平台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其他 参加公司 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投资者 公司2022年度经营情况 http://www.p5w.net十三、“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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