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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电子(002036)经营总结
截止日期2023-06-30
信息来源2023年中期报告
经营情况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营业收入构成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适用 不适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资产的具
  体内容 形成原因 资产规模 所在地 运营模式 保障资产安全性的控制措施 收益状况 境外资产占公司净资产的比重 是否存在重大减值风险持有联创香港100%股权 对外投资 264,139,834.22元 香港 采购、销售 运营管理 -4,254,893持有LCEKOREACO.,LTD100%股权 对外投资 802,183.66元 韩国 销售 运营管理 -13,145.86元 0.02% 否持有联创美国100%股权 对外投资 20,665,734.13元 美国 研发、销售 运营管理 2,122,336持有印度联创100%股权 对外投资 326,488,534.75元 印度 生产、销售 运营管理 -3,324,980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1)本公司子公司江西联创电子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东湖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ZGEDY-2018-001),以本公司子公司江西联创电子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截止2023年6月30日该房产原值90,171,844.34元,净值65,543,086.40元;土地原值33,266,345.06元,净值25,000,685.88元,其中短期借款的金
  额是46,000,000.00元。
  (2)本公司子公司重庆联创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两江分行签订《抵押合同》(编号:0310000020-2018年两江(抵)字0018号)、《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0310000020-2018年两江(抵)字0015号)及《抵押合
  同》(编号:0310000020-2018年两江(抵)字0024号),分别以子公司重庆联创土地使用权及生产设备作为抵押。截
  止2023年6月30日,该土地使用权原值18,583,545.28元,净值16,280,057.07元;生产设备原值128,845,801.02元,净值68,733,537.02元。签订《质押合同》(编号:0310000020-2018年两江(质)字0023号),以本公司持有重庆联创30%的股权作为质押。截至2023年8月9日,借款金额人民币327,000,000.00元已全部结清,银行已注销了重庆联创土地使用权抵押,生产设备的抵押和股权质押注销正在办理中。
  (3)本公司子公司联创万年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年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HTC360830900ZGDB2022N005号),以本公司子公司联创万年房产及土地使用权(作价2464万元)作为抵押,截止2023
  年6月30日该房产原值15,874,031.89元,净值13,095,316.26元;土地原值4,512,100.00元,净值3,549,600.94元,其中短期借款金额为人民币0元。
  (4)依据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受理本公司孙公司郑州联创与海尔信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案件,民事裁定书(2022)鲁0212民初12099-1号裁定:查封或冻结被申请人郑州联创人民币2,072,162.68元,截至
  2023年7月31日上述2,072,162.68元资金已解除冻结。
  (5)依据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受理本公司孙公司联思触控与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民
  事裁定书(2023)粤0309民初10112号裁定:查封或冻结被申请人联思触控人民币1,011,285.69元,截至2023年6月
  30日上述1,011,285.69元资金仍处于冻结状态,此案件正在受理中。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8,867,915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9.01元,于2020年11月3日共募集人民币1,070,999,914.15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2,895,532.76元(不含增值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58,104,381.39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0年11月4日出具《联创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8,867,915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0]000618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已将募集资金存储于在上述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内。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均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940,287,910.84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5,802,289.01元。截止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1,726,149.26元。募集资金应有余额与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为76,090,321.29元,其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80,000,000.00元,募集资金存放期间的利息净收入3,909,678.71元,其中本年利息收入29,162.56元。(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适用□不适用
  (2)/(1)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
  2.6亿
  颗高端
  手机镜
  头产业
  化项目 是 38,810.
  2400万
  颗智能
  汽车光
  学镜头
  及600万颗影
  像模组
  产业化
  (含 年产2400万颗智能汽车光学镜头及600万颗影像模组产业化项目目前主体设备已经完成,部分零星辅助设备尚在建设当中。“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适用以前年度发生公司将非公开发行原计划投入“年产2.6亿颗高端手机镜头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388,104,381.39元以及该项目监管账户累计收到的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金额为准)全部用于“年产2400万颗智能汽车光学镜头及600万颗影像模组产业化项目”。由于“年产2.6亿颗高端手机镜头产业化项目”中预付购置款的机器设备及预付装修款的生产场地皆可供“年产2400万颗智能汽车光学镜头及600万颗影像模组产业化项目”所用,为加快车载项目的实施进程,本次将“年产2.6亿颗高端手机镜头产业化项目”中的机器设备的已预付购置款和生产场地的已预付装修款及剩余募集资金全部投入到“年产2400万颗智能汽车光学镜头及600万颗影像模组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1、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4,00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部分资金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事项已经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同意意见。
  2、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通过合理安排,资金运作良好。根据公司募投项目进度及资金需求,公司于2023年5月8日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中的部分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剩余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将在到期之前归还。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 适用募集资金项目处于建设期及原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继续用于年产2400万颗智能汽车光学镜头及600万颗影像模组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
  (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 本报告期
  实现的效
  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变更后的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年产
  2400万
  颗智能汽
  车光学镜
  头及600万颗影像
  模组产业
  化项目 年产2.6亿颗高端
  手机镜头
  产业化项
  目 68,810.4
  4 4,580.23 57,028.64 4,580.23 57,028.61 -- -- 0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目前,随着英伟达、Mobileye、华为等自动驾驶算法方案公司对自动驾驶方案的不断推陈出新,汽车智能化已成为重要产业机会。根据中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创新联盟中心发布的《智能网联汽车技术路线图2.0》,可以预见未来汽车的智能驾驶程度将不断提升,并有望在2025年实现有条件下的自动驾驶汽车技术的规模化应用,这将使汽车制造行业对车载光学镜头的需求大幅增长,公司在综合考虑市场环境等因素情况后,决定加快发展车载光学镜头项目,快速扩充车载镜头产能。根据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市场需求等实际情况,为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和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股东利益,公司将非公开发行原计划投入“年产2.6亿颗高端手机镜头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388,104,381.39元以及该项目监管账户累计收到的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金额为准)全部用于“年产2400万颗智能汽车光学镜头及600万颗影像模组产业化项目”,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合理调整产能规划自筹资金实施“年产2.6亿颗高端手机镜头产业化项目”。
  公司于2021年6月1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已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6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年产2400万颗智能汽车光学镜头及600万颗影像模组产业化项目目前主体设备已经完成,部分零星辅助设备尚在建设当中。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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