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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瑞基因(000710)经营总结 | 截止日期 | 2023-06-30 | 信息来源 | 2023年中期报告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6,069.6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17.58%;净利润为-9,378.3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9,510.7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10.92%,主要原因为公司临床业务等需求较去年同期下滑,销售收入及盈利水平同比下降以及公司对联营企业投资损失、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等增加所致。报告期内,公司总体经营情况如下: 1、医学产品及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医学检测服务实现营业收入 22,379.10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 16.38%;试剂销售实现营业收入21,238.52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2.40%;设备销售实现营业收入2,414.10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52.09%。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致力于基因测序技术向临床应用的全面转化,不断打磨技术创新,继续探索三代测序,完善生 育健康和遗传病检测的产品矩阵,构建临床场景与硬件平台的闭环产业链。产品层面,报告期内,公司推出贝新安™新生儿基因筛查方案(标准版),方案共纳入 103种疾病(358 个基因),涉及遗传代谢病、血液系统疾病、免疫相关疾病及其他新生儿、婴幼儿高发、可防、可治性遗传病等多种疾病类别。项目层面,报告期内,公司参与或中标了多个重点项目,包括:由中国罕见病联盟和北京瑞洋博惠公益基金会开展的“瑞见-罕见病基因检测资助计划”;由国家儿童医学中心、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牵头的“新生儿功能性出生缺陷的早筛早诊关键技术研究及产品研发”暨“新生儿基因筛查多中心研究”项目;由北京协和医院牵头、全国罕见病诊疗协作网医院共同参与、中国罕见病联盟协助落地的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罕见病诊疗能力提升项目(第三期)等,不断提升公司的行业影响力和业务竞争力。投资层面,报告期内,公司积极落实加快海外市场布局,公司控股子公司雅士能与沙特阿拉伯阿吉兰兄弟控股子公司阿吉兰兄弟医疗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双方将在沙特成立一家合资公司,充分整合技术、科研、产业和战略资源,专注于生育健康领域基因检测,为打开海外业务市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基础科研服务 报告期内,基础科研服务实现营业收入 8,910.03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6.61%。报告期内,公司推出 Akoya 单细 胞分辨率空间蛋白组学解决方案、T2T 基因组解决方案等多种新产品。报告期内,公司引进 Revio 测序平台,助力公司多样本泛基因组研究、基因组单倍型分型;此外,运用 Revio 测序平台能够直接读取不同类型的修饰,实现了超高准确度、超低成本、超高效率的全基因组甲基化检测,在肿瘤疾病、生长发育领域具有重要意义。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2018年12月15日,福建贝瑞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翠微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翠微支行”)签署工银 京翠微[2018]抵押0002号《抵押合同》,福建贝瑞将其拥有的闽(2018)长乐区不动产权第0008279号国有建设用地使 用权抵押给工商银行翠微支行;同日,福建贝瑞与工商银行翠微支行签署[2018]年翠微(质)字0011号《质押合同》,福建贝瑞将下述《固定资产借款合同》融资期内数字生命产业园工程一期项目(南区)的经营收入质押给工商银行翠微支行。上述抵押和质押主债权为工商银行翠微支行依据其与福建贝瑞于2018年12月15日签署的编号为0020000086-2018年(翠微)字00446号《固定资产借款合同》而享有的对福建贝瑞的债权,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目前上述《固定资产借款合并》正常执行中,未触发工商银行翠微支行需实现对福建贝瑞的上述债权。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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