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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集团(002616)经营总结 | 截止日期 | 2024-12-31 | 信息来源 | 2024年年度报告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电力供应业的披露要求 (一)经营环境 2024年 12月在北京召开的2025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指出,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全力以赴保障能源安全,坚定不移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并且会上表示,2025年和“十五五”时期是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安全的关键时期。据国家统计局披露信息,2024年,我国 GDP比上年增长5.0%,国民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其中,能源领域生产稳步增长,能源供应保障有力,可再生能源快速发展,能源消费结构显著优化。初步核算2024年全国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超过 19%,比上年提高 1.8个百分点。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全年新增电力装机 4.3亿千瓦,总装机达到 33.5亿千瓦,同比增长14.6%。其中,可再生能源总装机达到 18.89亿千瓦,占全国发电总装机超过 56%;生物质发电总装机4599万千瓦,占全国发电总装机1.37%。2024年实现绿证核发全覆盖后,历史电量绿证核发成效显著,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全年核发绿证 47.34亿个,同比增长28.4倍;全年交易绿证 4.46亿个,同比增长3.6倍,交易规模增长迅速。 来源:国网新能源云 生物质能源作为可再生能源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解决城乡有机废弃物污染、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促进能源结构升级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二)政策环境 报告期内,国家有关部委及黑龙江、山东、河南等公司布局有生物质项目的省份先后出台与生物质原料的统筹规划和利用、北方清洁取暖、绿电直供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大力推动生物质能源的高效利用和绿色生产。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24〕7号),指出完善农业废弃物收集体系,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引导秸秆产出大户就地收贮,培育收储运第三方服务主体;因地制宜推进农林生物质能源化开发利用,稳步推进生物质能多元化开发利用。意见明确加强政策引导,进一步为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提供稳定的原料供应,降低收储运成本。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印发《能源重点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24〕687号),鼓励北方地区各省份结合清洁取暖设备运行情况,将清洁取暖设备纳入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加大地方财政、金融等政策支持力度。方案明确提出对质保到期的清洁取暖设备开展更新改造,支持安全高效、先进可靠的清洁取暖技术发展,这将利好公司在北方地区供暖的生物质项目获得财政支持。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2024年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规〔2024〕5号),指出在能源化利用方面,发挥现有生物质电厂、生物天然气企业、生物质液体燃料企业、秸秆压块燃料站以及燃煤电厂掺烧生物质的秸秆转化作用,引导县乡集中供热、机关企事业单位、粮食烘干等场所燃煤锅炉改造,推进农村能源结构调整,并继续对县域范围内秸秆收储运销用等市场主体秸秆离田利用或作业方面给予补贴支持。近几年黑龙江省的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对能源化利用给予了大力支持和引导,利好企业降低运营成本,提高项目的经济可行性。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全省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发改能源〔2024〕104号),指出以生物质资源的能源化循环利用和清洁化利用为重点,稳步推进生物质热电联产,提高生物质能利用效率和效益;推动绿色电力直接供应,鼓励工业企业就近就地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提升绿色电力使用比例;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逐步拓展应用领域。随着技术进步和政策支持,生物质发电将向高效化、规模化、多元化方向发展,绿电直供的推动,未来也将为生物质发电带来新的模式。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4〕72号),鼓励工业企业、增量配电网等主体根据负荷需要,按照源网荷储一体化模式就近开发利用清洁能源,汇集接入电力用户,并鼓励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绿电专用变压器和绿电专用输电线路等配电设施,优化接网路径,保障新能源直接供应。河南省是我国首个实施源网荷储一体化的省份,预期未来其他省份也将逐步推广,这将为生物质发电企业提供多重收益路径。 报告期内,生物质发电行业近几年面临的阶段性补贴电费不能及时足额支付的问题,也从政策层面再次释出利好信号。财政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常态化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4〕6 号),根据文件,将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进行常态化规范管理。文件要求电网企业应严格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审核和拨付补助资金,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审核、公布等工作。公司尚未进入补贴清单的项目获纳入补贴目录的进程有望加快,从而为项目运营提供资金支持。 2024年,全国碳市场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国务院颁布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首次以行政法规形式明确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交易和监管制度。且生态环境部推动包括水泥、电解铝和钢铁在内的重点排放行业纳入全国碳市场,碳市场扩容的预期升温,碳配额分配及结转方案的优化,以及碳监管政策趋严,使碳价得到了有力支撑。2024年全国碳市场在交易规模、碳价和活跃度方面均取得显著进展,碳价总体呈现稳中有升的趋势。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碳市场每日综合收盘价在 69-106元/吨之间波动,四季度碳价总体稳定在 97-106元/吨之间。公司工业园区燃煤集中供热项目将持续优化减排措施,通过提升能效和减少排放,预计节余的碳减排配额将为公司创造额外的经济效益。 另一方面,2024年初 CCER(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重启,市场反响热烈,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建设并上线运行。随着生态环境部发布了两个新方法学(煤矿低浓度瓦斯和风排瓦斯利用、公路隧道照明系统节能),CCER项目已扩展至 6个领域。2024年 12月,CCER重启后首个完成登记的项目成功落地,为市场注入强劲信心。报告期内,公司已积极与相关部门合作,推动生物质发电项目 CCER方法学的编制工作,后续将进一步推进方法学的申报与发布进程,力争早日实现生物质发电领域的 CCER申请资格开放及交易参与。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2024年度,公司在董事会及经营层的领导下,有效实施“增加非补贴收入、开源节流”的经营战略,创造了公司历史第二高位的营业收入,实现盈利与净现金流双增长,资产负债率进一步降低,企业持续稳健发展,呈现强劲的经营韧劲,财务状况不断向好。 在去年《中国能源报》与中国能源经济研究院发布的“2024全球新能源企业 500强”中,公司较2023年的排位再上升了 20位;在广东省企业联合会、广东省企业家协会发布的“2024广东 500强企业”榜单中,公司又上升了 37位。这标志着公司在各种外部环境的变化中仍能稳定前行。 (1)总体经营情况:经济效益显著提升,社会效益持续体现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78,586.44万元,同比减少 4.55%;营业利润 27,828.49万元,同比增加 17.06%;利润总额为 30,582.22万元,同比增加 28.7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1,667.92万元,同比增加 36.25%。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 1,050,648.92万元,较期初增加 2.5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280,483.55万元,较期初增加 5.57%;本期基本每股收益 0.2920元,较去年同期的 0.2143元增加 36.26%。 本报告期,公司向社会累计供应清洁电力 33.23亿度,供应清洁蒸汽 715.84万吨,提供清洁供暖211.03万吉焦,累计处理农林废弃物 490.93万吨,节约标煤 145.5万吨,减排二氧化碳 225万吨,通过农林废弃物收购向农民转移支付超 13.37亿元。 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提升,使公司在新能源行业内的综合实力备受认可。 (2)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管网建设如期推进,供热业务稳步拓展 报告期内,公司 15个生物质项目中有 11个项目年运行小时数接近或超过 8000小时,运行效率在行业内处于领先位置。除了保障电力的正常生产,各项目还持续拓展工业供热规模并取得显著成效。 报告期内非补贴收入同比增长15%,其中工业蒸汽供汽量同比增长8%,民生供暖供热量同比增长21%。 管网建设方面,阜宁项目和睢宁项目均顺利完成新增供热管网的建设,宾县项目所在园区蒸汽管网主体建设也已基本完成。 供热业务拓展方面,阜宁项目作为所在园区的唯一热源,继为纸制品、旅游用品等企业供汽后,成功拓展装饰材料生产企业客户并实现供汽,使用汽客户达到 5家;延津项目新增 2家食品类用汽企业,使用汽客户接近 30家;睢宁项目和郯城项目正式对客户供汽,供热业务实现从 0到 1的突破;滑县项目配合政府引进用汽企业入驻园区,已与 1家食品用汽企业达成合作,预计于2025年上半年实现供汽;宾县项目与 11家企业签订供汽合同,待供汽管网建设完成后将同时供应绿色电力和绿色蒸汽。 此外,作为公司第一个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的沂水项目也完成了汽轮机技改,于报告期内实现发电、供汽、供暖三位一体的模式。随着项目所在省级工业园入驻企业的增加,项目作为园区的主要热源,预期未来供热前景广阔。 (3)燃煤集中供热项目:用热负荷拓展稳中有进,多管齐下挖掘利润贡献 报告期内,各工业园区燃煤集中供热项目圆满完成各项经营指标,拓展下游用热负荷也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满城项目与 2家化工类客户成功达成供汽合作,项目达产后将实现 10%的负荷增量,同时促进了客户产业多元平衡;蠡县项目顺利完成2024年度居民供暖工作,实现“零投诉”,同时通过积极配合用热客户的产业扩建工程,实现售汽量同比提升 10%;茂名项目开源增收,售汽量和售电量双双增长,且项目入选《2023年广东省降碳减污特色案例》,项目二期更被纳入广东省专项规划。 各项目还通过修旧利废、人工智能降耗、优化燃料配置及精细化管理等降本增效措施,持续挖掘利润贡献。满城项目更以优于在全国碳市场上一履约周期的碳价成功出售 2021-2022年度的剩余碳排放配额,助力公司年度业绩实现增长。 (4)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吨位垃圾发电量创新高,中标新项目体现协同效应 报告期内,公司的中心组团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稳定运行,通过技术改造和精细化管理,实现降本增效和安全生产目标,并获得了正常效益。虽进场垃圾量下降,但通过持续强化精细操作,使得吨位垃圾发电量提升 0.16%,实现历史最好成绩。 项目公司还通过政府公开招标成功取得中山市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污水处理运营服务项目运营权的续期,将在服务期内继续为公司创造效益。此外还成功中标中山市“源头减量(含水率 60%)市内污泥处理服务项目”,如成功实施,能提高项目在生活垃圾供应量不足时的设备运行效率,有望为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创造新的业绩增长点。 (5)新产品及新业务:与科研院所及高校深度合作,拥抱人工智能,推动公司产业转型升级 本报告期,公司在深耕主业的同时积极探索和孵化新产品、新业务,为公司长远发展持续打造新增长点。其中,循环利用项目板块持续推进生物质电厂上游原材料及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研发,先后与南京农业大学、中科院等高校院所合作试验研发,开辟了生物质灰渣在农业种植、土壤改良上的应用路径,在海南、江西、江苏、黑龙江等地应用效果良好,进一步明确了生物质灰渣肥料化、材料化利用方向。 作为2024年新纳入公司发展战略的绿色材料业务,项目专业团队持续与先进科研力量开展合作,探索利用热电项目已有基础,协同发展绿色材料,以探索向能源化与材料化利用并重的方向转型升级。 2024年 12月,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何启强先生、麦正辉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引入北京中科泓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泓源”)作为新股东,优化公司股东结构(目前协议转让事宜尚处于深交所合规性审核阶段)。2025年 2月,公司收购中科泓源持有的北京中科信控大数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信控大数据”)49%股权,并与中科信控大数据控股股东中科信控(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科信控”,也是中科泓源参股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中科信控大数据为合作平台,共同推动所处行业的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升级,为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赋能,并向有需要的领域延伸。 2、收入与成本 (1) 营业收入构成 (2)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行业分类 项目 单位2024年2023年 同比增减 环保热能-售电 销售量 度 3,323,443,992.00 3,317,530,147.82 0.18%生产量 度 3,795,364,373.20 3,780,634,279.30 0.39%环保热能-供汽 销售量 吨 7,158,403.60 7,373,391.94 -2.92%生产量 吨 6,993,972.21 7,394,047.41 -5.41%环保热能-供暖 销售量 吉焦 2,110,335.35 1,827,845.62 15.45%生产量 吉焦 2,110,335.35 1,827,845.62 15.45%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分类 (6)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本期注销1家子公司:海南格元新能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7)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3、费用 4、研发投入 □适用 不适用 5、现金流 1、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期增加40.44%,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回补贴电费额增加所致。 2、报告期内投资活动现金流入比上期减少88.07%, 主要原因是本期处置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减少所致。 3、报告期内投资活动现金流出比上期减少40.1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期增加38.68%,主要原因是本期 内购建资产减少所致。 4、报告期内筹资活动现金流出比上期增加37.28%、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期减少245.21%,主要原因是本期 兑付可转债持有人回售选择权导致的资金流出。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出售重大资产,但于2024年12月5日签署《股权转让意向协议》,拟将全资子公司鱼台环保的 100%股 权转让给属于鱼台县人民政府管理的鱼台县华兴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新能源”)。交易双方于2025年 2 月18日签署《关于鱼台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之股权转(受)让协议》,双方协商后确定鱼台环保截止至评估基准日 100%股权作价为人民币 29,300.00万元,并约定由华兴新能源按指定方式偿还鱼台环保对公司的借款人民币 10,839.85万元。公司已于2025年2月18日收到交易对方支付股权转让款的预付款 500.00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交易仍在进行中。(详见2024年12月7日、2025年2月20日、2025年2月21日刊登于四大报和巨潮网的《关于签署子公司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的公告》《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的进展公告》《关于转让鱼台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说明同上述“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24年01月30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其他 1.南通熙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邓绍伟2.深圳市前海鸿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吴辉玲3.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李旦峰4.广州红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陈虹桥 李楚梅5.深圳市麻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陈均健 冯健饶6.广东博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程小菁7.广州谢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吴力青8.世纪融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卢文邓9.惠州大亚湾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张伟 欧科军10.广东中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袁甲飞11.广东凯鼎投资有限公司 甄义勇 柳翔 刘坤 梁雨森12.广东股权交易中心中山运营中心 王晓哲13.广东高维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李振球 何俊生 刘奕彤1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戚培蓓 许富兴15.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肖月16.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程华兴 梁莉17.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杨庆城 李月18.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何文锋19.广州私募基金协会 刘秋华 周伟20.东莞市私募基金协会 张晓华21.中山市投资基金协会 黄健儿 任永康 陈志威 经营状况、未来发展规划、参与CCER交易进展 巨潮网 2024年04月10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 m.cninfo.com. cn“云访谈” 栏目 网络平台 线上交流 其他 全体投资者 股东回报规划 巨潮网 2024年04月10日 公司会议室 电话沟通 机构、个人 东北证券、华源证券、天风证券、中信建投、国投证券、国泰君安、广发证券、国信证券、长城证券、信达证券、安信证券、东吴证券、光大证券、华福证券、德邦证券、第一创业、投资者等 可再生能源补贴发放情况、供热业务现状和规划、促进可转债转股的措施 巨潮网 2024年05月15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华源证券、国投瑞银基金、宁电投资、前海国恩资本等 供热业务现状、降低资产负债率和促进可转债转股 巨潮网的措施 2024年05月29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周冰倩 供热业务现状、采购成本控制措施、未来投资计划 巨潮网 2024年06月20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个人 华泰证券、暴龙资本、和善资产、中科氢投、聚亿基金、个人投资者等 出售碳排放权收益情况、参与CCER交易进展、供 十三、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 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十四、“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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