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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能动力(000155)经营总结 | 截止日期 | 2024-06-30 | 信息来源 | 2024年中期报告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所致。 管理费用 138,808,417.29 121,557,928.46 14.19% 财务费用 92,069,611.15 110,028,807.16 -16.32%所得税费用 93,994,293.48 96,134,342.39 -2.23%研发投入 11,305,899.49 11,099,757.53 1.8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59,144,551.33 599,915,188.24 26.5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71,311,127.77 -1,155,131,660.58 24.5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89,173,964.70 560,635,731.10 379.67% 主要系本期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46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净额22.51亿元于2024年6月到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577,007,388.26 5,419,258.76 47,452.77% 主要系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变化综合影响所致。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营业收入构成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适用 不适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净额22.51亿元于2024年6月到账,货币资金增加。应收账款 2,591,072,80 10.23% 2,352,392,24 10.81% -0.58%4.65 2.87合同资产 0.00% 0.00%存货 251,676,569.长期股权投资 210,570,512.的房屋建筑物对应的使用权资产。短期借款 1,475,861,94长期借款 7,626,699,61的房屋建筑物对应的租赁负债。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2、应收款 项融资 26,896,24 0.21 19,684,061.62 46,580,30上述合计 678,706,4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固定资产 799,927,898.77 420,047,496.72 抵押 项目建设运营贷款,以固定资产抵押 无形资产 2,658,866,082.67 2,212,168,755.03 质押 项目建设运营贷款,以特许使用权质押应收账款 1,915,326,547.46 1,657,620,034.95 质押 项目建设运营贷款,以项目运营收费权质押应收款项融资 0.00 0.00合计 5,450,979,238.15 4,366,694,995.95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货币资金中涉诉冻结资金38,656,817.96元已解除冻结。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川 省能 投美 姑新 能源 开发 有限 公司 风力 发 电、太阳能发电 收购 290,577,095.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期 风电 场 自建 是 新能 源发 电 161,8 21,27 8.48 534,8 09,54 7.66 银行贷 款、自有资金 已于2024年1月建成并网发电 53,800,5、3 不适用拉咪北风电场 自建 是 新能源发电 120,718,665.12 268,934,507.50 银行贷款、自有资金 已于2024年6月建成并网发电 不适用德阿产业园年产3万吨锂盐 2、截止报告期末,项目累计实际投入金额超出预算金额,主要系因项目浮选车间临近岷江柏保护区范围,场地实际用地面积发生变化,导致工程量增加;为消除尾矿库汛期施工安全隐患,增加钢波纹导流管、截水沟隧洞工程等工程;以及因高海拔、地质灾害频繁导致矿山基础设施、地灾治理、河道治理等公辅工程、开展生态恢复治理等费用增加。目前正在开展投资调整的论证工作,还需履行公司内部决策以及相关行政部门审核,后续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指净利润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34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6,931,295股,发行价为22.93元/股,共计募集资金61,753.46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0,350.9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1-70号)。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履行。2022年1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四川能投节能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川能环保公司增资80,350.96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60,350.96万元、自有资金20,000万元。上述增资事项已于2022年2月8日实施完成,川能环保注册资本由50,000万元增加至83,179.57万元,公司持股比例由51%增加至70.55%。 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3]2046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217,599,375股股票,发行价为10.4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26,520.95万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1,439.66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25,081.29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6月5日汇入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11-10号)。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及孙公司四川省能投会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开户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4年8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四川省能投会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孙公司四川省能投会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内部借款152,300万元,专项用于实施“凉山州会东县小街一期风电项目”、“凉山州会东县淌塘二期风电项目”,其中凉山州会东县小街一期风电项目78,500万元、凉山州会东县淌塘二期风电项目73,800万元;同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四川省能投会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09,231.20万元,其中63,088.44万元用于置换小街一期风电场项目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6,142.76万元用于置换淌塘二期风电项目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适用□不适用 (2)/(1)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巴彦淖 尔生活 垃圾焚 烧发电 因) 巴彦淖尔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原因:2024年度垃圾日均进厂量约639.59吨,暂未达到设计日处理量700吨的标准,主要系因运距长、当地垃圾填埋场尚有空间等原因,未实现应送尽送。同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21年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能源〔2021〕1190号)的规定,巴彦淖尔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在2022年12月30日实现并网发电,该项目属于竞争配置项目,执行竞价上网,项目无法全额享受《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801号)规定的补贴电价。由于竞价上网,国补电价暂无法确定,2024年巴彦淖尔项目电价暂按标杆0.2829元和省补0.1元确认,造成电费收入与可研存在一定的差异。截止目前,巴彦淖尔项目公司已向国家能源局完成了国补电价申报,但由于全国范围内的竞价工作未审核完成,该项目售电单价中的国补部分存在不确定性,暂未确认。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1.2022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川能环保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8,596.84万元,其中巴彦淖尔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先期投入2,798.88万元,长垣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二期工程先期投入5,797.96万元。2.2024年8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四川省能投会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09,231.20万元,其中63,088.44万元用于置换小街一期风电场项目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6,142.76万元用于置换淌塘二期风电项目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适用截至2024年6月30日,实际结余募集资金4,460.49万元,其中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4,171.11万元以及募集资金相关的利息收入净额为289.38万元。长垣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二期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部分项目资金尚未支付完毕。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按《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专户存储并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注:(1)截至2024年6月30日,巴彦淖尔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募集承诺投资金额为25,000.00万元,实际投资金额为25,016.88万元,超出承诺募集承诺投资金额16.88万元,系运用该项目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净额支付项目支出。 (2)凉山州会东县小街一期风电项目2024年1-6月实现的效益为募集资金到账前自筹资金投入产生的效益。 (3)凉山州会东县淌塘二期风电项目2024年1-6月实现的效益为募集资金到账前自筹资金投入产生的效益。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四川能投 新能电力 有限公司 子公司 风力发 电、太阳能发电等 150,000万元 9,720,391,787.80 3,717,267,091.37 1,113,294,133.21 818,203,032.97 736,807,8四川能投锂业有限公司 子公司 有色金属冶炼、采选、加工、销售 12,205.6645万元 3,599,059,812.15 1,773,106,049.43 112,618,8四川能投节能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子公司 危废、固废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城乡环境治理和管理,节能环保技术创新和服务 83,179.56903万元 5,630,125,160.87 2,196,054,442.50 477,545,513.57 113,116,472.22 92,408,67四川能投鼎盛锂业有限公司 子公司 电池级碳酸锂、氢氧化锂等锂盐产品的生产、销售和研发 29,183.67万元 1,070,585,136.12 410,293,197.24 141,377,063.19 3,309,631四川能投德阿锂业有限责任公司 子公司 碳酸锂和氢氧化锂的生产、销售 75,000万元 667,040,483.00 453,063,782.28 17,481.16 -898,153.4止报告期末,未实际开展生产经营。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1、四川能投新能电力有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为15亿元,法定代表人吴平,公司持有新能电力95%股权,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为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检验检测服务。(具体财务数据详见上表) 2、四川能投锂业有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为12,205.6645万元,法定代表人马志平,公司持有能投锂业62.75%股权,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为锂矿采选及销售等。(具体财务数据详见上表) 3、四川能投节能环保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忠武,截至报告期末注册资本为83,179.56903万元,公司持有川能环保70.55%股权,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为危废、固废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城乡环境治理和管理,节能环保技术创新和服务。(具体财务数据详见上表)4、四川能投鼎盛锂业有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为29,183.67万元,法定代表人蒋建文,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持有鼎盛锂业51%股权,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为生产碳酸锂和氢氧化锂。 (具体财务数据详见上表) 5、四川能投德阿锂业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7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郑小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持有德阿锂业51%股权,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为生产碳酸锂和氢氧化锂。 (具体财务数据详见上表)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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