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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港集团(600018)业绩预告
截止日期预测指标业绩变动预测数值(元)业绩变动原因预告类型上年同期值(元)公告日期
2022-09-3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计2022年1-9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盈利约:1,509,000万元,同比上年增长:35.1%左右,同比上年增长392,000万元左右。150.90亿一是,疫情期间公司及时启动生产运行保障应急措施,从严从紧、从细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努力保证生产运转稳定。进入七月,随着长三角企业复工复产的全面推进,上海港提质增效深度发力,生产恢复进一步推入加速档,前三季度公司港口主业利润贡献稳定。二是,公司控股及参股的相关航运公司预计利润大幅增长。略增111.70亿2022-10-14
2022-09-3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2022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盈利约:1,554,000万元,同比上年增长:32.4%左右,同比上年增长380,000万元左右。155.40亿一是,疫情期间公司及时启动生产运行保障应急措施,从严从紧、从细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努力保证生产运转稳定。进入七月,随着长三角企业复工复产的全面推进,上海港提质增效深度发力,生产恢复进一步推入加速档,前三季度公司港口主业利润贡献稳定。二是,公司控股及参股的相关航运公司预计利润大幅增长。略增117.40亿2022-10-14
2022-03-3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2022年1-3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盈利约:518,000万元,同比上年增长:75.6%左右。51.80亿一是,公司及时启动生产运行保障应急措施,从严从紧、从细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证生产运转稳定。一季度,公司母港货物吞吐量和集装箱吞吐量实现较大增长,港口主业利润贡献增加。二是,公司控股及参股的相关航运公司预计利润大幅增长。三是,公司子公司上港集团瑞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上港集团瑞祥房地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交房面积增加,收入和利润相应增长。预增29.50亿2022-04-01
2021-12-3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计2021年1-12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盈利:1,370,000万元,同比上年增长:81.5%左右,同比上年增长615,000万元左右。137.00亿一是,2021年,通过优化生产组织、挖掘发展潜力,公司母港货物吞吐量和集装箱吞吐量实现较大增长,港口主业利润贡献稳步提升。二是,公司控股及参股的相关航运公司预计利润大幅增长。三是,公司子公司上港集团瑞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上港集团瑞祥房地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房产销售利润有所增长。预增75.50亿2022-01-14
2021-12-3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2021年1-12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盈利:1,450,000万元,同比上年增长:74.5%左右,同比上年增长619,000万元左右。145.00亿一是,2021年,通过优化生产组织、挖掘发展潜力,公司母港货物吞吐量和集装箱吞吐量实现较大增长,港口主业利润贡献稳步提升。二是,公司控股及参股的相关航运公司预计利润大幅增长。三是,公司子公司上港集团瑞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上港集团瑞祥房地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房产销售利润有所增长。预增83.10亿2022-01-14
2021-06-3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2021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盈利约:854,200万元,同比上年增长:122.5%左右。85.42亿(一)2021年上半年公司母港货物吞吐量和集装箱吞吐量实现了大幅增长,港口主业的利润贡献稳步增长。(二)集装箱航运市场持续向好,公司控股及参股的相关航运公司预计利润大幅增长。(三)公司子公司上港集团瑞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上港集团瑞祥房地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房产销售利润大幅增长。预增38.39亿2021-07-02
2017-12-3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计2017年1-12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盈利:646,000万元。同比增加5.9%左右。64.60亿(一)主营业务影响。2017年公司母港货物吞吐量和集装箱吞吐量实现了较大增长,集装箱吞吐量突破4000万标准箱,港口主业的利润贡献稳步增加。(二)非经营性损益的影响。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增加约人民币42.3亿元,主要包括以下事项:1、非同一控制下合并星外滩上海星外滩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外滩”)原为公司的联营企业,公司持有其50%股权,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于2017年12月26日以人民币599,800.735万元成功竞得星外滩50%股权并支付了交易价款总额10%的保证金;2017年12月28日,公司与威旺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旺置业”)共同签署《产权交易合同》;2017年12月29日,公司根据产权交易合同将交易价款总额的20%及手续费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2017年12月31日,公司与威旺置业共同签署了《关于上海星外滩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管理权移交的确认书》,星外滩管理权在2017年12月31日已移交给公司,移交之日起的经营成果和相关责任均由公司自行承担,公司能够对星外滩实施控制,星外滩成为公司子公司,因此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四十八条规定,企业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应当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公司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原持有的星外滩50%股权按照取得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了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考虑评估增值部分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对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影响以及原持有股权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的递延所得税影响后,非同一控制下合并星外滩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人民币17.0亿元。2、对邮储银行股权投资核算方法转换2016年9月,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港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香港”)作为基石投资者参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邮储银行”)的H股首次公开发行,以1,594,357.24万港元认购了邮储银行334,949万股股份(每股4.76港元),持股比例为4.13%,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丁向明先生在邮储银行的董事任职资格于2017年10月20日获中国银监会核准,其任期自2017年10月20日起生效,同时其在邮储银行董事会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社会责任委员会中担任委员。据此,公司对邮储银行能施加重大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十四条规定,投资方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十条规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公司以2017年10月20日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转换日,经初步测算,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的金额约为-6.0亿港元,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约为28.8亿港元。综上,转换日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22.8亿港元,折合人民币约19.8亿元。3、处置招商银行股票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人民币3.8亿元。略增61.00亿2018-01-13
2017-12-3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2017年1-12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盈利:1,153,000万元。同比增加66.1%左右。115.30亿(一)主营业务影响。2017年公司母港货物吞吐量和集装箱吞吐量实现了较大增长,集装箱吞吐量突破4000万标准箱,港口主业的利润贡献稳步增加。(二)非经营性损益的影响。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增加约人民币42.3亿元,主要包括以下事项:1、非同一控制下合并星外滩上海星外滩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外滩”)原为公司的联营企业,公司持有其50%股权,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于2017年12月26日以人民币599,800.735万元成功竞得星外滩50%股权并支付了交易价款总额10%的保证金;2017年12月28日,公司与威旺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旺置业”)共同签署《产权交易合同》;2017年12月29日,公司根据产权交易合同将交易价款总额的20%及手续费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2017年12月31日,公司与威旺置业共同签署了《关于上海星外滩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管理权移交的确认书》,星外滩管理权在2017年12月31日已移交给公司,移交之日起的经营成果和相关责任均由公司自行承担,公司能够对星外滩实施控制,星外滩成为公司子公司,因此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四十八条规定,企业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应当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公司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原持有的星外滩50%股权按照取得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了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考虑评估增值部分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对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影响以及原持有股权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的递延所得税影响后,非同一控制下合并星外滩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人民币17.0亿元。2、对邮储银行股权投资核算方法转换2016年9月,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港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香港”)作为基石投资者参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邮储银行”)的H股首次公开发行,以1,594,357.24万港元认购了邮储银行334,949万股股份(每股4.76港元),持股比例为4.13%,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丁向明先生在邮储银行的董事任职资格于2017年10月20日获中国银监会核准,其任期自2017年10月20日起生效,同时其在邮储银行董事会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社会责任委员会中担任委员。据此,公司对邮储银行能施加重大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十四条规定,投资方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十条规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公司以2017年10月20日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转换日,经初步测算,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的金额约为-6.0亿港元,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约为28.8亿港元。综上,转换日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22.8亿港元,折合人民币约19.8亿元。3、处置招商银行股票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人民币3.8亿元。预增69.40亿2018-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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