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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可蓝(300816)经营总结 | 截止日期 | 2024-12-31 | 信息来源 | 2024年年度报告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汽车制造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一)报告期内行业发展情况 公司属于发动机尾气后处理行业。发动机尾气后处理应用于以内燃机为动力源的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等领 域。近年来,随着发动机尾气对环境影响的加剧及人们环保意识的提高,发动机尾气后处理行业处于快速发展中。报告期内,公司发动机尾气后处理产品主要应用于道路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及船舶等领域,公司的下游客户主要为发动机厂商和整车厂商。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4年,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 380.50万辆和 387.30万辆,同比分别下降5.80%和 3.90%。近年来,随着汽车保有量的增加以及环保法规的日益严格,国家进一步落实“十四五”环保目标,推动非道路移动机械国四标准全面实施及船舶国二标准深化执行,带动非道路机械(如工程机械、农用车辆)和船舶尾气治理需求激增。据生态环境部测算,非道路机械国四标准实施后,2025年可减排氮氧化物 37.50万吨,颗粒物 3.20万吨。此外,电力、钢铁等行业的超低排放改造计划也为行业提供增量空间。 (二)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截至2024年底,公司主要产品应用领域实现了由轻柴向重柴、由道路向非道路、由陆运到船舶、由传统内燃机到混动 等领域的横向拓展,客户涵盖全柴动力、玉柴机器、中国重汽、三一道依茨、常发农装、广柴股份、安庆中船、潍柴重机、锡柴等众多知名企业。 (三)行业政策影响 发动机尾气后处理行业属于节能环保产业,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受到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2024 年,我国对汽车尾气排放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对未达标排放的车辆实施严格的处罚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机动车船排放污染物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对违反规定的个人和单位将依法予以处罚。地方政府也根据国家法规,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实施细则和地方性法规,以加强尾气排放的监管。 2024年 3月,国务院印发的《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明确,要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促进汽车梯次消费、更新消费。随着商务部《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印发以及各省市地方政府具体举措与方案落地,汽车报废更新、以旧换新进程加快。同时,2024年,“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近零排放高效能柴油车控制技术及示范应用”项目启动暨实施方案论证会在京顺利召开。本项目针对下阶段近零排放面临的冷启动等低温工况污染物控制、NOx 高效净化与 N2O/NH3协同减排、PM/PN(10nm)高效减排、污染物近零排放与长寿命后处理集成匹配方案、RDE整车近零排放与评价监管等方面关键技术问题,从关键材料与技术、核心装备与方案、集成示范与评估三个层面,开展全链条技术研发。通过本项目实施,有望解决我国柴油车污染控制技术短板;夯实我国柴油车污染智能监控的长板;实现技术产品的规模化应用,助推我国大气污染物减排;打造“关键材料与技术—后处理部件生产与评价—匹配集成与应用-效能评估”完整技术产业链,引领行业发展。这些政策为发动机尾气后处理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随着尾气后处理技术的发展,排放标准将进一步提高最终实现“零排放”目标,传统内燃机汽车将与新能源汽车发挥各自优势并驾齐驱,叠加国产替代的加速推进,尾气后处理市场空间亦将进一步打开。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近年来,我国商用车市场销量跌荡起伏,公司积极抓住市场机遇,加大客户开发力度。2024年,公司认真贯彻“转思 想、强作风、重实效”的思想理念,积极做好降本增效,努力落实“清旧账、开新局”的方针政策。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946,540,590.39元,较去年同期下降约 9.5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9,877,842.84元,较去年同期增加约366.61%。公司业绩变动主要受以下因素影响:(1)公司船舶板块业务进一步扩大,销售额和利润较上年增长明显;(2)公司强化向管理要效益的原则,加强全面预算管理水平,提升成本管控能力,推动全员参与降本增效工作。(3)公司从 2024年度开始享受先进制造业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优惠政策,报告期内,确认其他收益 8,529,700.79元。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继续巩固在轻型柴油机后处理市场的龙头地位,积极向中重型柴油机领域、汽油机及混合动力领域、非道路移 动机械领域、船舶领域以及固定源污染治理领域拓展。公司积极抓住市场机遇,加大客户开发力度,客户面得到进一步拓 展。在道路车辆及非道路移动机械领域,新增平台项目定点 20个,新增发动机公告 13个,累计转产项目 200个;报告期内,除维持和扩大全柴动力、玉柴机器、中国重汽、常发农装、奇瑞汽车等原有客户份额外,还在常柴股份、东风股份取得客户突破并实现批产;并在比亚迪、吉利商用车、奇瑞商用车等汽油机及混动领域客户开发也取得较好进展。在船舶领域,报告期内,公司成功获得英国劳氏船级社 LR型式认可证书、获得法国船级社 BV焊接工艺认可证书和工厂认可证书,此前,公司已取得国内首个船用 DOC的中国船级社 CCS产品检验证书。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与镇江船厂、玉柴船动、中国船舶、安庆中船、宁波中策、中船现代等多家龙头客户开展项目合作,实现批量供货,并与淄柴、芜湖船厂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在淄柴、玉柴船电形成销售。报告期内,公司在重庆市渝中区“两江游”船舶尾气污染治理项目中,顺利完成了长航朝天门轮的排放升级改造,并通过验收,成为国内首艘完成了尾气氮氧化物高效治理的内河在用船舶。同时,公司自研燃烧器已通过中国特检院型式认证试验,取得中国特检院型式认可证书,产品已经正式投产,批量应用。在在用车领域,公司积极推动实施安徽省首个地市级国五中重型柴油车尾气深度治理项目,已成功完成淮北中重型柴油车尾气深度治理项目,并中标淮南矿业集团防爆柴油机单轨吊尾气净化装置项目。报告期内,公司在海外业务领域取得较好进展,完成了全柴动力、东风股份配套出口项目的开发及转产;ABF在稳固现有客户合作的基础上,积极向外拓展市场,为不同客户提供样品测试,并针对部分客户需求,开发了全套后处理系统。 (二)除继续专注尾气治理主业外,公司以核心技术能力及储备资源为基础,围绕着绿色和智慧两个核心主题,在细 分领域和垂直化应用方面进行产业拓展和布局。在绿色能源领域,2024年,公司紧密围绕国家"双碳"战略目标,实现关键技术突破与产业化布局。报告期内,在氢燃料电池催化剂方面,公司成功完善了全场景应用催化剂系列化矩阵,针对不同功率需求与使用场景,重点开发出适配无人机轻量化动力系统的高效铂碳催化剂,以及满足氢能两轮车高动态响应需求的低铂载量催化剂,形成覆盖交通载具全谱系的解决方案;同步突破膜电极(MEA)集成技术瓶颈,完成基于自研催化剂的超薄复合质子交换膜等核心组件开发。在PEM电解水制氢方向,公司攻克高活性 Ir基阳极催化剂稳定性难题,实现阴阳极催化剂 100%自主研发,电解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已通过头部企业性能测试,为绿氢规模化制备奠定技术基础。目前,相关技术已与多家战略伙伴开展协作,正在共同推进氢能交通与工业脱碳示范项目落地。此外,报告期内,公司开展了以高倍率功率型电池应用场景为基础的电池 PACK系统技术及产品开发工作,完成了与多家主机厂的技术交流,未来,公司将以 BMS/PACK技术为基础,致力于为不同客户提供一体化的系统解决方案。在智慧领域,公司围绕高性能智算和智慧+打造供应链平台、智算资源平台和科技平台。报告期内,公司与艾昆纬签署多份合作协议,承接对方指定区域数据的人工智能处理与模拟业务,下一步,双方还将就 AI+医疗方面的应用展开多方位战略合作。同时,公司算力供应链业务已初步展开。2024年,公司与参股公司上海燚智开展深度合作,成功上线算力租赁平台,并发布了 GPU集群管理平台 v1.0,提供算力资源调度、算力配额等服务;同时启动面向 AI大模型推理场景的云 (三)继续坚持向管理要效益的原则,加强全面预算管理水平,提升成本管控能力,推动全员参与降本增效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梳理和优化关键业务流程,强化内部协同和闭环管理,提升运营效率;进一步加强供应链管理和 资源多元化配置,提升资源保障能力;持续优化全面质量管理体系和产品质量管理的长效机制,结合数字化工厂建设,提升过程质量控制和质量追溯能力;通过干部挂职锻炼、开设青干班及管培生培训等方式,为公司发展储备各类人才;积极与国内重点高校开展合作,持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助力企业发展。 (四)及时响应政策号召,积极开展资本运作。 2024年,公司积极响应政策号召,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 激励。报告期内,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成功完成股份回购,合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259,7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57%,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 20.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8.5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5,021,118.72元(不含交易费用)。 2、收入与成本 (1) 营业收入构成 (2)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 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行业分类 项目 单位2024年2023年 同比增减 发动机尾气净化产品 销售量 套 228,838.00 266,320.00 -6.06%生产量 套 224,402.00 243,611.00 -15.74%库存量 套 26,293.00 30,729.00 -14.44%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 30%以上的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营业成本构成 产品分类 本公司营业成本主要由料工费构成,主要占比为原材料。 (6)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本期公司新设 26家子公司,出售处置子公司 3家(广东穗开英莱特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注销子公司 2家 (艾波罗新能源(上海)有限公司、北京燚生云科技有限公司)具体情况见第十节之“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7)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3、费用 4、研发投入 主要研发项 目名称 项目目的 项目进展 拟达到的目标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高效 SCR催化剂开发 开发性能优秀且具有成本优势的 SCR催化剂 1、满足国六标准的 SCR催化剂技术结题,已转化量产; 2、满足科技部近零排放项目(为 下一阶段国家标准进行预研)标 准的 SCR催化剂正在研发中新型一步法 SCR催化剂技术开发完成,具备量产能力,满足国六标准且具备一定的成本优势。 1、催化剂活性稳定性达到先进水平; 2、工艺适宜批量生 产。 紧跟国家政策标准在现行标准下助力公司在行业中处于优势梯队。下阶段标准下,助力公司在成本及产品力成为优秀供应商。D-DPF(DOC-DPF)技术开发 开发出高效低成本的D-DPF催化剂,满足非四及下一阶段非五催化剂做储备 1、满足非道路四阶段的 D-DPF催化剂已投入市场应用; 2、正在开发验证非道路五阶段 D-DPF催化剂,推动市场应用。 1、催化剂性能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2、催化剂批产工艺稳 定。 持续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助力公司扩大市场份额。汽油机三元催化剂开发 开发性能优秀且具有成本优势的三元催化剂,满足国六/欧六及下一阶段国七/欧七标准的催化剂 1、满足国六标准的催化剂技术结题,已转化量产; 2、国七阶段催化剂正在研发中。 1、催化剂性能达到国 内先进水平; 2、催化剂批产工艺稳 定。 完善公司催化剂产品种类,持续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助力公司扩大市场份额。灵活燃料(甲醇/汽油任意比混合)配套催化剂开发 开发配套灵活燃料使用的后处理催化剂 原型样件已完成,并送相关企业进行测试验证中。 1、催化剂性能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2、催化剂批产工艺稳 定。 紧跟国家政策脚步及行业发展方向,为公司新能源长期战略布局做技术储备,提前布局新赛道,助力公司拓展业务。ActNOx电控系统项目 提高电控系统产品力,开发满足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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